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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两岸统合的实践

  【背景说明】2010年4月,两岸统合学会与佛光山本栖寺、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亚太和平研究基金会共同在日本富士山旁的本栖寺举办“本栖会谈”,就“一个中国与两岸政治定位”与“两岸和平协定内容”进行深入的交谈。这是一次有历史意义的对话,以“一中三宪、两岸统合”为内涵的“一中同表”是这次会谈的重要主题。长达五天的互动,让我们感觉到,只要我们能够站在整个中华民族的前途来思考,理性讨论有相当大的空间,我们也感受到,“一中三宪、两岸统合”是一个可以继续深化的对话主题。
  
  回到台北以后,我撰写了本文,一方面是继〈论两岸统合的路径〉、〈共同体〉两篇文章以后,再一次就两岸统合的具体内涵做深入探讨,另一方面更是未来实际推动统合工作的再进一步昭示。该文从“和平协定”、“文化统合”、“货币统合”、“经济统合”、“身份认同”、“安全认同”、“国际参与”等七个面向拟订未来的努力方向。
  
  这七大方向中,有些有优先顺序,有的是现在即可以推动,有些是必须由两岸共同推动,有的则是北京可以率先实践。例如,在推动“华元”做为计价单位方面,北京就可以率先启动货币统合;在使用“中华卡”做为台湾民众前往大陆的身份证明或工作许可文件,以强化两岸身份认同方面,北京也可以开始推展。在文化统合方面,北京可以将学者建议的157个简体文字先行还原,并启动繁简并用的政策,以方便两岸文化认同的接轨,两岸也可以共同编写现代史,推动深层的文化与教育交流,进而建构两岸文化共同体。这些工作都不需要两岸签署和平协定即可先行开始。
  
  透过以“一中三宪、两岸统合”为内涵的和平协定的签署,让两岸的政治定位与未来目标可以确定,双方都不必再耗费精力在互相猜忌,可以进入更深层的互信合作,携手推动两岸在国际间的共同参与,以及彼此在军事上的互助合作。透过统合体(共同体)的建构以及共同政策的实施,让两岸可以进行全方位的共同治理。
  
  前言:七大梦想的实践
  
  2009年4月在《中国评论》刊登〈论两岸统合的路径〉一文,揭示两岸统合的七大梦想,它既是统一的必经之路,也是两岸和平发展时期的互动进程方式。
  
  这七大梦想的核心宗旨即强化两岸同属整个中国的国族认同,其做法是希望透过统合体(共同体)的方式来推动。第一、推动和平协定的签署,以确定两岸未来和平发展的基础,并为两岸同属整个中国的国族认同奠定法律基石。第二、强化两岸文化统合,以促使两岸能够透过文化、历史方面的认同,为两岸同属整个中国的国族认同奠定文化基础。第三、推动两岸货币统合,透过“华元”的发行,让两岸商业互利并减少人民交易成本,以助于提升两岸的国族认同。第四、进行两岸的经济统合,实践两岸共同治理为目标,以补强两岸目前在国族认同建构过程中所缺乏的制度认同。第五、推动两岸身份统合,透过“中华卡”的发行,让两岸人民可以方便往来,并强化两岸同属整个中国的身份认同。第六、建立两岸安全认同,推动军事互信机制的建立,让两岸不在武力或武力威胁下和平发展,共同维护整个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第七、协商安排两岸在国际间的共同参与,一方面可以顾及台湾人民对于国际参与的殷切期望,另一方面可以在国际间为整个中国的利益共同做出贡献。
  
  本文是从2008年10月在《中国评论》发表〈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刍议〉一文以来,一系列文章的最后一篇,也是未来另一系列的开端。请容许我将这七大梦想的精神与行动方案,做一精要的陈述,以为本系列的结论。
  
  和平发展的基础架构
  
  〈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刍议〉一文刊出以后,两岸学术界对于“一个中国”与“两岸政治定位”的讨论,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期,有不少学者专家亦透过《中国评论》相继表示高见。
  
