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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两岸和平发展的理论探讨

  【背景说明】论述是为理念服务,理论则是为论述服务。不同的理论其实蕴藏着不同的思路与不同的期待。不同立场的人会选择适合自己目标的理论。
  
  对一个期待台独选项或是只想到军事安全的人,必然会选择现实主义的思维,因为他们认为没有武力、没有美国的介入,台湾的安全就没有保障,也不可能确保台独的成功,因此,他们言必称国家主权与国家安全。对于在两岸关系上只愿意谈经济而不愿意谈政治的人来说,国际关系的新自由主义是最容易拿来引用的理论,因而强调的是“互利”、“双赢”、“先经济、后政治”,他们的理由是经济互赖必然可以自动外溢到政治。对于希望两岸关系能够稳定和平发展的人会了解到,如何建构两岸的认同是多么的重要,因此,他们会从社会建构主义来找寻可以立论的依据。
  
  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撰写,希望藉由国际关系的理论,从理论面为“一中三宪、两岸统合”提出的原因与考量做一个全面性的理论论述。我在台湾大学教授国际关系,国际关系的理论对我而言并不陌生。本文即借用国际关系的(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社会建构主义三个理论来分析两岸关系。本文认为在处理两岸关系时,现实主义的概念很重要,不可忽视,但是现实主义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新自由主义的理想非常好,其方法也值得采行,但是应用在两岸关系时,仍然有其不足之处。新自由主义对于两岸来说,是个必要条件,但却不能成为一个充分条件。至于社会建构主义所强调的认同,则是两岸能够达到长久和平,最终迈向统一的充分条件,没有共同的重迭认同,不要说统一,连现在的和平发展都会变得脆弱。
  
  “一中三宪、两岸统合”的论述即是接纳了现实主义所在乎的“主权”、“权力”与“利益”等概念,但是接纳了新自由主张所主张的“互惠”与“合作”,更主张要满足社会建构主义者所在乎的“认同”。
  
  前言:寻找有助稳定和平发展的理论
  
  两岸目前正处于难得的和平发展阶段。做为关系两岸的一份子,我们固然可以分析它所面临的挑战,但是更应思考,用什么办法可以让两岸和平发展朝稳定发展并向终极目标推进。“两岸统合”的提出,就是希望做为由两岸和平发展向终极目标的迈进的路径(请参考:〈论两岸统合的路径〉,《中国评论》,2009年4月号)。透过两岸统合的过程,两岸可以在相关议题上建构共同机制、共同体或共同政策,并因此增加彼此的重迭认同,从而不仅可以让两岸成为生命共同体、确保和平发展、共同繁荣民族,亦可为全面性的政治统合奠定基础。
  
  “两岸统合”是基于对两岸环境认知所提出的看法。不同的人对于环境有不同看法,因此也提出不同的主张。有人认为必须站在“权力”的角度来看两岸的问题,有人则认为“(制度化)交流”是两岸和平发展的关键。笔者则认为,“权力”、“交流”的观察固然重要,但是没有“认同”,两岸不可能长久的和平发展。
  
  任何一个主张背后都有一些思路做为依据。这个思路固然有自身的期望,也有对自己行为的解释。在学术上,我们往往称其为意识形态、思想或理论。本文就是希望透过理论的探讨,了解什么样的认识才有助于两岸和平发展的进程。
  
  理论:既是解释预测,也是为政治目的而服务
  
  虽然两岸关系不同于国际关系,但是讨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时,国际关系的理论应有其值得参考之处。
  
  国际政治理论包括甚广,但是真正能够称之为“大理论”(Grand Theory)的,也只有(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或称新自由制度主义)。冷战结束以后,社会建构主义挤身为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本文就以此三个基础性的国际关系理论(或称范式)的安全观或和平观做为两岸和平发展理论的讨论基础。
  
