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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回忆

  一如当年写《爱》,我只想告诉你我的真实思想。30多年了,与其说我是在等待对这首诗的正确评价,不如说我是在等待对那个年代的正确评价。在历史的长河里,《爱》渺小得如同一朵浪花。

  一

  1979年“七一”前夕,武汉大学中文系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58周年,拟在学生(当时有77级、78级两个年级的学生)中举办一次诗歌朗诵会暨诗歌创作比赛,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石国臻专门作了动员。

  我虽不会作诗,可当过几年广播电台的文学编辑,曾发起和组织过多次诗歌朗诵会,那时,朗诵诗颇受欢迎,国家稍有大事,作为喉舌的广播电台必须组织诗歌朗诵会予以配合,高伐林、王汉广、胡发云、董宏量、江少川等武汉的年轻诗人都曾应邀为我们电台的诗歌朗诵会写诗,耳濡目染,我也渐喜欢上朗诵诗这种形式,喜欢马雅可夫斯基和贺敬之的政治抒情诗,激动时,也能写上几行滥竽充数。加上文革刚刚结束,亲历了文革全过程,目睹了我们曾全身心投入的“文化大革命”给中国文化和国家、人民带来的毁灭性的灾难,心中很有想说点什么的冲动,不吐不快。恢复高考后大学中的民主氛围也提供了能说这些话的环境。于是,一些话从我的脑子里蹦了出来。我将它们清理、分行、押韵,没用多少时间,便完成了它,我给它取名:“爱”。

  系里同学中,普通话说得好的当然是从北京考来的同学,我选择了张安东帮我上台朗诵,他从北京来,普通话标准,更因为他的思想和生活都不一般,有点出格,这首诗里所表达的思想也出格,他朗诵比我自己朗诵效果肯定会更好。

  “七一”前的一个傍晚,全系的学生都集合在中文系的大楼前,武汉大学中文系迎接建党58周年的诗歌朗诵会在这里举行。张安东朗诵了这首诗,朗诵完,有点掌声,并不热烈,但“轰”地一下的议论声却不断,扰乱了严肃的颂党气氛,影响了下一首诗歌的朗诵。在广播电台积累的组织诗歌朗诵会的经验告诉我,张安东的“嬉皮士”风格与这严肃的政治抒情不合拍。当然我还是很感谢安东的,我的诗是通过他这个“载体”走向了同学,走向了社会。

  接下来是评奬。《爱》落选了,并受到许多责难和非议。我也是评委之一,听到这些不同意见,我当然不能反驳与辩解,只是感到心中难受和不平。思想解放还刚刚开始,虽然恢复高考后走进大学的77级、78级同学思想都很超前,但禁区还很多,仍然有时代留给大家的思想禁锢,马上要同学们认可“对领袖也可以批评”的观念,为时甚早。

  对于这首诗的落选而心中不平的当然不止我一个,许多同学向我作了表达。反应较强烈的是这次朗诵会的组织者之一、系学生会学习委员、亦小有名气的年轻诗人王家新,他在我们学生宿舍——“老八舍”的一面空墙上贴出了一篇文章《不平则鸣》,对《爱》所受到的非难进行了反驳,对《爱》所表达的思想进行了辩护。一石激起千层浪,它引起了同学间对《爱》的更大的兴趣和争论,同住在“老八舍”的历史系77级、78级同学亦受感染,纷纷参与争论。饭桌旁,寝室里,特别是在“老八舍”空墙的大门边,都能听到激烈的辩论,不亚于文革中两派的争论,但絶没有那种挥舞“大棒”,乱戴“高帽”,人身攻击甚至动粗的举动,这对刚刚走出文革、走进改革的大学生们无疑是非常有益的,对解放思想无疑有推动作用,校方和系里对此采取了乐观其成的态度。

  在王家新贴出《不平则鸣》的第二天,一些同学亦随声响应,贴上了支持的小文,如沈睿(那时她还叫沈瑞花)等,持不同观点的同学高伐林等在同一面墙上贴出了针锋相对的文章,用毛泽东关于判别香花与毒草的“六条标准”为据,批评了《爱》的错误,当然行文方式也絶无文革遗风,而是力争以理服人,对作品不对人。许多同学还随手在这些文章上评点。王家新见状,便从系里要来红纸,在那面墙上围贴了一圈大红框,在墙头上写出了“争鸣园地”四个大字,让同学们随意往墙上贴文章。第三天,又有同学于可训贴出了一篇《大白菜》,表明瞭中间立场,并评论《爱》在艺术上的不足。至此代表三种观点的文章全部登场。这是一场很有趣的争论:“香花”、“毒草”、“大白菜”,三种观点针锋相对,各不相让,而且三种观点的代表人均是优秀学生,也是后来走向社会后成就斐然的知名作家、评论家。文明的争论,理智的交锋,特别是那点到为止的刀光剑影让我激动不已,也反映出我们这一代大学生认真坦荡的人格品质和探求真理的执着精神。很快,消息传遍外系、外校。外系同学纷纷来到“老八舍”参观我们的“争鸣园地”。后来,《爱》又登载到了我们中文系的77级学生油印文学刊物《珞珈山》第五期上,还同时配发了三篇不同观点的文章,更引起社会和外地学校的轰动。那一段时间,我每天收到几封甚至十几封来信,多有鼓励,也不乏谩骂与攻击,我还多次接待来访者。

