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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举例

  长沙市马王堆第3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甲、乙两种钞本(残卷),与其它各种《道德经》版本比较,存在更多音、形相近而意义不同的字。据学者考证,古人“重声训”,只要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意义虽然不同,却都可以用来记録“声训”。与帛书《老子》甲、乙两种钞本(残卷)比较,其它各种《道德经》版本在两千多年来的流传过程中,注释者都对一些明显异义的字作了校勘。但很不彻底,仍有许多异义字未经校勘,这是造成《道德经》中存在那么多千年古谜的原因。

  帛书《老子》甲本残卷中有4章经文保存完整,乙本残卷则有20章经文保存完整,两种钞本中经文保存完整、章序相同的仅有第8章。为了比较,这里选用王弼《老子道德经注》和清·光绪廿年湖南学库山房元记书局校刻的《道德经》第8章经文与帛书《老子》甲、乙本残卷第8章经文进行比较、校勘,兹钞録如下(符号□是笔者插入的,表示漏字之处):

  甲本:上善治水,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之所恶,故几于道矣。

  乙本:上善如水,水善利万物而有争,居众人之所亚,故几于道矣。

  王弼: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书局: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甲本:居善地,心善潚,予善□,□□信,正善治,事善能,蹱善时。

  乙本:居善地,心善渊,予善天,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王弼: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书局: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事善能,政善治,动善时。

  甲本:夫唯不静,故无尤。

  乙本:夫唯不争,故无尤。

  王弼:夫唯不争,故无尤。

  书局:夫唯不争,故无尤。

  显然,甲本在钞写时漏抄4个字(有4个□符号),两种钞本中错字(静、潚、蹱、亚)明显;王弼本和书局本的经文有1字(正与政)不同,且第4句经文都少“矣”字。

  老子在这一章中,讲水的存在、运动、变化状态,不论静态(居)或动态(蹱、动),处处都表现出水的自然品格。这种品格,与道的品格相近,即“几于道”,或“近于道”。下面逐句进行辨析。

  甲本经文“上善治水”。老子为了用具体例子来说明无色无声无形的道,在千千万万物事中筛选出一种来,最好的例子就是水。由此可知,甲本经文中的“治”字,只是记録声音的假字,本义字当是“者”字(治与者,发音相近),即经文宜校正为“上善者水”。所以,乙本、王弼本和书局本经文中勘“治”字为“如”字和“若”字都不确切。

  甲本经文“水善利万物而有静”,乙本变“静”字为“争”字,王弼本和书局本将乙本中的“有”字改为“不(冇)”字(有与冇,形状相近)。从经文前后因果关系分析,勘为“不争”是正确的。这是道的基本品格,唯有不争之德,才能善利万物。

  甲本经文“居众□之所恶”,显然漏掉“人”字,乙本则把“恶”字误为“亚”字,王弼本和书局本的经文是正确的。水能安居于众人所厌恶的地方,那怕是极其污秽之场所,水也不畏其阘。老子教喻后人,“受国之垢,适为社稷主;受国不祥,适为天下王”。究其原因,就是得“道”之德。

  经文“故几于道矣”。甲本、乙本相同,王弼本和书局本少“矣”字。这里改“几”字为“近”字,也不要“矣”字,成为“故近于道”。

  甲本经文“居善地”。何谓“善地”?为什么要选择“善地”而居?原经文表现一种什么样的品格?这些都是应当探究的。试从水的自然本性来看,既然与世无争,必因无私无欲,故亦无奢无华。如果说“善地”就是能安居之地,对水来说就是低洼之地。水之所以往低处流,是因为到达低洼之地才有可能安居。为了反映水的这种甘居低下、平安处世的品格,必须用“低”字代换“地”字(地与低,发音相近),经文成为“居善低”。老子正是以此教喻人们,以水为榜样,时时谨守谦卑处下,身心才能平安(平静安详)。

  甲本经文“心善潚”,“潚”字意思是水深而清澈。乙本、王弼本和书局本皆为“心善渊”,有的学者译为“心胸善于保持沉静而深不可测”,或作“心好深”理解。显然,四种版本的经文,意思都好玄。作为“近于道”的水来说,这是什么样的品性呢?这里必有疑义。我们细看本章中段其余6句三字经文,头一个字都有动作的特性,而这句经文头一个字却为名词,句型格式有差异。从勘声和校义方面分析,把经文校勘为“行善源”(心与行、渊与源,发音相近)就能表现水的品格了。这就是说,“水之行踪所至,为有生命物种奉献源源不絶的甘泉”。当然,任何需要用水的地方,水都乐于奉献。这是合于实际情况的。人们若能以水为榜样,行踪所至都乐于为人民大众做出奉献,有多好!

