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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新经文】

  得道者憨厚,可比于赤子: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至和诣常,至常诣明,至明诣神,至神诣祥:夫毒虫不螫,猛兽不獗,巨雕不暴。此为性使气诣强哉。

  【原经文】

  甲本: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蜂虿虺蛇弗螫,攫鸟猛兽弗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会而朘怒,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嚘,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即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乙本: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蜂虿虺蛇弗螫,攫鸟猛兽弗搏。骨筋弱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会而朘怒,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嚘,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王弼: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书局: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辨 析】

  “得道者憨厚,可比于赤子。”原是“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对“含德之厚”,吴澄云:“含怀至厚之德于内者。”“含”有“包含、容纳”之意,但不如“得道”,因“得道”之人言行憨厚,可与初生婴儿之纯朴相比,所以这里将本章首句改造为“得道者憨厚”。而初生婴儿的状态又如何呢?原文在“赤子”后面的三句经文是指虫兽之类不敢欺负、不敢伤害赤子,但是这三句经文的位置不对,应当移往后面,而将描述赤子性状的句文提前置于“赤子”之后,待叙述完赤子至精至和而本性展发自强之后,也就是得道者本性自强,一切邪恶势力不能侵犯,这样才将有关虫兽之三句经文续下。

   “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这是书局本经文,王弼本经文是“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甲本、乙本经文是“未知牝牡之会而朘怒。”“合”字有“交配”意思,“会”意为“聚集”,此处选用“合”字。又书局本经文用“朘作”,甲本、乙本经文用“朘怒”,王弼本经文用“全作”。高明说:“朘、全同音相假,在此均指男性婴儿之生殖器。”这里直接用“朘”字。再者,“作”字表示自然而然地勃起,而“怒”字表示“奋起”,即有力地举起,不符合赤子的自然行为,故此处选用“作”字。

  “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其中“嗄”字,甲本、乙本经文作“嚘”字,是气逆咳嗽之意。王弼本经文与书局本经文作“嗄”,指嗓音嘶哑。从赤子的情况来看,整天呱啦呱啦地喊叫,声音清桑而不嘶哑,更不会咳嗽。此处选用“嗄”字,“嚘”是近形假字。

  “至和诣常,至常诣明,至明诣神,至神诣祥。”原是“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请注意:在这段经文之前的一句是“和之至也”,这表示已经达到“和”。在达到“和”之后出现“知和曰常”,由“至”变为“知”,从事物发展过程来看,是一种退步。“至”有二层意思,一是达到,二是最大程度。不论是达到或最大程度,都表示已经得道;而“知”则不一定进入“至”的层次,所以说是退步。“至”与“知”音近,“知”必是假字,所以这里用“至”代换“知”。另外,用“诣”代换“曰”,表示修行造诣所达到的程度,其义比“曰”深刻,用“至□诣□”比“知□曰□”,应该说更能表达修行的进益。又原经文“益生曰祥”文字结构或内容突起变化,中间必有文字脱漏,这也造成古今学者在注释时发生困难,如蒋锡昌云:“……祥,妖祥……”王弼说:“生不可益,益之则夭也。”把“夭”当作“妖”。为何“生不可益”?唐玄宗云:“祥者,吉凶之兆,言人不知守常,而求益生越分,动之死地,是曰凶祥。”这样的推理,无疑是专从反面去设想。我们平常所说的“益生”,只是说“有益于生存”,没有“求益生越分”的意思。而“祥”,《说文解字》注:“祥,福也。”译文:“祥,幸福。从示,羊声。另一层意思是善。”如果把“祥”看成“不祥”,那么“受国不祥,适为天下王”又该如何理解呢?古代学者乃至皇帝为什么会这样去解释《老子》呢?笔者分析认为,“益生曰祥”,经文有文字脱漏,其原经文应是“知和曰常,知常曰明,□□曰生,□□曰祥”;而“曰生”又误为“益生”,漏掉的字无法回忆,就成“益生曰祥”。如何校勘?作为第一步,先把脱漏的字补上,后二句成为“知明曰生,知生曰祥。”这里已将“益”改为“曰”,这样前后四短句结构一致,而且体现了层次步步上升。作为第二步,就是根据“赤子”或“道”之本性,看看用字是否得当,这样就是变“知”为“至”,变“曰”为“诣”;而变“生”为“神”,是回归本源之“道”,又“道”创生万物,被喻为“古神”。神,人们都视为是一切邪恶势力的克星,得道则神,本性展现,邪恶势力不能侵犯,这当然就吉祥了。所以这里在“至神诣祥”之后,又用一个冒号“:”,接下来写下‘“夫毒虫不螫,猛兽不獗,巨雕不暴。此为性使气诣强哉。”这样,整篇文章,层次分明,用正字,表正意,不必要硬从反面强行分析。

  “夫毒虫不螫,猛兽不獗,巨雕不暴。”书局本原是“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王弼本经文作“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甲本、乙本经文作“蜂(蠭)虿虺蛇弗螫,攫鸟猛兽弗搏。”此处以书局本为基础,句首“夫”字是增加的。前面有“至神诣祥”,接着用一个“夫”字作语助词,表示接下来将发表议论。“毒虫不螫”照钞不变,“猛兽不据”中的“据”字用在此处不恰当,改用“獗”;而“攫鸟不搏”一句,照字面意义理解是“抓鸟不扑上去抓”,也不恰当。把“攫鸟”改为“巨雕”,“搏”改为“暴”,意思就一目了然。

  “此为性使气诣强哉。”原是“心使气曰强。”这里的“气”字,是指“气质、精神状态”。以“赤子”来说,应是本性至精至和所呈现的正气,得道者也呈现这种正气,本性展现,正气凛然,所以有生命力。原文之“心”是假字,“曰”也为假字,现在都改了,且句首加“此为(这是)”,句末加“哉”字。

  本章末尾原有“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但第30章末尾已有此句经文,这里就不重复了。

  本章勘字:得(德)者(之)憨(含)至(知)诣(曰)至(知)诣(曰)诣(益)神(生)诣(曰)獗(据)巨(攫)雕(鸟)暴(搏)性(心)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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