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



更详细的组合查询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中国外交中的涉台问题

  一、中国外交涉台问题的分类
  
  中国涉台外交问题较多,如果做高度的概括,可归纳为五类:
  
  1.传统意义的外交代表权之争
  
  这是中国涉台外交的传统课题,主要反映在正式“邦交关系”的争夺和国家间国际组织的参与问题上。在两蒋时期,尽管双方尖鋭对立,但有两点是暗通的、默契的:(1)双方都以“一个中国”为基本立场,争的是中国的“外交代表权”,争的是哪一方被国际社会承认为中国的中央政府。(2)双方都主张在国际上只能有一方作为中国的合法代表,为此双方都采取“你来我走”的办法,以保证“一个代表权”即“一个中国”原则不被破坏。
  
  李登辉在其执政后期,走“特殊两国论”的路线,不再坚持“中华民国”代表全中国。民进党上台后,在处理“邦交”关系方面虽然仍继续打着“中华民国”的旗号、被迫继续沿用“你来我走”的惯例,但心中极不情愿,不断搞出以“台湾”偷换“中华民国”或“中国”概念的小动作,并且不断尝试改变“你来我走”的惯例,谋求“双重代表权”。马英九执政后,主张两岸“外交休兵”,双方在这个课题上的对立表面上有所缓解。
  
  不论台湾当局的态度如何,保留这个分类都是有意义的,其理由是:(1)如果我们坚信和平统一是可能的,逻辑上就必然要预期将来台湾当局承认一个中国原则的可能性,在台湾当局回到一个中国原则的原点与未来两岸的统一之间,必然存在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台湾当局仍将有其“外交”行为,如果我们把这些“外交战”统统划入“反台独”的框架中,不利于同台湾统派力量的合作,也不利于在“过渡期”维护台海局势的稳定;两岸关系将永无宁日。(2)现在台湾当局所拥有的那些“外交承认”,仍然是对“中华民国”的承认而不是对“台湾独立”的承认,不管台湾当局自身想达到什么目的,但客观上台湾与其“邦交国”的交往,并不能在事实上改变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换言之台湾当局不可能以现有的“外交关系”作为“台湾独立”已经得到部分国际承认的证明。这也正是在台湾政要出访其“邦交国”时,大陆通常并不做激烈反应的原因;(3)中国政府已经明确对外宣告,“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问题和与其身份相适应的国际空间问题可以讨论”,现在两岸事实上在“邦交国”问题上已经达成“尽量不互挖墙脚”的共识,实践上已经开始尝试“外交休兵”,而其前提就是把现在台湾拥有的“外交承认”认定为不违背一中原则。
  
  2.台湾拓展与某些国家的政治、军事关系而引发的外交冲突
  
  主要表现为三个问题:
  
  (1)军售问题。美国售台武器问题多年来一直是中美关系中的“结构性”问题,法国、荷兰等国家都曾因向台湾出售武器而造成与中国关系的倒退,日本把台湾纳入所谓“周边有事”的安保范围也为中日关系埋下隐患。中国认为其他国家同台湾的军事关系是对“一个中国”承诺的背离,不利于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也是对亚太地区战略格局和国际秩序的冲撞与破坏。
  
  (2)台湾高层以“凸显主权”为目的的政治性外访问题。如李登辉在1995年的美国康乃尔之行,其后李登辉的日本之行和吕秀莲的印尼之行,都曾引发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外交交涉,一旦相关国家政府处置不当,就马上对该国与中国的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3)台湾驻外代表机构的“更名”问题,如台派驻与中国建交国的机构原来多以商务、文化等民间性质的名义对外活动,近些年则不断图谋以带有官方意味的名称取代原来民间机构的名称,或冠以“台湾”以凸显“主权独立”,因此招致中国政府同相关国家的外交交涉。
  
