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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共同体: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

  【背景说明】在对“一中三宪”做了清楚地论述后,再转向另一个面向,即对两岸统合做进一步的理论论述。本文对于共同体在未来两岸统合阶段做了理论性的分析,也是对前文<论两岸统合的路径>的理论再深化。
  
  理论的深化从两岸最重要的“认同”问题出发,对于为何国民党重新执政,两岸交流日益频繁,但是彼此的重迭认同愈来愈远、对于统一的认同也是愈来愈低等问题提出了分析。该文分别从功能理论、新功能理论检视后认为,只是物质性的经贸交流,无法产生重迭的认同,只有透过政治性的安排,才能够增加认同的共识,在这一方面,欧洲统合的经验可以为两岸统合提供相当多的参考经验。
  
  两岸统合是一种“合中的分、分中求合”的过程,更是一种“互为主体、共有主体”的结构,它与传统的“统”、“独”不是一个主体就是两个主体的结构主体不同。在处理两岸宪政认同问题时,最好用加法,而不要用减法或排除法,透过共同体与共同政策的设置与运作,两岸可以相互学习,共同推动治理,如此可以达到逐渐强化对第三宪重迭认同的结果。如果“一中三宪”是两岸法律的框架,那么“共同体”则是让整个框架能够更为坚实的梁柱。透过两岸协议所形成的共同体愈多,两岸统合的实质内涵就愈丰富,而这些协议都是“第三宪”的基础。
  
  前言:两岸交流无助认同?
  
  笔者所提《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中第五条是“两岸决定在双方同意之领域成立共同体,以促进彼此合作关系”。(详请见,《中国评论》2008年10月号)。如果说,两岸“承诺不分裂中国”是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基石,那么“共同体”就是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本文申论如下。
  
  2009年9月上旬,出席由全国台湾研究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与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在南京共同举办的第十八届海峡两岸关系学术研讨会。在会议中,旅美资深的熊玠教授与两岸著名的张麟征教授,不约而同地在他们的论文中提到一个问题,即为何马英九上台以后,支持统一的民众并没有增加,支持台独者反而增加?
  
  熊玠教授在其大作〈论“台湾地位”与“一个中国”之关联与正当性〉一文(全文另可见《中国评论》2009年8月号)中引用台湾《远见》杂志2009年5月份的民意调查,“赞成‘终极统一’人数的下降率,比赞成‘终极独立’人数增加率高过近三倍”,并称“这个现象,在其他机构(譬如《中国时报》)主办的民调结果也得到旁证”。张麟征教授在其〈暗礁难挡激流:论和平发展的目的与过程〉一文中也将《远见》杂志从2003年10月到2009年5月间有关统独的民调做一分析后明确地表示:“支持统一的支持度最低8.3%却是出现在马英九执政周年时”(注:2009年5月民调为:台湾民众统独立场:维持现状56.4%、独立25.4%、统一8.3%;民众终极统独观:48.5%认为最终应该独立、16.2%认为最终应该统一)。
  
  熊玠教授认为,造成这样的结果主要原因是“由于民进党自2001年以来有系统‘反中国化’(甚至篡改教科书)的作为与理论蛊惑民众所导致的结果”。张麟征教授则称“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马英九执政,‘独’的势力反而更为上窜?是因为马英九主张‘不统’、‘独台’的加持吗?”并认为两岸认同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2009年7月2日,民进党籍的梁文杰先生在《中国时报》发表〈当李登辉重拾‘柔性台独’〉一文,明确地表示,“过去一、二十年的真正趋势是,‘两岸交往越多,界线越明’,独派团体的忧虑并没有成真,北京的期待也证明只是幻想”。梁文杰先生并引述台湾《联合报》的民意调查称“在1997年,外省族群中有五成六自认为是中国人,只有两成二自认为是台湾人,到了2009年,只有两成四自认为是中国人,四成五自认为是台湾人”。
  
  梁文杰因此下结论称:“所以,只要有耐心,时间其实是站在台湾这一边的。台湾独立于中国毕竟已经六十年了,只要没有强制性的大中国教育,绝大多数人都会希望保有我们现在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如果我们能把台湾现状再保持几十年,谁还会赞成统一,中国又还有什么动力来推动统一?”梁文杰最后更加肯定“柔性台独”的策略,因为“‘柔性台独’是对既成事实的延续,是用‘保台’的名义在‘促独’,很难反对,‘硬性台独’则是打破现状,不留模糊空间。‘柔性台独’在国际上容易找到朋友,‘硬性台独’则容易遭到联手打压”。
  
