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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从中华文化解开两岸核心问题

  【背景说明】为两岸和平发展理论创新,本人已经分别从法律面撰写〈论两岸与中国的关系〉、〈一中三宪:重读邓小平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两文,又借用国际关系的理论撰写了〈共同体: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两岸和平发展的理论探讨〉两文,从主权与治权的逻辑辩证写了〈和平发展期的两岸政治定位与路径〉一文后,我想从中华文化面来建立两岸和平发展的理论基础,以解开两岸核心问题的纠葛。至此,对于两岸和平发展的理论创新已经完成了四个面向的建构,应该可以算是完备了。
  
  2012年2月至6月间,我在台湾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特别开设“中国传统对外思想研究专题”硕博士课程,特别邀请谢大宁教授一起参与授课。这篇文章的若干观点即是上课时的讲授重要心得,其中若干观点得到谢大宁教授启发,特在此表示感谢。
  
  本文从中华文化出发,提醒两岸中华文化为何会有“大一统”的传统与认识,而没有对“独立”或“分离”的鼓励。那是因为在中华文化传统上,“一统”并非仅有政治上的意义,更多的是文化的内涵。中国历史一向对能够守住中华文化给予高度肯定,而反对文化传承的分裂。
  
  从中华文化来说,“中国”就是“天下”,我们所熟知的汉唐宋元明清,包括1912年的中华民国与194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现在的政治学定义下,其实都只不过是行使“治权”的朝代“政府”而已。中国文化中不只谈“大一统”,更谈“正统”。哪一个皇帝可以得到“天命”就可以得到“统”的“统治权”,但是如果倒行逆施,不顾人民的利益,就是违反了所谓的“天命”或“德命”,“统治权”就换由另一个“治权”来接收了。
  
  西方定义的“主权”其实从来没有在中国历史上出现过。中华文化不谈“主权”而是谈“天下”。“天下”为认同中华文化者所拥有,它从来不需要分割,因而中国历史上“分天下”的目的也是在为“争天下”。
  
  西方概念的“统”、“独”是主权的统一或分离,决定是“统”或“独”的因素除了两厢情愿就是权力的对决。两岸如果用西方的主权观来处理两岸事务,那么也必然接受了主权是排他、绝对、至高无上的原则,而陷入零和的困境。
  
  两岸应该将“主权”还原为“所有权”,“治权”为“管理权”的概念。中国这个天下是两岸人民共有的所有权,只是目前各在其领域内由各自的政府行使管理权。我们要努力的目标不是从中国这个天下中分离,而是让所有天下人能够过更好的日子。
  
  21世纪的今天,两岸无须用传统武力的方式争天下,而应以谁的制度好,谁能够为所有中华民族带来更大的福祉来争“正统”。两岸应该各自向对方展现自己制度的优良,证明谁更能够照顾人民,两岸也应该透过共同治理机制来共同为人民谋利。我们要鼓励两岸人民与政府来争谁是最符合“天命”、“德命”的最好政府,更要期许两岸一起携手承接“天命”,两者均是“正统”的一部分。“一中三宪、两岸统合”就是在这样的文化思路上,结合西方目前习惯的用语而形成的论述。
  
  西方知识体系不足以解决两岸争议
  
  两岸关系有两大问题必须面对,一是两岸的定位为何,一是两岸未来走向如何。
  
  如果从西方的政治学观点来看,两岸定位牵涉到主权的争议,两岸是相互主权独立,只有一方拥有主权呢?或是主权相互重迭?从两岸官方的立场来看,两岸不是国与国的关系,因此我们称“两岸关系”,而非“两国关系”,可是从表面看来,分明就是一边的国名叫做中华民国,另一边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双方的人民都拥有自己国家的护照,国际间也把两岸当成是两国来对待。差别只在于,基于国际政治考量,大多数国家被迫卷入两岸自家的立场之争而只得选边站,因而大多数国家不承认中华民国,但是却基于其他考虑,也把台湾当成是一个国家来看待。
  
  受到西方传统国家与主权观念影响的两岸人民,因而在这个问题上困惑了。到底两岸应该是个什么样的关系?我们一般会藉用血缘上的类比,将两岸视为“兄弟关系”,但是“兄弟”两字放在西方国际法或政治学的语汇中是不存在的。对于西方政治学而言,在法律上,兄弟也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个体,因此,“兄弟关系”只是一种政治上的特殊关系,例如美国与英国,但是这种“特殊关系”在国际法中可以是没有特殊意义的。
  