  3.台湾图谋加入主权国家间国际组织而引发的外交冲突
  
  从1993年起,台湾当局启动了“重返联合国”的工作,每年都以金钱拉拢极少数“邦交国”提出“台湾参与联合国”提案,虽然年年受挫,但仍然年年“努力”。其实台湾当局心底也明白加入联合国根本不可能,于是又选择新的“突破口”,要求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WHO)等等。这些组织都是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如果中国政府坐视台湾加入,无异于同意台湾独立。中国必须争取各国的支持,不让台湾的图谋得逞,由此引发中国同其他国家的外交交涉。相关国家如在这场斗争中偏袒台湾或态度暧昧,必然引起中国的不快,从而伤及同中国的关系。
  
  4.经济与文化领域中的涉台外交问题
  
  (1)经济性国际组织的参与问题
  
  中国政府考虑到台湾的现实,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同意台湾使用“中国台北”或“台澎金马关税自由区”等称谓,参加一些允许地区实体参加的经济性国际组织,如亚洲开发银行、亚太经合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等。台湾当局不甘于受限制,并且企图将某些经济事务“泛政治化”,追求有“台独”意图的政治目标,比如,要求与WTO其他成员一样设立同样级别与规模的代表团,要求参加APEC非正式首脑会谈,坚持派出超过限定级别的官员参加APEC大会,在国际公文来往或其他一些日常事务上刻意强化台湾独立于中国的印象。台湾方面此类“得寸进尺”的做法挑起了两岸争取国际支持的抗争。
  
  另一类是两岸经贸纠纷的处理问题。这类问题属于经济事务性的争论,但其背后同样隐藏着台湾问题国际化的政治企图。台湾当局认为,既然两岸同为WTO和APEC等组织的成员,那么,应该利用WTO或APEC的框架和机制来推动两岸经济互动或纠纷处理,实质上是希望其他国家参与到两岸关系的处理中,改变台湾在两岸关系中的被动地位。大陆则坚持两岸经济关系应在两岸关系的框架下处理,应建立两岸间的经济合作机制,推动经济交流合作,并且避免与台湾与WTO或APEC范围内建立对等性联系,不给台湾向大陆讨价还价的机会。
  
  (2)台胞权益保护问题
  
  台湾民众的海外经贸与文化活动几乎遍布所有国家,在一些对台关系并不密切的国家中,台湾当局或者未设立办事机构或者影响力有限,当地台胞往往需要中国大使馆提供人身或财产保障方面的帮助。中国政府历来对台湾发展民间的对外经贸与文化交往不持异议,并努力提供协助与便利,中国驻外使领馆就负有保护中国海外侨胞包括台湾同胞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的职责。比如,在伊拉克战争中,由于台湾当局无法提供帮助,中国驻伊大使馆保护和救助了当时在伊的台湾同胞,在非洲以及其他政治不稳的地区,中国政府都出面提供了类似的保护。
  
  5.台湾介入的领土与海洋权益之争
  
  台湾方面可能介入的中国与周边国家领土与海域争端有两个,一是中国与东南亚有关国家,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与文莱五国关于南海岛礁及其海域划分的争端。另一个是中国与日本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海域的争端以及关于东海大陆架的划分。
  
  需要强调说明的是,从中国与相关国的关系讲,上述争端涉及领土和经济权益两个方面。但就台海两岸的原则立场论,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才有资格代表中国维护中国的领土权益,在两岸没有达成相关协议之前,台湾当局的任何主权主张都是中国政府不能支持的,自然也不能被已经同中国建交的相关国家接受。因此,台湾在这些争端中所能扮演的角色只能局限在经济权益领域。
  
  然而,毕竟对经济权益主张的前提是对领土主权的拥有,而台湾当局现在对于南沙和钓鱼岛主权的主张总体讲还是对中国有利的。“江八点”已经提出在两岸结束敌对状态后,两岸可以“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意味着如果两岸能签订和平协议,台湾当局在这类争端中所扮演的角色就不仅是在经济文化领域,也将延伸至共保中国主权的领域。
  
  二、后冷战时期台湾问题面临的新挑战
  
  1.对“中国威胁”的担心使有些国家想利用台湾制衡中国
  
  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实力的迅速发展使美国把中国列为最大的潜在对手。台湾也因此在美国人心目中获得了新的价值。我周边一些国家基于对“中国威胁论”的担心,也希望利用台湾牵制中国。这些强化了台湾当局要“扩展国际空间”的助力。
  