  熊玠、张麟征教授与梁文杰先生虽然政治立场迥然不同,但是他们都客观与清楚地看到了问题的症结,他们看到了两岸认同的撕裂已经逐渐发展成一条让两岸最终走向分离的鸿沟,这个鸿沟并没因为两岸物质性交流的密切,或马英九的执政而有缩减的趋势,反而是逐渐扩大。两岸目前的执政当局如果不能在方略上做些调整,“时间”这个因素不见得有利于中国大陆所期盼的“和平统一”。
  
  认同问题所在:分隔、对立、操弄与恐惧
  
  认识问题、理解问题,才能找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我们先来看看问题出在哪里?大陆方面当然也有责任,不过,作为一位台湾学者,我想谈一下台湾方面的问题。
  
  第一、两岸长期分隔。1895年是中国近代史上沈痛的一年,台湾自此离开了中国的怀抱,日本开始殖民50年,直到1945年台湾光复重回中国,但是台湾与中国政治连结在一起只有短短的四年,1949年以后,国民党政府被迫来台,两岸又开始断裂。由于蒋介石的大中国情结与坚守中国文化的教育,让台湾人民在心理上仍然与中国连在一起,但是两岸的人民毕竟生活在不同的体制。1980年代末两岸民间开始有了接触,但是这种接触并没有强化彼此的认同,反而在接触后,感受到彼此已有的巨大不同。一直到2009年的今日,两岸在长达114年的分隔期间内,仅有短短是四年共有中央政府,其余都是各自为政。110年是一个什么意义的数字?如果以30年为一个世代计算,两岸分开已经是将近四代了,即使是1949年到台湾的外省族群,也已经60年,整整两代过去了。如果我们同意,时间与距离总会在人与民族的记忆中扮演若干角色,它们可以让彼此更加团结,例如犹太民族的经验;也可以让彼此愈行愈远,英美就是个例子。长达百年的两岸分离,在蒋经国过世以后,台湾的领导人选择了分离主义,而长达百年的分隔事实,给了他们可以操弄的足够土壤。
  
  第二、两岸内战延续的对峙。一个深化两岸认同歧异的因素在于两岸1949年内战的延续。由于两岸处于政治对峙,“仇共”成为绝大多数人民的共同认识,两岸透过长期历史文化传播教育,台湾民众对于中国大陆在心灵深处变得愈来愈陌生,也愈来愈疏离。当两岸还没有接触时,台湾还可以区分“中国”与“中共”的不同想像,但是随着两岸交流开始,台湾民众开始了解两岸的制度与价值有不小差距,“中国”与“中共”也变得很难区分。随着时间的拉长,以及中国大陆政治经济力量的崛起,中共在国际间愈来愈代表“中国”,在台湾的人民已经失去了再拥有“中国”话语权的力量,也就自然而然地选择远离中国,从此,不仅是两岸政治认同继续折裂,两岸的“文化认同”都快速发生变化。
  
  第三、台湾有操弄的政治力。1970年代,在台北的中央政府被迫退出联合国及与美国断交,失去了国际上的政治正当性,蒋经国的策略是透过发展经济与深化民主的成果来强化国民党政府在中华民国的统治正当性。随着台湾经济成长,社会力开始出现,然后是政治力的产生,台湾最终选择走上民主。民主不可没有选举,只要有选举,就会有利益的争夺,但多以公益之名行之。很遗憾地,台湾出了李登辉与民进党的陈水扁两位政治人物,他们都是以“台湾利益”挂帅、“台湾优先”为名,分别以“仇中”、“爱台”做为打击异己、夺权的工具,以“台湾主体性”与“一边一国”做为分离主义的立论依据。这一段操弄的历史太长,本文不再多说(可参考本人所撰〈从“台湾地位未定论”到“台湾前途未定论”〉一文,《中国评论》,2009年6月号)。即使马英九在2008年以七百多万票当选,仍然不敢挑战李、陈两人所建构的论述。从任用赖幸媛担任陆委会主委可以看出马英九仍旧将李登辉当成是两岸论述的精神奶妈。当今的国民党已无1980年代以前对于统一中国的豪情壮志,“偏安”却反而已是共识。民进党虽然暂时在野,依然没有更改其台独立场,只是由“硬性台独”转向“柔性台独”。“偏安”(即等于“独台”)与“柔性台独”两股力量占据了台湾政治版图。如果没有强而有力的政治力量强力扭转,两岸长达110年的分隔事实就继续有可能成为分离主义的温床。
  
