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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内涵与两岸关系

  众所周知,当前两岸关系僵局无法打破,两会商谈机制无法启动,障碍就在于台湾当局拒絶承认和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更具体说则是拒絶承认和接受“九二共识”。至于如何来表述“九二共识”,大陆方面的认知是“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其出处见于海基会的来函;而台湾方面则是执政的民进党不承认有“九二共识”,只承认有“九二精神”或“九二成果”,在野联盟承认确有“九二共识”,同时认为海基会来函中后面那句话“对一个中国内涵,双方认知各有不同”也应纳入共识内容,故他们认为九二共识应概括为“一中各表”。
  
  事实上,当年大陆方面的主张可简约表述为“一中共表,但不讨论具体内涵”。在1992年3月,唐树备先生就曾指出:“由于现在两岸还没有统一,所以首先应明确我们商谈或要解决的是一个国家内的事情。……我们只是要确立一个事实,这就是一个中国,至于一个中国的含义,我们并没有准备也不打算和‘海基会’讨论。两岸没有统一,但我们是一个国家,这个原则我们是坚定不移的。至于用什么形式来表述这一个原则,我们愿意讨论”【《人民日报》(海外版)1992年4月1日】。以后北京无论在正式的文件中抑或权威人士的口头表态上都从未同意过“各自表述”的提法,而且海协会和大陆涉台机构还曾在多种场合多次表明“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含义的理解”。
  
  笔者在此无意再去延续关于“九二共识”的争辩。引起我认真思考的是,台湾的朋友们为什么要那样坚持“各自表述”?如果大陆同意了“一中各表”,但台湾方面做一种指鹿为马式的表述、如硬将“两国论”说成“这就是我们现在定义的一个中国”,大陆该怎么办?反过来,如果台湾方面继续坚持“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之类的表述,虽然不致引起大陆的强烈反弹,却难免在国际上贻笑大方,久而久之,当台湾意识到它的“表述”终归压不过大陆的声音时,台湾是不是仍然会从“一中各表”变为“一中不表”?
  
  要想避免这类问题,两岸早晚要讨论“用什么形式来表述一中原则”的问题。在这个讨论没展开之前,有必要先把已有的关于一个中国内涵的各种表述做一番梳理,看一看究竟有哪些部分有交集、哪些部分没有?或哪些部分过去有交集、现在仍然有或现在已没有,或过去没有交集、现在却有了交集?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探讨什么样的表述方式比较可能被双方接受;这些就是本文想要完成的任务。
  
  一、对双方表述“一中内涵”的历史回顾
  
  回溯历史,“一个中国”作为一个政治术语被海峡两岸同时采用,最早见于五十年代中期,当时它是作为“两个中国”及“台湾独立”的对立物而出现的。1956年6月28日,故总理周恩来先生在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发言指出:有些人(指美国)“妄想把台湾说成是另外一个中国或者是独立存在的国家,……企图在国际组织中或国际会议上预先造成‘两个中国’的形势。中国人民早就看穿了这种阴谋,希望中国陷入这种圈套是徒然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唯一能够代表中国人民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能还有比这更早的类似表态,但确定到底是哪一天最早提出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上引材料已足以说明中国政府当初之所以提出“一个中国”,是针对有人“妄想把台湾说成是另外一个中国或者是独立存在的国家”这一阴谋而言,如果没有“两个中国”或“台独”的问题,也就无所谓“一个中国”。台湾方面当年之所以采用“一个中国”的提法,也是出于同样逻辑。
  
  当时两岸官方对于一个中国的定义有下列四个要点:(1)都维护中国主权的完整性,强调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一个主权;(2)都认为台湾只是中国的一个省而非一个主权国家;(3)都认为在国际上只能有一个政府代表中国行使主权;(4)都坚持本政府与全中国的同一性,北京的典型表述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北的典型表述则是“一个中国即中华民国,台湾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
  
  这样的“各自表述”双方默契地维持了近四十年,直至九十年代初才发生变化。在1990年李登辉当选第八届“总统”及提名郝柏村“组阁”前后,台湾陆续有人提出“一国两府(一个国家,两个对等政府)”、“一国两体(一个国家,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一国两区(一个国家,两个地区)”等政策建议,这些政策建议当时均遭到大陆方面的批评抵制,以致台湾当局也不再继续明言这类主张。但在1990年台湾废止“动员戡乱时期宪法临时条款”之后,事实上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统治中国大陆的现实,大陆政策也由此调整到实际采取“一国两府”或“一国两体”的定位。
  