  2.非传统安全压力之下的和平主义抬头
  
  当今世界,以军事安全为核心的传统安全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又不得不迎接作为全球化后果之一的非传统安全。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种族冲突、非法移居、毒品走私和国际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问题已经模糊了军事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乃至社会安全问题的传统界限,不同国家,地区以及国际组织之间的空间距离已不再是安全的屏障或彼此隔阂、自保平安的藩篱,单边主义、强权政治和单纯军事手段已不能解决世界性的和跨国界的安全问题,多边主义、综合安全、合作安全逐渐成为国际流行的理念。
  
  在这些新理念的培植下,国际和平主义日益抬头,其基本主张一是主张国家间的互动应以谈判代替对抗,尤其是强调国与国之间就安全问题进行对话的重要性,谈判-和解-合作被认为是争端国家间建立良性互动的理想模式;二是重视国际组织,强调联合国应该充分发挥解决国际争端,促进国际合作的功能,在解决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
  
  国际和平主义一方面与中国关于建立和谐社会特别是和谐的国际关系的主张相辅相成,另一方面又对台湾问题发生微妙的负面影响:(1)台湾当局打着和平主义的幌子,想借“集体安全”、“合作安全”等新理念拓展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力图以参与东亚集体安全合作凸显台湾“主权”,借国际支撑抗衡中国大陆的军事压力。(2)国际社会某些势力出于有意或无意,无限夸大和平主义的适用范围,他们不仅反对国家间的武力解决争端,也反对一国在主权范围内为反分裂而使用武力,甚至有人无视台湾问题的内政性质和台湾非国家实体的地位,提出《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关于禁止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威胁原则也适用于台湾的情况。
  
  3.传统国家主权观遭到挑战
  
  传统的主权理论认为,主权不可分割,也不可让渡,这一理念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遇到了越来越严重的挑战,发展至今,国际主权现象已十分复杂,欧盟已经拥有经济、政治、军事和外交等方面的许多超国家主权的机构和权力,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类似欧盟成员国所进行的“主权让渡”现象在国际范围内越来越多地出现。国际规范(国际法和国际伦理)越来越多地超越国家主权,在人道危机、军备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输出和控制、缉私查毒……等诸多问题上出现了规模空前的国际和跨国干预,这其实也是全球化的重要表现。
  
  台湾当局迅速呼应,提出“主权阶段性分割”,“分裂中国家”、“特殊两国论”、“一边一国论”之类的理论来为其分裂行为辩护。国际社会倾向于对主权的不可分割做越来越弹性的解释,这种状况对中国的挑战是,中国对于台湾的主权诉求可能被某些外国势力弱化,歪曲甚至否定,从而增加中国解决台湾问题的难度。
  
  4.经济因素在各国外交决策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
  
  冷战结束以来,经济因素在各国外交决策中的战略地位逐渐上升,并日益同安全、政治、军事等因素交织在一起,成为许多国家制定对外政策的主要动力,经济议题在外交中所占的分量越来越重。
  
  上述趋势对于中国解决台湾问题的影响也是两面性的,一方面,由于中国的经济实力上涨迅速,中国的“大市场”对全世界都充满吸引力,很多国家在原有的政治考量之外,又增加了经济上的考量,而中国也更有经济实力来支持它对国际社会的要价,这就使各国更愿意坚持它们对中国政府做出的“一个中国”的政治承诺,或者说各国更不愿意为了台湾而得罪中国。
  
  但另一方面,台湾在利益规模与经济机会上虽然无法与大陆比拟,但台湾的年平均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两千亿美元(2000年达2880亿美元),GDP平均年增长率8%(近年有所下降),其外汇储备位居世界第三(2003年已达到1966亿美元),年平均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两千亿美元(2002年达2432亿美元),在世界贸易额的排名一直稳居前十五名之列。2004年5月,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公布2004年全球竞争力报告,台湾整体竞争力排名由去年的第17名进步至第12名。台湾的经济成就使许多国家希望在得到中国认可或至少不过度刺激中国的前提下,与台湾发展更密切的经济关系,这些国家纷纷制定和实践以经济为主导的对台政策,从而极大地激活了世界各地与台湾的互动关系。台湾得以加入APEC、WTO这样的政府间区域性组织或全球性国际组织,得到了与这些组织成员国政府即台湾的“无邦交”国进行官方直接接触的机会和场所。
  