  甲本经文“予善□”有漏字,乙本作“予善天”,王弼本和书局本作“与善仁”。“与”字和“予”字意思都是“给、给与”,或“舍与”,“赠与”。这里选用“与”字。但“仁”不符合自然之道。老子认为,“仁”是在失道、缺德之后才提出来的,自然之道的观念是“天道无亲”,“天地不仁”。可见王弼本和书局本用“仁”字不确切。乙本用“天”字,则是记録“声训”的假字,本义字应是“填”字(天与填,发音相近),即经文校勘成“与善填”。“填”字意思是“填补”。这与老子讲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意义就一致了。水最善于填补行踪所至环境之不足,只要环境需要,水最能舍己之有余而补充环境之不足。社会上的人若能舍己之有余而补别人之不足,则将走向世界大同。

  经文“言善信”。甲本漏刻两个字,乙本、王弼本和书局本相同。这里,“言”字不能适用于水。水是物不是人,故不能“言”。水近于“道”,老子认为“道不言而善应”。老子讲水的运动和变化状态、特征,“信”字在这里具有“信息”,“信守”的意义,怎么体现“不言而善应”呢?只要将“言”字改为“演”字(言与演,发音相近)就行了。“演”字意思是“演变”、“演化”。经文校勘成“演善信”,这就能如实表现水的运动和变化状态、特征了。不是吗?一年之春夏秋冬,一天之卯午酉子,四时寒热不同,水或化为汽,或凝为冰,或复返为水,其演化变态,最为守信。人若如水,言而必行,行而必果,是为有信,则事业可以长久。

  甲本经文“正善治”。乙本、王弼本相同,书局本校勘为“政善治”。用“政”字取代“正”字是误勘了。水何以知“政”?为什么会用“政”字,可能迁就句末的“治”字。这里不应该去掉“正”字,因为“正”字意思是正直大方、公正无私。这恰恰是水的好品格,也是自然之道的基本品格。所以应保留“正”字,句末的“治”字,应校勘为“至”字(治与至,发音相近),经文校勘成“正善至”。“至”字既有“到达”之义,也有“最、极”之意。老子以水之“正善至”来喻示人们,任何国家,任何一级官员,如果能做到“正善至”,必定是清白无私,廉洁奉公,则一定能管理好国家的政务、民事,这才是人间的“政善治”。

  经文“事善能”。四种版本相同,但水性自然,无为、无事。可见“事”字不适用于水。改为“适”字(事与适,发音相近),经文成为“适善能”,即最有能力适应环境的变化,尘世无处不生存。水既然能处众人之所恶,还有什么环境不能适应呢?这句经文移至“演善信”之后。

  经文“动善时”,甲本用“蹱”字,显然是假字。这里,经文中的“动”和“时”缺乏必然的联系。对于水来说,“动”就是改变位置或流向,这种动与水所在环境的地形、地势变化相关,即水依据地形、地势变化而流向低处。所以,要描述水的这种依客观环境而动的特征,用一个“势”字(时与势,发音相近)是相宜的,即经文校勘成“动善势”。以水作为榜样,人们之言行也应该依客观环境的实际形势而定,不可以主观,也不可以教条。考虑到7句三字经文中,“正善至”是最高层次的,故把“动善势”移到“居善低”之后,“行善源”之前是恰当的。

  经如上辨析、校勘,本章经文成为:

  上善者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近于道。居善低,动善势,行善源,与善填,演善信,适善能,正善至。夫唯不争,故无尤。

  再举一个例子。德经第59章残卷经文中一段:

  乙本: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以蚤服,蚤服是胃重积□。

  王弼: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

  书局: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

  比较可知,乙本经文末尾漏字,王弼本和书局本补1个“德”字,又勘5个字:谓(以)早(蚤)早(蚤)谓(是)之(胃)。虽然已经校勘,两千多年来古今学者对这段经文仍无自信的解释,不知答案是否正确。关于答案是否正确,应该有一个客观标准。这个客观标准,只能是老子所阐明的“道”之理和“道”之德。对于德经第59章这段经文,这里试作进一步勘误:

  治人事天莫若舍。夫唯舍,是谓慥服,慥服谓之重积德。

  这里又勘4个字:舍(啬)舍(啬)慥(早)慥(早)。“舍”字意思是“奉献”,“慥服”就是“忠诚服务”。“道生化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夫唯道者,善骀且诚”。对照这些论述,经过校勘后的这段经文,意思明白无疑,也合于“道”之理和“道”之德。至于是否是老子的“原话”、“原文”,则不敢贸然说“是”。但以老子所教喻的“大象无形”而论,在这里所力求的是经义之正确性,不敢苛求文字、句形、说话语气习惯之“复原” (老子只是口头传述,故无法知道其原来的文字、句形)。

  下面再举若干例子。

  道经第6章残卷经文中一段:

  乙本:浴神不死,是胃玄牝,玄牝之门,是胃天地之根。

  王弼: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

  书局: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

  我勘:古神不死,是为烜牝,烜牝之萌,是谓天地亘。

  道经第18章残卷经文中一段:

  甲本:故大道废,案有仁义。知快出,案有大伪。

  王弼: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

  书局: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

  我勘:大道废,尤仁义;智慧黜,尤大伪。

  道经第19章残卷经文中一段:

  甲本:絶声弃知,民利百负。絶仁弃义,民复畜兹。絶巧弃利,盗贼无有。

  王弼:絶圣弃智,民利百倍。絶仁弃义,民复孝慈。絶巧弃利,盗贼无有。

  书局:絶圣弃智,民利百倍;絶仁弃义,民复孝慈;絶巧弃利,盗贼无有。

  我勘:举圣启智,明理百辈;举诚启翊,民怫消之;举敩启力,道哉无忧。

  道经第30章残卷经文中一段:

  乙本:物壮而老,胃之不道,不道蚤己。

  王弼: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己。

  书局: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己。

  我勘:物壮则老,是谓服道,服道早己然矣。

  德经第60章残卷经文中一段:

  乙本:以道立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

  王弼: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书局: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民。

  我勘:以道履天下,其宄不生,非其宄不生,其生不伤人。

  德经第62章残卷经文中一段:

  甲本:故立天子,置三卿,虽有共之璧以先四马。

  王弼: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

  书局: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

  我勘:夫立天子,置三公,赐与拱璧,贻厢驷马。

  德经第65章残卷经文中一段:

  乙本:故以知知国,国之贼也;以不知知国,国之德也。

  王弼: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书局: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我勘:夫以智治国,国则杰;不以智治国,国则覆。

  德经第67章残卷经文中一段:

  乙本:夫兹,故能勇,检,敢能广。

  王弼:慈,故能勇,俭,故能广。

  书局:夫慈,故能勇,夫俭,故能广。

  我勘:夫慈,故能雍,夫俭,故能匡。

  德经第71章残卷经文中一段:

  乙本: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矣……以其病病也,是以不病。

  王弼: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书局: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我勘:咨不知,上;不知咨,病……以其摈病,是以不病。

  德经第80章残卷经文:

  乙本:小国寡民,使有十百人器而勿用,使民重死而远徙,又周车无所乘之,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王弼: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书局: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勿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徒,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我勘:翛国姱民,斯有什百之器而务须用,斯有舟车而无琐乘,斯有甲兵而无必阵,斯民重世而厌徙,斯民孚洁身自雍而甘其食……民至老死莫迁往来。

  以上这些例子,校勘得对或错,只有以老子的自然之道(天道)作为唯一的标准来衡量:符合天道之理和天道之德的,就可以肯定;反之就应该否定。简单地说,就是以老子之道还治老子之经,一切不符合老子之道的经文,不论个别字、句子,甚至整段经文,能勘则勘,不能勘或明显无关的,则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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