  国际关系学者在建构理论时,往往有两个主要的目的,一为明,另一可能为暗。明的是理论的功能,暗的是为国家政策而服务。
  
  明的方面来说,理论的目的希望建立通则,以期达到解释及预测的功能。例如,(新)现实主义者的安全观与和平观,不外乎透过同盟、自助(发展军事力量)、权力平衡等途径达到安全与和平的目的。自由制度主义者认为,透过贸易上的相互依存、相关制度的建立、甚而推动全球走上民主,才能够维持国际和平与国家安全。社会建构主义者则认为,要促使国际社会建立共同认同、共享价值,才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国家安全的不二法门。
  
  暗的方面来说,每一种理论或论述的背后都有着强权国家为了执行其全球战略,也为了自己国家利益考量,换句话说,理论或论述只是为了追求国家利益的一种说法而已。例如,美国在与苏联对抗的年代,强调“两极体系”的“权力平衡”重要,要求东亚或西欧国家做为美国的扈从,支持美国围堵共产主义的军备安全政策;在美国做为霸权的年代,主张“霸权稳定论”对于全球秩序的贡献,并要求其它国家应遵从美国的领导,而且要避免做一个免费“搭便车”的参与者;当美国的经济力量大时,美国主张全球应该开放“自由贸易”,因而倡导“贸易和平论”;当冷战结束,美国面对的是一个多元的世界时,美国一方面发展出“文明冲突论”,呼吁欧洲与美国这两个基督教文明共同对抗伊斯兰文明世界,防范儒家交明世界;另一方面又强调“民主和平论”,认为只有在全球均走上民主时,国际的冲突才可以避免。
  
  我们首先要分辨出哪些是真正有助于国际和平的主张,哪一些又是为了强权自身目的与利益的论述;我们也必须认识每一个国际关系理论背后的真正内涵,以及如何避免在运用时所带来的不良副作用。更重要的是,在讨论两岸关系时必须思考,我们讨论的是两岸关系,而不是国际关系中的外国关系。两岸同属中华民族,有相同的语言与文化来处理两岸关系,因此在运用理论做为政策思维时,更需要避免把西方的理论变成“拿来主义”,而必须考虑两岸关系的特殊性。
  
  以现实主义解决两岸争议:方法不足取但概念重要
  
  现实主义是以“国家中心论”作为国际关系的论述基础,认为国家追求的是权力、安全和财富,国际政治处于无政府状态,国家利益和行为者都是自私的,国家间不能完全确保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国家是理性的行为体,武力是解决冲突与危机的重要手段。
  
  现实主义认为,冲突来自于人类追逐权力的本性,因而是国际关系的基本特性。国家间的合作是有限、脆弱与不可靠。因为在国际无政府的架构下,要维持和平的关键是国家的武力,从这个观点来看,以单极为主的“霸权稳定论”,两极对立的“恐怖平衡说”,反应多极的“权力均势观”,即成为以权力为本质的维持国际安全的方法。
  
  (一)台北以现实主义做为安全观的迷思
  
  虽然台湾已经单方面的废除动员勘乱条款,承认中共为一有效的治权,但是由于中共迄今仍未放弃武力解决两岸问题,使得两岸仍处于内战尚未结束的独特情境。又由于在现实主义的国际社会中,台湾在国际间的权力与地位的与大陆处于一种物质权力高度“不对称”的状态,这使得在运用现实主义所倡议的政策上,台湾只能选择做为美国强权的扈从,而缺乏自主与选择的空间。
  
  在做法上,台北以现实主义的安全观逻辑在思考问题,为了依靠美国,只能不停地美国购买武器,希望能够提升自己的防御能力。可是台北方面似乎有意忽略了,台湾安全所仰赖的《台湾关系法》并不是建立在华府与台北所签署的共同防御条约,而是依靠美国单方面的国内法,因而台北与华府在安全关系上是不对称的,台湾不是以同盟,而是以做为美国的“扈从”来维护台湾的安全。这于是产生了一个核心的“大哉问”?美国会先考虑美国的利益还是台湾的利益?为了“被保护”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这是台湾用现实主义做为台湾安全观的必然困境,因为现实主义强调的是国家利益,台北只要选择了这样的思维,就必须接受随时被美国“出卖”的可能。
  
