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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独台的危机

  【背景说明】随着总统大选愈来愈靠近,北京对于民进党所代表的台独可能获胜而显现出忧虑,台北方面也对于马英九民调无法超越蔡英文而感到担心。本文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撰写。
  
  本文意旨在于提醒研究两岸关系的菁英,台独早已不是个问题,特别是1950年代因为美国东亚战略需要的“台湾地位未定论”的主张已过时,根本没有国际法的依据,所谓“自决权”也无法成为一个真的政治诉求。更重要的是,民进党内已经没有人在真正认真地推动台独。所谓“台独”只是一种为争取选举利益以区隔国民党的主张或手段而已,这种有政治目的的论述会因为选举的需要而不断调整。1999年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与蔡英文在2011年10月以“台湾就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就是台湾”呼吁建立台湾集体认同,就是弃台独为独台的主张,就是为胜选而做的调整。“台独”早已入侵“独台”,藉着“独台”借壳上市或登堂入室了。
  
  本文也谈到,“台独”已经逐渐转型进化为“独台”论述。美国即是“独台”论的最大支持者,因为它符合美国在东亚与两岸的最大利益,而且台湾内部也将“独台”误以为是“维持现状”,致使“独台”主张已是未来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变数与障碍。文末并分析,为何化解“独台”最佳的方案即是推动两岸的“统合”。
  
  认清两岸和平发展的最大障碍是“独台”而非“台独”
  
  这篇文章要提出一个重要判断,即“台独”主张与可行性早就已经实质结束,“独台”已经是台湾的主流思考。“台独”从来就不可能成功,这个原来只是个“稻草人”的主张,在虚幻的灯光下,被民进党投射放大为“绿巨人”,致使两岸有心和平发展者,忽略了另一个真正的危机,即“独台”。
  
  在“台独”的掩护下,在“维持现状”的包装下,“独台”极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台湾共识”,也一直得到美国等西方的默认与潜在支持。未来研究两岸关系者宜了解,除了两岸对目前在制度价值上仍有不同认知以外,对于“主权归属”这个属于最高层次的认识歧异,已经是两岸愈来愈不易跨越的鸿沟。
  
  依目前的趋势走下去,2012年的大选,几乎已经形成“隐性独台”与“显性独台”的汇流。两岸政策决策者与学者,应该开始认真思考:“独台”现象,而非“台独”,才真正是两岸关系能否持续和平发展的最大障碍这一课题。
  
  “台独”与“独台”概念的厘清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台独”与“独台”两个概念的异同。“台独”论者以建立一个“主权独立”的“台湾共和国”为最终目标,其主权范围限定在台澎金马。“独台”定义为“中华民国主权独立在台湾”,国家名称为“中华民国”。
  
  这里所称的“主权独立”,自然是指独立于中国大陆之外,换言之,“台独”与“独台”虽有名称上的差异,但是在“主权独立”这个核心概念上,是完全一致的。
  
  “国家”与“政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国家”兼具“主权”与“治权”,对外以“主权”象征,对内以“宪法”规范。“宪法”除了宣示立国精神与人民基本权利义务外,亦宣示主权所涵盖的领域。政府行使主权的权力为“治权”。
  
  中华民国成立于1912年。国共内战,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在北京成立。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播迁至台北。韩战促使两岸分治成形,政治内战迄今尚未正式结束。
  
  由于中华民国迄今仍未变更“主权及于整个中国”的宪法条文与精神,因此,目前的宪法仍是“一中宪法”。“国家”与“政府”、“主权”与“治权”是分别不同的概念。中华民国政府历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中华民国政府在大陆”;第二阶段“中华民国政府到台湾”;第三阶段“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中华民国到台湾”或“中华民国在台湾”的用法并不正确,至于用“中华民国是台湾”,那就更是错误。所谓“中华民国是台湾”意指中华民国的主权与领土范围均在台澎金马,这种说法就是标准的“独台”了。
  