  从2009年6月开始,我与两岸统合学会的朋友开始了我们的请益之旅,分别在北京、台北与日本举办了近十场的正式研讨会与若干小型座谈会。在这些对话过程中,民进党基本上还是以台独做为最终目标。国民党的基本立场是“一中各表”,但是对于“一中”的定义并不一致,有时以“民族说”来界定,有时以“宪法说”来表达。“民族说”指在一个中华民族的屋顶下,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两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这种论述等同于“偏安说”,也等同于“两国论”。“宪法说”比较合乎道理,但是马英九的“台湾是中华民国”与“台湾前途由2300万人共同决定”的说法,又让“宪法说”出现矛盾。
  
  《联合报》主张“一中各表可以让过程与目的接轨”的说法,也不为北京学者所接受。2010年4月在日本本栖会议时,资深两岸研究专家许世铨先生即表示,当前两岸都追求和平发展,但其过程对大陆而言是“过程为了目的”,可是台湾却是“过程决定目的”。许世铨的看法,清楚了反映了大陆的观点,即两岸在“一个中国”与“两岸政治定位”如此核心重大问题上,宜建立“同表”的共识,而非衍生“各表”的空间。
  
  在讨论两岸政治定位时,必须站在现状与目标的两个基础上思考。忽略现实,将是沙丘建塔,没有目标,等于逃避问题。我与两岸统合学会朋友对于两岸定位的主张是“一中三宪”。“一中三宪”兼顾了两岸现实,也彰显了未来的目标。至于未来两岸走向的路径则主张“两岸统合”,透过统合体(共同体)与共同政策的推动,让两岸可以进行共同治理并建立重迭认同。
  
  两岸在“主权、治权、权力”方面的三个现状为:第一:两岸现行的宪法都是一中宪法,其主权与领土宣示所及的范围重迭;第二:两岸各自在其宪政秩序下行使互不隶属的治权;第三:两岸在物质的权力上,的确处于不对称的状态,大陆在国际上各方面的影响力正与日俱增,两岸有形国力的差距也在加大之中,不过台湾在某些软权力上,当然也有着一定的优势。
  
  在上述的事实现状认知下,我们认为主张“整个中国”乃是由两岸共同组成,其主权属于两岸人民所共有与共享,而两岸则是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平等(但不对称)之宪政秩序主体,未来宜用两岸共同体的方式来建立框架,推动和平发展的路径。
  
  对现状要有共识,对未来的走向也必须要有共识,才真正能够保证两岸和平发展。我们主张两岸从签订和平协定开始,透过种种对宪法具有拘束力的协议或是共同体的建构,来逐步搭建起一个可称之为“第三宪”的框架,也是北京所称的“一中框架”。第三宪可以、但不必然是一本成文宪法,它可以是与现行两岸的两部宪法一起,来共同维系整个中国的主权与领土的完整,并保障两岸人民都能共享中国主权,共同来治理整个中国的一个梁柱式的法律架构。至于未来两岸是否要逐步让这第三宪取代原有的两宪,以成为一个“一中一宪”的中国,则可以视在“一中三宪”的框架下之统合过程而定。总结地说,“一中三宪、两岸统合”既保障了两岸和平发展的过程,也为两岸走向统一的目的,开辟了一条具体且可依循的道路。
  
  基于以上的认识,草拟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草案如下:
  
  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草案
  
  协定当事双方认知到整个中国自一九四九年起处于分治状态,但仍同为中华民族一份子之事实;鉴于促进中华民族复兴与国家和平繁荣乃两岸人民共同的责任,认识到两岸同属整个中国、双方平等相待是促进和平的基础,也了解到建立两岸统合机制是和平发展的路径;基于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同意结束敌对状态,创造两岸合作条件之愿望,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两岸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共同维护其主权领土完整。  
  第二条 两岸同意并尊重对方为宪政秩序主体,在平等之基础上发展正常关系。  
  第三条 两岸同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对方,完全以和平方式解决双方歧见。  
  第四条 两岸决定在双方同意之领域成立共同体,以促进合作关系。  
  第五条 两岸同意在国际组织中合作。双方在国际组织之共同出现并不意含整个中国之分裂,并有责任共同维护中华民族之整体利益。  
  第六条 两岸同意互设常设代表处。两岸互设代表机构以及在国际间代表性之地位与方式,将另行商定之。  
  本协定须经双方宪政程序批准,并自换文之日生效。
  