  创办《这一代》时,我和王家新都是编辑,负责诗歌作品的编选,我便给自己开了个“后门”,将它放进了《这一代》初选篇目,后来其他编辑没有发出异议,此诗就在《这一代》创刊号上刊出了。

  二

  这是一首什么样的诗,当时居然能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应?走过了30多年,我们用今天的眼光来读读它又作何解?

  原诗如下——当然不能作一字一标点的修改:

  爱

  如果有人问:你最爱谁?
  有人回答:最爱领袖是人民的天职。
  而我,却在心里偷偷地想: 
  我,最爱自己的妻子。 

  爱情掺不得半点虚假, 
  不像报纸、杂志上的那些颂辞, 
  谁用装点过的爱情去爱妻子,
  对不起,生活会偿还他一杯苦汁。

  不要指责我眼光短浅,
  不要以为我胸无大志, 
  试问,一个不懂爱情的人, 
  怎么会真爱党,爱人民,爱同志?

  在那万马齐喑的日子, 
  没有妻子,我会活活憋死, 
  是她,敞开胸怀拥抱了我, 
  积压的感情,才找到倾泄的位置。

  向她,我敢哭被害的忠良,
  向她,我敢骂当权的骗子,
  小房内,爱和恨才能纵情倾吐,
  台灯下,真理和谬误才被真正认识。

  我最爱自己的妻子,
  这爱,谁也无法制止,
  不用泪水,不用颂词,
  更不用“生命和鲜血”式的山盟海誓。

  爱她,因为她对我忠诚,
  爱她,因为她对我无私,
  我想,如果领袖对人民忠诚无私,
  人民一定会向他献出爱的果汁。

  别怪我用剩余的爱去爱伟大的人物,
  爱,经过陶冶更纯洁、更真挚,
  它能迸发出千万卡热能,
  如果需要,它可以把对妻子的爱全部抛掷。

  1979年6月于武汉大学

  许多人说它是一首爱情诗,说它敢于冲破俗见禁忌,“露骨”地表达对妻子的爱,表现了作者对爱情的忠贞与专一。比如,当年是某大学77级学生姜红伟说:“1979年10月,武汉大学赵誉泳同学发表的诗歌《爱》,对刚刚拨乱反正的思想阵地来说,如同扔下一颗重型炮弹,激起强烈的反响,有的训斥,有的欢呼。被文革禁锢了十年之久的爱情天地,终于被打开重门。11月,学校学生会和团委发起对诗歌《爱》的大会商,会商文章被刊登在校刊《映山红》第三期上。某周日,男女同学七人,聚于杨府殿前之大樟树下,就《爱》各抒己见。”

  再如我们班早逝的同学陈忠曾说:“我们年龄相仿,走过相同的路,你我感受一定相同:它是曲折的。由于你懂得‘爱’,因而不管它(多么曲折),总是周身焕发着生气。”班里有女生说:“在这个世界上,人们都能像您那样懂得爱该多好啊!”

  爱情这个备受年轻人追捧的敏感又永恒的话题,牵引着当时许多同学将《爱》的主题定位在爱情上。或许是这些同学在主观上不愿意再深入一步,去探讨它的内涵?那一步是复杂艰险的,布满陷阱,他们不愿意去踩踏它,文革中的各种悲剧惨案还留在他们的脑际。倒是“毒草派”们看到了它的要害,客气地批评《爱》的矛头指向有偏差。

  是的,无可讳言,《爱》是一首在爱情的掩护下的政治抒情诗。表达的正是今天我们可以大胆地展现并为现实认可的思想——民本思想。“如果领袖对人民忠诚无私,人民一定会向他献出爱的果汁。”反之,如果你不爱人民,人民将给你一杯“苦汁”,这是我对生活的感悟,更是社会发展的辩证法。每一个公民都有选择对领袖爱或不爱的权利,《爱》中的爱虽只是一种个人选择,亿万个这种选择集中起来,就是民意,就是人民的选择。尽管这种爱与不爱的选择是无形的,它却比有形的东西具有更大的力量,是有形的选择的基础。