  第四、台湾有操弄所需要的恐惧。1949年起两岸处于分治,初期台湾仍有收复山河的战斗准备,但是从1954年与美国签署《中美共同防御条约》开始,台湾已经完全依赖美国的安全保护,简单地说,台北对于北京有安全上的恐惧。即使在与美国断交后,台北仍然期盼美国能够继续维护台湾的安全,《台湾关系法》给了台湾人民一些安全的感觉。即使冷战结束,两岸开始民间交流,台湾朝野在安全的思维上,仍然将美国当成是虚拟的安全同盟者,或是安全的依赖者。对美军购就是一个显着的例子,军购的真实意义不是为了安全的实质防卫,而是一种为了满足自由安全感而愿意付出的保护费心理。
  
  无论在人口、土地面积,台湾较之中国大陆都小很多。1990年代起,中国大陆经济快速起飞,政治地位亦相对重要。由于北京方面迄今仍然不愿意正视中华民国,而以“一国两制”做为“和平统一”后的政治安排。在这项安排中,台湾将只是中国大陆宪法中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因此,中国大陆经济与政治力量愈大,台湾愈感受到可能被统一的恐惧。在台独眼中,北京任何的惠台政策,也有可能被诠释为贿台政策,而被视为是经济统战,目的在把台湾完全吸收消化。ECFA在台湾遭到质疑与反对,正是这种恐惧心理的反射。
  
  认同的差异:国族与制度的认同分歧
  
  “认同”(identity)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national identity一词可以视为民族认同、国族认同或国家认同,其内容也可以包括对现有生活制度的认同。在两岸关系上,“认同”问题包括“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制度认同”三种认同。“国家认同”指的是对国家宪政、国号的认同;“民族认同”指的是民族面的认同;“制度认同”指对现有宪政体制的认同。
  
  在讨论两岸间的认同关系时,首先提出“水平性重迭认同”(horizontal overlapping identity)与“垂直性重迭认同”(vertical overlapping identity)两个概念。“水平性重迭认同”指的是现有多个主体间对彼此相互并存的认同。“垂直性重迭认同”则特别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主体对其历史的纵贯认同,或作为分裂国家的一方对其未分裂前原有母国的认同。运用在两岸关系时,笔者曾经提出“整个中国”、“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主体的概念。(详请参考〈论两岸与中国的关系〉,《中国评论》,2009年3月号)“水平性重迭认同”指的是在“国家、民族、制度”上,既认同中华民国,也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垂直性重迭认同”指的是在“国家、民族”上,两岸认同自己与分裂前的整个中国,以及对未来统合后的共同体或统一后的国家的“国家/共同体、民族、制度”产生认同。
  
  在这三种认同中,在国家认同上,两岸之间目前不存在着对国家的“水平性重迭认同”,双方政府不允许人民同时拥有两岸的国籍。
  
  有关民族认同的问题有些复杂。首先,两岸之间对于同属中华民族的认同问题不大,即在民族认同面,两岸存在着“水平性重迭(相互)认同”。虽然台湾内部有些人希望建立独特的台湾民族史观,但是效果有限。不过,由于民族认同往往与国家认同混在一起,成为国族认同(例如瑞士内部有四大族群,但是瑞士建立了属于瑞士的国族认同),因此,从民意调查中有时很难区分回答的是民族认同还是国族认同。在台湾,这个问题在民意调查中往往以“你认为你是中国人?台湾人?或两者均是”出现。当只回答是“我是台湾人”时,表示受访者将台湾做为国族认同的对象,他们或许可以接受自己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但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他们认为只有在中国大陆的人民,或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才是“中国人”。当只回答“我是中国人”时,绝大多数是单纯的民族认同,也可能包括对中国的国族认同,这些人基本上是反对台独的坚定支持者。当回答是“我是中国人,也是台湾人”时,有两个可能。第一、纯粹的民族认同,即认同两岸都是中国人,第二、对台湾(或中华民国)有国族认同,对大陆有民族认同。
  
  目前还没有一份民调可以很清楚地厘清国族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差别。台湾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2008年12月的调查显示,“我是台湾人50.8%;我是中国人4.7%,我是中国人也是台湾人40.8%”,相较为2008年6月这三个数据依次为:46.5%,3.4%,45.4%。各位读者可以很轻易地从数据中了解到两岸目前在民族与国族认同上的差异,也了解到马英九上台半年后,认同“我是台湾人”的比率爬升的情形。
  
  两岸在制度认同上的差异是很明显的,北京也是充分明瞭到两岸制度方面的差异,因而在化解“制度认同”对“民族认同”或“国家认同”的障碍时,邓小平先生在1983年提出“一国两制”的主张,同意给予台湾高度的自治权。
  