  在西方政治学的术语中,“统一”涉及主权,不论是合并或是并吞,都是主权的重组。“分离”也涉及主权,不论是分解或是分割,也是主权的再造。“维持现状”自然就是不牵动现有主权下的政治性互动安排。西方意义上的“统合”,例如欧洲共同体,也涉及部分主权的重新安排。总而言之,在西方文化里,两个政治体未来的走向,均涉及到如何处理主权问题。
  
  毫无疑问的,两岸现阶段在以西方知识为重要主体的国际社会中,特别是在国际法、国际关系此一领域,两岸均接受了西方知识的语汇,因此,我们也习惯于从“主权”、“国家”等角度来谈“统一”或“独立”等问题。我们既然使用了这些知识,那么也就必然会接受其他的西方知识,以如何解决国际问题的思维来解决两岸的问题,因此,是否以武力解决主权,是否以公投争取主权,就成为解决两岸问题的一些选择了。
  
  西方的知识不是不重要,但是如果纯粹从西方的知识体系来探索两岸关系,并不容易为两岸找到好的解决方案。撰写本文的目的,即在尝试从中华文化的智慧出发,用中华文化的知识体系来解开两岸主权争议的纠葛,从而为两岸关系找到一条出路。
  
  西方知识体系的国家主权观
  
  所谓“主权”并不是个“先验性”的概念,它是在历史的发展中经由政治的需要而被建构出来。
  
  1648年《西伐利亚条约》以后,这个地球上的政治体就进入了一个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运作方式。英文World一词指的是在这个地球上的“世界”,组成这个世界的政治体的主体被选定为国家,而不再是教皇、自由城市或其他政治体。所谓“国际关系”也是国家与国家间的关系。“主权”与“国家”间划上了等号,即只有国家才有主权,拥有主权的才能称得上完整的国家。
  
  西方国际法形成于1648年《西伐利亚条约》,“国家”成为了国际法的主体。现代国家的一切基本要素都已在欧洲主要国家体现。国家对内拥有属地和属人的最高权,对外则坚持“绝对”、“至高无上”、“独立”、“排他”、“平等”、“尊严”、不承认在其之上具有“最高权威”的存在。国家的“最高权威”是什么?政治学者将它命名为“主权”。
  
  随着西方向全世界的扩张,“国家”等同于“主权”的概念普遍为全世界所接受,并成为国际法的重要部分。
  
  由于“国家”与“主权”两者为一体,因此,在西方知识的语汇中,“统一”与“独立”涉及主权重组问题,两者完全是“政治上”的事务与需要,没有所谓“历史目的论”的问题。“维护国家主权完整”、“争取主权独立”均为政治上的立场,或许有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但是并不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记忆的一部分,这些“政治上”的立场,往往与领土、经济、人口等有形的利益挂钩,而成为遂行其政治目的的一种方式而已。
  
  这也是为什么“现实主义”一直是居于西方知识体系中的主流,政治人物思考与采行的首要手段。一个以追求或维护“绝对”、“至高无上”、“独立”、“排他”性“主权”的国际社会,“权力”自然是必须引用的工具。所以,一个以主权国家为主体的世界,必然是一个权力政治的世界,也必然是一个崇尚强权即真理的世界。
  
  从西方的知识体系中可知,在两岸关系中,如果我们掉进了主权的陷阱,就必然会接受“权力政治”做为解决争议的选项。但如此一来,解决问题的希望就变得很渺茫了。因此,我们必须要舍此途径,从中华文化中另寻他途。
  
  中华文化的“天下”与“统”观
  
  我们现在常用的“世界”一词并非传统的中文语汇。“世界”一词来源于佛经,据《楞严经》卷四载:世,即迁流之义;界,指方位。即于时间上有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迁流,空间上有东南西北、上下十方等定位场所之意。“世”为时间意,“界”为空间意,涵盖了时间空间不可分隔的道理。
  
  西方人所说的“世界”,中国传统称之为“天下”。西方的“世界”是由民族国家所组成,世界(国际)关系的主体是国家。而中国人所称的“天下”的内涵却蕴含更多的文化意涵。西方说“统一”指的是主权的统一,它只是政治的一种形态,“统”与“独”皆可为选项,决定“统”或“独”的关键是政治的力量。反观中国人说“一统”表示的更多是某种历史的目的论,以及伦理上的礼义之统,它基本上是传统思想中的文化理想性的表现,而非仅是政治上的一种意识形态。不同于西方“统”、“独”均为选项,“大一统”的历史目的论却是中国文化中一个独特的现象。
  