  今天,从“以人为本”到“以民为本”已不只是口号,而是我们国家工作的基本准则。有家才有国,有国才有家,国是大的家,家是最小国,一个家庭,有爱才能信任,才能长久,才能幸福;一个国家,如果领袖缺乏对人民的爱,视人民如草芥,视民生为儿戏,进而玩弄人民于股掌之上,欺骗人民于权势之中,人民怎么会去爱他们的领袖呢?人民不是愚民,你爱不爱我,我心中自然有数,象妻子爱不爱丈夫一样,这种爱是“不用泪水,不用颂词”,更不用“生命和鲜血式的山盟海誓”的。同在一个国家生活,人民会象感觉到阳光与空气一样很容易感觉得到那种爱是否围遶在自己身边。如果没有了人民对领袖的爱,“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被千年历史屡屡印证了的再浅显不过的道理。

  《爱》表达了这个道理后,进而发出了“如果需要,它可以把对妻子的爱全部抛掷”的誓言,是在表达对可爱可信的领袖的忠诚,阐发可以舍小爱而顾大义的正气。

  当然,它所要阐述的内容还不仅如此,余言难尽。

  也许我的有些同学现在还不能接受以上表达?但愿他们都能接受,因为他们,是77级。

  三

  《爱》发表后,争论激烈,我却没有感到对我的大学生活和学习带来什么压力和影响。等到四年级下学期,马上要毕业了,它却给我惹了祸。年级党支部准备发展最后一批党员,我是发展对象之一。我很早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若能赶上最后一班车,也是我的幸运。

  但事情并不简单,我的入党介绍人受支部委托与我谈话,告诉我,因为《爱》这首诗而让我的发展问题一直受阻,今天虽然同意我的申请,但有一“必须条件”,是我要对《爱》作出“深刻检查”。

  对此我很突然,两年的学习生活风平浪静,我已淡忘了它,重起波澜,让我一时难以接受,没想到在思想解放的今天,这首诗对我的政治生活还有如此重大的影响!难怪我周围许多同学纷纷跨进党组织大门,而我仍徘徊在外,我一直在自身上找问题,努力克服缺点,创造条件……原来如此啊!

  看到了我的犹豫,介绍人耐心地给我做了很多工作,还好心地告诉我:“将来走进社会,如果不是党员,就缺乏发言权,什么事都做不成。”他虽然代表着支部与我谈话,我听得出,这句话却是作为朋友的肺腑之言。经过再三考虑,我同意在鉴定会上对《爱》作出检查。但支部通知我:必须是书面检查。

  于是,我违心地在《爱》中寻找“错误”——还不能找“反动”,只能找可以改正的“错误”,“错误”最好是“认识”上的。因为若找出“反动”,当然是不能入党的;而找出“认识”上的“错误”,那便是可以改正的。这难度,竟然比我当年创作《爱》还要大得多,但我必须费尽心思、搜肠刮肚地找。我拼凑了四条,虽有重复,也得凑个四条吧。四条的内容,我现在也实在回忆不起来。鉴定会上我将四条一念,虽还有反对意见,但少数服从多数,我才得以过关。

  其实,我还是想得过于天真,这一道明关虽过,却给我今后的政治生涯设下了道道暗卡。入党志愿书将会放进我的人事档案,而志愿书中放有我的书面检查,犯了一次严重“错误”的检查。它将伴我终生,而中国又处在特别看重人事档案的时期,一旦有什么好事坏事,都会翻出档案来看看,找出有利或不利于当事人的根据。

  我无从验证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能看到我的档案的人,对我干过好事或坏事没有;无从考察在我人生的几个关键时刻,这首诗是否起到过有利或不利的作用;无从推测后来政治生活的一些波动是否受到了书面检查的影响……今天,我已退休,一切都过去了,它对我再也不会有任何作用,它成为了一段历史记録,一段有趣的、值得回味的往事,一段关于“爱”的故事。我无意责怪谁,也无从责怪谁,中国像“窦娥冤”那样的冤屈多了去了,我这算个什么呢?何况我已退休多年,“春风不度玉门关”了。我也可以像旁观者一样,轻松地看看它,一笑了之。如果不是今天我们年级要出书将这一页重新翻开,我都会忘记它,有谁会记起呢?

  面对它,我无怨无悔,因为我说的都是真话。

  2011年6月武汉

  附:关于《爱》的讨论

  《珞珈山》编者按:今年(1979)7月1日,赵誉泳同学以自己的习作《爱》参加了诗歌朗诵比赛。虽然这首诗经过评选小组几次讨论,都未能列入优秀作品,但在广大同学中却引起了强烈反响,以至期末考试迫近,都不能减弱大家争鸣的热情,在社会上也激起了不同的反应。

  我们认为,对《爱》进行深入讨论,有利于发扬艺术民主。深入探讨有关的文艺理论问题,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为此,本期《珞珈山》特选编代表不同观点的三篇评论文章,供同学们参考。

  我们希望大家继续解放思想,积极参加《爱》的讨论。

  在法庭上

  ◎ 王家新

  出庭人员:法官、被告人,被告人的律师,控告人

  证人:武汉大学中文系77级全体学生

  时间:1979年7月中旬

  画外音:“爱”——是人类文学史上的所谓永恒主题之一。也是每一个人在生活中必然要碰到并解答的人生课题。历史从来不白白走过,在经过十多年的文化(准确说,是武化)大革命之后,《爱》的作者坦率地交出了一份很“出格”的关于“爱”的答卷。于是,它很快被提交到法庭上……诸位观众,这种文艺法庭到中国来了,还是第一次开张。因此,在电视台实况转播前,特意提醒你们请注意到它的历史意义!