  签署人:
  
  北京中国之政府代表○○○               台北中国之政府代表○○○
  
  这一份草案与2008年10月在《中国评论》发表的〈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草案内容基本的理念逻辑是一致的,只是在多次与两岸学者沟通意见后,对于文字做了一些微调,让其更为精简与周延。例如,原有的第三条所要陈述的精神,现有第二条“两岸同意并尊重对方为宪政秩序主体,在平等之基础上发展正常关系”已经可以表达,因此将该条删除。
  
  在多次请益过程中,北京有学者认为,如果接受了两岸为宪政秩序主体,台北却以民主程序走向台独怎么办?同样的,也有台湾学者认为,北京仍有可能动用武力。还有学者提出,两岸和平协定是否需要中止条款?监督条款?我的看法很简单,两岸和平协定是一个政治性承诺与宣示性的法律文件,它既是为了建立互信,也是建立在彼此的互信之上,如果双方违反约定,协定自然就失效,不需要中止,更不需要监督条款。它是两岸和平发展的基石,两岸如果同意签署,就应该用最庄严的诚意来遵守,这也是偏好使用“协定”而非“协议”为名称的原因之一。
  
  文化统合
  
  相较于一般经济交流,文化统合是属于深层的统合,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毫无疑问,文化的展现与传播大多数是透过文字,同样的,集体的文化认同,也是经由语言与文字及其所创造出来的历史记忆所建构。通过历史,我们很容易分辨出,谁是“我群”,谁是“他群”。
  
  一般人往往以为文字发展大趋势是简化。其实恰恰相反。人类的文明如果向着繁化发展,文字就会趋向繁化。相反地,如果因为战乱,人类的文明向着简化发展,文字就会趋向简化。
  
  中国历史上,大部分简体字勃兴的时代,往往都是因为连年战乱,民不聊生。所以文字书写趋向简化,如战国时代、魏晋南北朝……等。但是,一旦战争结束,豪杰之主统一天下,不要多久,文字就像其它事物一样,立刻趋于雅正,汉唐盛世向世人展现的,正是这样的一个面貌。
  
  在这里,我们暂时放下繁体字或简体字谁优谁劣的争议,而应该认识到文字书写的差异,已经让两岸人民的认同产生影响。文字书写与阅读的差异,当然不是认同分歧的主要因素,但是它却是个十足不可忽视的助长力量。
  
  中国大陆从1956年开始正式实施简化字,台湾则一直维持使用传统汉字。在两岸对峙时期,文字的繁简差异,变成一个政治图腾,两岸连文字都誓不两立。但是,从几千年的历史来看,除了少数新造的简字外,繁简字其实都是历史上早已存在的一家亲眷,和平共存多年,各自担负着不同的任务。在两岸融冰之后,仔细省思当前的文字问题,我们以为回归传统,繁简并存是一个最理想的解决模式。在大陆,采用“繁简并存,识繁书简”,在台湾则采用“正简并存,识简书正”,则两岸沟通,古今传承都可以圆满解决。
  
  简体字有其实用的地方,但是过于简化,易失去原义,因此还有改善的空间。2009年9月,两岸统合学会在北京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举办“两岸和平发展路径研讨会”时,台湾的玄奘大学文学院院长季旭生,特别撰文表示,两岸繁简文字并存并用的目标,其实不难,只要把简化字中的“同音替代”和易造成“同形异字”的新字大约157条放宽就可以了。
  
  我们认为简化字阶段性任务的完成,应包含以下几项适度调整。我们同意北京王宁先生、董琨先生的看法,首先,需要先调整三种问题最大的简化字:一是“同音替代”,比如干犯、乾凈、干部、主干,都是用的同一个“干”。二是“符号替代”,像是邓的又部,灯的丁部,澄的登部,在繁体字中都是登,简化之后,反而成了三个字。三是“草书楷化”,某些简化字以草书代替正楷,然而,草书与楷书之间很多是不协调的。
  
