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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新经文】

  古之善行道者,非以冥民,将以育之。民之难事,以其智弱。夫以智治国,国则杰;不以智治国,国则覆。此两者,也楷式。常知楷式,是谓烜德。烜德深矣远矣,育务范矣,乃至大顺。

  【原经文】

  甲本:故曰: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民之难治也,以其智也。故以智治邦,邦之贼也;以不智治邦,邦之德也。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此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

  乙本:古之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夫民之难治也,以其智也。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也;以不智治国,国之德也。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也,乃至大顺。

  王弼: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书局: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此两者,也楷式。常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

  【辨 析】

  经文开头,甲本经文有“故曰”二字,其他三种版本经文没有。如果把本章经文与前一章(第64章)经文合并在一起,可以保留“故曰”。现在作为独立一章,可以删除“故曰”。

  “古之善行道者,非以冥民,将以育之。民之难事,以其智弱。”世传本经文是:“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唐玄宗云:“人君善为道者,非以其道明示于民。”宋徽宗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顺治皇帝说:“使之无知,则可无欲。”看看,历代统治者一脉相承,心心相应,这是十足的愚民政策,是违背老子之道的。现在这段经文的文字,除了改“为”作“行”不是近音字,其它所改的字都是近音字。古人为什么喜欢用声训假字以致二千五百多年来一直认假为真,把根本不合客观发展规律的东西强加到老子的自然之道之中,说老子主张愚民政策,反对以智治国。试想一想,老子既然有大智大德,既然提倡效法自然规律,就不可能提出反自然规律的立论。人类的知识是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从钻木取火到制造石器一直到制造铁器,从结绳记事到创作象形文字到发明造纸,印刷术,……古人无数的发明创造,都是为了适应自然和求得人类自身的发展,从“烜牝之萌”开始就一直存在的“众谜”,需要人类去探究、阐释,人类多么需要知识!!老子既然主张“以百姓心为心”,难道百姓要求学习文化技术也不行?老子本身的知识又从何来?……《道德经》中所出现的所有反对教育、反对知识的立论,都是违反老子提倡的自然之道的。笔者也曾对“不言之教”作过辨析,说轻点,是用声训假字造成的,也就是古人喜用“声训”造成的。如果我们在听録音,只有声音,凭声音猜想其意义,是真正的“声训”。老百姓中也有文盲不识字的,我们对他们发表“声训”(讲话),他们也能听懂。但作为文字记録,作为万世留传的经典著作,用假字録记其音,就看不懂了。两千五百多年来,那么多大学者,甚至帝王,参加校勘,而仍然存在那么多违背自然之道的东西,是知识水平太低,缺乏辨别是非能力?还是精心策划,有意篡改以达到利用太上老君的“仙旨”为统治阶级服务?!对这段经文,《帛书老子校注》云:“本义乃谓:人民难以治理,全在于他们有智慧。”试问,两千五百多年前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奴隶制社会),人民大众(奴隶)的文化知识很多吗?老子指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强为。”而这里却说“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到底那一种切合实际?抚心自问,这也是“不言自皦”的。考察原经文前一章末尾是这样的:“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以补众人之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强为之。”翻译成白话就是:“所以圣人要求不要贪欲,不要追求难得的货物;要求学习那些未曾学习过的学问,以便弥补百姓在知识方面的缺失,以便辅助众生万物到自然法则的轨道上运化而不敢有强横的行为。”这表明有大智慧的人还要学习新知识以便更好教育民众,补救民众因知识不足所造成的缺失,并辅导万物按照自然法则正常地运化。老子说“人之所教,我也教之。”可见老子行道,非以冥民,将以育之。老子之所以能为人师,是因为他深知,百姓谋求生存,最大的困难是知识贫乏,见闻不足,因而需要教育,需要辅导,需要补过。即使对孔子这样的大智慧者上门问《礼》,老子也给予指点迷津,而不是“愚之”!

  “夫以智治国,国则杰;不以智治国,国则覆。”这里“国则杰(jié)”原作“国(邦)之贼(zéi)”;而“国则覆(fù)”原作“国(邦)之福(fú)(德)”。一字之差,背道而驰。试想,如果向一群没有读过《道德经》的人口传这段经文,并要求识字的人记録下来,我相信这些人凭他们的生活经验一定能正确判断并写下这段经文,最多说传“道”之人吐字不清,音调不准,而絶对不会理解成为“国之贼”、“国之福(德)”。

  “常知楷式,是谓烜德。”这里的“楷”字,甲本、乙本经文和王弼本经文皆作“稽”字,世传本大多作“楷”字。高明谓:“稽式”即“楷式”。但“楷”为本字,此处选用“楷式(法式,即标准模式)”;“烜”字,原作“玄”字。由于“玄德”没有明确的意义,德是实实在在的,是由人的言行体现出来的,一点也不深奥玄妙。因此,这里不得不把“玄”字打倒,让它平躺,形状像“∞”,就有意义了,数学上表示“无穷大”,用汉字取其音,就是“烜”,“烜德”就是大德。老子在这里告诉我们,永远记住(常知、恒知)这两种典型模式,去彼(不以智治国)取此(以智治国),其意义非常重大而深远啊!看来,不论何种版本的《道德经》原经文中,要打倒的东西还真不少,只有打倒了,才能变虚伪为真实,清源而得正本。

  “烜德深矣远矣,育务范矣,乃至大顺。”这句经文中的“烜”字原是“玄”字,前段经文已有辨析。“育务范矣”,原作“与物反矣”。对于原经文“与物反矣”,顺治皇帝注:“反于物乃顺于道。”顺治皇帝所指的“物”是什么?是老子说的“道”吗?“反于物”是什么意思?圣意好玄啊!也有人对这句经文释为“物返其朴”。何“物”需返其朴?如果“物”本来就是原木(朴),又何需再返其朴?显然,用记録“声训”的文字来诠释,是得不到正义的,还是回到本章所论述的教育问题,去掉假字,找回本义字,就成为“育务范矣”,幷且可译成“教育事业务必规范化啊”。

  本章勘字:行(为)冥(明)育(愚)事(治)弱(多)则(之)杰(贼)则(之)覆(福)烜(玄)烜(玄)育(与)务(物)范(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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