  所谓“军购”、“毒蝎战略”、“境外决战”、“有效吓阻”都曾经纳入台北的安全战略思维,这些主张也都是属于现实主义的安全观,看似一种策略,但是决策者却很少告诉人民效果如何。
  
  例如,到底多少的军购才够防御台湾,多少国防预算才是合理?“毒蝎战略”或许可以一次伤及对方,但是台湾有无足够的物质及精神能力进行一场持久性的战争?“境外决战”更是一种政治语言,只是为了告诉人民不会在台湾内部开始战斗,但是北京就一定会按照“境外决战”的逻辑与台湾玩吗?所谓“有效吓阻”的说法,也是完全忽略了“吓阻”的真正意涵。“吓阻”一词出自核子时代,表示有能力在受到对方攻击后,对对方进行毁灭式攻击的“第二击”能力。台北既无核子武器,更无对大陆进行毁灭性的“第二击”能力,所谓“有效吓阻”其实也是用国家安全来绑架军购的一种说词而已。
  
  在冷战时期,台湾还可以清楚地选择做为美国东亚战略的一环,但是在冷战后,特别是经贸全球化,而且中国大陆已在快速崛起,台湾如果还是持这样的现实主义安全观,已经显得不务实与过时。到目前为止,从国防部所公布的“国防报告书”来看,台北方面在思考安全时,还是以中国大陆为唯一的假想敌,但是另一方面政府又不断告诉人民,ECFA是多么重要,并呼吁更多的大陆观光客与采购团来台。从逻辑上来说,这两者之间是矛盾的。现实主义在思考安全时,第一个问题就是“敌人”在哪里?台北不可能一方面将北京视为最大且唯一的“敌人”,然后购置大量军备对抗;另一方面又将大陆视为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奥援,鼓吹ECFA与两岸更进一步的经贸交流。
  
  作为一个以外向经济发展为导向的国家,台湾更需要一个和平与稳定的环境。对台湾而言,中国大陆是整体对外关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如果台北仍然把北京当成唯一假想敌,即使用尽先有的“军购”、“军事力量”、“与美日的(虚拟)同盟”、“毒蝎战略”、“境外决战”、“有效吓阻”等方法,根本不能够维持安全。以两岸现有物质权力愈来愈不对称的现实情况下,台北首要之务就是放弃把北京做为首要或唯一的假想敌思维,如此也就自然不会采取现实主义的方法来追求两岸和平。
  
  (二)北京以现实主义处理两岸关系的后果
  
  不只是台北,北京在思考两岸问题时,也是自然而然地以现实主义思维做为解决两岸关系必要的选择。北京认为台湾有可能走向独立,因此迄今为止仍然不愿意放弃武力或武力威胁。在北京眼中,武力是针对台独,而非一段人民,但是大家都知道,飞弹不会长眼,专打台独,台北的政治人物,因而很容易将其诠释为中国大陆对于全体台湾人民的威胁,因而给予可以操弄北京为威胁者的空间,进而疏离两岸的认同。台湾的多项民意调查显示,两岸认同并没有因为马英九的上台或经贸的密切交流而拉近,其原因之一即在此。
  
  北京武力威胁台北,也给了美国可以介入台湾军购一个很好的藉口,也让美国可以在台湾几乎是予取予求。简单来说,只要两岸无法摆脱现实主义安全观的思维,美国即可轻易地从中获利,一方面塑造北京对于东亚安全的威胁,另一方面合理化其军售台北的行为,还可以台湾保护者的角色出现。
  
  现实主义在两岸关系中的另一个展现就是两岸在国际空间上的较劲。1949年起两岸除了军事的对峙外,最重要的冲突战场就是联合国席位与邦交国家的争取。外交上的竞逐充满着现实主义的零和博奕,背后正是主权与国家利益的思维。
  
  不仅在正式外交上,一般的民间外交场域也难避免现实主义的思维,不论是拉扯国旗或是参与名称,两岸国际参与的竞逐并没有因为经贸关系的改善而结束。2008年5月马政府上台以后推动“外交休兵”,但是如果从现实主义的思维来看,“和平”是不确定的,“冲突”才是常态,因而,“休兵”有可能只是暂时现象,一旦两岸关系出现变化,外交上的竞逐必然会重新再现。
  