  为何台独早已不是问题
  
  每一种独立运动均会从历史或国际法中找寻其独立的理由或法理依据。“台独”也并不例外,将“台湾地位未定论”与“人民自决”做为其理论的依据。
  
  (一)“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过时
  
  有关“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讨论,本人已经在中评网发表了完整的说明(2011年9月8日,〈旧金山和约六十周年的省思〉)。“台湾地位未定论”是韩战期间,美国为了介入台海事务所创造出来的政治主张。1951年的旧金山对日和约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将台湾与澎湖归还给两岸哪一个中国,但是从中华民国政府自1945年已在台湾实行统治权,而没有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或政府提出异议,当时中华民国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其所辖领土焉有“地位未定”的道理。所谓“台湾地位未定”从来就只是美国基于本身亚太战略利益的政治立场的宣示看法而已,而非法律归属的认定。
  
  1972年《上海公报》,公报中明文写到“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上海公报》毫无疑问的是一份政治性的公报,明确地回答了美国对台湾地位的最新政策。美国虽然没有明说台湾属于两岸的哪一个中国,但是已经清楚地表达了正式放弃“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立场。
  
  “台湾地位未定论”原本就是一个制造出来的政治主张,始作俑者美国在1972年已经正式放弃,但是一些台独主张者到目前为止还是将其奉为理论依据,有些可笑,也可悲,但也更可以证明台独理论的贫乏。
  
  (二)“自决权”的不适与危险
  
  “自决权”的行使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种是联合国相关条约赋予被殖民地区人民寻求独立的一种权利。基于台湾在1945年已经归还给中华民国,已非殖民地,自然没有再寻求经由自决权完成独立的问题。
  
  第二种是在一个国家内部,透过民主程序容许某一个地区独立或分离。这个程序,公投或国会通过均可。例如苏联在1991年分解为十五个共和国。透过斯洛伐克在1992年的全民公投同意,1993年捷克与斯洛伐克和平地解体成为两个独立国家。如果一方想要自决独立,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只有透过武力一途来解决,例如车臣与俄罗斯的关系。
  
  从理论上来说,台湾当然可以追求独立,但是它必须经过两个关卡。第一是宪法的规定。如果要改名为“台湾共和国”,那已经不属于修宪层次,而是革命或制宪层次,因此,它必须透过“革命”或“全民公投”,而非经由现有的宪政程序完成。台湾内部是否会因为“台独”而发生内部冲突,我们不知道,但是它一定会面对第二道关卡,就是北京的反对立场。
  
  毫无疑问的,北京不会容许台湾走向独立,如果台湾要举行“制宪公投”,北京的强烈反应可想而知。美国基于其在亚太的利益考量,也不会容许台湾走向独立,因此,外在条件完全不容许台湾走独立的道路。
  
  (三)没有人认真推动台独
  
  另一个因素在于台湾民众对于追求“台独”的真正期望。从国际上的案例来看,要追求独立往往必须付出鲜血的代价。我们实在看不出来,台独的支持者中有多少个会愿意为独立而抛头颅洒热血。从新闻中可以看到,台湾的台独支持者了不起透过嘉年华会式的活动挥挥旗子、喊喊口号罢了。
  
  2005年3月1日陈水扁在面对欧洲议会视讯时说得很清楚:“我不能够骗自己,我也不能够骗别人,我做不到,我就是做不到。在我的任期之内,要把台湾的国号改为台湾共和国,我做不到,我也相信李登辉前总统在他过去的十二年的任期他也没有做到。”陈水扁的确说了实话,这不是推卸之词,而是真实的情形。
  
  我生长于台湾,在外交部工作逾十年,在陆委会工作多年,研究国际关系,我也必须要说,不要再相信“台独”的论述,在台湾,“台独”只是一个方便选举操作的假议题。希望关心两岸和平发展的朋友,不要再将“台独”当作假想敌。“台独”已经成为历史,未来影响两岸和平发展的因素,一个在大陆,一个在台湾。在台湾最大的挑战是逐渐已经形成为蓝绿共识的“独台”或“偏安”主张。
  
  “独台”的兴起
  
  在蒋经国逝世以前,中华民国在主权问题上的立场很清楚,即“主权涵盖全中国”。虽然与北京是“敌人”般的势不两立,但是进行的是中国的“正朔”之争。蒋介石时期是“中华民国政府到台湾”,目标是“反攻复国”;蒋经国时期是“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进行的是“革新保台”。两者虽然均自知反攻统一希望渺茫,但是不愿永远偏安台湾。期望能够壮大台湾,将台湾建设为三民主义的模范省,视整个中国为一整体。他们即使逝世也未入土为安,而是选择暂时“奉安”于桃园慈湖。
  