  总结而言,两岸在国家认同上完全没有交集;民族认同的交集很大,但是当与国家认同合流为国族认同时,分歧就开始出现;制度认同的交集很小。
  
  如果缺少认同,两岸会愈走愈远,我们应该如何在两岸认同上趋同化异?特别是如何强化“我是中国人,也是台湾人”的民族认同比率,如何将“国家认同”转化为“宪政认同”,如何在“制度认同”上也可以建立共同的认同?在谈自己的看法以前,先看看两岸目前政府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两岸目前的方案:不足解决认同问题
  
  第一种方案是期望透过宪政机制来解决分裂与认同问题。中共处理这个问题的官方版本是“一国两制”。由于北京不接受中华民国在法理上仍然存在的事实,因此在认同问题上,只容许台湾对自己制度的认同,但是台湾也必须服膺于中共所代表的国家与民族认同。
  
  “一国两制”容许台湾享有高度的自治,但非“完全自治”。台湾可以有自己的军队、保留现有的政、经、社体制及享有司法决策权,惟其前提是两岸必须先共组一个国家。站在统合的角度来看,“一国两制”与“联邦制”一样,都是一种“由上而下”的统合,一开始就透过宪政机制来完成统合,而不把统合当成是一个追求统一的过程。从认同的角度来看,主张这种以机械方式重建认同者认为,应将先创设“国家认同”作为首要目标,在“国家认同”的共识建立后,自然可以透过现有的宪政机制,容易地解决彼此间对“民族认同”与“制度认同”的歧异。在联邦制的国家容许各邦拥有自己的宪法与制度,并透过参议院与众议院的设计,让全国都能在制度上产生一致与协调。“一国两制”则是在“制度认同”上更为宽容,容许两制长期并存,期望让时间来自动解决制度认同问题。
  
  基于两岸目前在国家、民族与制度方面的认同,都已经有着折裂与断裂的情形,因此直接地以机械式的方式强迫建构对新国家的认同,是很难为台湾人民接受的,这也是为什么台湾民众对“一国两制”总有高达七成以上的比率不表赞同的根本原因。因此,冒然地以“一国两制”方式建构新的国家认同,会有相当大的困难。
  
  第二种统合的方式为功能性的途径。功能式的重建认同指的是经由功能性的合作,以逐渐增加彼此的了解,而增加相互间的认同。它与机械式建构认同途径不同的是,它认为垂直性重迭认同的另一个主体(统一后的中国)会随着功能性的合作而自然出现,原有的主体(如两岸)会自动地消失。属于一种“由下而上”的统合。
  
  中华民国政府在1990年代初期为两岸未来所设计的蓝图《国统纲领》,以近程、中程、远程三个阶段对迈向统一的描绘正是反映出功能主义的实践路径与理念。2008年5月马英九先生执政以后,虽然口头上已经不再谈论国统纲领,但是在两岸关系的思路上,还是依循功能合作的路线,主张两岸应该务实性的交流,先经济后政治,循序渐进。北京虽然在立场上没有放弃“一国两制”,但是在作法上也采取“和平发展”策略,也同意两岸在各项议题上“先易后难”,换言之,北京在推动两岸互动时,也不排除将功能性的合作做为追求统一的策略。
  
  功能主义最早提出的目的,是希望为人类创造一个可以运作的和平体系(a working peace system),在理论上有两个重要观点:一是强调“互赖”会自动扩张的逻辑性;另一是人民对国家的忠诚态度会改变。
  
  功能主义的倡导者梅传尼(David Mitrany)以“分枝说”(doctrine of ramification)来强调功能合作的扩张性,也就是某一部门的功能合作会有助于其他部门的合作。亦即一个部门的合作是另一个部门合作的结果,又是另一个部门合作的动因。当几个国家建立共同市场后,就会产生一种压力与要求,推动他们在价格、投资、保险、税收、工资、银行以及货币政策等方面进行合作。最后这些功能部门的合作将会形成一种功能性的互赖网,逐渐侵蚀到政治部门,使得民族国家的独立行动能力降低,甚而最后会吞噬政治领域。因此,开展功能性合作能够改变国际动向,增进世界和平。将功能主义用在两岸上,即表示随着日益密切的合作,两岸最后会形成一个互赖体系,政治力量将愈来愈难杯葛两岸关系的进展,而使两岸可以达到永久的和平。另外,当人民觉得从功能性的机构中可以得到他们从民族国家所不能得到的需要时,他们即会将原来对国家的忠诚转移到对功能性组织的效忠,如此将有利于国际统合。
  
