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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学的研究内容之二

  我们既要从纵向上来研究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起源与演进规律,还要从横向上来研究其内部的结构,它和其它文明的相互联系。这是精神文明学的研究内容之二,也是整个精神文明学的核心部分,它所涉及的范围是相当广阔的。

  一、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内部结构

  人类社会的精神文明,其内部的结构究竟是怎样的?它有何特点?这是应当认真加以探讨的重大理论问题。我认为:

  (一)人类社会的精神文明首先是个系统结构,具有系统性

  系统(System)一词最早出现在希腊语中,有“共同”的含义,后来演化为“多数构成要素保持有机的秩序,向同一目标行动者”。它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人类社会。人类社会愈是进步与发展,其精神文明的现象愈是五花八门,五光十色,但精神文明系统结构的内涵则愈被人们所认识。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把人类社会的精神文明现象,大体归结为文化、思想和审美等三大现象,也即人类社会精神文明这个系统所具有的三大子系统结构。

  所谓文化子系统结构,是由教育、科技、卫生和体育等主要元素的有序排列所组成的结构。

  其中,教育是科技、卫生和体育等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没有教育的产生、发展和完善,就不会有相应的科技、卫生和体育的产生、发展和完善。一个社会的教育发展水平和发展状况,决定着该社会的科技、卫生和体育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状况。在教育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科学技术,是人类社会精神世界的王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相应发展,预示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深化和扩展,标志着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能力和改造能力的提高。由于教育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整体的卫生事业和体育事业便获得改善的文化基因。

  由上可见,文化子系统的排列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有其内在的规律和秩序。打乱了这个有序规律,便会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最终不能解决文化发展问题的现象。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强调文化子系统的有序排列规律,以便正确地认识它,运用它,更好地造福于人类。

  当然,文化子系统更是人类社会精神文明进化历程的基石。思想的子系统和审美的子系统一旦离开了它,便什么也不存在。思想系统和审美系统是藉助于文化系统构筑而成的两座大厦。大厦固然雄伟壮观,那是基石承受着巨大的重负。正因为如此,在《精神文明学论纲》中,我们把文化子系统放在了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系统结构的首位,主要的目的,在于激起人们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并付诸实际的行动。

  所谓思想子系统结构,则是由理想、道德、情操和纪律等主要元素的有序排列所组成的结构。

  在这一子系统结构中,理想处于核心的地位。在阶级社会,它作为社会主体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表现,作为社会主体及其所构成的社会整体对于美好未来的执着追求与向往,有着十分明显的阶级属性。因而制约着社会主体的道德、情操和纪律。生活在一定阶级社会的人们,其理想可以千差万别,但能够代表社会整体的理想却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她是人类社会最美好的理想。由理想决定的道德、情操和纪律,实际上是理想的延伸和具体化,但各有其相对独立的内容和要求,是理想本身所不能代替的。因此,我们必须研究思想这个子系统结构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共性与特征。

  在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系统结构中,文化是基石,思想是核心。思想的核心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它不仅决定文化发展的方向,也决定审美发展的方向。抛开思想的核心地位来讲文化建设与审美建设,是我们所坚决反对的。但是,只强调思想建设的核心地位而忽视文化与审美建设的极其重要性,思想建设就有可能落空。因此,在今天,要发展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并贯穿于整个发展过程,各个发展阶段和各个具体环节之中,同时要避免只讲思想建设,轻视文化建设和审美建设的倾向,以便形成思想建设所需要的良好的社会生态文明环境和氛围,才能充分显示思想建设的生命与活力。

  至于审美系统结构,主要包括审美对象、审美意识和审美欣赏等方面。

  审美作为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比文化、思想等组成部分更远离社会物质经济基础。正因为此,以往广大饥肠辘辘的劳苦大众,仅仅幻想能有一点文化以谋生,就已经不容易,哪里还谈得上在审美这种“更高地悬浮于空中的思想领域”里驰骋呢?只有彻底推翻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全体成员的审美观念、审美能力和审美享受,才能从根本压抑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并以思想、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前提,丰富其审美观念,改善其审美能力,开展其审美享受。因此,审美作为单独一个部分,存在于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系统结构之中,是理所当然的事。