  法官宣布开庭:被告人听着,有人控告你的《爱》在政治倾向上犯了严重错误,理由是:第一,你宣布最爱妻子而不是最爱领袖,先爱妻子而把剩余的爱给予领袖;第二,此诗怀疑毛泽东同志是否对人民忠诚无私……

  全场顿时哗然!

  被告人申辩:“法官先生,对于这个控告我是感到很意外的,但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又是无所畏惧的,因此我请求允许我现在就开始为自己申辩。诸位,我请你们注意而且你们也注意到了,《爱》不是一首爱情诗,而是一首政治诗。我之所以写它,也并非是为了慰借一下自己的妻子,而是为了献给我的人民。是的,天安门广场上的英雄呐喊得好:‘中国已不是过去的中国,人民也不是愚不可及,秦皇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我们信仰真正的马列主义,我们的人民再也不应该跪伏在伟人的脚下盲目地向他献上肉麻的颂词,而应该像历史主人公那样站立起来,对自己的领袖进行考察和检验,并向领袖提出正当的要求。可以说,这就是我的创作动机。在具体构思上,我采取的是提问式开头,‘你最爱谁?’我本来一开头就想顶回那种‘最爱领袖是公民的天职’这种如果不是虚假就是愚昧的回答,但考虑到这是诗,不是辩论词,因而暂时避而不答,而是另辟蹊径,抒写了对自己妻子的爱情。而实际上当读者读到诗的倒数第二段时,就会恍然大悟:‘哦,原来作者看起来是写对妻子的爱情,实际上却由此及彼,提出了人民热爱领袖的前提和标准问题,即:只有当领袖对人民‘忠诚无私’时,人民纔可以向他献出爱情的果汁。政治上的信仰只能靠真理的光辉来吸引,不能用政治的力量来征服,我想,如果读者悟出了这一点,他们自己就会起来摆脱那种‘最爱领袖是公民的天职’这种新皇权主义的束缚,我这首诗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同时,读者如果悟出了这一点,就会明瞭诗中并不存在什么‘最爱领袖还是最爱妻子’这一类选择。我虽然写了两种爱,但并不是使两者对立起来,而是联系起来,由此及彼,通过写爱情来回答如何爱自己的领袖的问题。这样控告人施加给我的第一条罪状,也就不攻自破了。”

  场内又一阵哄响。这时,从证人中给法官递上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请被告人不要得意!你既然说不存在着‘最爱谁’和‘先爱谁’之类的选择,那为什么的结尾不打自招地说,‘用剩余的爱去爱伟大的人物’呢?试问,这是不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法官当即公布了纸条上的内容,所有的人又“唰”地把目光投向被告人。

  被告人申辩:“这位劝我不要得意的人倒是自己要冷静一些才好,你刚才引用我那句诗时,为什么要把前面的‘别怪我’三个字掐掉呢?尤其是这个‘怪’字,在这里可以起到‘指责’、‘以为’、‘诧异’等作用。如果是完整、细心领会我的意思的话,那么它就应该是,不要指责我是在用剩余的爱来爱伟大的人物,我并不是先爱妻子,后爱领袖,最爱妻子,次爱领袖,不,不是这样的!我用来献给领袖的,是经过陶冶了的更纯洁、更真挚、能够迸发出千万卡热能的爱!岂止是如此,如果需要的话,还可以把对妻子的爱全部抛掷,就如张志新为了真理而把对丈夫的爱全部抛掷了一样。对了,也许有人会这样说,诗的开头在别人回答‘最爱领袖是公民的天职’,你说最爱自己的妻子;诗的结尾却忽然要把对妻子的爱也用来献给领袖,这不是前后矛盾,逻辑混乱吗?好吧,还是让我点明一下,诗的开头之所以提出最爱妻子,是为了从中提出人民热爱领袖的前提这个问题,诗的结尾之所以又说在必要时牺牲对妻子的爱,又是以领袖达到了前面一个前提为前提的。一前一后,相互映衬,它们说明瞭我的全部思想:人民对自己领袖的爱,不应该是盲目的愚昧的,但又应该是热诚的——如果领袖对人民忠诚无私的话。这里,我的意思不是很清楚和明晰的吗?那些指责我逻辑混乱、思想矛盾的同志,又是在使用的哪一家的逻辑呢?”