  国统纲领在近程阶段所描绘的“以交流促进了解,以互惠化解敌意”到中程阶段“开放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基本上就是功能主义的一种实践。而最后进入远程阶段“协商统一”更是将彼此对现有国家的忠诚转移到一个新的主体,也就是统一后的新国家。
  
  以功能主义方式建构新的认同,本身也有其理论的困境。有人认为互赖的体系并无法降低国家间的争端,功能性的统合反而有可能使两国间的议题政治化。例如,目前政府间争议的焦点多已转移到功能性的议题上,像是经济、贸易、环保等问题,而不再局限于有关领土或主权等传统的议题。但是在这些功能性问题上,功能性的组织体系并不能较之在国家体系内更有效的解决,多数问题还是需要国家来协调解决。再则,战争的原因很多,单凭功能组织或功能合作,并不足以消弭战争。功能合作固然会强化不同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建立互惠互利的关系。但是在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利益冲突,紧张情势有可能发生,反而引起战争。
  
  这一点在两岸关系上也显得格外明显。台湾对于大陆的认同与两岸互动频繁增加并没有正相关的关系,从陈云林来台遭民众呛声事件,马英九执政以后,认同自己是中国人的比率反而继续降低,均可以为证。
  
  其次,对有关对国家忠诚态度可以转移看法的批评在于,要从技术、经济层面的功能合作达到转移人类效忠对象的目的,实在是很困难,在人民心目中,主权与国家仍旧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从两岸的交流也可以清楚的看出,台湾民众对于国家的认知与忠诚并没有消退,台独力量也没有消失而只是暂时蛰伏。在恐惧被经济统一的心境下,对于中华民国的国家与宪政制度,尽管它的本质已经有了改变,认同反而更为坚持,对于统一却更感疑虑。从民调支持终极统一的民众只剩下16.2%即可以证明。两岸交流虽然日益频繁,但是对于大多数台湾人民而言,这与其它国家的互动并无不同,正如同台湾与很多国家也有大三通,也有经贸协议。因此,他们支持两岸经贸密切交流,但是不会愿意改变自己的认同对象。
  
  简单地说,两岸目前功能性合作与交流固然有助于改善两岸关系,但是并不能够有效地解决两岸在认同上的分歧。其间变数太多,也不能确保两岸未来的和平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再想想看,有没有其它更好的方案可以参考。
  
  欧洲的经验智慧:共同体方式推动统合
  
  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欧洲,一直在思考如何为未来的欧洲创造出永久的和平与发展。当时有二个想法,第一、机械式的统合,即仿效美国,成立一个由欧洲现有国家所成立的欧洲合众国,让欧洲合众国成为未来“欧洲的祖国”,欧洲自然永久和平。这个想法为联邦制的统合方式,但是已经享有数百年的欧洲主权国家,还没有准备放出自己的主权,因此欧洲联邦的构想也就胎死腹中。第二、功能性的统合,即采取功能主义的逻辑,欧洲国家开始透过功能性的合作,让彼此共存共荣,透过功能性的合作,让各个主权国家自动失去其政治影响力,最后达到欧洲的永久和平。不过,欧洲的菁英们很清楚地了解到,功能性的合作并不能解决主权问题的争议,只要某一国家基于国家利益阻碍合作,合作就会结束,因此,他们认为仅是功能性的合作是不够的。欧洲菁英因此在战后一开始就否决了单独采行两岸现在的方案,而是将两者合而为一。
  
  在要讨论欧洲统合时,容先解释一下,为何用“统合”而不用“整合”一词的理由。
  
  Integration与Community是讨论两岸关系与区域主义经常使用的英文字,Integration有译为“整合”或“统合”,大陆的翻译为“一体化”;Community可译为“社区”、“社群”与“共同体”。精确的译名可以反应出对于事务的描绘,因此,在有关社会、文化、经济等“社群”的结合,可以称之为“整合”,但是如果已有超两岸机构、两岸共同政策的出现时,则宜译名为“统合”。基本上“统合”与“共同体”属于一类,“整合”与“社群”属于另一类。
  
  因此,我们称欧洲统合,而不称欧洲整合,因为一开始,欧洲共同体即以超国家与跨国家的组织出现,属于“共同体”的性质。而其它国际组织,如东协(ASEAN)、亚太经合会(APEC)、“东协加一”与“东协加三”目前均仍然处于“社群”的“整合”阶段,谈不上有“统合”行为,也还没有形成一个“共同体”。
  
  从以上的定义来看,随着两岸人民的密切往返互动、经济贸易金融的快速流周,两岸在社会经济事务上早已“整合”,也已形成一个两岸的“社群”,但是由于并没有“超两岸机制”(类似欧盟的执委会、议会、司法)与“共同政策”(类似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单一市场、欧元……等),两岸还没有进入“统合”阶段。
  