  “一国两府”或“一国两体”的表述方式不再坚持本方政府与全中国的同一性,由此在逻辑上就必然不再坚持在国际上只能有一个政府代表中国行使主权,换言之即迟早要去追求在国际上的“双重代表权”或“交叉承认”,这两点是同以往的“一中表述”最大的区别之所在。但在坚持中国只有一个、主权没有分裂,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两点上,“一国两府”或“一国两体”的表述方式仍旧延续了以往。
  
  台湾当局实际调整“一中表述”的内涵之后,大陆在原则上仍然坚持五十年代已经形成的对“一中表述”的四个要点,但考虑到两岸已经有了直接的民间交往,且已经开启了两会交流机制,为了避免刺激台湾当局,大陆的“一中表述”也渐渐有些微妙的调整:
  
  (一)在两岸关系领域,渐渐以较“模糊化”的方式处理本方政府与全中国的同一性问题。1993年8月31日,国务院台办、新闻办发表的《台湾问题与中国统一》白皮书作这样的表述:“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在北京”。1998年1月,钱其琛副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宣布:在祖国统一之前、在两岸关系领域,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就是要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此后大陆发表的各种对台重要文告,凡提及“一个中国”原则,都不再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句话。中共中央的领导人在会见外宾及台湾客人时也多次表示,在未来的统一谈判中,国号、国旗、国歌的问题可以讨论。
  
  (二)在坚持“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同时表达对台湾当局目前治理台湾的现状认知。1998年10月14日,大陆海协会汪道涵会长向来访的辜振甫先生讲:“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目前尚未统一,双方应共同努力,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平等协商,共议统一。一个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完整是不可分割的,台湾的政治地位应该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进行讨论”,这“86个字”中,“目前尚未统一”是表达对两岸现状的认知,“平等协商,共议统一”和“台湾的政治地位应该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进行讨论”则暗示性的表达了三层意思:1.北京同意台湾应当有其“政治地位”,当然这种“政治地位”应求“适当”;2.北京并没有把台湾界定为“叛乱的一个省”,如果是“中央对地方”的上下关系,就不可能提“平等”,如果把对方视为“叛乱的一个省”,就不可能同它“协商、共议”;3.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问题是个待讨论的问题,但讨论应该“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进行,换言之对台湾当局“政治地位”的讨论不得有损于中国对台湾的主权。
  
  (三)在坚持以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两岸关系基础的同时,也开始了将一中原则“屋顶化”的努力。2000年7月13日,钱其琛副总理在接见台湾媒体访问团时提出:大陆、台湾都属于一个中国,一个中国并不是非彼即此,两岸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即可,而不必在一个中国到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中华民国上打转。7月25日,钱又在接见台湾客人时提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裂”,即著名的“钱新三句”。个人理解“钱新三句”最大的新意,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的矛盾架构之上罩一个“一中屋顶”,在“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这一句式中,“一个中国”既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是指中华民国,而是一个高于二者且包容二者的主权完整的象征。
  
  通过以上简短的历史回顾,我们可以发现两岸对一个中国内涵的表述方式,其实有一个共同的调整方向,即从强调本方政府与一个中国的同一性调整为在二者之间拉开一定的距离,使“一中原则”屋顶化,在此屋顶下包容两岸政权互不隶属的现状。很多关心两岸问题的学者其实也是循同样的思路,而提出这样那样的“屋顶”设计方案即“一中内涵”的表述方式。现在问题转换成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屋顶”?是一个主权没有分裂的中国,还是一个未来的中国、或是一个文化的中国、或是一个分治的中国,或是别的什么定义的中国……?
  
  二、对“一个中国”内涵的层次划分
  
  緃观当前各方人士提出的“一个中国”定义,笔者认为可以把“一中内涵”区分出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的关系可以形容为一个底大顶小的四层圆锥体(宝塔型),详述如下:
  
  最上面一层是政权涵义上的一个中国。从过去时论,两岸唯一的交集点是都主张中国应当统一,统一的标志是产生出一个两岸均服从的中央政府,至于谁有资格组织或主导这样的中央政府,双方没有交集点。从现在时论,台湾当局已经表示“不同北京争夺中国代表权”,实际是以“一中一台”的模式来定位两岸两个法政系统的关系,换言之在政权层次上台湾当局已不再以“中国政权”自居。从未来时论,台湾当局希望永远保持目前的“两府”局面;大陆方面则表示愿意通过与台湾的政治谈判,两岸携手共建一个新中国,此主张在台湾正日益得到越来越多的人赞同和响应,将来可能成为两岸在“一中内涵”表述上的新的交集点。
  