  季旭生院长表示,这三种简化的认定,还有宽严的问题,可以再讨论。只要把这三种简化字略作调整放宽,剩下的简化字并不会造成文字论述时辨义的困难,那么绝大多数的人仍然可以照样写简化字,不必改变。对于要与传统文化接轨、认识传统汉字、学习传统文化,只要采取“识繁书简”就可以解决了。认识繁体字其实并不难,尤其在传媒、演艺歌唱事业高度发达的今天,很多人看电视、学唱歌就已经足够认识繁体字了。认得繁体字,能跟传统文化接轨,才能吸收五千年博大精深的文化,才能体会到身为一个强大的文明古国的骄傲。繁简兼收,有容乃大,这才是一个泱泱大国的气象。
  
  如果只要改157个不合理的简体字,就可以让两岸文字趋同,北京何乐不为呢?如果能够同意未来在商业市场上让繁简并存,提升人民对于传统中国文字的了解,对于增加两岸人民对于文字的共同认同必有助益,北京是否可以为了民族的长远发展而愿意做修正呢?
  
  至于在历史记忆方面,两岸从1949年起分治,随即陷入国共内战体制,在“共匪”与“蒋帮”的教育下,两岸对于彼此的经验是陌生的,政治方面的对峙使得两岸在政治认同上产生隔阂。1987年台湾开放大陆探亲,两岸交流开始启动,看似有了增加彼此认同的机会,可是,隔着台湾的政治发展,近十余年来,台湾教科书在1990年代中期开始,台湾史与中国史区隔对待。整个台湾史是以被殖民主义的论述所笼罩,把荷兰、明郑、清、日本、乃至中国国民党都视为外来政权。现在年轻的一辈,大多数在心里认同上,已经是把“中国”与“台湾”视为两个国家来看待,这不能不说是教科书也发挥了“潜移默化”的结果(请参考谢大宁,〈国族建构与台湾前途未定〉,《中国评论》,2009年8月号)。
  
  两岸必须经过一个重新认识的阶段,两岸文化统合也包括如何共同重新诠释中国现代史的进程。在这一方面,两岸统合学会主张应该将两岸目前的分治,归因于中国百余年来现代化的尝试与角力所造成,双方应该从彼此的成败经验中去回顾历史与展望未来。在这一方面,两岸统合学会将会在2011年推出“百年中国”一系列的文化认同工作,希望将“整个中国的现代化-1945年以前的试验-台北政府的试验-北京政府的试验”做为范畴,透过检讨与反省来重构两岸的重迭认同(这一部分请容后再专文论述)。
  
  “美丽浪花、磊磊暗礁”可以用来形容物质性交流频繁,但是文化交流却相对贫乏的2009年两岸关系。我们深信,文化认同工作是两岸认同的核心,两岸和平发展不可能只是建立经贸交流上,而应推动全方面的文化、教育交流,透过大学联盟或共同体,促使两岸文化认同得以有坚固的基础。
  
  货币统合
  
  目前两岸金融方面的合作,均是以如何节省交易成本,或是方便两岸金融合作做为思考,而没有跨越到心理认同的考量。货币基本上是一个认同的象征,从“欧元”的发行来看,欧洲的菁英不仅希望透过欧元可以让成员节省交易成本、增加竞争力,也可以让欧元成员欧洲一体化的象征。
  
  欧元经过了一段漫长时间的蕴酿与推动,终获实践。为了促进两岸的认同,两岸更应该早些规划“华元”(Chinese Dollar)未来的可行性。在《论两岸统合的路径》一文中,笔者提出了“华元”的概念,以做为两岸(可包括港澳)现有货币外的“第三货币”。“华元”可分三个阶段推动,第一阶段“华元”以“中华货币单位”(Chinese Currency Unit,CCU)的身份出现,仅用在企业间报价、结算,货币清算,以节省交易成本,第二阶段推展消费使用,从“中华货币单位”晋升为“华元”,成为第三种货币,与两岸(可包括港澳)现有货币共同使用。第三阶段则是仿照欧洲使用共同的货币,使用单一“华元”。
  