  再回归主题。理论本身有排它性,但是实践却是可以综合各理论之所长。战后的欧洲菁英并没有在“机械式统合”或“功能性统合”两者中选择一个,而是取两者之长。欧洲创造了另一种新的政治联合体,即“欧洲共同体”。推动的代表人物是法国政治经济学家和外交家莫内(Jean Monnet),这位不论是被称之为“欧洲荣誉公民”、“欧洲第一公民”或是“欧洲之父”的先驱者,他对于欧洲统合的影响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信仰上,他是个联邦主义者,但是在实践上,他却是个功能主义者。1950年5月,他与当时的法国外长舒曼(Robert Schuman),建议各国将煤钢工业的权力交托给一个独立权力机构,成立一个欧洲煤钢共同市场。法、德、义、荷、比、卢六个国家于1951年签订了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ECSC)的条约。在欧洲煤钢共同体顺利运作的鼓舞下,1957年成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
  
  欧洲从此进入了统合的轨迹,一连串的共同体政策与条约,让欧洲共同体逐渐分享每个成员国的主权权力。经由欧洲共同体,欧洲人重新凝聚专属欧洲人认同。在民族与制度上,认同几乎没有差别,在国家认同上,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祖国认同,但是他们也接受了同属欧盟的“国族认同”。
  
  理论探索:透过统合与共同体强化认同
  
  历史的发展并不是依照人类发展出来的理论行进,相反的,理论往往是在检视历史发展中所得到的结论。欧洲统合中的新功能主义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下诞生。从新功能主义中,我们可以看到欧洲统合经验可以为两岸带来什么样的启示。
  
  新功能主义与功能主义一样,都强调功能性合作的重要。与功能主义只强调技术性的合作不同,新功能主义者更强调政治性合作与主导的重要与不可或缺性。在新功能主义者看来,功能主义集中在技术性、无争议性的事务,是无法有效达到统合的目的。新功能主义也认为,行为者会逐渐政治化。开始时各行为者会在若干技术性或不会引起争论的范畴内进行合作,但日后他们逐渐发现,唯有将较多的权威让与集体决策机构,或向其他相关功能领域扩大其合作范围,才能达到他们所想要设定的目标。所以当合作范围日益扩大,在国家主权与超国家决策之间的选择日益明显时,原始的合作也就逐渐向具争议性的部门进行。这种行为者“逐渐政治化”的发展,使得原来只是在经济部门的统合,提升到政治方面的统合。
  
  统合经由学习、扩溢(spill-over)与效忠转移(loyalty transferring)三个阶段。扩溢的概念类似于学习,但是也是学习的结果,强调一个功能部门向另一个功能部门的扩散。
  
  在统合的过程方面,功能的“扩溢”是新功能主义的核心观念。在观察煤钢共同体时可以发现,欧洲菁英最初对共同体支持者不多,但在从煤钢共同体中获得好处的经验,使得他们愿意支持欧洲其他方面的统合,而让“统合部门的扩张逻辑”(the expansive logic of sector integration)产生。这种“扩溢”的效果就是功能合作所产生的结果,一方面是菁英份子经过学习过程,了解功能合作的益处,修正了观念与行为;另一方面是功能合作使得资源与利益重新得到了分配。
  
  总结来说,统合的过程是首先从功能性部门的合作开始,然后它会逐渐扩溢至其它相关部门,其间透过跨国家或超国家机制的运作,最后扩展至政治性较高的部门。新功能主义则是针对功能主义的自动外溢(automatic spillover)的核心概念提出修正,新功能主义认为外溢的功能并不是自动产生的,其需要一些条件(例如政治菁英对于整合利益的认知,国际压力等),甚至需要一些政治性条件的配合(例如主权问题的妥协)才可能向政治性较高部门外溢,否则甚至会产生溢回(spill-back)的情形。当然,如果碰到政治菁英刻意杯葛,统合更会溢回。
  
  从新功能主义的理论中,可以得到若干结论。第一、学习效果。任何功能性的合作本身都是一个学习过程,透过彼此的学习,大家可以了解到合作所带给彼此的利益。合作本身也是一种认同的建构过程,透过合作,彼此学习认识与了解对方,而减少对彼此的排斥,为共同认同奠定基础。
  
