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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原则与法治保障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格局来之不易,在历经了60多年坎坷、曲折,乃至于紧张、敌对、对抗、一触即发的高危期后,今天终于成为现实,实为中华民族之大幸。

  一、中共对台决策三大节点,清晰表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战略思想确立的历史轨迹

  1. 上世纪五十年代新中国诞生不久,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着手采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49年3月15日新华社发表了题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时评,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解放台湾”的口号。但到了1955年4月周恩来总理出席万隆会议,代表中国政府首次向外界表达了在可能的条件下“和平解放台湾”的信息。这一立场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得到各国代表的普遍赞誉。1963年1月4日周恩来把中共对台方针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即“一纲”:“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1)台湾统一祖国后,除外交上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之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2)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当时台湾每年赤字约8亿美元)。(3)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幷尊重蒋之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4)双方互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可以看出,作为一代伟人毛泽东,在他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战略构想中,充满着坚持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精神。他反复强调“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和为贵”、“以诚相见”、“爱国不分先后”等和平主张,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2. 上世纪七十年代大陆改革开放之初,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构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对台基本方针逐步形成。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展开拨乱反正,基于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为重要战略思考,中央全会公报对台湾问题首次没有使用“解放”一词,而代之的是更为贴切的“回归”。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停止炮击金门),提出开放两岸“三通四流”等。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著名的“叶九条”。1984年6月22日、23日邓小平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钟士元时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邓小平的重要思想和理论,为中共确立“和平解决”台湾的方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3. 1995至2015年的20年里,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先后三任中共总书记,对台方针一脉相承,幷确立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战略思想。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正式写入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2008年12月31日胡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进一步完整地阐述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2012年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更明确指出,“实现和平统一首先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幷首次把坚持“九二共识”写入报告。同时,提出“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定,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等三项主张。

  毫无疑问,中共解决台湾问题的重大决策,从“武力解放”,到“和平统一”,从“一纲四目”,到“三项主张”,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一中反独”原则、“和平发展”方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战略思想的确立,在上述方针、原则、方略基础之上,正是维护台海局势稳定最符合全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最佳选择。


  二、大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战略思想渐趋务实、渐趋成熟、渐趋占居主导地位

  仔细观察,从两岸关系发展的60年历史过程可以发现,以毛泽东为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思考用“武力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战略,只不过是短暂的五、六年时间。而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达到最终统一,则是长期的。中共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是不争的事实。极为重要的是,在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战略前提下,不仅表达了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真诚愿望,也增加了解决台湾问题的途径,减少了对抗性,缓和了两岸关系,有力地遏止了美国搞“两个中国”的企图。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注重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把握民意脉搏,顺应世代潮流,科学地将“两岸和平发展”战略与“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与“中国和平发展”三者加以综合、全面的考虑,使得两岸人民对今天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形势,乃至未来用和平方式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充满信心。

  1. 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在20世纪70年代末特别是80年代以后,看到国际局势发生了新变化,认定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他要求尽可能采取“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以利于整个中华民族在和平稳定的环境中加快发展。邓小平指出:“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我多年来一直在想,找个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正是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极具启迪,而且为中共和平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思想理论基础。“一国两制”构想史无前例,而且可以说是“一纲四目”的延伸与发展,更加务实、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因为,实行“一国两制”最重要的前置条件是“和平统一”。解决历史遗留下的港、澳、台问题,“和平统一”是方式,“一国两制”是模式。所以,我们应该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8字方针作全面、完整的解读。

  2. 江泽民时任中共总书记的1995年1月30日,发表了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对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做出进一步阐述。一是丰富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思想。提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坚决反对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行。二是发展了和平谈判的思想。着眼于克服两岸关系发展中的突出障碍,提出“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的概念,重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明确指出双方谈判的问题“当然也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三是创造性地提出分步骤进行两岸谈判、逐步实现和平统一的构想,第一步先进行“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的谈判,幷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幷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四是提出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愿意推动双方领导人以适当身份互访。强调我们愿意努力为通过对话与谈判解决分歧、改善两岸关系、共谋和平统一创造条件。五是深化了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思想。基于对台湾同胞的手足之情和对台湾社会民情的深刻认识,提出“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中国人不打中国人”,“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要加强两岸同胞的相互往来和交流,增进了解和互信。

  3. 胡锦涛2002年11月在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当选为中共总书记后,提出了一系列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新思路与新主张。突出的是2005年4月29日胡总书记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国共两党主要领导人60年来首次共同发表了“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这是国共两党作出顺应两岸和平发展主流民意的正确决策。2006年4月16日胡总书记与连战第二次会见强调,“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岸同胞共为之奋斗的目标”。此后胡锦涛还就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提出4点意见: 即要继续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要继续维护国共两党、两岸双方的良性互动;要继续稳步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要继续保障台湾基层民众共享两岸交流合作成果。

  4. 习近平总书记自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将国家整体战略目标与最终实现国家统一目标紧密相连,展示了希望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理念与新观点。一是与时俱进,将对台工作纳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中。习近平指出,“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中国梦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梦,需要大家一起来圆梦”;二是面对困难,勇于担当起历史的责任和政治使命感。习近平指出,“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终归要逐步解决,总不能将这些问题一代一代传下去”。要“聚同化异”、“虑善以动,动惟厥时”。三是求真务实,充分考虑台湾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习近平指出,“两岸一家亲”、“两岸命运共同体”;“我们尊重台湾同胞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也愿意首先与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 

  三、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共同利益是,互利双赢与共谋中华民族振兴、实现“中国梦”