  两岸中华文化为何会有“大一统”的传统与认识,而没有对“独立”或“分离”的鼓励。那是因为在中华文化传统上,“一统”并非仅有政治上的意义,更多的是文化的内涵。中国历史一向对能够守住中华文化给予高度肯定,而反对文化传承的分裂,即使“分天下”也是为了要“争天下”,因而“制造分裂”在中华文化上有着极为负面的意涵。
  
  从字源的观点来看,《说文》对“统”这个字的说法是“统,纪也”,“纪”的原始意涵为“丝端”,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找到丝端的所在,则丝也抽不成了。因此,“纪”这个字早就发展至天文历法中,如《尚书.洪范》云“协用五纪”(正确使用五纪),五纪即指“岁、月、日、星辰、历数”。
  
  所谓“纪年”表示的是天命对人间的某种指引,在中华文化的历史意义中,“纪年”并不只是一个消极的时间座标而已。更蕴含着某种“价值”性的成分因素在内。司马迁说他作《史记》的第一个目的,乃是为了究天人之际。从这样的说法可以看出一种特殊的历史目的论。如果说纪年表达的是某种“天人的条贯”,那么历史显然正是一条贯穿在人间与老天爷的呼应。透过此一人间条贯的展示,乃足以完成某种意义的“天命信仰”的回归。换言之,历史正是天命在人间的一种展示其自己的方式。
  
  我们可以这么说,“统”的第一个意思,其实就是相应于“天命”。因此,每一个皇帝都有自己的“纪年”,象征着他开始接受“天命”的那一年(中国在汉武帝以前用帝王纪年,从即位年用元年、二年、三年……。从汉武帝到清末,用年号纪年;1911年推翻帝制之后采用民国诞生时间来纪年,兼或使用西元纪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采用全世界通用的西元纪年)。
  
  在中国文化中,另一个与“天命”有关的字就是“德”。这个“德”字并非后来所衍生“道德”的“德”。“德”这个字中间的“目”(横写),其实就是上天的眼睛,“ㄔ”为“走”之意,因此“德”的古义为“上天到各处看看,有没有违反天意”之意。从周初开始,“德命”这一概念在中华文化中即有其重要的位置,它意味着现实的政治权力必须根源于它所受有的“天命”。如果为政者顺应天命,那么这个“天命”就会“转”至其身,这个“转”的过程,称之为“运”。当“天命”和“运”结合在一起的时候,“统”就不是属于哪一个人而一成不变的了。它会随着“天命”的移转而“运”,得到这个运的人就可以“创业垂统”。
  
  “统”相应于“天命”,因此出现了“正统”与“闰统”之分。前面已经提到“统,纪也”,“纪”又成为一个时间的计算单位,“闰”这个字也是历法中的概念与名词(阴历有“闰月”)。相对于“正统”,“闰统”意为“偏而不正之统”。
  
  儒家有“王霸之辨”,“正统”与“闰统”的差别即在于王霸之别。王者之受有天命乃为“正统”,霸者之受有天命者,则成“闰统”。我们从正闰之间看到了王霸的价值判断,从中亦可以看出,“统”这个概念有着道德、文化性的内涵,反而与政治性并没有什么关系。换言之,古人所追求的“统”,并非指政治上的统一,而是要在历史中建构某种目的论的向度,并在此一向度中,贯注道德性的内涵。
  
  欧阳修的《正统辨》,为正统提出了原则性的说法。“统天下而得其正,故系正焉。统而不得其正者,犹弗统乎尔。继周而后,帝王自高其功德,自代统而得其正者,难乎其人哉”。这表示,在中华文化的传统上不是只是从权力的角度来谈统,“任德不任力”是对“统”得以为“正”的条件。这种“正统”观因而成为中华文化宝贵的传统。
  
  “正统”在中华文化中因此有两个精髓,一是阐释何时开始可以承统,另一则是统与正是不可分的,“大一统”与《公羊传》所说的“大居正”两者乃为一体。“争正统”于是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存在的现象。在讨论这个问题时,要先回到“家”与“天下”的关系。
  