  第二、要启动共同体机制性的合作。合作最好是透过一个固定的常设机制运作,这也是莫内所强调的。莫内非常强调建立超国家机制的重要,他认为“欧洲的联合不能仅是建立在善良愿望的基础上,还必须制定各种规章,……我们应留给后人的是一些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生命力比个人的生命力加起来要大得多。这些机构若能好好地建立起来,就必可集人类智慧的大成,世代相传,永无穷尽”(孙慧双译,《欧洲第一公民:让.莫内回忆录》,成都出版社,1993年,第447页)。机构会累积共同的经验,而变得愈来愈有智慧,机构一经建立就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是一般只能产生形而上影响的理念或个人善意所无法相比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欧洲和平谈了好几个世纪,其间有国家与国家的合作,也有领导人的合作,但是一直到1950年代建立了欧洲共同体的具体架构时,才真正为日后欧洲统合打下了基础。机构的成立对欧洲统合的发展是绝对深远的。这一点对于两岸有着更大的启示,如果两岸的合作只是建立在领导人的善意或政党的合作,这是不够的,必须要创造两岸共有的机制,当它有了生命力以后,它会自动发展,并使两岸关系往不可逆转的方向发展。
  
  第三、政治性条件的重要。不要过于乐观地认为两岸互动会愈来愈深,而必须认知到政治性的障碍还是需要政治性的解决,否则两岸的合作会产生“溢回”现象。两岸关系中有国际因素与台湾内部的台独因素,这些不利于两岸良性发展的因素都是蠢蠢欲动。因此,为了两岸和平发展,两岸领导人必须要勇敢地处理一些敏感的问题,包括两岸的定位与走向。同样的,统合能够启动也必须仰赖政治菁英的推动。欧洲统合经验显示,一般欧洲人民对于统合是处于被动的状况,其原因是因为统合涉及利益的整合分配、组织机构的建立,只有菁英才有能力处理如此复杂的问题。从欧洲统合的历史进程来看,所有重大的里程碑都是欧洲菁英所推动。因此,在两岸统合过程中,两岸领导菁英如何为统合创造条件就变得很重要。
  
  第四、统合可以创造认同。新功能主义所谓“效忠转移”,指的并不是放弃对自己认同,而转移到新的认同。新功能主义所强调的认同转移,其实是一种“垂直性认同”的建立,即初期阶段不仅保留对自己国家、民族、制度的认同,更发展出对所有成员所组成共同体的认同。以欧洲统合为例,由于欧洲共同体分别在共同农业、商业、环保、单一市场…等政策上制定统一的政策,让每一个成员国在制度上逐渐产生认同。另外也创造出欧元等具有象征及实用性的欧洲货币,让所有成员在自己原有国家的认同外,再增加了对整个欧洲,即欧洲联盟的重迭性认同。在两岸事务上,两岸可以先保留对自己的认同,也开始强化对整个中国的认同,也就是“我是中国人,也是台湾人”的认同。
  
  重回问题:“一中三宪”与“两岸统合”可以化解认同危机
  
  认识与理解了上述所提出三个认同问题何以产生的原因所在,下一步就必须找出问题的解答方向。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两岸超过百年的分隔历史是一个不能轻忽的因素,但是我们也不必完全悲观,毕竟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连结,不是百年就可以完全切断的,两岸经济地缘关系,也有助于两岸进行经济文化统合。因此,只要处理方向正确,所推出的政策能够强化两岸的共同认同,那么百年分隔不是一个不能克服的障碍。
  
  其次、在克服操弄政治力方面,在台湾现有的媚俗民主文化下,目前暂时看不出台湾现在有,或可见未来的政治人物与政党有意愿与能力,敢于挑战现有“台湾主体”论述。因此,北京必须扮演引导者的角色,为两岸如何创造双赢、两岸如何共有主体,共享主权建立可运作的框架(a working framework),而不仅是期待台湾领导人或政党能有什么样的突破性作为。北京要思考如何在论述或行为上将台湾拉回中国,而让台湾的政治人物没有操弄台湾主体性的理由与市场。北京要建立一套“中国是两岸中国人的中国”、“中国主权属于两岸全体中国人民”的论述。这也是本人在《一中三宪》(请参考《中国评论》2009年8月号)一文中建议,北京在“一中新三句”之后应该再加上第四句“中国的主权由两岸人民所共有与共享”。而其具体的作法就是推动两岸在相关领域建立共同体的机制,透过共同体机制的运作,可以减弱未来操弄台独的空间。
  