  两蒋时期的坚持,中华民国政府固然在台湾,但是坚守孙中山思想的三民主义,复兴中华文化,均是为了维护其政权的正当性。蒋经国在其逝世前开放大陆探亲,更是为两岸民族的脐带重新连结。对于蒋经国而言,开放大陆探亲绝对不是一个经贸互惠的商业行为,而是一个重构两岸人民认同的过程。
  
  蒋经国的遗嘱中仍念念不忘统一中国。或许很多人没有看过全文,记述如下:“经国受全国国民之付托,相与努力于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业,为共同奋斗之目标。万一余为天年所限,务望我政府与民众坚守反共复国决策,并望始终一贯积极推行民主宪政建设。全国军民,在国父三民主义与先总统遗训指引之下,务须团结一致,奋斗到底,加速光复大陆,完成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之大业,是所切嘱。”
  
  (一)李登辉的“去一个中国”
  
  做为蒋经国的接班者,日据时期名为“岩里正男”的李登辉,以武士道“忍”的精神,依照宪法民主程序,接下了总统的大位。他没有办法遏制蒋经国已经开启的两岸交流,在初期权力不稳时也不敢挑战国民党的统一政策。为了得到国民党内部的全面支持,1991年召开“国家统一委员会”,制定《国家统一纲领》。事实证明,他自己从来就没有信仰过这份纲领,这份纲领只是他为了取得“权力上的非主流派”的支持而做的妥协。
  
  国民党的党员是相信这份纲领的,北京对于这份两岸分治四十多年来首次提出的统一纲领也并未持完全否定的态度。由于两岸在“一中”与“追求统一”原则上有了交集,为了顺利开展事务性交流,1992年两岸透过海基会与海协会达成“一中各表”的共识,这个后来被称之为“九二共识”的内容为:两岸坚持一个中国,但是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究竟是指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岸有不同的看法。
  
  由于有了“九二共识”,才有1993年的“辜汪会谈”,也才有相关事务性协议的签署。
  
  做为武士道的信仰者,当他在国民党内权力已经巩固时,他开始遂行其个人的政治信仰。他一方面开始拆解《国统纲领》的统一目标,一方面运用台湾本土意识巩固其威望,进一步支解国民党的立国精神与宪法。
  
  首先是对“一个中国”的定义重新诠释。1994年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公布的《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是李登辉任内首份,也是唯一的一份大陆政策白皮书。这份由当时的主委,日后的台联主席黄昆辉所公布的白皮书,不再依据“九二共识”的原意,而是将“一个中国”定义为“历史、地理、文化、血缘”上的中国。“一个中国”从此从政治法律意涵上的中国,转变为民族概念的中国。
  
  1999年李登辉在接见德国记者时说得更清楚了,两岸是一种“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在李登辉的定义中,所谓“特殊”是指两岸有共同的民族血缘。从法律与政治关系上来说,两岸已经是相互独立的主权国家了。
  
  李登辉有他的限制,也有他的谋略。他的限制在于他是国民党的主席,也是国民党籍的总统,因此他无法一下抛弃国民党的原则,只是用蚕食的方式将中国国民党演变为“台湾国民党”。他深深了解到,“台独”不仅不容于国际社会,连国民党内部都会有不同的反对意见,因此,他准备从“独台”着手。
  
  (二)建构“独台”的宪政基础
  
  1994年寻求加入联合国的策略,其实就是“独台”论的第一个大动作。众人均知,在北京不同意下,“重返联合国”几乎不可能成功。但是对于李登辉而言,他要的不是“重返联合国”的成功,而是必然会激起北京打压的氛围,进而让台湾人民对北京反感,也让国民党内那些所谓的“非主流派”必须选择一起谴责中共。“重返联合国”或以后的“参与联合国”、“加入联合国”,不论名目为何,其结果都是使得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站上了对立面。另一方面透过各项活动场合,不停地明示或暗示,一个会打压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的政府自然是个敌对或不友善的政府,台湾为何要与他统一,“戒急用忍”与大陆保持距离,自然也就成为应有的立场。
  
  在台湾,原本宪法的规定,总统要经过国民大会的委任选举产生。在1994年7月召开的国民大会会议中,决定自下届(第九任总统)开始,实施正副总统直接选举。当时表面的理由是符合直接民主的潮流,但是背后的意涵却是澈底与中国大陆的割裂。从国民大会的委任直选改为人民的直接选举,等于在提问人民:未来的总统既然是由台湾地区人民直接民选决定,中华民国与中国大陆还有什么样的法理关系?
  