  有不少朋友认为两岸还没有到推动“华元”的阶段,其实,学术界对于如何建立货币统合的路径亦存在不同看法。第一种是最传统的看法,认为应采行循渐进的路径。巴拉萨(Bela Balassa)提出了从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到第五个完全经济整合的阶段(成员间的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完全统合,并成立超国家机构)。这个路径是欧洲联盟所采行的路径。
  
  第二种看法是,只需成立关税同盟即可建构货币联盟,但需同时进行货币整合,可先由建立区域流动基金(Regional Liquidity Fund)与区域货币体系而达到货币联盟。
  
  第三种看法认为,基于货币联盟可以对贸易带来很大的助益,这些助益足可抵消因丧失汇率与货币自主所带来的成本,国家甚至可以基于此一利益即可成立共同通货。换言之,他们并不赞同孟代尔(Robert A.Mundell)为代表的“最适货币区”(Optimal Currency Areas)学派的观点,即形成最适货币区的条件通常是以不需调整汇率或货币政策,而以其他方式即可回复经济均衡与因应冲击的条件为主的说法,这些学者认为,为了获取巨大的贸易利益,货币联盟可以不需要经过贸易整合阶段,在为达促进贸易目的之假设前提下成立。除了促进贸易之外,其他原因(例如解决通膨问题)也可以成为直接进入货币联盟的理由。第三条路也有案例,例如巴拿马、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及一些加勒比海岛国,他们均加入“美元区”,采用美元为国家货币。这些中南美小国不顾丧失汇率与货币政策自主所需付出的成本,跳过贸易整合阶段,直接采用美元为国家货币,主要目的是为了稳定币值,降低几乎无法控制的通货膨胀率。
  
  以上三种路径,以第一条路径所需时间最长,其次为第二条,需时最短的为第三条路径。然而,以现实面来看,虽然第一条路已有欧盟此一真实的案例,第三条路同样也有真实案例支持。美元区的成立告诉我们,即使如传统最适货币区理论所言,直接进入货币联盟将会付出相当的代价,但当成立货币联盟带来的利益高过此一代价时,国家还是会决定成立或加入货币联盟。
  
  对于两岸而言,目前对于货币统合的立场采第一条传统的路线。也就是先透过两岸经济整合仍然带动金融整合。在金融方面的思维是,在人民币完全开放自由兑换前,先逐步实现人民币、港币、澳币和新台币有条件的自由兑换,便利两岸四地的投资贸易。在两岸共同市场发展成熟后,再逐步实现货币的统合。换言之,金融的统合是放在经济统合之后。
  
  近年来,基于欧元成功的推动,亚洲地区也有“亚元”的倡议,但是由亚洲国家无论在社会结构、民族特性、经济发展、历史认知等方面仍有很大的距离,因此,总是停留在口头表述阶段,不要说推动,连讨论的空间似乎都没有。但是,两岸四地不同,两岸四地的同质性较东亚区域为高,甚而也较之欧洲为密。除了单一的政治因素以外,几乎不存在着其它因素。
  
  对于两岸与港澳而言,在思考两岸货币统合时,与其它国家间的货币统合必然会有意义上的不同。基于货币为认同的重要象征,两岸四地在思考这个问题时,应该从如何透过货币统合来强化两岸与华人社会对于整个中国的认同。从这个政治面与社会认同面的角度来看,两岸可以综合以上三条路径,以三个阶段推动“华元”。
  
  经济统合
  
  共同体是廿世纪欧洲人的伟大发明,它是联邦、邦联以外另一种政治联合体的尝试。从主体上说,成员之间是“互为主体、共有主体”;从治理上说,它是“互有治理、共有治理”;从认同来说,共同体透过机制与共同政策的运作,让成员间产生了“互有认同、共有认同”的重迭认同(共同体在强化两岸重迭认同与推动两岸共同治理的功能,请分别参考张亚中两文:〈共同体: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中国评论》,2009年10月号;〈两岸和平发展的理论探讨〉,《中国评论》,2010年4月号)。为何需要成立共同体,还有一个理由是大家都忽视的,就是“自我需要”。
  