  中华文化中“天下”与“国家”的关系
  
  在周武王灭商之后的时代,运用礼乐规范,让天下诸侯尽服膺于周天子。所谓“天下一家”意味周天子因为拥有天命,天下尽归周天子。春秋期间,周天子尽管已经不再有政治影响力,但诸侯仍奉周天子为主,孔老夫子对于管仲维护这个体制即给予高度肯定:“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在孔老夫子的眼中,如果没有管仲坚守周礼,天命难保,文化终将尽失。
  
  战国末期周天子更形若虚设,七雄间相互征伐,大家都要求取天命所归。秦王最后以武力获胜统一。在中国文化上,这是从“天下一家”转移到“家天下”的开始。不过,即使如此,“天下”这个概念并没有消失。“争天下”一词仍是历代英雄豪杰的自我期许,无论是讨伐的檄文还是出师的宣告,均不离受天命而为之的诉求。
  
  在“天下一家”的概念下,无论是春秋五霸还是战国七雄,虽然它们也自称为“国”,但是用现代西方政治学的标准来看,它们其实只是“政府”而已,它们拥有的都仅是“治权”,它们争取的是统治天下的治权。用中华文化来说,所谓的“主权”并不存在,“主权”仍旧属于“天”。皇帝们自称“天子”,亦即天之子,代天行使治权。《诗经.小雅》所说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谈的其实也是“王”统治土地与人民的“治权”而已。
  
  古人说,天下一统,而不说国家一统,是有其深意的。顾亭林在其《日知录》中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顾炎武认为避免亡国乃庙堂人的责任,但不可亡天下则是所有人的责任。原因在于在传统中国文化的理解中,国家只是个治权的政治性概念,天下则是一个文化性的概念。
  
  秦汉以后,政治上“一统江湖”的“家天下”概念取代了文化上“天下一家”的概念。但是即使如此,《尚书》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以及《孟子》“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的民本思想,无疑给主张拥有“天命”的君王一计当头棒喝。虽然儒家发展出来了治权所需要的“纲常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但是当其治理不符合天命的“德命”本义时,他们是会严厉批判的。而他们最好的批判工具就是警告皇帝“天命”将要开始转向了。
  
  在“天命”的概念下,天下不会永远只属于“一家”,如果倒行逆施,“天命”会转。每一个开国的皇帝均认为天命已经转到他这一家,因此,他即使消灭了前朝,但并不会否定前朝与天命的纵线关系。为前朝修史,一则为天命传承,更重要的是,可以透过对前朝的历史书写,鉴古知今,让新朝天命得以恒常。
  
  中华文化中这种天命延续、历史传承的认识与西方国家间的征伐有着不同的文化意涵。除了中华文化以外的其他文化区内,被消灭或并吞的政敌,其历史也就结束了,征服者在不同的文化或历史脉络中重新书写他所传承的历史。这也是为何中国可以延续从黄帝以降的中国历史,而其他历史上的伟大帝国却早已灰飞烟灭而无接续者了的缘故。
  
  “国家”在中国文化的意涵里只是个行使治权的“朝代”而已。回顾中国历史,由于王朝不断更迭,形成与其他西方帝国不同的“二十五史”特色。放在今天的历史来看,1911年武昌起义,1912年建立的中华民国,其实只是“中国”这个“天下”的一个“治权政府”或一个“朝代”而已,它与明、清朝代的意义完全一样,差别仅在于治权上的皇权或共和。1912年中国的“天命”从清朝转移到了国民政府。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是企图接续民国政府“天命”的“治权政府”。
  
  毕竟1949年渡海而至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并没有完全被消灭,蒋介石与蒋经国父子仍然力图建设台湾、反攻大陆。在李登辉以前,从中国历史的意义来说,台北并没有放弃与北京“争天下”,两者均为“大一统”的信徒。在“真伪”、“正闰”之辨上,台北认为北京政府原是叛乱团体,信奉共产主义、摧残中华文化,因而最多只是个“闰统”,台北才是“正统”。反之,北京认为国民政府民心已失、天命已绝,台北的中华民国只是一个落难的逃亡政权而已。
  
  去年我们两岸统合学会完成了一部纪录片《百年中国:迷悟之间》,回顾了从鸦片战争以后中华民族在追求现代化路径过程、政治力量彼此互动征伐间的迷与悟。从中可以看到中国知识分子如何处理国家与天下问题时的不同态度。
  