  在审美子系统中,从广义上说,审美对象是进入人的审美视野并引起人们审美感受的自然、社会生活中美的事物。审美意识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于美的主观反映。而审美欣赏则是审美主体对于客观美的认识。人们的审美观念,是哲学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们关于审美对象系统化了的审美意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在审美观上的根本对立,归根到底就是哲学世界观的根本对立。无产阶级的审美观,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世界观为指导,在现实美和艺术美的海洋中,寻求和创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美的境界、美的心灵、美的语言、美的行为和美的事物,以推动社会前进,因而是历史上最为高尚的审美观。受审美观念支配,同时藉助于文化水平和文化修养,并相互作用于人的一种认识能力,就是审美能力。同一时代的不同个人,审美能力是存在着差别的。这种差别即使阶级社会完结之后,还会继续存在。因此,提高人们的审美能力是个长期的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日益进步与改善,人们迫切需要审美的享受。“工人参与更高一些的享受,以及参与精神享受——为自身利益进行宣传鼓动,订阅报纸,听讲演,教育子女,发展爱好等等——这种使工人和奴隶区别开来的分享文明的唯一情况,在经济上所以可能,只是因为工人在营业兴旺时期,即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积蓄的时期,扩大自己的享受范围”。在今天,社会主义社会的审美享受已被提到议事日程之上。人们对现实美和艺术美的体验而引起精神上的满足,是审美享受的要义。很显然,它必定受制于人们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这也决定了我们今天的精神生产和精神产品,在正确路线、方针指引下的多样化和多层次性,以适应人们审美享受的不同需要。

  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系统结构的文化、思想和审美,都存在着群体与个体的类别。就是说,群体文化、群体思想、群体审美和个体文化、个体思想、个体审美,是阶级社会长期形成的产物,以至于我们在研究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结构时,必须作为重要问题而加以重视。

  所谓群体,是指由某种共同纽带联系起来的人们的集合体。所谓个体,则是指社会生活中认识和实践着的个人。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结构中所讲的群体与个体,主要是指文化、思想和审美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人们的一定联系和个人状况。群体文化、思想和审美制约着个体文化、思想和审美、个体只有在集体中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同时,历史是由相互冲突的每个个人的意志的总的合力创造的,“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可见,马克思主义者不仅高度重视社会群体问题,也同样对个体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给予高度的肯定。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左”的干扰和影响,不敢讲个体发展的社会功能,实际上也就损害了群体发展的个体依托,许多发展群体的正确口号、任务和行为,只能停在半空中,落不到实处。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要培养“四有”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新人,这是中国社会群体发展求助于个体发展的呼声。因此,个体文化、个体思想和个体审美的综合训练与提高,是发展群体文化、群体思想和群体审美的落脚点。

  (二)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结构不仅具有上述的系统性,还具有整体性

  相对于人类社会其他文明领域来说,精神文明的自身结构是一个整体。整体大于部分,由部分所构成,没有部分便没有整体,但部分不能取代整体。离开整体或整体的其他组成部分而强调某一个部分,都有可能进错历史的房间,给社会带来隐患。当人们热衷于强调文化这个部分时,思想的部分便被打入冷宫,结果是文化上不去,思想更低落;反之,一味强调思想而忽视文化,甚至用思想来代替文化,实践中的教训已证明此路不通。因此,人们在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时,不能只讲文化建设,也不能只讲思想建设,或只讲文化思想建设而把审美建设抛到九霄云外。这就需要从整体上把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不断地调节文化、思想和审美建设之间的关系,找到三者综合建设的“度”,以避免片面性。

  如果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及由此而展开的理想、道德、情操、纪律等等的主流方面优于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那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文化、审美方面的许多环节则相对地显得薄弱。因此,要发扬思想方面的优势,克服文化、审美方面的薄弱环节,才能从整体上改善全体公民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审美素质,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准。

  (三)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结构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都同开放性分不开

  文明时代愈益发展,其精神文明结构所具的开放性就愈益明显。继承关系的存在,交流关系的存在,利益需要的存在,都使各个阶级社会不仅在物质文明方面带有开放性因素或开放性特征,而且在其他方面,尤其是精神文明方面,也同样如此。所以开放性因素或开放性特征,不是哪一个阶级社会精神文明的“专利”,而是人类社会精神文明共通的一种属性。