  控告人出场答辩:“逻辑家出庭倒在其次,同志们,我们现在必须抓住《爱》的要害和实质来谈。诸位,我以为不能逥避政治问题,不是硬扯,而是必然牵涉到!《爱》的政治问题在哪里呢?就在于作者虽然是泛指一切人民的领袖,实际上是特指‘文化大革命’中的领袖,这样,《爱》是犯了两个明显的政治倾向性错误:第一,认为毛泽东主席没有对人民忠诚无私;第二,必须注意,领袖是复数,是整体,是集团,这样,周总理、邓副主席、华国锋总理、八大军区司令……如此灿烂星汉也被列进对人民不忠诚无私之列!同志们,这两条之中的任何一条都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

  律师出庭:“同志,请息怒!我以为你无端地给《爱》扣上两个罪名,然后又被这罪行气得发怒,这是很不合算的,因而也是不够聪明的。当然,我佩服你把列宁关于领袖是一个集团的教导背得烂熟,但很不幸,你只是仅仅止于此!诸位,领袖是一个集团,这是真理,但在那个黑白颠倒的年代,谁把真理当一回事儿?谁把领袖当作一个集团?如果有哪一位作者,居然敢歌颂除特定人物以外的任何一个人,纵然这个人是周总理这样的人民领袖,也会被视为异端。因为在‘四人帮’看来,天无二日,国无二主,‘朕即国家’,你把领袖当作一个集团,就是‘多中心论’,就是‘分裂以XXX为首的党中央’。控告人同志,如果你不得不承认这是铁的事实的话,那么,你会紧接着不得不承认你给《爱》所下的第二个罪名的荒谬和可笑!”

  “好吧,现在就让我们再来看控告人给《爱》强加的第一个罪名——认为毛主席没有对人民忠诚无私。我认为这样做,如果不是歪曲作者的愿意,也起码来说和作者的原意相差甚远。第一,诗是正面假设,不是反面疑问,更不是否定句式,即我们不能把‘如果领袖对人民忠诚无私’,歪曲地理解为‘难道领袖对人民忠诚无私吗?领袖对人民是不忠诚无私的!’而控告人竟这样理解了,这是令人遗憾的!第二,同时我们还承认,‘如果领袖对人民忠诚无私’是正面假设,但和正面肯定的口语毕竟还是不同,这就是说,它毕竟有一点怀疑的意味。那么,应怎样来看待这种怀疑呢?我们认为:正确的怀疑是独立思考的表现,是从禁锢人们思想的陈旧框子中解放出来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对真理的不停顿的一种探索。可以说,从迷信到怀疑,从怀疑到觉醒,这正是我们这一代走过的路,对错误的东西持怀疑态度无疑是正确的。对正确的事物能不能怀疑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人们对真理的接受同样要经过实践,要有一个过程。我在这里可以讲,即使《爱》对毛主席是否忠诚无私于人民多少有一点怀疑,这也是无可非议的。因为,第一,人民有权力时常检查并怀疑自己的领袖,这是由我们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决定了的。第二,经过十多年的大灾大难,人民不得不怀疑领导着这个大革命的领袖,历史必然要把一串又一串的‘为什么’推到人民面前,并要求他们作出解答。第三,从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来讲,‘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包括领袖在内,都可以‘一分为二’。周总理早在1949年就批判了那种把领袖宗教化、偶像化的倾向,指出把毛泽东‘当成了一个孤立的神,那是封建社会、资产阶级社会所宣传的领袖’。因此,对领袖要实事求是,作恰如其分的评价,不能当作‘完人’来歌颂,也不能歪曲历史以吹捧领袖,甚至把领袖的缺点当作伟大来歌颂。一些反对《爱》的同志也可能是对毛泽东同志具有檏素的阶级感情,但这些同志大可不必摆出一副‘唯我独爱领袖’的架势。历史证明,在对待领袖的问题上,仅仅具有檏素的阶级感情是远不够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有些人跟着林彪起哄一事就雄辩地证明瞭这一点。无论从《爱》的整个思想情调来看,还是抓住某一句硬扣住不放,我想都得不出作者要否定毛主席的意思,他只不过是在诗中没有正面地赞颂和肯定而已,但这决然不能在否定和诅咒之间划上等号。有人硬要在这方面做文章,这是不好的。我想即使作者在诗中明确写出了他对毛主席的怀疑和批评,我们不同意,就说不同意这种怀疑好了,为什么偏要把别人的作品称之为‘在政治倾向上犯下了严重错误’呢?莫非你们就是天生的裁判官?让人民和历史为这首诗作出应有的评判吧!我们谁也没有为这首诗过早地下政治结论的权力!法官先生,我的辩护完了。”

  画外音:控告人出场似乎要说点什么,恰在这里,时间到了。许多人很不满意地走出了法庭,因为他们还不知道对《爱》到底将怎样处理。但他们毕竟是幸福的,几千年来,中国文坛上第一次开张的文艺法庭,留给他们的印象太新鲜、太强烈了!