  5.各国对台策略以“政经分离”为基调,但“民间经贸关系”的限制正渐渐被突破
  
  台湾的“民主化”对一些国家也有一定影响,特别是一些国际组织和某些国家的特定政党,认为台湾是东亚民主化的典型,国际社会对台湾参与和回馈国际社会的心愿应当给予更多的同情与支持,否则就是压抑台湾的民主和“人权”。基于这种认识,1995年以来欧洲议会多次通过支持台湾扩大“国际活动空间”、支持欧盟与台湾加强关系的议案,一些国家的政党也邀请吕秀莲之类的人物以“民主斗士”的身份参与其集会、发表演讲乃至为其“授奬”,这就为台湾当局以“政党外交”为名“拓展国际空间”提供了机会、资源或舞台。
  
  然而到目前为止,这类由“民主化”所带来的“外交助益”还主要显现在民间层次,就各国政府而言,尽管在心底可能对台湾的“民主化”有赞许和同情,但在涉台关系上还是能遵守“一个中国”的原则;换言之,国际社会对台湾的兴趣主要还是在经济利益而非政治因素,至于单纯从意识形态出发而不惜得罪中国也要刻意同台湾发展关系的国家,在当今世界已经没有了。
  
  中国当然知道要想彻底封杀台湾同国际社会的全部联系是不可能的,从照顾台湾人民的福祉的角度讲也是不应该的。中国要求同它建交的国家将台湾仅当作地区性经济实体看待,希望各国与台湾的关系保持在非官方的纯粹经贸关系范围内。然而,在台湾日益卷入国际经济与文化活动的过程中,国际社会正倾向于将台湾作为地区性的政治经济实体,国际对台关系的纯经济性质正在被悄悄改变。
  
  全球化使跨越主权范围的经济交易日趋频繁,随着台湾与外部世界互动关系的日益频繁和多样化,台湾对外民间经贸关系的“官方性”正日益加强。台湾当局更重视经济手段对于政治目标的作用,刻意模糊政经议题的界限,如多次企图派遣非经济高层官员参与APEC的部长级专业会议。与此同时,相当数量的经贸活动如关税互免、贸易待遇、投资保障等又确需政府出面组织,诸如环境污染、能源危机、毒品走私和国际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也需要建立政府间的合作关系,这些情况使得台湾当局有机会参与甚至主导对外经贸及其它社会活动,不少传统的台湾民间对外关系背后都包含有“政府”因素。如在2003年的华航购机案中,由于台湾当局通过政府基金的运作,掌握了华航70%的股权,使得华航从欧洲购买空中客车还是从美国购买波音飞机的商业选择充满着政治色彩,不得不服务于当局协调台欧关系与台美关系的对外策略。
  
  总之,在多种因素的复杂作用下,国际社会针对台湾的非官方或非政府的限制正悄悄被突破,政府色彩或官方色彩正在加重,台湾作为一个政治经济实体,或者作为一个拥有“民选政府”的经济实体正慢慢被接受。
  
  三、中国涉台外交战略的调整
  
  以笔者个人的观察,近几年涉台外交的理念有以下微妙的变化:
  
  1.与“和谐世界”的诉求相呼应的两岸关系“三和(合)”主张
  
  在两岸关系上更突出和平、和解、合作的价值,从强调“统一时间表”到“反独优先”。明确提出了建立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的目标。
  
  2.对“非和平方式”采取更谨慎的态度
  
  以《反分裂国家法》为例:把2001年1月发表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同《反分裂国家法》相对照,可发现对用武底线的规定有下列变化:
  