  如果两岸持续用现实主义的手段来处理两岸关系,那么结果就是双方不放弃武力的思维,如果两岸最后要用武力来解决,那是中华民族的不幸,是两岸的双输;如果两岸一直处于威力威胁与防卫,焦虑与恐惧将会促使两岸人民的认同歧异愈来愈大,有可能将两岸关系变质为“异己关系”。
  
  总而言之,在思考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时,我们应该尽量排除用现实主义的安全观来处理两岸关系。对于台北来说,放弃台独的选项,坚持自己是个“不分裂整个中国”的“非独政府”,就不会有两岸武力相向的可能,对于北京来说,面对一个不独的台湾,没有任何理由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这也是我在〈论两岸统合的路径〉一文中所提“两岸安全相对化与阶段化”的看法。
  
  (三)现实主义的概念仍然重要
  
  现实主义者对于解决两岸关系的方法固然不足取,但是对于两岸关系所关切的问题,例如,主权、国家利益、权力等,却是两岸互动中不可回避与必要的观念。
  
  两岸从1949年起即陷入了主权之争。主权之争所展现的行为就是国家利益与权力的较劲。“主权”毫无疑问的是现实主义所强调的核心价值。两岸在宪法上均坚持“一中宪法”,在冷战时期是“正统”之争,但是在台湾民主化以后,两岸进入“统独”之辩。
  
  1992年曾有的“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一中各表)权宜认识,事后证明,无法处理两岸有关的主权争议,致使两岸互信无法建立。迄今为止,现实主义的手段仍然主导着两岸的思维,因此,如果我们刻意忽略主权,以及由主权而衍生的利益与安全等问题,不可能真正处理两岸问题。
  
  “一个中国”原则是北京最在意的坚持,“两岸平等”是一个民主化台湾很难让步的底线,如果能够调和此二者,问题自然可以迎刃而解。这也是我们主张对于“一个中国”问题,应经由两岸协商,确定如何“共同表述”,即“一中同表”,而不是“一中各表”。两岸的核心问题在于“一中”,即“一中的内涵是什么”?这个问题不处理,双方只是用现实主义的思维来拖问题,只会让两岸认同愈来愈远。这也是在2010年1、2月期间,我与联合报就“一中各表”还是“一中同表”进行辩证的原因之一。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以现实主义的手段来追求和平的方法虽不可取,但是它所注意的问题,特别是主权等核心利益问题,是两岸不可能回避的。因此,在讨论新自由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思维是否有助于两岸和平时,首先必须要处理主权归属的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必须处理“一个中国”主权的归属问题。
  
  以新自由主义推动两岸关系:虽有限制但值得采行
  
  (新)自由主义虽然也同意国际体系是处于无政府状态,但是并不同意和平一定需要依靠彼此间的权力制衡来达成。新自由主义认为由于国际行为者之间的相互依存,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可以透过合作,特别是国际制度来降低战争的危险,并创造和平。
  
  新自由主义认为,当前的国际问题并非只有战争与和平两大问题,也不仅在探索战争的根源与和平的条件而已,全球的社会、经济、环境等问题都需要着墨。相对于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状态,新自由主义并不反对,但是更强调因为交往而生的全球社会及复合相互依存现象。
  
  不同于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主要角色是国家,新自由主义还凸显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以及个人在国际体系中的行为者角色。新自由主义认为相互依存会产生扩溢(spill over)的现象,无论是合作的广度与深度都会增加,各成员间虽然彼此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竞争,但是竞争对手实力增长也会成为自己一方创造繁荣的条件。支持新自由主义论者也认为两岸如果能够建立起复合式的相互依存,两岸的和平与安全将是可期的目标。
  