  当然,开放性因素与开放性特征,两者所具有的开放性程度有很大差别,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不过,我们这里所说的开放性,不仅仅是指对外开放,而且还包含对内的开放。对内的开放包括一定社会条件下,精神文明和其他文明之间的交流碰撞,相互作用和精神文明内部各组成系统的融通转化、相互促进;对外的开放则是指与同类社会制度或异类社会制度之间的文化、思想和审美等方面的相互交往、相互吸收。

  在中国历史上,同是奴隶制社会的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学术思想和学术交流何其活跃,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交往何其频繁;到了封建社会,仅就儒学出口与宗教进口的事实,便是最好的说明。而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资产阶级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可见,资本主义社会对内对外的开放性程度,是以往阶级社会不可比拟的。说到社会主义国家,一开始便是由产生在资本主义国家里的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指导,而且在思想、文化和审美的各个方面,批判继承和有所选择地对待国内外及古今的东西为我所用,其对内对外的开放性特征应当是相当突出的,而且要比任何阶级社会更为自觉,更为积极,更为必要。因此,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三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对内对外的开放性。

  二、人类社会精神文明和其他文明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我们已经提到了人类社会的文明,主要是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法制文明、“人种”文明和精神文明等组成的。在研究精神文明内部结构的同时,还必须研究精神文明同其他文明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

  这是因为,人类社会的精神文明虽然是相对独立的系统,但它不可能离开其他文明而单独存在。精神文明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逐一考察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辩证关系、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相互作用、精神文明与法制文明的内在关联、精神文明与“人种”文明的生态效应。从人类社会文明的总体上看,精神文明同其他文明的地位作用是有所区别的。

  (一)精神文明赖以产生、发展的基础是物质文明

  恩格斯指出:“正象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致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讲得很清楚,人们所以能从事精神文明如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活动,是以吃、喝、住、穿的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为基础的。这个基础是指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状况,由一定的人们从事物质生产劳动所创造的,即人们改造客观世界所取得的物质成果,也即一定社会的物质文明。因此,我们在寻找精神文明的物质属性时,“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象过去那样做得相反”。固然,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关系是“互为条件、互为目的”的,但这是指它们之间互相制约、互相转化的关系,而不是从精神文明的物质属性,从其产生、发展的物质文明的基础上来解释。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凡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其精神文明就一定是高度完善的。因为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其精神文明是否高度完善,还受许多因素的制约,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二)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发生联系的中介及主导是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这一概念,是马克思约在1844年11月提出来的,到今天已开始被广泛地使用,主要指的是人类社会中的政治生活、政治关系、政治形式的进步与发展状态,即人们改造社会政治的积极成果。普列汉诺夫认为:一定程度的生产力的发展;由这个程度所决定的人们的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这些人的关系所表现的一种社会形式;与这种社会形式相适应的一定的精神状况和道德状况;与这种状况所产生的那些能力、趣味和倾向相一致的宗教、哲学、文学、艺术,这是一定社会内部排列顺序的五个层次。前两个层次讲的是社会经济基础,后两个层次讲的是社会意识形态,中间层次则是指社会政治形式。也就是说,由一定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物质文明与一定社会意识形态所形成的精神文明,是通过一定社会的政治形式即政治文明而发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政治文明这种中介作用,在一定社会内部排列顺序的五个层次中,是十分明显的。

  一定社会的政治文明自身发展的状态,当然取决于该社会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等等的发展状态,但它业经形成,便会主导其他文明发展的方向,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调置得合乎自已的需要,即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需要。物质文明或精神文明等一旦在某些方面甚至于全局上不按其愿望行事,而违反了它的旨意,政治文明便要站出来加以干预。

  因此,一定阶级社会的政治文明既是这个阶级社会的必然产物,也是调节该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使之相互适应的制动器。制动器本身如不完善,其调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等的力量便会削弱,甚至失控,并可能引起物质文明建设或精神文明建设等在关系上混乱,在内容上片面,在方向上偏离,在社会效果上南辕北辙。所以,把握政治文明的自我完善,加强政治民主的进程,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既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也关系到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创造更好的调节与主导的条件。