  各位观众,明天上午将继续转播文艺法庭上的实况,欢迎你们收听观看。再见!

  谈《爱》

  ◎ 张立伟 杨厚兰 高伐林

  对于赵誉泳同学的《爱》,赞扬者有,批评者有,我们是后一种。

  对这首诗某些章节的赞赏,我们并不亚于有的同学。但十分可惜——那里有一匙焦油,它弄脏了整个画面,我们在整体上对诗持否定态度。

  这首诗不是谈湖光山色,鸟语花香,而是谈对妻子的爱和对领袖的爱,而对妻子的爱,又不是建立在单纯生理基础上的性爱,而是爱情。爱情,自它诞生之日起,就不同于性爱,它既有生理基础,又有思想基础。赵誉泳同志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对妻子的爱,强调是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基础之上,而且是在哭忠良、骂奸臣,认识真理谬误这个阶级感情的基础之上。很明显,诗中谈的是政治问题,既然如此,我们评诗,就不能逥避政治问题,不是硬扯,而是必然牵扯到,逥避开就讲不清楚。

  现在的问题是,同是建筑在阶级感情上的爱,妻子和领袖,应最爱谁(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两者才有共同点,才能比较,除此则不能比较,赵誉泳同志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比较)我们认为,应该最爱领袖。在目前的社会里,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个经济细胞,不能脱离经济和社会。个人爱情的是否幸福,不能脱离整个阶级的命运。对整个阶级的爱,对阶级利益、阶级成败的关心理所当然要高于对妻子的爱。而领袖,当他的确来自阶级和人民,而又忠心为阶级和人民的时候,他既是普通人,而又集中代表着阶级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这时候,爱领袖,是同爱阶级爱人民一致的,就是说,应该高于爱妻子。有的同志说,诗里的妻子不单是妻子,而且是人民的化身(或“集中代表”,或“象征”)。我们不同意,诗本身也不赞成,诗中说,“如果需要,他(对领袖的爱)可以把对妻子的爱全部抛掷”。妻子是妻子,诗意十分清楚。妻子变了人民,一堆糊涂账就摆在每个人的面前,我们还是忠实于原着,不要去给妻子“加官进爵”吧。

  这首诗着重写了万马齐喑的日子,也就是说,诗除了泛指,还有定指,那么我们同样不能逥避这个特定的历史环境,忠良被害,骗子当权,真理谬误大颠倒,这种日子,莫过于“文化大革命”了。这段时间,是不是妻子比领袖更可爱呢?我们不这样认为。必须注意,领袖是复数,是整体,是集团,周恩来呕心沥血,邓小平拍案而起,华国锋受命于危难之际,八大军区司令陈兵决光明中国与江家铺子之雄雌——这样的领袖,多么难能可贵!诗中说,爱妻子,因为能向他倾吐爱和恨,认识真理谬误。不错,这样的妻子是值得爱!但是比起这些立下丰功伟绩的领袖(马列主义并不否认个人的作用,只反对夸大个人的作用),谁应该摆在“最”的位置上?(在同一角度,这个位置上只能摆一位)我们认为是领袖,换句话说,不是妻子!因为是领袖拯救了整个阶级和国家,包括阶级的全部成员,“我”和“我的妻子”——“拯救”一词颇刺眼,似有救世主之嫌,其实两者风马牛不相及。我们说的是人民产生领袖,领袖运用人民给予的职权和集中人民的力量,加上自己的才智引导人民前进或使人民免遭损害。这种情况在关键时刻越明显。有人说,当时只认为毛泽东同志是领袖,我们说,不,诗写在现在,不是当时,现在这个理论迷雾已经清除。同时,就算把领袖理解为毛泽东同志,诗也是错误的。我们不否认,毛泽东同志是一个有错误的领袖,而且后十年中犯有较大错误。但是,通观他的全部历史,错误比起功绩毕竟还是小得多。那么是不是因为他有错误,而妻子没有错误(这是不可能的,姑且假设一下)就更爱妻子呢?不,要知道,我们对领袖的爱,是集中体现着爱阶级、爱国家,这种爱,不是母亲对儿子的溺爱,不是信徒对耶稣的崇拜,而是建筑在阶级感情上的理智上的炽爱,只要领袖不是背叛了阶级和人民,不是错误超过了功绩——如果是这样的领袖,就应该打倒抛弃,任何一点温情和爱,都是极端的错误,如果不是,那么,肯定领袖的功绩,批评、纠正领袖的错误,正是爱的表现,正是人民的责任,阶级一员的责任,对毛泽东同志应作如是观!这里丝毫不存在如一些同志所说的,“一般说来爱领袖高于爱妻子”。这些同志是对“爱领袖”做了不正确的理解——不清楚什么爱和怎样爱。这个理论混乱,也为赵誉泳同志所具有。形诸文字,就是把领袖和妻子摆错了位置,而这是统率全诗的关键,一搞错,就成了“弄污画面的一匙焦油”。