  李登辉在其任内,进行了六次的修宪。将原有宪法的精神破坏殆尽,依照宪法大师胡佛的说法,台湾的宪法已成为了一部“飘浮的宪法”,西元2001年,在李登辉卸任以后的那一年,做为蓝营思想大本营的《联合报》为庆祝其五十周年社庆,所出版的十年社论回顾选集名称为《漂流的台湾》,记述在李登辉执政期间,台湾如何走向不知未来的“漂流”十年。
  
  在历史教育上,李登辉开始推动其“同心圆史观”的历史教育,中华民国的历史开始被切割。在谈论中华民国时,已经不是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开始,而是从原住民、荷兰、明郑、清、日本到国民政府来台,中华民国已经放在台湾,而非中国的历史脉络来界定。严格来说,李登辉在历史教育上已经切割中华民国与中国的关系,进行了“独台”的历史思想教育。
  
  李登辉在位的十二年,国民党虽然执政,但是他的领导人却执行的是“独台”教育,党内有少数菁英出走,但是由于出走的菁英是以支持“统一”来对照李登辉可能的“台独”路线为由,可是李登辉走的并不是“台独”,而是“独台”,因此,这些出走者的论述并没有办法真正的挑战李登辉。再加上当时的民进党是以“台独”为诉求,在反对“台独”这个前提下,无论是国民党内部,或是北京,都以打击“台独”为主要目标,而没有注意到,“独台”在“台独”的掩护下,逐渐茁壮而成为主流。
  
  (三)民众不了解“独台”的内涵
  
  简单地说,当时台湾内部有三种思想主流:一是争取台湾主体地位与独立建国的“台独”论述;二是“维持现状”,其中更多的主张“永远维持现状”;三是坚持中华民国宪法,以统一为最终目标的“统一”论述。在这三种论述中,“维持现状”变成了既“不独”也“不统”的中间选项。但是“维持现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两岸定位呢?一般民众根本说不清楚。
  
  李登辉在其即将卸任时,不再隐藏其意图,1999年明白地指出“两岸是特殊国与国关系”的两岸定位时,台湾民众有七成以上支持这样的定位。一般民众没有接受过国际法与宪法的训练,根本无法分辨“国家”、“主权”与“政府”、“治权”的不同之处在哪里?他们简单的认为,中华民国当然是一个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一个国家,两岸不是特殊国与国或两国的关系,又会是什么?他们认为一个是中华民国,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岸不要统,台湾不要独,这不就是现状吗?
  
  在台湾很少人会否认中华民国是个国家,绝大多数认为中华民国当然有自己的主权。但是,他们并不能够了解,对于一般国家,“主权国家”自然是指“主权独立的国家”,但是在两岸问题上,我们可以说,“中华民国是个主权国家”,“主权涵盖全中国”,即使国际间不承认,但是这是中华民国自己宪法的宣示,只要大陆不要求公开更正,国际上也不会刻意杯葛这种主张。可是如果说“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那么问题马上来了,“主权独立”于谁?如果“主权独立”于大陆,那就变成了“独台”,如果不是“主权独立”于大陆,为何要这样说?
  
  说实在的,一般人根本分不清楚其中的差别,这也给了“独台”滋长的温床。
  
  “独台”的壮大
  
  由于自1994年起,六年间李登辉在国家与两岸定位论述上的转变,使得国民党已经逐渐失去了党的基本立场。在李登辉的政治操作下,“独台”取得了论述的制高点,“一个中国”主张成为了“非主流”。2000年大选,蓝军因为宋楚瑜和连战的参与选举而告分裂,让民进党的陈水扁渔翁得利。但是很遗憾的,做为在野的国民党不思如何回归正道,反而是没有跳脱出李登辉所设下的“独台”框架,未能发展出一套符合台湾利益与两岸共同发展的论述。
  
  (一)“台独”不成但成就“独台”
  
  没有论述自然就必须被民进党牵着走。2000年陈水扁执政,他的“台独”主张虽然本来就是一种虚幻,但是由于他的大张其鼓,让国民党、北京,甚而国际社会都以为陈水扁是玩真的。由于民进党是执政党,因此“台独”这个稻草人被灯光背影放大为绿巨人。
  