  (1)前者“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后者变为“非和平方式及其他一切必要措施”,后者的提法至少在语感上比前者温和;(2)前者把“外国侵占台湾”列为用武的第二种条件,后者未提及这条,说明后者更注意避免同外国发生冲突;(3)“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絶谈判”改为“如果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此项修改显然是要提高主动用武的门槛,即只对“被动用武”授权而不对“主动用武”授权;(4)前者把用武目的归结到“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后者未出现这句话,这表明即使采取“非和平方式”,也不是要一举完成统一,只要台湾当局同意“两岸同属一个中国”,那大陆就会停止武力行动,届时台湾还将自己选本地区的领导人,两岸还是要回到谈判桌上来。(5)这部法中并没有许多人猜测的“追究条款”或“处罚条款”,为什么?因为立法者了解反独成功并不等于促统成功,既然这时大陆并没有管治台湾,即使制订了“追究条款”或“处罚条款”也不能落实,反而为谈判制造障碍,所以没有定此类条款。
  
  3.从强调“内政问题”到更注重争取国际支持
  
  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不容任何外国插手干涉,这是中国政府坚守了半个多世纪的原则立场,今后也不会改变。
  
  但在具体诠释和具体落实这一原则的方式上,近两年的做法同以往的做法似有所不同,下列几点可略见端倪:
  
  (1)以往为了避免台湾问题的国际化,北京不愿意外国对台湾问题说三道四。但是在2003年底台湾当局推动“公投绑大选”时,北京却没有做任何台面上的反制动作,代之以发函给各国驻京大使馆,主动解释中方反对台湾搞公投的立场,并通过外交管道请各国对台湾方面发出警告。2006年3月,北京再次运用相同的方式以回击陈水扁的“废统”挑衅。台湾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共首度将台湾问题国际化,加强‘经外(利用外力)制台’的策略”。
  
  (2)中国最重要的双边关系是中美关系,中美关系中最敏感、矛盾最尖鋭的问题是台湾问题。在过去很多年中,北京主要关注的是美国在台湾问题上发挥的负面作用,在那样的背景下,根本不可能想像北京会在采取重大行动前,先派主管台湾事务的部长级官员到美国来通报和解释,要知道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几年以前,在中国轻则被批评为“把台湾问题国际化”,重则可能被扣上“媚美卖国”的帽子。而在这两年,从智库、主管部门到决策高层,渐渐形成了一项共识:即至少在反对台独的问题上,中美两国是有共同利益的,存在合作的可能。因此,中国高级官员开始频频在美国磋商台湾问题,两国智库也开始讨论“共同管理台海危机”的课题。
  
  (3)在《反分裂国家法》中没有再提“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也没有涉及反对美国对台军售等内容。当制订这部法的消息公布后,有些不大了解内情的学者撰文,称这法是“针对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马上被有关部门劝阻。这些学者被告知:中国当然不同意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但它已经存在26年了,中美关系还是向前发展,中国相信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会随着两国关系的发展得到解决。而此次制订《反分裂国家法》,完全是因为近两年来台独步骤加快导致,只针对台独分裂势力而不针对任何外国。
  
  本着上述新理念,在马英九上台执政,两岸关系转入和平发展轨道的新形势下,中国政府在前述五类涉台外交冲突中,应当区别其性质的不同,在维护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两岸对抗的力度,这有利于节约中国的外交资源、有利于优化中国的国际形象,也有利于争取台湾民心。具体言之:
  
  对于第一类即传统意义的外交代表权之争,只要台湾当局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承认“九二共识”,即可开启双方“外交休兵”的尝试,事实上现在已经开始。(如在萨尔瓦多和巴拉圭)
  
  对于第二类即台湾拓展与某些国家的政治、军事关系而引发的外交冲突,中国政府一方面应坚持要求相关国家遵守一个中国的承诺,不同台湾发展政治性的官方关系;另一方面对有些游离在政治性与经贸文化性之间、游离在官方与民间之间的问题,则不妨视具体情况展现一定的弹性,应尽量避免因此引发的外交交涉演变成中国与当事国之间的严重冲突。
  