  以欧洲为例,为何欧洲国家会选择统合?毫无疑问,是统合机制可以解决自身需要解决的问题,最初的六国之所以在煤钢和以后的共同市场领域进行统合,是因为它符合这些国家的特定利益需求。例如,比利时的煤碳工业和法国的农业等在统合架构中可以获益良多,然而由于对本国就业水准的考虑,义大利所希望的劳动力自由流动就不可能纳入统合架构中,而只能在传统的依存架构中进行。
  
  欧洲国家为什么会选择走向统合,而不只是满足于相互依存的自由贸易关系?历史的经验已经告诉欧洲人答案,经济与社会上的相互依存并不能阻止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对某些国家和某些政策领域来说,相互依存的框架并不足够解决问题,它们需要某种新的架构,即统合机制,一种包含超国家主义在内的机制。这种统合机制有不可逆转的特性(irreversibility),这可以从制度主义的观点来看,一旦政府间达成了基本的协议就不再可能轻易地被推翻。例如,即使英国对欧洲共同体经常有不同意见,但是它却不会选择退出;一些政策一旦做了决定,就会继续发展下去。
  
  欧洲学者用“自我拯救论”来描绘欧洲国家参与欧洲共同体的“自我需要”。从欧洲统合的进程来看,“自我需要”的确有它道理。西德决定加入,是为了取得与其它国家平起平坐的机会,经由统合来获得自己的主权;法国决定主导统合,是希望能经由欧洲共同体让它再度成为世界的强权,与在农业政策上得到满足;英国决定加入是为了挽救其逐渐落后欧洲大陆的经济发展;丹麦、爱尔兰的加入也是不得不为之;希腊等南欧国家也是经济的诱因下决定加入。冷战后中东欧前共党国家的纷纷加入,也是希望经由欧洲共同体得到安全与经济发展的保证。另外一群等在外面加入的国家,如乌克兰等,也是基于同样的安全与经济理由,希望参与欧洲联盟。
  
  两岸关系自然不是外国关系,两岸统合是在整个中国的框架内开始进行,而不像欧洲统合是立基于以每个成员主权独立为前提。不过,做为一个宪政秩序主体,欧洲统合成员的“自我拯救论”应用在两岸时,同样可以得到:推动两岸共同体、共同市场,其实也是台湾的一项自我拯救、或自我需要工程,台北的主体性并不会因为参与两岸统合机制而受损,反而是更巩固与扩大。对于北京来说,共同体机制的统合一旦启动,两岸的和与合就是一条不会逆转的道路,它是和平统一的先前阶段。
  
  从这些角度来看,两岸未来要追求的不仅是类似ECFA的自由贸易协定,而是具有统合机制的互动。从认同的角度来看,ECFA无法发挥两岸共同认同的功能,它与FTA,WTO一样,其目的只是在于贸易的便捷化与关税的减免化,属于物质性的经贸交流,不会涉及政治性的认同,相关经济体之间仍是各自为政,没有共建、共治的情形,因此不会产生统合的认同现象,这也是我们如果站在两岸和平发展的高度来看两岸经贸关系时,经贸共同体或共同市场是远远优于自由贸易协定的。
  
  我们主张在各个领域,包括食品安全、农业、南海、甚而文化、教育等领域都可以推动共同体与共同政策。透过共同体,两岸可以强化制度认同,透过共同参与、相互学习、共同治理,以为最终的统一创造条件。
  
  身份认同
  
  目前台湾民众可以免费自由进出日本、英国、爱尔兰等国家,而不需要任何签证,但是前往大陆,不仅需要签注,而且要付一笔费用。这个差异看似不大,但是却在加速拉开台湾人民与大陆的“异己关系”认同。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人建议北京同意,台湾民众凭着身份证或台胞证即可免签注进入大陆。这样的解决方式仍然是为了便捷性,并没有处理两岸的重迭认同问题。不论是用身份证,还是台胞证,认同的还是原有的政府,重迭认同不会发生。
  
  在《论两岸统合的路径》一文中建议,为了创造两岸的重迭认同,两岸人民手上未来可以有两张卡,一是所属的身份证(护照、台胞证),另一张是认同两岸为同属整个中国或中华民族的“中华卡”(Chinese Identity Card,简称“华卡”或“C卡”)。
  