  努力于船坚炮利或维新变法是一群守旧知识分子对“国家”(清朝政权)存亡的尽力挽救,但是另一群知识分子则相信清朝的天命已走到尽头,并需要武力革命才能救“天下”人。五四运动以后,中国到底要走何种路线才能救中国,这是一种路线与政府为谁的选择。但是到了日本军国主义入侵,中国知识分子,不分左派还是右派,均在蒋介石政府的领导下一致抗日,他们担心日本人不只会让中国“亡国”,也会让中国“灭种”(即文化、道统的消失),前者是政权被击败,换日本人统治,后者是中国这个天下都亡了。因此,正如同顾炎武所说,“保天下者,匹夫有责”。八年浴血抗战,就是在这种不要亡天下的概念下,全民风起云涌一致抗日。
  
  同样的,日本人在殖民台湾期间所进行的皇民化运动,强迫台湾人民放弃中华文化的民间信仰、改信日本神道教并参拜神社,同时也要每日向日本天皇的居所膜拜,并要求台湾人改日本姓氏、说日本话,这就是一种“亡天下”,强迫台湾人“数典忘祖”的行为。
  
  八年抗战时“汉奸”为人民所唾弃,其原因即在于他是帮助日人亡中国的“天下”。“汉奸”与“贰臣”在中国文化中是有不同意涵的。明末清初,一些明朝遗老坚持不愿在清朝为官,以守“不贰臣”的道德。但是清入关后,立刻主动进入中华文化圈,以政权的传承者自居,亦即进入中国的“天下”,成为中华文化的一员。在文化意义上说,一些所谓的“贰臣”只不过是服务了不同的治权机构,而非背离“天下”。反之,“汉奸”则是企图消灭“天下”的帮凶,两者在文化价值判断上的差异因而特别显着。
  
  回顾中国历史,在认知上,西方政治学所说的“国家”,在中华文化中其实只是“朝代”或“政府”。西方所谓的“主权”概念在中国是不存在的,西方所说的“主权”比较像是中国文化所说的“治权”。中国文化里面有的是“天下”,而这个又是西方社会里面比较陌生的。
  
  行文至此,可以了解,中国人追求所谓的“大一统”,不是西方“主权”意涵上的“统一”。中国文化中的“大一统”有强调“天人一体观”,即王权受命于天命,为政者应顺天应人,也有强调社会有秩序的“纲常观”,在古代将其视为维持社会“仁义礼乐”的“大居正”。用现代的话语来说,追求“大一统”,就是追求一个以民为本、人民可以安居乐业的社会,这个社会,按照《礼记.礼运》“三世”的说法,以大同世界为依归。
  
  请问一下,如果“大一统”是这样的定义,两岸有谁还有理由去反对呢?
  
  两岸都是中华文化的一员,内战造成两岸分治。依照中华文明的历史来说,两岸目前是处在治权分立的情况下,两者均仍是中国的一部分。从人民的角度看,其实应该鼓励双方“争天下”,更鼓励双方“争正统”,争谁是“任德不任力”的“正统”,也就是鼓励双方去争哪一个政府有“德”,争谁才能为人民创造更多的幸福,当然,人民永远不会希望这种“争”是透过武力为之就是了。
  
  西方知识体系中的主权与治权
  
  本文第二部分,讨论一下两岸应该如何看待主权与治权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看西方为何要强调“主权”,为何要给予“主权排他性”的内涵。17世纪起,西方发展出了“民族国家”的概念,不承认“国家以上有更高的权威”。对象指的就是教皇。从历史来看,“主权”最早是君王们拿来对抗教皇的说法,也是君王用来做为排斥教皇管辖的论述。
  
  这个时候“主权”属于谁?表面上是属于国家,实质上却是属于君王。“朕即国家”是王权时代的观点。因此,人民被迫上战场的理由很多,不只是因为领土主权受损,包括不满意对方的继承人选,都可以引发战争。简单地说,君王的利益受损就是“主权”利益受损。是否利益受损则由君王来判定。
  
  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西方政治学接收了谁拥有“主权”的定义。“主权在民”说,使得主权从君王所独有的情形转移到属于人民。“主权在民”这个概念旋即出现在各种民主政治的论述中。人民以“主权在民”排除了君王的权力。
  
  从这一连串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主权”其实可以解释为一个“所有权”的概念。最早时,君王认为国家是他所有,因此教皇不可以拿走,到了民权时代,人民认为主权是人民所有,君王不能拿走。但是个别的人民并不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体,如何能够捍卫其主权呢?于是有了选举制度这个东西。人民透过选举,将行使主权的权利(力)交给政府,由政府来行使人民的主权。
  