  国民党所代表的蓝军基本上放弃了用“一个中国”、“统一”、“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等论述来对抗,虽然将李登辉驱离了国民党,但是完全接受李登辉“台湾主体性”的观点,而不思如何开创“两岸共同的主体性”。开始用“中华民国在台湾”来对抗“台独”。如此产生两个结果,一是“统一”或“中国人”在台湾认同光谱上的快速弱化,二是避谈“统一”或“中国人”的“中华民国在台湾论述”其实是更强化了“独台”论述的正当性。
  
  2002年起,陈水扁一方面发表其“一边一国”的主张,另一方面进行所谓的“烽火外交”,让两岸进入了“零和博奕”。这些激烈动作实际上的政治成果几近于零,但是却激发了近一半台湾民众(泛绿)对大陆的敌视感觉。而当国民党失去一套如何能够维护两岸和平发展的主动论述时,剩下的只是“警告”台湾人民,如果“台独”的结果会是如何?如果“公投”的结果会是如何?而这种“警告”的语言,也间接地促使台湾人民对北京政府的厌恶。视北京为一个打压台湾的“他群”认识,就在这种充满敌视的土壤中成长。
  
  (二)知识分子抗拒未成,“法理独台”正式入宪
  
  2004年陈水扁继续执政。为巩固与美国的关系,陈水扁决定要向美国采购6,108亿元的军购,当时国民党反对所用的理由是指因为2004年的“军购公投”没有通过,亲民党反对的理由是“反对凯子军购”。这些反对,一个是以“民主程序”,一个是以“经费太多”,都只是以技术性的理由,而没有从两岸关系与台湾安全的辩证上来思考。在台湾只有我所属的“民主行动联盟”组成“反6108军购大联盟”对政府做两岸定位应为何的质疑。
  
  2005年北京公布《反分裂国家法》,表达北京反对“台独”的坚定立场,但是如果台湾不宣布台独,只是默默地走“独台”呢?《反分裂国家法》似乎并没有直接碰触到这个问题。
  
  2005年台湾内部的第七次修宪,这次修宪涉及两个议题,一是选举制度的改变,一是未来修宪程序的改变。如果通过,台湾很难出现小党生存的空间,未来的任何修宪将由台湾地区人民自决为之。当时的两大政党,为了消灭泛绿的“台联”与泛蓝的“亲民党”与“新党”,不惜在修宪立场上合作。对于民进党的作为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国民党的作为其实等于呼应民进党在宪法程序上的改变。我所属的“民主行动联盟”为了反对这次涉及中华民国国家定位的修宪,号召150位有良知的学者专家,借了1,500万元投入反对选举。但不幸功败垂成,不敌两大政党的夹杀。
  
  2005年修宪的通过,“法理独台”等于正式入宪,未来任何修宪的改变都必须经过台湾地区人民的公投做最后决定。这是重大的一个历史关键点,很遗憾地,国民党高兴地结束了国民大会制也成功地消灭了未来泛蓝小党挑战的可能,亲民党哀伤的是未来政治舞台有限。他们并没有敏感地察觉,在李登辉的六次修宪后,这一次的修宪基本上是最后一个句点。要经由修宪走向“台独”是不可能的,因此,修宪走向“独台”却几乎已成真。
  
  在2005年的修宪以后,一个隐含“法理独台”的宪法已经形成,让“法理独台”不会变成浮出水面,成为“事实独台”的最后一个条文,只剩下了宪法的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这也是宪法大师胡佛所称“中华民国宪法已经成为一个飘浮的宪法”中维系着《中华民国宪法》原则的那一根极为脆弱的法律条文。
  
  一方面由于未来再修宪几乎很难,所冒的风险也太大,民进党对于要否修改涉及中华民国领土疆域范围的第四条并无多大意见。例如谢长廷就认为,两党不妨来个“宪法各表”的“宪法共识”,让国民党主张主权涵盖全中国,民进党主张主权只在台澎金马,其结果由人民来决定好了。
  