  认同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与中国人历史上用文化来界定认同有着差异之处,西方人从17世纪起,用民族国家、国际法这些概念来区别国民的不同。在民族国家的国际法原则下,各地的华人虽然都是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但是为了符合目前国际社会的规则,分别拿所属国家的护照,并接受该国的保护。中华卡的构想,这是为了突破传统以民族国家认定身份的框架。
  
  这张中华卡如何发行?目前在国际间被认可的有两个中华民族的政府,一个是北京的政府,一个是台北的政府。理论上,“中华卡”应该由这两个政府共同同意后核发,可是目前的政治情势以两岸在人口、幅员上的差距,台湾方面的忧虑可以理解。台北方面可能并不会愿意参与这一个历史的任务。因此,北京政府可以考虑先行承担此一工作。在“台胞证”外另发行“中华卡”,或考虑以渐进方式取代“台胞证”。“中华卡”的发放可以推展至港、澳地区,以后甚而可以包括全世界的华人。
  
  我的构想是:先成立“中华卡委员会”来承办此一工作,由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共同组成,用以强调“中华卡”之民族特性。“中华卡委员会”决策后委托北京政府相关单位处理行政事务。因此,在法律的意义上,北京政府是受两岸四地华人委托后才执行。
  
  包括台湾、港澳的人民,都可以向“中华卡委员会”所委托的行政机构提出申请。拥有“中华卡”的人民可以出入中国大陆、港澳而不再需要额外的签证。
  
  这张“中华卡”的功能取决于我们希望“中华卡”发挥什么样的效果。如果只是给全球中国人一个方便,那么它就像是一张“通行卡”,拥有它可以节省金钱与时间。
  
  2008年9月间两岸统合学会一行十余人特别前往上海,与上海社科院及东亚研究所的先进们就“中华卡”在世博会推出做为试点的可行性探讨,可惜终究没有成功。2010年4月在日本本栖会议时,海协会张铭清副会长表示,或许可以研究将海西经济区做为中华卡一个试点。我们期望中华卡能够早日出现。
  
  最近一则新闻,台湾的女网球员曾雅妮,因为表现杰出,大陆某企业愿意提供巨额赞助,惟其条件是改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曾雅妮表示很难接受这种政治认同的转变而婉谢。我们如果可以试想,曾雅妮如果拥有“中华卡”,大陆的企业应该会不吝地赞助这位为中华民族争光的优秀选手吧。
  
  安全认同与国际参与
  
  2008年5月马英九上台以后,两岸关系改善。外交休兵让两岸节省了大量的金援经费,台北在WHA的参与上也有突破。但是在讨论到两岸军事互信机制与进一步国际参与时,两岸政府都显得犹豫与保守。其关键在于彼此之间没有真正的互信。安全与国际参与都是属于“高政治”的议题,这些议题是很难从“低政治”扩溢(spill over)解决的。
  
  政治问题还是需要政治处理。在处理分裂国家与对抗集团间的政治关系时,西方的经验是“先政后经、先难后易”。东西德如果没有在1972签署《基础条约》,确定了两德的政治定位,就不会有后来一百多项经济、文化、社会交流协定。没有1975年相当于欧洲和平条约的《赫尔辛基最终议定书》,确立了二次大战后各国的主权与领土,东西欧不会开启“信心建立措施”(CBMs)的互信机制。
  
  两岸问题自然不同于东西德与东西欧的问题,但是东西德与东西欧的经验告诉我们,双方没有政治性的共识(即使是对歧见的共识),互信措施是不容易启动的,即使启动,寿命也不会很长。因此,我们要讨论安全认同与国际参与时,首先要做就是两岸政治定位的确定。
  
  在两岸确定政治定位后,两岸自然可以开始建立军事互信机制。依据“一中三宪”的定位,在台北确定承认不分裂整个中国同时,北京自然可以放弃武力与武力威胁台湾。由于两岸为平等的宪政秩序主体,台北方面不再以北京为唯一假想敌,因此,整个建军是以维护近海或整个中华民族海域(例如南海、钓鱼台、海运线)的安全为目的。在这样的政治认知与互信的基础上,两岸军事互信机制推动一点也不困难。反之,没有这种政治互信,军事互信机制不会谈出结果的。
  