  (一)两岸均赞同新自由主义的交往互利观
  
  首先,新自由主义的两岸经贸交流思维可以化解彼此敌意,但是无法增加认同。1991年台北国统纲领的观点即是以新自由主义的部分精神来推动两岸之间的互动。国统纲领明确的表示,“以交流促进了解,以互惠化解敌意”、“扩大两岸民间交流,以促进双方社会繁荣”。中国大陆基本上也认为两岸交流有助于中国未来的统一,因而积极吸引台商前往投资并推动三通及各项交流。
  
  事实上的发展并不如预期,因为两岸经贸交流仍有着现实主义的思维。台北方面有不少人怀疑所谓的“惠台政策”,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贿台政策”,担心两岸经贸互赖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经济消化”台湾,他们认为经贸交流的目的只是为了“以商促统”。因此,两岸经济相互依存度的提升并没有使得双方的认同有强化现象。即使在2008年5月马英九执政后,台湾人民对于是否为“中国人”或“是否赞成统一”的比率仍然继续滑落。
  
  不过,我们也必须承认,两岸经贸交流在改善台湾人民对于大陆政府与人民不友善的态度有明显的改变。例如行政院陆委会的民意调查显示,在2007年8月台湾民众对于“大陆政府对我政府不友善与对人民不友善”的比率分别为63.8%与44.1%,但是在2009年9月的比率则分别下降为45.1与38.7。这两组数字显示,两岸经贸交流有助于化解敌意,但是无法增加认同。这也显示出,新自由主义追求安全与和平的方法是有益的,但是也有它的局限。
  
  其次,新自由主义者认为国际机制的存在有助于成员国彼此之间的合作,但是两岸在国际机制中的参与,由于政治权力的不对称,使得两岸在政府间组织的比率过于悬殊,因此新自由主义希望能够透过国际机制强化和平安全的构想,落实在两岸时有其环境性的限制。
  
  我们自然希望两岸能够在国际组织中共同参与,并藉此强化合作,但是在两岸核心争议没有解决前,新自由主义在这一方面的论述是无法适用于两岸。不过,新自由主义的“机制有用论”同样适用于两岸共同签署的协议。两岸如果能够签署多项协议,透过有制度的交往,并因而形成一些可以共同运作的机制,推动共同政策,那么对于两岸是绝对有益的。另外,如果两岸核心争议得以解决,双方可以共同在国际组织中共同参与,对于两岸的和平发展当然更是一项利多。
  
  (二)经济的合作不一定会自动扩溢到政治的合作
  
  第三、更深一层来探讨新自由主义,它所说的相互依存并非表示所有相互依存世界中的成员均为对称。基欧汉(Robert O.Keohane)与奈伊(Joseph S.Nye)提出了“敏感性”(sensitivity)与“脆弱性”(vulnerability)两个重要的概念,以强调权力在相互依存中的作用。“敏感性”指一个行为体对于环境变化受影响的程度;“脆弱性”则是指一个行为体对于中止一项关系所要付出的代价。当这两个因素出现高度不平衡时就产生了“依赖”的现象。吉尔平(Robert Gilpin)认为在经济学的世界中相互依存绝对是“不对称性”的,即所谓“不对称的相互依存”或“相互依存的不对称性”(asymmetric interdependence)。即使是基欧汉与奈伊,也在其著作中提醒读者注意,“不要将相互依存完全局限于均衡(evenly   balanced),最有可能影响行为体应对过程的是“依赖的不对称性”(asymmertries in dependence)”。
  
  两岸经贸交流日益密切,台湾有不少人担心是否会形成对中国大陆的长期依赖,终而被北京完全吸收消化。从上述西方学者的看法中,我们可以了解,“不对称”并不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而是经济交流必然的情形。两岸未来经贸因为相互依存提高而伴随产生的“不对称”现象并不需要过于强调其威胁性,而是应该想办法让这些“不对称性”如何不会形成彼此的猜忌或冲突。在这个观点上,社会建构主义学者,经由社会学的观点为国际关系提出了一些观念性的思考。
  
  新自由主义者所提出的“相互依存”观点,是国际关系某些现象的一种描绘。从自然的法则来看,“交往”本来就会造成“合作”与“冲突”两种不同的结果,值得讨论的是什么样的机制合作,会促使成员国往合作的光谱移动,而不是加速往冲突的光谱倾滑。
  