  (三)国民党继续往“独台”退让
  
  台湾十余年来的修宪都是国、民两党联手完成。差别在于民进党一步一步接近他原来“台独”的目标,但是以“独台”为终点,而国民党一步一步离开他原有的主张,向“独台”靠拢。2007年民进党为了选举操作,推出“入联公投”,国民党也相应的推出“返联公投”。虽然国民党对外称这是选举策略操作的需要,但是也反映出国民党已经没有办法再抗拒“公投”这个极可能带来民粹的工具。
  
  2008年马英九获得执政。他的胜利并不是因为在两岸关系或国家前途上有多么开拓的政见,而是建立在陈水扁的贪腐基础上。
  
  马英九执政四年以来,两岸关系的确有长足的进展,特别是在两岸经贸交流与人员观光访问上扩大深化,但是在两件事情上,他却不自觉深化了“独台”的论述。
  
  第一件是历史教科书事件。马政府上台以后,在陈水扁所留下的历史教科书课纲事上,仅有若干“拨乱”的行为,而没有达到“反正”的目的。现有历史课纲是1949年以前的历史放在中国史,1949年以后的现况放在台湾史。换言之,从历史教科书的陈述方式来看,中华民国已经等于台湾了。新的课纲仍然称清朝统治下的台湾为“清领”时期,意指“清朝占领时期”,却称日本统治台湾为“日治时期”,意指“日本治理台湾时期”,而非站在中华民族观点的“日据时期”。
  
  第二件事在于马英九政府这四年以来,对于两岸政治定位的表述方式已经发生改变。2008年选举以前,马英九的政见还包括推动两岸和平协议、建立两岸军事互信机制,为此,胡锦涛在2008年底也做了回应。但是到了2009年中期,马英九的态度开始转变了,“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台湾前途由2300万人共同决定”,这些已经是“独台”的言词经常出现在马政府团队的口中,“先经后政”事实上却是“只经不政”。2012年选举以前的三个月,“两岸和平协议”已经不再是竞选的政见,而是与一般人民共同表达期望而已,不仅如此,10月19日,马英九又为“两岸和平协议”加了“公投同意”这个条件。
  
  自2004年起,国民党均反对用“公投”来于处理两岸关系。2008年的“返联公投”也自我诠释为只是避免与民进党直接在“公投”议题上交锋所做的权宜之计,日后在投票时也的确用消极的方式让“入联公投”与“返联公投”均未能通过。但是这次在还没有讨论“两岸和平协议”应有的内容前,就将之与“公投”挂钩,将两者挂钩的政治意涵就是担心在未来和平协议的协商过程中,主权会受到人民质疑,因而先打预防针。但是这种以“公投”方式来维护主权的思维,其实就是“中华民国主权独立”思维下的标准反应,可以看成它是“独台”认识下的必然行为。而这种行为,又会反馈再强化“独台”论述。
  
  马英九以“不统、不独”来陈述其立场。所谓“不统”,马英九自己的解释是“任内不谈统”,可是从文字上来看,“不统”是指“不统一”而非“不谈统”。所谓“不独”,马英九是指“不宣布台湾独立”,但是马英九却主张“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因此,所谓“不独”并不是指不要“主权独立”,而只是“不要台独”。
  
  为了让自己的论述更为完整,在学者的建议下,马英九从2010年底起,在“不统、不独”的论述前又加上“在中华民国宪法下”等字眼。如果我们了解七次修宪后,中华民国的宪法已经是个几近于“独台”的飘浮宪法,马英九的论述其实更趋近于“独台下的不统、不独”,是一种“以中华民国主权独立在台湾为基础的不谈统与不台独”。简单来说,这就是“独台”的思维。
  
  更何况,国民党内部对于“一中”的解释也出现分歧,有的认为“一中”是指“一个中华”,“两岸同属一中”可以解释为“两岸同属中华民族”,这是完全承袭李登辉的“一族两国”论述。
  
  更有国民党的发言人否认“一中”。2011年11月3日,国民党发言人陈以信即表示“马总统一向坚持中华民国主权立场,对于两岸和平协议,他第一项保证就是要以中华民国宪法为架构;但民进党却硬要抹红,硬说是为以‘一中’为前提,硬是要栽赃倾中卖台”。或许是这位发言人太年轻,或许是对宪法与两岸关系知识有限,但是他的发言等于是否定中华民国宪法为一中宪法,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这些年轻的朋友,心态与认知上已经完全成为“独台”的论述者了。
  