  1. 维护台海和平,才能够使得两岸社会安宁,人民安居。2013年4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博鳌论坛期间表示: “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中华民族振兴的希望。如今,不仅是两岸人民可以直接双向往来,血浓于水,情缘相连,难以割断。尽最大诚意和最大努力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符合台湾民众“求和、求利、求发展”的主流民意。岛内多次民调显示,80%以上的台湾民众,希望两岸“和平、互利、双赢”。不希望因“台独”引发两岸兵戎相见,同胞相残。事实证明,民意决定两岸必须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此路符合历史与现实,此路通向最终解决台湾问题,除此别无选择。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利于维护亚太地区和国际局势稳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 加强经济合作,才能够使得两岸互蒙其利,互利双赢。台湾面积3.6万平方公里,人口2300万。大陆腹地广大,市场潜力巨大,两岸资源配置,优势互补,“肥水不流外人田”。截止2014年底,两岸贸易累计达1万8000亿美元(去年两岸贸易首破1983亿美元),台湾获巨大顺差;台资项目累计突破9万个,投资总额超过600亿美元(大陆企业自2009年开始对台投资项目破600个累计金额10多亿美元)。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等20多项,两岸经济融合向更高层次发展,合作空间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两岸金融合作,全台46家银行同步开办人民币业务,存款突破3300亿。两岸“直航”历经30年之久后于2008年终于实现,这是台湾当局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之下,最终作出符合台湾经济发展客观需求的正确决策。根据2008年12月“陆委会”公布的民调显示,有高达近90%的民众认为,应该有条件地开放两岸直接通航,创下历来调查最高纪录。两岸经济融合,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 扩大人民交往,才能够消除误解,逐步达到心灵契合。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以人为本、以和为贵、以民意为归”。中共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战略思想,才使得两岸有了今天“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新形势,呈现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截止2014年底,两岸人员往来累计8900万人次,其中大陆赴台累计1466万人次。去年两岸人员往来首破940万人次,其中大陆赴台首破400万人次。2011年台湾开放自由行迄今,大陆共有47个城市达3.2亿多人口纳入。2008年12月15日两岸直航正式开通,常态化定期航班次每周达890班。每天2万人、127个航班进出台湾。两岸婚姻累计达32万对,每年平均以万对递增。两岸人员交往,是筑起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桥梁。


  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原则与法治保障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成为中国和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中国和平发展也是讲原则的,即:国家主权不能放弃,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也是讲原则的,即: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政治基础不可动摇。然台湾的政治现实告诫我们,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应简单而过于乐观,应该看到仍然存在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和复杂难解的现实,使得台湾民众对大陆仍有“盲点”。两岸长期分离,台湾民众对两岸社会制度差异疑虑非常大,“台湾是我家”“台湾主体意识”“台湾本土意识”趋强,客观上讲有其符合情理的成份。但李、扁20年“反共去中”教育,致使台湾民众“仇共、疑共、惧共”,需要高度关注和认真化解。

  二是,民进党坚持“台独”立场,仍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障碍。民进党迄今未放弃“台独”立场,死守“台独党纲”。要高度警惕和前瞻性地预估到,极端“台独”分裂势力的盲动,可能给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带来严重危害,严防民进党“台独”分裂势力疯狂“豪赌”,卷土重来,铤而走险,阻挠和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三是,少数国家“以台制华”的战略,仍然在牵制中国的和平发展。美国虽奉行一个中国政策,肯定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但同时又采取“双轨”平衡政策,既担心切香肠式的“台独”切到美国手脚,又不停地对台军售,履行对台湾所谓的“安全”承诺。美日“安保”染指台湾蓄谋已久。这些都是阻碍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重要外因。

  上述三方面情况表明,不可忽视两岸和平发展与中国和平发展,同时受到台湾及外国势力的影响与牵制,有时甚至受到严重威胁。因此,中国大陆需要运用法治原则和方式,指导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论和实践。笔者认为:

  1.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3月通过实施《反分裂国家法》。该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是大陆首部依法治台法律文件,可以说,坚持国家统一目标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战略思想,必须用法律手段反对“台独”。 事实上,十年来该法为大陆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坚强保障。才能使两岸和平发展“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2. 国务院2015年5月发布《中国的军事战略》白皮书。该白皮书注重以军事力量和手段营造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的有利战略态势,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其中重要战略任务之一是,“坚决捍卫祖国统一”。对台划出红线和警示,指出“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仍然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威胁。此前大陆8部国防白皮书中,2000年白皮书首次在国防政策部分专门论述台湾问题。2004年的白皮书,首次将恶性发展的“台独”势力,列为大陆最主要的安全关切。当然,新白皮书公开、透明、防御性战略明确,对台军事战略完全不是针对台湾百姓,主要防止极端“台独”分裂势力错估形势,铤而走险。

  3.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通过新版《国家安全法》。该法案第11条第2款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这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所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与理念。也包含了“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依法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和反对“台独”;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法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台独”分子反弹,试图煽动用激烈的方式冲撞、挑衅,毫不奇怪。大陆以《国家安全法》为法律依据,在坚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同时,做好应对各种威胁国家安全及复杂局面的准备,也属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总之, 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共产党的长期重要战略思想和任务。目前,两岸关系虽是“和平发展期”,但进入“深水区”的结构性政治分歧一时难以解决,成为影响两岸关系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障碍。

  对此,我们切不可为今日无法解决的问题,而犯下急于求成的毛病;也不必因暂时不能解决两岸政治问题,就怀疑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战略思想的正确性。要相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走在历史正确的道路上,未来的两岸关系即使有曲折、反复,幷不可怕。只要准确把握真实的民意,只要是符合实际、深得民心的决策,都会得到人民的支持。不论未来台湾哪个政党执政,相信台湾主流民意,总体趋势会循序渐进地向着“认同中华民族、共谋振兴中华”的大方向发展。因为,以人为本,人民为大,民意不可违。                     

  (2015年8月  澳门“第二届两岸和谐关系论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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