  政府行使人民主权就产生了另一个概念,即“治权”,我们可以用“管理权”来界定。在君权时代,主权与治权均为一体,但是到了民权时代,主权与治权分开了。人民有主权,政府有治权。在对外时,人民与政府均为国家的组成分子,因此,国家享有主权,也包含了治权。
  
  “主权”等于“所有权”,“治权”同一于“管理权”。有了这两个概念,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楚地讨论两岸间的主权与治权问题了。
  
  中华文化下的“主权”与“治权”
  
  如果我们认为自己还是炎黄子孙,也愿意以中华文化做为文化的主体,那么我们就都拥有“中国”(传统称之为“天下”)的所有权,同样的,我们也是属于“中国”所有。目前两岸的分治只是“管理权”的范围不同。但是如果在台北的中华民国要修改自己的史观,推行所谓以“殖民史观”为基础的“分离史观”,认为台湾与中国大陆的历史源头不一,那么就等于台湾想自外于中国这个传统的“天下”,如此一来当然也就没有“争天下”或“争正统”的问题。
  
  果真如此,那么传统中华文化定义的“一统”就不再适用两岸,两岸将进入西方文化话语中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两岸兄弟关系将变成主权国家与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双方将不再是“道统”或“正统”之争,而是“权力”之争。中国大陆的权力大(包括军事或经济力量),那么台湾就被统一,台湾权力强(包括可从外界借来的权力,例如美国),就走向台独。冷战以后,这种西方式的“统独之争”经常发生。“统独”或“分合”纯粹基于各自利益考量,如果双方同意,就像捷克与斯洛伐克,可以各自成为独立国家,如果双方不同意,就是战争的开始,例如南斯拉夫、车臣等地区即是。
  
  写这一段是提醒主张“台独”或“独台”者,第一,当切断与中国历史与文化的关联时,就进入了中华文化中最不被容许的范畴,政权的正当性因而会被所有中华民族所否定,灾难自然难免。第二,自我从中国这个“天下”中放逐,其实是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极为不利的局面。当自我陷入一个以西方游戏规则为依归的国际社会时,“权力”就变成了“台独”或“独台”能够成功的唯一凭藉,另外就是北京是否会同意让台湾脱离中国这个“天下”的意愿了。
  
  当台湾选择走向台独或独台时,它也等于失去了拥有“中国”的话语权及“所有权”。因此,目前在台北故宫博物院于1949年以前所得到的东西必须交还给中国大陆,因为那些文物是属于“中国”这个天下的。台湾也没有任何法律权利再宣称拥有钓鱼台的主权,因为那是在中国明代时纳入中国的版图。同样的,台湾也没有权利再主张拥有南海诸岛的主权,因为那是中国自古以来渔民的活动地区,在1934年由中华民国政府所公布的。
  
  反之,如果中华民国坚持自己的宪法,忠实于自己的历史,那么两岸目前对于中国(天下)的所有权就是重迭的,中国(天下)不是属于海峡两岸哪一个政府的,也不容许哪一个政府独占,中国是属于两岸全体人民所拥有与享有。两岸政府所享有的只是就自己拥有土地与人口的“管辖权”而已。
  
  在这个概念下,两岸故宫博物院里面的文物是属于中国,也是两岸全体人民的,只是北京政府负责管辖在大陆的故宫文物,台北政府负责管辖在台湾的故宫文物。
  
  我在〈异化的史观与认同〉(《中国评论》,2012年4月号,总第172期)一文开头时提及,我曾经问过台湾的同学:李白是中国诗人,还是我国诗人。当时同学们均难以回答。了解了主权等于所有权、治权等于管辖权这个概念后,我们就可以说唐朝只是中国的一个朝代,而不是一个单独的“唐帝国”(用汉帝国、唐帝国、宋帝国、元帝国、明帝国、清帝国等表述方式,都是西方主权国家思维下的认定),那么,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回答:李白是唐朝的诗人,是中国的诗人,也是我国的诗人。这样的表述也同样适用于大陆的同学。台湾与大陆同学不同的地方只在于,一个接受在台北中华民国政府的治理,一个接受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管辖。
  