  由于国民党的领导群目前还坚持那一根让宪法得以飘浮而没有断裂的细线,还主观性的认识自己的宪法为“一中宪法”,我们因此可以用“隐性独台”来界定国民党的主张,所谓“隐性”就是让“独台”论述还蒙上一层薄纱。
  
  民进党可就不是这样想了。民进党为了取得政权,1999年发表〈台湾前途决议文〉,明确地说台湾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只是国号暂时叫中华民国。其实民进党完全了解,一个实质上独立的“台湾共和国”完全没有可能,他们只能采取“借壳上市”的方法。2011年10月9日,为了再次争取中间选票,也为自己未来选上以后,可以得到泛蓝理解与大陆的接受,蔡英文喊出了“中华民国是台湾、台湾是中华民国”的新论述口号。
  
  这样的新论述表示民进党已经准备接受“独台”主张了。连民进党以往的大老施明德先生也在其新著《常识》一书中,认为“中华民国是台湾”是一种常识。不同于国民党的“隐性独台”,民进党的“独台”主张却是“显性”的,他们的“独台”论述,没有“一中宪法”那薄薄的一层纱,而是明确的主张中华民国的主权在台澎金马。
  
  民进党很清楚,他们要的是“主权独立”,如果不能用“台湾”这顶帽子,用“中华民国”也无妨。其实他们早已经愿意接受中华民国这个国号,不然他们早可以丢弃护照,也不需竞选中华民国名位的公职了。他们没有一定要追求以“台湾”为名的独立,所谓“台独”只是一个选举技俩而已。
  
  2012年的大选,在两岸定位论述上,是一场“隐性独台”与“显性独台”的竞争与汇流。无论谁赢得选举,“主权独立”这个概念可能会形成主流,它极有可能成为台湾未来的共识。
  
  (四)美国是“独台”的支持者
  
  如果我们回顾历史检验美国的对台政策,美国从来就没有同意过中华民国的主权在1949年以后还包括大陆,也没有支持过中华民国追求统一,但是也从来没有公开支持过“台独”。美国的态度一直很清楚,就是他以“独台”为其对台政策的基础。
  
  美国在1954年的《中美共同防御条约》是以中华民国拥有的领土及主权仅及于台湾与澎湖为前提,连是否包括金门与马祖都是一个问题。1979年的《台湾关系法》美国对台湾做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认可,也是以“独台”的思维做为断交后台湾的政治定位依据。
  
  美国的立场也是国际社会的主流立场。不论是与中华民国是否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均从来没有对中华民国主权涵盖全中国一事认真的对待。虽然在文件上,不少国家同意北京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是在实际运作上,也没有任何国家真正完全认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涵盖台湾。
  
  持中华民国护照可以走遍全世界,甚而目前持中华民国护照可以在全世界享有124个国家与地区免签证的待遇,远远还超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护照是一种“主权”的对外展示,中华民国护照的全球通行,其实正反映出了中华民国的主权不被国际社会认同可以及于全中国,也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包含。国际对台湾事实上执行的就是一种“独台”定位。
  
  如何处理“独台”难题,使两岸和平发展得以持续
  
  “独台”能够成为中华民国国家定位的要角绝非偶然,它有丰沃的土壤供其成长。从历史进程中来看,中华民国成立于1912年,目前中央政府在台湾,它从来没有灭亡过,其政府也不是个流亡政府。从政治法律现实来看:目前的北京政府迄今从未统治过台湾,中华民国迄今仍是个国际法人,只是因为北京压力,不被大多数国家主观承认。从北京论述来看,“一国两制”等于是中华民国消失、台湾的被统一。从心理恐惧中来看,大陆太大、台湾太小,固住自己才是安全。从体制差异来看,没有信心改变大陆,自己也最好不要让大陆改变。从民主理论中来看,人民有自由决定自己政治制度的权利,公投是心理上的最后防御机制。当这些观点成为主流时,“维持现状”即成为必然的选择。
  
  在“统独”二元思维下,这些观点均没有被一一地认真对待与处理。在“反台独”的大战略下,这些问题反而愈讲愈不清楚,“独台”因而兴起与壮大。
  
  应该如何看这个问题?由于篇幅,容我先简单回答一些基本观念,有了基本了解,我们才能够真正的找到两岸和平发展的平稳路径。
  
  (一)“维持现状”是大多数人共识,但它不是“独台”
  
