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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风云倒逼两岸务实开展海洋合作

  2014年5月中旬,越南因所谓中国在西沙海域勘探石油事件,挑唆民众反华抗议,在其国内引发大规模暴乱,台资和中资企业首当其冲,成为受害者。菲律宾也不甘寂寞,自去年向国际法庭提出南海仲裁案后,今年更在国际势力支持下,加紧所谓国际诉讼进程;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对南海争议海域的执法,彰显其主权立场,抓扣我渔民。而美国,则提出要求台湾将南海U型线(九段线)由来以及历史依据和内涵说明清楚。南海风云变幻,已将两岸海洋合作以倒逼的方式呈现出来,两岸任何一方,都必然是相关的当事方,绝不是简单的回避以及不与对方合作,靠自己单打独斗就能处理好海洋主权和中华民族的海洋权益问题。 

  关于中国的海洋主权争端问题,在东海方面,主要是钓鱼岛列屿;南海方面,则主要集中在南沙、西沙群岛方面。钓鱼岛由于二战后由美国直接掌控,在上世纪70年代初,日本通过各种手段,从美国手中取得所谓“行政管理权”。但美国人的这一行为并未和主张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的“中华民国”政府协商,在海峡两岸引起巨大反对浪潮。美国的台湾留学生组织了大规模的保钓运动,台湾当局1970年将钓鱼岛列屿划入宜兰县头城镇管辖。在70年代初中期中日建交时,大陆政府以“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成功处理了钓鱼岛问题,中日双方将此问题冷藏搁置了20年。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中美之间的战略合作终结,日本借机开始扩大钓鱼岛执法,企图造成事实主权的现实,引起中日两国的海权纠纷。进入本世纪后,这种纠纷由于日本进一步将钓鱼岛“国有化”,中国政府强化了对钓鱼岛的海洋巡视与执法,使矛盾骤然激烈。台湾在此争议期间,官方态度虽然明确,但出于战略考量,不敢和大陆联手抗争,抱着得过且过心态;其内部一些独派人士更主张钓鱼岛应属日本,可谓丧权辱国。 

  南海方面,中国政府先后在70和80年代,与南越政权及越南当局在西沙、南沙海域打了两场规模不大的海战,成功收回一些岛礁,有力地维护了南海主权。台湾在南海虽势单力薄,但长期坚守在南沙最大的太平岛和东沙群岛的东沙岛上,维护了中华民族的祖产。 

  两岸海洋合作,早在20多年前就已提出。大陆的立场主张一贯而且明确,就是两岸要加强海洋合作,共同维护中华民族的海洋权益。而台湾方面,限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时空环境,不可能提出具体的两岸共同维护海洋权益政策,但官方人士的表态,透露出愿意合作的立场。如九十年代初期时任台湾“国防部长”的孙震就曾表示“不会阻止也不会排除与中共交换意见,探讨和平发展与管理南沙群岛的可能性。”1994年,台湾陆委会委托学者研究撰写了《两岸就南海诸岛事务进行对等合作可行性之研究》报告等。但其后在九十年代后期,李登辉放弃与大陆合作,改采对抗政策后,台湾的海洋政策立场丕变,东海方面,其“钓鱼台案工作小组”明确提出“不与中共合作解决”的工作原则;南海方面,则认为秉持与大陆同一立场,得罪东盟,最后受益的是大陆方面,而非台湾方面;遂对南海政策进行调整,不再在国际场合与大陆秉持同一立场。民进党上台后,延续了这一政策。 

  2008年国民党重新执政后,马英九宣导的海洋政策“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虽说与大陆的主张高度相似,但其仍秉持“在维护海洋主权上不与大陆合作”的立场。因此,两岸的海洋合作,虽然谈论多年,仍处于说多做少,未有具体合作规划的阶段。 

  两岸海洋合作,毫无疑问事关两岸未来发展大局。从两岸的战略利益和发展需求上看,忽视海洋,也就忽视了未来。而在美国“重返亚洲”的战略背景下,周边各国对中国的海洋权益虎视眈眈,都想趁机从中牟利。台湾仅凭一己之力,别说维权,恐怕连现有的权益和南海岛屿都难以维系。因此,两岸海洋合作势在必行。 

  那么,当前两岸海洋合作面临的主要障碍与难点在哪呢?问题主要出于台湾方面。台湾现在的心结主要有2点: 

  其一,是所谓战略考量也即是“战略选边”问题。台湾执政者在选择“朋友”还是选“兄弟”上游移不定。由于冷战心态仍未消除,台湾对大陆防范心态乃至敌对意识非常强烈,心理上还是想依附在美国老大身边,求取安全保障。 

  其二,是台湾的政治地位未定,台湾的“海洋主权”认知不明,台湾希望先明确地位(主权地位),再谈合作。 

  这2点其实不难开解。首先,美国是根据它的国家利益行事,绝不会为台湾利益作出牺牲。其次,世界格局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全球化时代,各大国相互依赖加深,地缘经济取代了冷战时期的地缘政治格局。台湾如果还抱着冷战思维看待国际局势,肯定是要碰钉子的。不久前台官方要员在华府表态要加入美国“重返亚洲”战略队伍,遭到美国冷遇,就是明显的例证。台湾对此应深刻反省。第三,台湾的政治地位,必须通过两岸政治谈判解决。当前,在“一个中国框架”之下,两岸海洋主权重迭,主权立场理所当然应该保持一致。面对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两岸在民族大义面前应该超越分歧、协同合作。 

  涉及两岸海洋合作的具体事宜,考虑到台湾方面的顾虑和压力,两岸的海洋合作可以先从学界、民间性质的合作入手,逐渐过渡到公权力的护渔、海洋开发、环保、反海盗以及维护两岸海洋主权上。当前,最急迫的,应该是如何向国际社会就南海U型线的由来、性质、内涵、历史依据等提出具有法理意义的证据和论述。虽然我们不承认、不参与所谓国际法庭的仲裁,但做好充分准备,提出法理和历史依据还是十分重要和必备的。而这,也正是民间机构和学界可以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两岸可以共组专家团队,相互开放有关档案,共同研究,共同向国际社会发表研究报告。这样,才能做到共同维护主权和祖权。 

  总之,两岸海洋合作应该遵循由易到难、从低级到高级、从经济性、事务性、功能性领域到全方位领域的基本原则。这样可以减少台湾方面对于开展军事安全合作的敏感,减少台湾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务实开展两岸海洋事务合作。 

  (原载2014年7月号《中国评论》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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