  说了这样多,是不是叫大家写情书,一律把“最最心爱的妻子”全改成“次等心爱的妻子”,唱情歌“天下人儿万万千,我就只爱妹妹你”改为“天下人儿万万千,爱了领袖,回头爱妹妹”,我们还没有这样发呆。马克思也说过他最爱燕妮,这怎么理解?我们认为这是从爱情的内涵上谈问题,在无数的同志之爱里面,选择一个作为终身伴侣,倾注以忠诚和爱,这是爱情。这种爱情,能不能同爱领袖之爱相比呢?不能!因为爱情中包括体态的美丽,旨趣的融洽,性格的投合,无数花前月下的柔情蜜意,这都是对领袖的爱所没有的。在这个其他没有的角度上谈“最爱妻子”,我们认为无可非议,如果再从阶级感情的基础上来谈“最爱领袖”,因为是从不同的角度谈“最爱”,两者是并行不悖的。

  爱是一个抽象的字眼,它具体又分为夫妻之爱、父子之爱、同志之爱,爱山水、爱花鸟、爱祖国……每一个领域里,都可以而且必然有自己的“最爱”,我们并不一般的反对“最爱妻子”的口号,反对的只是赵誉泳同志这首诗中的观点。这诗先提出问题,接着谈爱情,而又着重谈了爱情中建立在阶级基础、思想基础之上的一部分,再将这部分同建立在同样基础上的领袖之爱相比,然后论证了自己的观点。由此可见,整首诗是用完整的结构提出了一个政治问题,评论它,就不能只从个别字句上、艺术上看,而必须从整体上看,引进“正确”与“错误”这对认识论的也是政治的范畴来考察。摆事实,讲道理,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既反对这首诗得奬,同样反对不加分析,粗暴地给这首诗扣上“毒草”“反动”的大帽子,胡乱使用敌我矛盾的范畴来对待艺术问题、政治问题。我们只是认为:这是一首在政治倾向上存在严重错误的诗,没有肯定(或否定)更多的东西。

  有的同学认为这首诗好就好在说真话。我们认为,在人民内部,真话与假话比,真话好,正确的真话与错误的真话,前者更加好!我们认为这首诗不正确,或者说,是说了不正确的真话或表达了不正确的思想感情。赵誉泳同学和其他同学同样可以认为我们的话不正确。言论自由,有写作的自由,有批评的自由,有反批评的自由,如此而已!

  大白菜

  ◎ 于可训

  赵誉泳同学的诗——《爱》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双方各持己见,相持不下。在这两军对垒的战场上,我甘做“第三种人”,也出来说几句,以就教于各同学。

  首先,我要说,《爱》是一棵大白菜。说它是大白菜,是因为它不是人参、 燕窝、肴中珍品;它又不是臭腌菜、烂萝卜,菜之下属。我之所以这样给《爱》归类,有我的理由在。

  在直接涉及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谈谈我对《爱》这首诗的思想和艺术的一些认识。《爱》这首诗的思想意义在于:作者通过“四人帮”横行这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妻子和丈夫之间的爱情生活这个具体的生活环境,希望说明一个道理:如果领袖对人民像妻子对丈夫那样忠诚无私,那么人民就像丈夫对妻子那样,用一种不经过任何装扮的爱情去真挚地爱他。作者的用心无疑是好的,是无可非议的。作者的用意是在于要说明领袖和群众的关系这样一个普通道理,在这一点上,任何引申和附会都不是作者的原意,或者说是强加给作者的。在艺术上,作者的手法是采用平行结构的方法,即一虚一实平行推进。这有点类似于电影中的平行蒙太奇,作者实写的是丈夫和妻子,虚写的是人民和领袖,而正是通过实写表达出他所暗示的思想意义。