  我想从两方面来探讨。第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社会是以本身的利益为出发点,维持两岸分治,分别与双方维持友好关系,不公开介入两岸事务,最符合他们的国家利益。在两岸目前无法统一,“台独”完全不为大陆容许的情形下,“维持现状”较符合他们的需要。因而,两岸必须自己思考,如何处理“独台”的难题。
  
  第二,对于台湾民众来说,由于已经完全没有了蒋经国时期“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雄心壮志,再由于大陆快速的崛起,两岸物质实力逐渐拉大,“统一”对他们来说很容易被操弄为“被统一”。因此有关“统一”的论述在台湾几乎已经没有市场。另一方面,台湾民众也知道,国际社会与北京根本不容许“台独”,“台独”只会带来灾难,因此“台独”主张在台湾也没有市场。在排除“统一”与“台独”后,似乎答案只剩下了“维持现状”。
  
  “维持现状”到底是指什么?不止一般民众分不清楚,连政治人物也不见得说的明白。简单的想法:两岸“现状”就是两岸“互不隶属”。但是到底是“主权互不隶属”还是“治权互不隶属”?人民又困惑了。民进党说,当然是主权互不隶属;马英九说,两岸互不承认对方主权。不承认对方主权不就是等于承认两岸主权互不隶属吗?国民党又说不清楚了。国民党又说,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那么“主权独立”于谁呢?不会说是独立于美国或日本吧!所谓“主权独立说”,自然是指独立于中国大陆。这不就变成了“偏安”的论述了吗?
  
  如果2012年的大选结果是“隐性独台”与“显性独台”的汇合,是“主权独立”主张的合流,蔡英文所期待的“台湾共识”,如果最后变成“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国家的共识”时,两岸关系会变成什么样呢?真正出了问题时,台湾所期待的美国等西方国家会介入吗?
  
  (二)两岸的现状是“主权宣示重迭、治权分立”
  
  一般民众没有受过国际法与政治学的训练,他们无法分辨“主权”与“治权”、“国家”与“政府”的差别。我们有必要告诉台湾民众,所谓两岸的现状,在“治权”方面,两岸目前的确是分立,但是“主权”方面,两岸对于主权的宣示是重迭的。两岸目前宪法有关主权的规范都是包含对方的。要“维持现状”就必须同时维持这两种现状。如果将“治权”的分立,扩张到了“主权独立”,那么就不再是“维持现状”,而是改变现状了。
  
  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在提醒国民党与北京政府,“台独”早已不再是个问题,“独台”已经快成为台湾的主流思潮。这是由于国民党十余年从来没有认真地建立自己的两岸定位论述,而没有跳脱掉李登辉所设计的“特殊国与国”框架。如果国民党再不思改变,仍是顺着民进党的国家定位思路走,不仅在未来的选举中愈来愈艰难,甚而会输掉整个台湾。
  
  北京也有必要尽早认清这个“独台”趋势,不宜在“反台独”的思路中打转,“一国两制”是北京对于统一后的政治设想,“统一”以前两岸应该是个什么样的政治定位呢?北京应该要认真思考“中华民国政府”的地位问题。北京愈是漠视,或是只是默认、不否认,而没有明确的定位,将会助长“独台”在台湾的滋长。
  
  (三)“统合”而非“独台”才是最佳选择
  
  “一中三宪、两岸统合”不是一个为统一后所设计的两岸定位结构,而是一个统一前、两岸和平发展期的两岸政治定位与走向设计。“一中”代表包括两岸在内的“整个中国”,它的主权由两岸人民所共有与共享。因此,未来在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时,两岸应该共同承认不分裂整个中国的主权,维护整个中国主权与领土的完整。但是北京也应接受两岸治权分立的事实,同意两岸治权均来自于彼此的宪法。在这样的基础下,两岸所签署的和平协议,以及未来的各项跨两岸协议均是构成第三宪的部分。
  
  我们必须给“维持现状”一个正确的诠释。“维持现状”绝对不等于“独台”,在两岸和平发展期,我们需要为两岸在“统一”与“独台”之间找到一条出路,“独台”是一条似是而非的死胡同,“统合”才是最佳的选择。“统合”是防止“独台”成真的唯一方略,更是能够让两岸得以稳定和平发展,并有助于走向和平统一的最佳必由之路。

  (本文原刊载于《中国评论》,2011年12月号,总第1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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