  自由主义基本上是希望能够透过经贸的合作或国际建制来解决安全上的政治问题。不过,两岸关系本质是一个政治问题,经济与政治固然会有影响,但是经济的本质是利益,政治还包括认同,因此,经济上的合作并一定会自动地扩溢到政治上的合作。
  
  对两岸而言,两岸在不同领域的事务上,也呈现着“不对称的相互依存”关系,如果互动逐渐广大或深化,这种“不对称”关系极有可能持续倾斜,因此,如何在两岸互动过程中,让彼此均能真正受益,不以一方受害为代价,新自由主义所强调的“机制”就有其必要性。在这一方面,欧洲统合提供了一个不是仅是以“合作”为目标,而是可以强化认同,一种属于“共同体”概念的“机制”,透过“共同体”成员“平等不对称”的结构设计,一方面顾及了成员间权力不对称的事实,但是又符合成员间平等的原则,让处于权力弱势的一方也可以公平与安心地与权力强势者一方相处。
  
  在两岸交往中,固然要采行新自由主义的精神,而且更进一步的思考,如何经由共同的“跨两岸机制”与“超两岸机制”来重塑彼此的共同认同。也就是说,两岸应该不止是从政治、经济的观点,也从社会学的角度来思考两岸未来的走向。在这一方面,社会建构主义的思维是值得探讨的。简单的说,我们赞同两岸持续的密切经贸交流,但是也要提醒两岸,仅是物质性的交流是不够的,两岸应该也在涉及文化、价值等维度进行深度互动,也需要藉由共同机制的建立与参与来相互适应学习,如此才能让两岸的合作从经济外溢到政治的领域。
  
  以社会建构主义重塑两岸认同:和平发展与迈向终极目标的必要作为
  
  社会建构主义基本上并不否认现实主义以“国家中心论”为依据的核心观点,但是并不同意国际社会必然会成为现实主义者所描绘的“弱肉强食”的世界。社会建构主义认为每个国家在行为时,都是基于它的“理念”(Idea)。“理念”决定了国家的行为。国际关系中“理念”思维的形成,包括相互理解、共同知识、价值与规范。经由相互的交往,而形成了“互为主体”(Intersubjectivity),并据此形成了国际间的互动关系。因此,国家间并不必然先天即存在着冲突、合作或共存的关系,完全取决于彼此如何认定对方。
  
  用通俗的话说,“你把对方当成朋友,两人就可能形成朋友关系;把对方当成敌人,就可能形成敌人关系”。换言之,社会建构主义者认为,无论是合作与冲突,都不是无政府状态国际社会的必然结果,它们取决于国际社会成员如何建构它们彼此间的关系。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新现实主义所主张的“霸权”、“平衡”、“均势”,以及新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交往”、“机制”,固然有助于国际和平的实现,但是这两个主义主张的共同缺点在于,它们所形成的国际结构对于国家的制约只是暂时且强迫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者温特(Alexander Wendt)认为,虽然国际体系都是无政府状态,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间的体系都是一致。温特提出了三种不同类型的体系:第一种是将其他成员当作“敌人”的“霍布斯国际体系”(Hobbesian International System);第二种是将其他成员视为“对手”的“洛克式国际体系”(Lockean International System);第三种是将其他成员视为“朋友”的“康德式国际体系”(Kantian International System)。例如,冷战时的美苏可以算是“霍布斯式体系”,美国与日本可以视为“洛克式体系”,美国与欧盟间可以归纳为“康德式体系”。
  
  我们可以将温特的体系再扩充一个共同体关系的“莫内式的体系”,用它来诠释目前欧盟各成员国间所形成的体系。至于两岸关系,我们可以更进一步让它成为一个“整个中国”为框架的“内部体系”。如果说,“莫内式的体系”中各成员是“亲戚”关系,那么两岸则是同一个家庭内的“兄弟”关系。
  