  最后、在化解台湾的恐惧方面,必须先了解台湾方面不断强调“尊严”与“对等”正是因为台湾对于两岸大小实力对比差别的恐惧。在台湾已经失去了统一中国的信心,转到担心被并吞时,北京的日益强大正好坐实了这样的恐惧。由于北京迄今不愿意正视中华民国,台北担心的是“一国两制”的解释权是掌握在北京的手中。北京若能掌握“平等而不对称”的精髓,承认中华民国的宪法地位,将台北视为兄弟平等(宪法与宪法关系)而非父子从属(宪法与基本法关系)关系,台湾的恐惧将可从根本上化解,在同意两岸为宪政平等关系后,北京方面将可更理直气壮地要求台北依据宪法不可偏离“一个中国”的立场。
  
  大陆朋友在讨论两岸问题时,往往基于礼貌而不便当面质疑的一个问题是,两岸无论在土地、人口、经济、政治实力的差别都很大,为何中国大陆要与台湾平起平坐地推动统合。
  
  如果从现实主义所强调的权力来看,大陆朋友的看法或许没有错,但是如果用这的思维去思考两岸关系,那么两岸就掉入了以力解决的逻辑,或许可以解决问题,但是不尽然是一个好的结果。毕竟我们在思考两岸关系时,要的并不仅是一个结果,而应该是个好的结果。
  
  我们看看欧洲的经验,荷比卢三个国家较之德法义三个国家小了许多,但是彼此之间都可以平等地启动欧洲统合,成立共同体。两岸不是外国关系,而是整个中国内部关系,是兄弟关系,应该更没有理由不平等相待。
  
  其实大陆朋友可以换个角度来想,不是台湾太小,而是大陆太大。除了极少数几个国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与中国大陆相比都是小国。台湾有2300多万人口,放在欧洲也可以排入第七大。另外,在两岸的对比上,也不尽然台湾在每一点均不如大陆。两岸如果是兄弟关系,其实不必计较这么多,两岸能够摆脱分离阴影,经由统合推动统一才是最重要的。
  
  结语:让共同体成为“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
  
  两岸统合不同于欧洲统合,欧洲统合是以各个主权独立国家为基础进行统合,两岸统合是在整个中国的框架内进行统合。但是欧洲统合的经验是值得两岸深刻思考的。
  
  两岸存在着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制度认同三个面向的认同问题。共同体的成立,让两岸共同开始学习与分享制度的认同。两岸如能在文化、经济、货币、国际参与上建立共同体机制(请参考《论两岸统合的路径》一文),经由两岸共同管理与处理两岸全体中国人的相关事务,自然也会有助于强化对“一中”的认同。“一中三宪”容许两岸在整个中国的框架内,以两宪为基础,共同创建第三宪。“一中三宪”可以为两岸在国家、民族认同的差异提供了解决之道。两岸可以对自己的宪法制度有认同,但是也可以经由共同体的设置与运作,逐渐强化对第三宪的重迭认同。简单地说,在处理两岸宪政认同问题时,最好用加法,而不要用减法或排除法。
  
  “一中三宪”是两岸法律的框架,而“共同体”则是让整个框架是否能够更坚实的梁柱。透过两岸协议所形成的共同体愈多,两岸统合的实质内涵就愈丰富,而这些协议都是“第三宪”的基础。
  
  新功能主义强调政治性因素的重要。台北在面对“台湾前途”时必须思考,第一、北京不可能容许台独,任何以台独为终极目标的思考与策略必不利于己;第二、寻求一个能够放大台湾影响力的策略,让台湾在未来的中国建构过程中能够扮演重要的影响力。北京在面对“和平统一”问题时,也有两点可以思考,第一、北京放弃“武力统一”,而选择“和平统一”,就必须接受“统一必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必须找寻统一的路径;第二、北京与其主导统一后的形式,不如务实地引导统一的进程。如果北京能够建构一个有助于统一的有机架构,那么就不必要担心台湾未来是由哪个人或政党来执政了。
  
  两岸统合就是站在这样的基础上为两岸与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着想。透过《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的签署(请参考《中国评论》2008年10月号文),相互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并相互尊重彼此的宪政秩序,然后就是在各个领域建构各式各样的合作与共同体机构,让彼此相互学习、合作。共同体就是巩固两岸未来合作与发展的梁柱,其结果不止是两岸人民共利,两岸的认同也将因而强化,当两岸在各个领域均逐渐融为一体时,两岸问题也就自然解决。
  
  本文虽然谈的多是认同问题,但是我以“共同体: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为本篇命名,是论述,也是期盼。“两岸统合学会”的职志是推动两岸“统合”,而非以“整合”为满足,我们希望的是可以建立“两岸共同体”,而不仅是一个文化、经济、社会交流的“两岸社群”而已!

  (本文原刊载于《中国评论》,2009年10月号,总第1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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