  (三)精神文明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于法制文明

  法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以社会为基础,受社会发展、文明总体发展的一般规律所制约。法制文明则是指人类文明大系统中,较之精神文明更晚一些产生,并以精神文明作为最直接的基础,反映国家法制进化程度和进步状态的标志。也就是说,精神文明是法制文明产生的直接的条件。没有精神文明的条件,就不会有法制文明的成果。在人尚未从动物界中分离出来之前,在人脑尚未具有思维和认识功能之前,法的观念是子虚乌有的,法制文明也无从谈起。从人类发展史上看,法制文明的起源要后于精神文明,而且是精神文明的产物,这是毫无疑义的。

  当然,这是仅从精神文明同法制文明两者之间的关系来说的,并非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考察法制文明的起源,这又是必须区别清楚的。若从最终根源上看,不管是精神文明还是法制文明,都是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所形成的经济发展状况为根基。

  同时,法制文明对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也非常明显。从这一角度上说,它是保证精神文明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在阶级社会中,许多国家的历史上都曾经出现过“人治”的局面,即君王个人独裁专制,导致排除异已,唯我独尊,敌视和扼杀科学文化,压制人民的创造精神,泯灭人们的美好追求,甚至给人类社会带来沉重的灾难。因此,它对于“法治”是一个反动。以法治理国家,重视法律的作用,古已有之,但直到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与发展才算达到了较为完全的法治时代,它对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长足进步起了不可磨灭的重大作用。然而,保护资本主义制度,为资本家利益服务的资产阶级的法制文明,将由社会主义的法制文明所代替,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社会主义的法制文明尽管还处于初创阶段,有待长期的健全与完善,但它与资本主义的法制文明有根本性质的区别,将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够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正常地健康地运转,并形成相互完善、相互适应、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精神文明产生、发展的主体依托是人种文明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社会的生产,主要包括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关于人自身的生产,即人种繁衍方面的生产,及这种生产所引起的人自身的进化水平,在文明社会,便构成人种文明的内涵。人种文明尽管是各种文明的一种综合效应,但它集中地体现在人的文明上面。过去我们较多地研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方面,却较少研究人种文明的问题,因此,提及人种文明这一概念,有些人便会觉得生疏,甚至会怀疑这个概念是否科学。这是可以讨论的。其实,任何概念都不是絶对的东西,人种文明这一概念也一样。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个新的概念,旨在探讨人种繁衍,人自身文明进化的有关规律,特别是与精神文明的紧密关系。

  一方面,人种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化身。一部人类自身进化发展的历史,也是人类精神文明进化、发展的历史;另方面,精神文明的许多内容,都要落实在人种文明之中,体现在人自身这一主体之上。也就是说,人种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是相互存在、相互反映、相互沟通、相互转化的。从精神文明的主体依托上说,精神文明必须求助于人种文明的进步,离开了人,离开了人自身的进化,精神文明便会失去依托,失去主体,甚至会回复到人类的蒙昧时代或野蛮时代;从人种文明的发展条件上说,它必须有精神文明的进步,离开了文化、思想和审美等等相应的基础和发展的后劲,人自身素质的提高就会寸步难行。

  因此,研究人种文明一系列的问题,寻求精神文明与人种文明的生态平衡,是世界性的重大课题,也是人类面临21世纪的重大课题。因为世界人口大爆炸的危机,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如何提高人口素质所遇到的挑战,都是必须严肃正视的。当然,我们讲人种文明,不是希特勒们那种消灭“劣种民族”的大国种族主义,而是在尊重各民族、各种族的尊严与利益的前提下,达到人自身素质的全面改善与提高。这在社会主义社会,是逐步地具备着条件的。

  (这是作者为构思新兴学科——精神文明学,于1989年初所写的论文,文中较早提出了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内部结构问题主要是真善美的问题,外部联系问题主要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法制文明和人种文明的问题。在这里,首次将政治文明、法制文明和人种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看成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总体。认为这是精神文明学所要研究的内容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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