  如果要建立“永久式和平”,不可能仅是依赖强权或霸权下的强制约束,也不仅是源于收益与成本计算而来的社会契约规范。真正的国际和平只有建立在国家自律、自愿、互信与集体认同的基础上才能够达成。欧盟与美国是“朋友式的和平”,彼此有着相同的制度性认同,欧盟成员国间更有着文化、制度与同为欧洲人的共同认同,为“亲戚式的和平”。至于两岸,我们必须发展出包括文化、制度与同属整个中国的认同,为“兄弟式的和平”,两岸才有可能奠定永久和平并往最终统一迈进。
  
  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认为“和平”可以经由外在的安排而达成,社会建构主义则认为,这两种主义都是属于“物质主义”,亦将“和平”视为一个“物质”概念。我在多篇文章中所提出的“共同体和平”,不同于现实主义的“权力式和平”及相近于新自由主义的“互利式和平”。在“共同体和平”的概念中,国际关系结构或国际社会结构的本质是“观念结构”,而非仅是“物质结构”,它是经由两岸互动与话语的实践而完成。外在的国际制度结合内在的观念结构,不但可以制约着两岸的行为,而且可以推动两岸的制度认同,以及基于认同而形成的利益观。因此,相对于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权力”、“利益”、“交往”等核心概念,社会建构主义的核心概念则是“认同”。简言之,没有共同的“认同”,人们不可能有“永久的和平”,两岸也就没有可以持久的和平发展。
  
  (一)两岸互动时应积极建立重迭认同的政策
  
  海峡两岸在处理两岸问题时,一直忽略了将建构两岸的“重迭认同”作为政策的核心。“认同”不仅包括国族、文化,也包括制度与价值。在台湾,无论是国民党或民进党的政府,都强调自由主义所称的“民主”与“自由”。国民党在国统纲领期间,是持“民主和平论”的观点,认为民主、自由、均富应该是两岸共同走向统一的核心价值,但是在李登辉的执政后,已经将自由与民主做为区别与大陆不同的防御性工具,做为两岸无法走向统一的理由,并用其操弄两岸的认同。民进党主政时,更用“民主”与“自由”来凸显台湾与大陆的不同,不思如何透过制度性的合作,让两岸人民共同学习与共享彼此的价值,反而是刻意让自由与民主的“价值观”,作为拉开两岸人民认同的工具,成为两岸为没有隶属关系的“一边一国”的认知基础。
  
  基于两岸政治上的长期隔阂,在两岸互动初期,双方是以戒慎恐惧的心情面对一个曾经以武力对峙数十年的敌人。无论是在“争正统”阶段,还是后来的“各说各话”时期,双方的政府都是以“物质主义”做为两岸关系的主要思考,而缺乏对于以建立两岸共同认同为目标的政策思维。
  
  近年来,两岸的经贸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但是由于双方缺少足够培养“重迭认同”的政策,使得两岸间的敌意并没有减少。双方政府不仅没有脱下白手套,也没有放下手上的武器和弹药,双方口中喊的是新自由主义的“合作”,但是骨子里仍然盘算着现实主义者在意的“得失”。这使得两岸人民的认同与两岸交流不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
  
  (二)推动统合的目的在推动重迭认同
  
  “统合”与“整合”的概念不同,“整合”的基础是成员间有着相互依存的利益,彼此愿意透过更便捷的方式促使成员间更进一步的合作与互动,但是成员间并没有发展出共同的政策或超国家机制。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东协加一”等均只能算是全球或东亚的整合,而非统合,不涉及政治或文化认同问题。“统合”是“整合”的更深阶段,表示成员间不仅在某些议题上已经形成了共同政策,也共同成立超越成员国权力的常设机制,也愿意追求彼此的“重迭认同”。
  
  因此,以“统合”为精神的“共同体和平”与一般以“整合”为目标的“国际机制的和平”在意义上是不相同的。在目前的国际机制中,仍旧是由主权国家所组成的机构,即使是如WTO与亚太经合会(APEC)等机构,容许经济体的加入,但是在运作时,“权力”与“利益”仍然主导着“如何分配利益”。相对的,作为欧洲统合机制的欧洲共同体,当然也有“如何分配利益”的争议,但是也有培养彼此认同的“超国家机构”与“共同政策”等统合作为。这使得欧洲共同体会员国间的社会共识可以随着时间,藉由机构的成长而逐渐深化与巩固。换言之,一般国际机制是以协调各会员体利益为主,但是欧洲共同体更多了一个培养“重迭认同”的机制。
  