  在国际参与方面,由于两岸的物质权力不对称,呈现高度不对称的状态。截至2010年4月,与台北有外交关系的国家有23个,与大陆方面有外交关系的国家达171个;台北参与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总共有51个,远不及中国大陆参加的数目,在正式参加的51个政府间国际组织中,有30个拥有正式会员,其它21个分别是观察员(15个)、仲会员(3个)、准会员(1个)、合作非会员(2个)等地位参与。
  
  在参与名称上,以正式会员参与政府间组织者包括“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中华民国台湾”(Taiwan,Republic of China)、“台澎金马个别关税区”(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Penghu,Kinmen & Matsu)、“台澎金马”(Taiwan,Penghu,Kinmen & Matsu)“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中国(台湾)”(China(Taiwan))、“台湾”(Taiwan)、“中国台北(Taipei,China),台北未接受、持续抗议中)”、“台湾艾格蒙”(AMLD,Taiwan)、“国际电信发展公司”(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 Company,ITDC)者。以观察员(Observer)、仲会员(Associate Member)、准会员(Corresponding Member)、合作非会员(Cooperating Non-Member)等地位参与之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包括“中华民国”、“台湾”、“台北中国”(Taipei China)、“中华台北”、“中华台北个别关税区”(Chinese
 Taipei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台澎金马”等。
  
  在两岸和平基础协定签署后,可以从两岸为“平等不对称”这个原则来思考协商国际参与问题。例如在两岸与他国的对外关系方面,北京可以容许台北与它国拥有官方关系,这是两岸“平等”部分,但是北京享有外交关系,而台北享有总领事关系,这是“不对称”部分。在国际参与方面,“平等”部分是都可以参与,“不对称”部分是在北京享有正式会员的组织,台北可以享有观察员、仲会员等资格。在某些国际组织,两岸可以“两岸三席”方式,分别代表北京、台北,与整个中国参与,如此可以“双赢”,又可以共同维护整个中华民族利益(有关国际参与、“两岸三席”部分,可参考〈论两岸统合的路径〉文)。
  
  结语: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以上七大方向,也是我们的七大梦想。如果两岸能够从这七个方向去推动两岸和平发展进程,自然会有美好的明天。
  
  这七大方向中,有些有优先顺序,有的是现在即可以推动,有些是必须由两岸共同开启,有的则是北京可以率先实践。例如,在推动“华元”做为计价单位方面,北京就可以率先启动货币统合;在使用“中华卡”做为台湾民众前往大陆的身份证明或工作许可文件,以强化两岸身份认同方面,北京也可以开始推展。在文化统合方面,北京可以将学者建议的157个简体文字先行还原,并推动繁简并用的政策,以方便两岸文化认同的接轨,两岸也可以共同编写现代史,推动深层的文化与教育交流,进而建构两岸文化共同体。以上工作都不需要两岸签署和平协定即可以开始。
  
  透过和平协定的签署,让两岸的政治定位可以确定,双方都不必再耗费精力在互相猜忌,可以进入更深层的互信合作,共同推动两岸在国际间的共同参与,以及彼此在军事上的互助合作。透过统合体(共同体)的建构以及共同政策的实施,让两岸可以进行全方位的共同治理。
  
  “宪法主权宣示的重迭、宪政秩序治权的分立、物质权力的不对称”,是两岸关系的现状写照,这也是全球独一无二的情形。和平发展是两岸人民目前共同的愿望,两岸分治迄今已逾一甲子,我们深信,中华民族有智慧处理这么一个历史遗留的课题。
  
  千年暗室、一灯即明,两岸是否能够以同一家人的兄弟相待、包容、体谅,取决于一念之间。知识指引方向,智慧决定态度、情怀提供动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行动检验着我们的知识、智慧与情怀。在迈向两岸统合的大道上,期望有更多朋友一起参与与努力。

  (本文原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0年6月号,总第1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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