  以中华文化思维处理两岸争议
  
  讨论完了这些基本的概念,希望为两岸解决问题提供一些突破思考的助益。
  
  目前在思考两岸关系时,两岸均不可避免地借用了许多西方的文化话语思维来叙述或处理两岸关系。例如,北京坚持中国主权的完整性,但也强调主权的唯一性与排他性,台北则强调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大陆将“统一”视为是主权的复归统一,台北方面则表示,统独均可能是选项,如果要统一也只能是两岸主权的相加。
  
  两岸在理解上,都将主权与治权混在一起思考了。但如果我们放在中国传统这个天下的概念下来界定,则两岸目前都是一中宪法,都主张其主权涵盖全中国,就是主张中国是其所有权,也等于主张它是属于中国。目前要做的是彼此相互确认的一个过程,而不是台北方面主张的“主权互不承认”,或北京方面主张“不承认中华民国主权”。两岸应该进行的是一个“主权宣示”重迭的过程。双方共同接受“中国”的所有权是双方的,也同意双方均为“中国”这个天下的所有物。
  
  为了避免西方的主权文字引发误解的联想,两岸未来在签署和平协议(定)时,不需要出现“主权相互承认”(用西方的观点等于是主张两国论)或“主权相互重迭”的用语,而是可以用“共同确保整个中国主权与领土的完整”,亦即“确保整个中国所有权的完整”之意或“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亦即“承认不分裂整个中国的所有权”之意(请参考本人所拟“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草案”,〈两岸统合的实践〉,《中国评论》,2010年6月号,总第150期)。
  
  在有关治权,即管辖权方面,两岸应该共同尊重彼此在现有领域内的管辖权,正如同彼此尊重对方在故宫文物上的管辖权一样的道理。两岸目前的治权均是来自于各自的宪法,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历史产物,也不需要去否定它。
  
  春秋时期,齐国是大国,宋国是小国,但是在周天子面前,他们地位是均等的,春秋五霸与战国七雄之间,大国与小国(也就是大政府与小政府)虽然权力不对称,但是地位平等。大家均可以争天下,均有机会争正统,没有谁属于谁的情形。
  
  追求“大一统”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用现代的话语来说,追求文化、制度的统一是中华文化与追求“武力统一”(并吞)的西方文明不同的部分。虽然在古代追求统一的过程中,诉求的方式常常还是武力,但是目的却是要符合“天命”,即让人民有好日子过。
  
  今天已经是21世纪,我们可以肯定“大一统”的历史文化意义,但是也要提醒两岸人民,是否可以不要再用武力,而改用和平的方式来追求“大一统”。
  
  第一个方法是双方进行一种“争正统”的努力,看看哪一个制度与管理方式可以为人民带来最大的满足与幸福。第二个方法则是双方开始共同为“大一统”而努力,即在相关领域可以先建立共同体或共同治理的机制,彼此可以贡献自己的优势,共同为两岸人民服务。这个方法即是政治学所称的“统合”。
  
  这两个方法是可以并行不悖的。两岸政府在整个中国的架构下,自己努力与共同努力向人民展现一个最具有“德”的政府,一个可以承接天命的“正统”政府。
  
  我们长期主张的“一中三宪、两岸统合”就是在这样的思维下建构出来的。目前两岸有两部各自为政的宪法,它们的存在,一方面是确定自己的管辖权内容与范围,另一方面也确保了自己对整个中国的所有权。当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确定保证不分裂整个中国,或共同维护整个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时,一个“天下”的概念就开始具体成形了,也等于让两岸离开了西方传统国与国的主权思维。这个“天下”如何行使它的权力,那就是透过未来众多的两岸协定或成立的机构。
  
  从第一、二宪过渡到第三宪的过程,所凭藉的就是两岸的统合。透过两岸交流,相互影响、学习、共同治理或成立共同体,双方政府也有压力把最好的制度赋予人民。在过程中,两岸有责任共同维护整个中国的所有权,因此,两岸共同维护中华民族在南海的利益,也是再自然不过的道理了。
  
  做为中国人,审视中华文化,我们必须用自己文化的方式来追求未来。西方的东西当然不是一文不值,在这个以西方论述为主的国际社会,我们难免还是要藉助他们的话语,但是,不要从根本上接收他们的所有观点,两岸关系更需如此。
  
  当我们困惑时,或许可以试着从自己的历史经验找寻方法,此即为本文写作的目的,提供大家一起思考。

  (本文原刊载于《中国评论》,2012年6月号,总第1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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