  虽然杜意奇(Karl W.Deutsch)曾用“多元安全共同体”来建构其理想的和平模式,但是杜意奇所称的共同体,主要是国家间各种议题多面向的交织,在他看来,美国与加拿大,或者北约盟国间均可以“多元安全共同体”称之。不过,笔者认为,如果要合乎建构主义者所凸显的核心价值“认同”来看,杜意奇所称的“多元安全共同体”仍旧属于新自由主义所推崇的范例,而不能算是社会建构主义者所理想的模式。当今世界,目前也只有欧洲共同体合乎社会建构主义者的期望。两岸如果建立长久的和平关系以及未来的良性统一,参与欧洲统合经验,建构有助于两岸“认同”的多样性“两岸共同体”应该是值得追求与建立的。
  
  结语:以两岸统合推动两岸治理
  
  两岸人民是有智慧的,两岸互动的脚步并没有因为存在着统独争议而裹足不前。在两岸和平发展阶段,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与方法来推动这个进程?多年前的著作中我已经提出“两岸治理”的概念(〈论两岸治理〉,《问题与研究》,2003年11、12月号),希望两岸在统一前,就已经可以相互携手合作,共同治理两岸中国人的相关事务,如此可以不止加深了彼此善意的重迭认同,也加强了两岸共同因应外来的挑战。我们可以做这样的认识:“让两岸和平发展成为两岸共同治理期”!
  
  两岸关系的错综复杂,夹杂着历史的恩怨、民族的使命、经济的诱因、政治的排他、制度的差异、人民的情绪、强权的利益,使得两岸要开始共同治理整个中国人的事务的确有它的困难度。这也是现实主义如今仍主导两岸关系的最主要原因。在本文一开始提及,理论不仅是解释与预测,更包括为政者的政治意图在内。国统纲领支持新自由主义的论述,强调交流,以期化解敌意;维持现状或两个中国(独台)的主张者同时强调现实主义的重要,柔性与稳健台独者则是凸显现实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功能,他们一方面主张强化军事力量,一方面在文化国族认同上与大陆切割。
  
  我们认为,在处理两岸关系时,现实主义的概念很重要,不可忽视,但是现实主义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新自由主义的理想非常好,其方法也值得采行,但是在应用在两岸关系时,仍然有其不足之处。新自由主义对于两岸来说,是个必要条件,但却不能成为一个充分条件。至于社会建构主义所强调的认同,则是两岸能够达到长久和平,最终迈向统一的充分条件,没有共同的重迭认同,不要说统一,连现在的和平发展都会变得脆弱。
  
  “一中三宪、两岸统合”的思路基本上是顾及到了这三种理论的基本核心论述,也满足了其追求和平的目标。“一中三宪”是用来处理两岸定位与目标,“两岸统合”是两岸互动的架构,也是两岸在走向统一过程时的“共同治理”型态。
  
  “一中三宪”主张两岸同属整个中国,尊重两岸宪法均为“一中宪法”,双方主权主张重迭。基于宪法与民族使命,彼此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也基于现实,接受两岸为平等的宪政秩序主体,并共同追求整个中国的宪法化。这样的看法,顾及到了现实主义所在乎的“主权”(主体性),是一种双赢的安排。“两岸统合”基本上是融合了新自由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一些主张,以新自由主义所强调的“互惠互利”来追求两岸的双赢,以建构主义所在乎的“认同”做为两岸推动相关政策的目标。强调两岸应签署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并同时在文化、经济、货币、身份、国际参与、安全等议题上,以“共同政策”或“共同体”的方式来推动这些议题。
  
  两岸统合学会所希望推动的七大梦想,就是为强化两岸的共同认同而努力!

  (本文原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0年4月号,总第1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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