  明白了这一点以后,我们再来看看《爱》为什么是一棵大白菜。

  在“四人帮” 横行的时代,人民的不满是普遍的,而斗争的方式却各有不同,甚至标分泾渭。真的勇士,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以殉党的事业。张志新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在各种场合,利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同“四人帮”进行了面对面的短兵相接的交锋。当然也应该承认,这样的英雄不是大多数。大多数人民群众是怎样的呢?他们普遍对“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怀有极大的不满和愤怒,但是,他们或者没有看清这些隐藏在羊皮下的恶狼,或者只有朦胧的感觉,而无理性认识,或者只是认为,我们的社会主义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如此等等。因而,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反抗方式也有许多差别,甚至还有一些是一种消极的反抗,如《醒来吧,弟弟》中的弟弟就是。《爱》一诗中所描写的对“四人帮”的反抗显然不是消极的,但也不是真的勇士的作为。作品中的“我”和他的妻子,显然是代表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四人帮”横行的年月那种深藏心底的不满和愤怒,但是他们没有采取公开的反抗方式,也不一定有清醒的认识,他们只是在家庭这个小天地里,在互相信赖和真诚相爱的夫妻之间,倾吐着他们对真理的追求,对敌人的雠恨,对被害忠良的痛惜,对革命事业的责任感。这种反抗“四人帮”的方式也应该承认,是当时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里人民群众一种普遍的反抗方式,而且或许只容许如此。这种反抗方式较之张志新这些真的勇士,当然是逊色得多,但是这种反抗方式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却是不容抹杀的。因此,作为文艺作品,《爱》较之于《为真理而斗争》,只能算是大白菜,但它仍然有营养,人民需要它。它决不是那种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人民反革命的烂萝卜,也不是那种发着颓废、堕落的糜烂气息的臭腌菜,因此,人民絶不会抛弃它。

  说它是大白菜,不独因为它没有表现出真的勇士的斗争和反抗,还因为它不正确或者说不准确地描写了人民和领袖的关系,这是作者在艺术上所造成的遗憾。

  我承认,丈夫对妻子的爱和人民对领袖的爱有某些共同的地方,但我也承认它们之间有许多不同的地方,甚至原则的区别。用文艺形式来找出二者相同的地方,从而形象地反映领袖和人民的关系,是完全可以的,关键就在于如何表现。我觉得诗人一开头提出的问题:“你最爱谁?”是抽象的。这近乎于引人落入圈套。这首诗中,“有人”的回答并不是答非所问,他的回答不管思想内容是否僵化,至少他是回答了“爱谁”这个问题,人们还可以答:我最爱母亲、我最爱弟弟、我最爱师傅……如此等等,当然,你最爱妻子也是答案之一,根据各人不同的身份和具体情况,或许还有更多的答案。作者提出的问题是你最爱谁,“有人”的回答是关于对领袖的爱,而“我”的回答是关于对妻子的爱,这样,一开头就平行地提出了在本质上(我说的是本质上)两种不同的爱。接下去,作者企图以一个特定的意境来统一这两种爱,说明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的,“忠诚”“无私”这两个抽象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说它能统一丈夫和妻子、领袖和人民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是作者是怎样描写的呢?在作品中我们所看到的只是抽象的夫妻关系。仅仅因为是夫妻,所以丈夫才敢向妻子发泄对“四人帮”的不满和雠恨。因为是妻子,照作者看来,就不会出卖他(忠诚),就会当然地保护他(无私),那么,换一个方向说,假如丈夫向妻子吐露的是反党、反革命、反人民的言论呢?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的容忍,难道也是一种忠诚无私的表现吗?难道这种忠诚无私也应该歌颂?难道这样的夫妻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忠诚无私也能用来比喻领袖和人民的关系吗?

  因此,我以为这首诗在这方面是失败了!领袖和人民的关系是政治范畴的东西,领袖代表人民,并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那么他对人民是忠诚无私的,但决不是说每一个人都会感到领袖的忠诚无私,也许某些私心严重的个人会感到领袖对自己不像妻子对自己那么忠诚无私。领袖对人民的忠诚无私是要求对絶大多数人的忠诚无私,而妻子对丈夫无论怎么说,本质上它是生活范畴内的东西,虽然它一定带着政治思想的因素,但毕竟是以家庭为组合单位的生活范畴,对丈夫忠诚无私的妻子不一定能比喻对人民忠诚无私的领袖,对丈夫不“忠诚”不“无私”的妻子,也不一定不能比喻对人民忠诚无私的领袖,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爱》在这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它使用一个抽象的生活概念企图简单地去说明一个政治概念,而没有在一个完整的诗的意境中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这两种爱在诗的开头平行推进,诗的中间分道扬镳,最后又走到一起来了,因此诗的结尾当然不能达到有机统一,只能勉强揉合在一起,这就不能不产生矛盾。这种矛盾在诗的结尾是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作者既是用剩余的爱去爱伟大的人物,剩余的只能是陶冶出来的弃渣,絶不是熔炼出来的真金,为何又“更纯洁、更真挚”呢?而且这“剩余的爱能迸发出千万卡热能,在需要的时候,还可以把对妻子的爱全部抛掷”,这就更不可思议了!

  总之,我认为《爱》这首诗的立意是在破除“四人帮”在领袖和群众关系上所造成的迷信,是力求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形象地阐明领袖和群众的关系。但是由于艺术表现上的缺陷,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许多误解。这虽然影响了这篇作品的成功,但却没有使它堕落。它不失为一棵大白菜,对人民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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