  对于第三类即台湾图谋加入主权国家间国际组织而引发的外交冲突,中国政府在阻止台湾当局挤入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的同时,也希望把台独势力和台湾民间主流区隔开,只打压“台独”空间而保证正常的民间对外交往空间。这里的关键:(1)是把参加国际组织与参加国际组织的相关活动区别开;(2)是台湾当局必须同意“适当身份”和“适当名义”。如台湾参加WHO的问题,2005年5月,在连战、宋楚瑜相继访问大陆时,胡锦涛总书记主动表示了在未来两岸谈判中可优先讨论台湾以适当身份参加WHO相关活动的议题,2009年5月,两岸达成共识,台湾得以“中华台北”名义成为WHA的观察员。
  
  对于第四类即经济与文化领域中的涉台外交问题,情况非常复杂,中国政府反对台湾当局利用经济议题谋取政治利益,但与此同时,也要尽力保护海外台胞的权益。
  
  在第五类即台湾介入的领土与海洋权益之争中,也潜藏着两岸合作共保海疆、共同开发海洋资源的可能性。
  
  现在很多国家乐见台湾在与大陆改善关系后能有更广大的国际空间,台湾人民对此也有期待。在这个问题上,个人感觉似乎要注意这么几点:
  
  1.现在两岸在这个问题上的政策调整有接轨的趋势,台湾在“外交”方面采取了一些与以往不同的做法,大陆也有相应的善意表现。问题是如何维持这种良好的互动趋势?个人感觉关键是台湾国际空间的扩大应当与两岸关系的改善同步。马英九对一中两区的定位和遥祭黄陵等政治动作都很重要,有助于大陆内部统一思想,增大弹性。
  
  2.这个问题是历史形成的,双方都有基本的利益要维护,解决问题需要双方互相理解、互相让步,共同努力,而不是一方开价、一方买单的关系。但在现阶段,其实是大陆“买单多”,在具体操作层面,也往往是台湾方面先开出一个需求单子。
  
  3.大陆一方面需要在这一问题上做些让步;但另一方面,大陆也很担心如果让步是否会为今后追求统一制造新的障碍、一旦“台独”再上台是否会成为“台独”的筹码?北京在二者间找平衡是一项新的挑战。大陆的基本关切就是在解决这个问题时不能伤害一个中国原则。台湾也要充分考虑大陆的关切。
  
  4.双方应从“搁置争议”和“营造模糊空间”的角度去想问题,而不是单方面去凸显“主权”。特别是台湾方面应降低民众的期望值。不要把民众关心的焦点集中在这个问题上。台湾方面现在特别爱强调“主权、对等、尊严”三原则,殊不知这正好帮民进党打造了一根棍子,或曰为自己戴上了一副镣铐。如果真按照这三条的标准,台湾就应当成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就应该与世界上絶大多数国家建交,这可能吗?台湾任何负责任的执政者都应该对国际格局和台湾自身的国际影响力有实事求是的认知,不能提出与其身份不相称的要求。如果天天讲
  
  “主权、对等、尊严”的三原则,把民众的期望值提得很高,但现实又做不到,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5.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对现有的国际关系架构和国际法体系形成太大的冲击,如台湾参与国际组织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尊重该组织的章程,大陆即使有意愿,在很多场合也难以要求国际组织专门为台湾修改章程,而且北京也不乐见台湾为此开展它的国际动员。
  
  6.对于台湾人民确有需求的问题,大陆有诚意去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从主观上希望尽量满足台湾人民的需要,“胡六点”提出“我们了解台湾同胞对参与国际活动问题的感受,重视解决与之相关的问题”,这暗示出北京已经不再笼统地把台湾要求扩大国际活动空间与“台独”划等号,讲话做出“两岸在涉外事务中避免不必要的内耗,有利于增进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判断,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对于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问题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这里既有对台湾当局的善意回应,也清楚地划出了两岸在这些问题上博弈的底线和范围。
  
  结语:近三十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从某种角度说也就是中国走向世界、世界拥抱中国的历程。在这一中国与世界互动的大背景下审视台湾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一方面,中国必须通过耐心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外交努力,使其“和平统一”的方针和对台湾的政策能更多地得到世界各国的理解、同情与支持;而在另一方面,也需要认真考虑国际社会对台湾问题的意愿和诉求,在维护中国主权完整的前提下做必要的政策调整,为解决台湾问题创造一个尽可能有利的国际环境。

  (原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第二署名:林红。)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