  第二层是主权涵义上的一个中国。从过去时论,两岸在这方面曾默契地维持了长达四十多年的共识,并且以“你来我走”的方式确保在国际上只有一个中央政府代表中国行使主权。但这种情况近年来已发生变化。从现在时论,自1999年李登辉抛出“两国论”迄今,台湾当局的基本立场至少是要求“主权阶段性分割”,有人甚至希望永久分割。从未来时论,现在台湾当局已经否认统一目标的唯一性,但尚未完全排除“‘一个中国’是指未来统一后的中国”之类的表述方式。如果台湾同胞选择统一,民进党也不反对。
  
  第三层是经贸关系上的一个中国。有学者将这样的“经济一中”称为中华经济圈或中华经济协作系统。从过去时论,在两蒋治台时期根本不存在这层涵义的一中。从现在时论,两岸的经贸联系已经势不可挡,台湾当局已经被迫将“戒急用忍”政策改为“积极开放、有效管理”,尽管台湾官方根本就反对搞什么中华经济圈或中华经济协作系统,大陆官方也未便明确支持这样的提法,但客观上中华经济圈或中华经济协作系统不仅已经隐然成形,而且方兴未艾,很多西方跨国财团已经按照这样的认知制定企业在亚太地区的发展规划,甚至其财务报表都把港澳台与大陆合并统计。从未来时论,随着两岸相继加入WTO,两岸的经贸联系必将进一步加强,台湾经济发展以大陆为腹地的趋势已不可逆转。“经济上的一个中国”将为中国的统一提供强大的新动力。
  
  第四层、也是最基础的一层是文化、历史、地缘、血缘涵义上的一个中国。从过去时论,在两蒋治台时期,两岸在这一领域的相关表述高度一致。即使陈水扁也承认“两岸原是一家人”、“回顾二十世纪初,两岸人民曾经面对相同的苦难,可以说是一对患难的兄弟”。从现在时论,台湾当局拒絶承认自己是中国人,推动“文化台独”,企图重新解释台湾历史,重塑台湾“本土文化”,切断两岸的文化、历史联系,把两岸的地缘、血缘关系定位成所谓“远亲近邻”的关系。两岸在这方面原有的交集现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从未来时论,陈水扁在“元旦谈话”中声称:“(两岸)有共存共荣的相同目标,既然希望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就应)从两岸经贸与文化的统合开始着手,逐步建立两岸之间的信任,进而共同寻求两岸永久和平、政治统合的新架构”,这些话说得比较含混,但“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两岸经贸与文化的统合”、“政治统合”等表述,可理解为与“文化、历史、地缘、血缘涵义上的一个中国”有相通之处。
  
  三、两岸关于“一个中国”争执的化解之道
  
  由上文的分析归纳,笔者提出四点感想:
  
  (一)从总体看,两岸在
  
  “一个中国”原则上的交集在减少,特别是原来交集较多的第二和第四个层次,出现了新问题,说明统独矛盾进一步尖鋭化。但在另一方面,出现了一个新层次即“经济一中”的层次,它现在已经开始发挥强化“一中”架构的作用,近来台湾工商界向当局施加压力,迫使当局改变“戒急用忍”方针,就是这种作用的突出例子。在第一层次,大陆所提“两岸携手共建一个新中国”的倡议有可能在两岸间形成一个新的交集点,而从民调反映,在台湾赞成“一国两制”的民众也在增加,而且数量颇为可观。因此,虽然我们面临着来自“台独”或“实质台独”势力的严峻挑战,但仍应坚信“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动摇不了的,和平统一的前景仍然是光明的。
  
  (二)现在陈水扁已经明言“两岸原是一家人”、“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一个中国’原本并不是问题”,并表示“从两岸经贸与文化的统合开始着手,逐步建立两岸之间的信任,进而共同寻求两岸永久和平、政治统合的新架构”……等等;从这些表述中,我们可以察觉到,陈水扁已经不否认“过去时的一个中国”,也可能含糊地接受“未来时的一个中国”。此外,对于文化、历史、地缘、血缘涵义上的一个中国,民进党也可能有条件地接受,例如连吕秀莲也表示可以接受“一个中华”的提法。总之,如果从过去时或未来时来定义“一个中国”,或取第四个层次的内涵来定义“一个中国”,让台湾当局接受这样的“屋顶”,难度可能会小一些。但问题是现在台湾当局甚至连这样的“屋顶”都想拆毁,沿着这种道路走下去,最终只能逼出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结果。所以,化解争执的思路之一,就是在原来交集较多的部分进一步增加交集点,而不是横生事端,具体言之,陈水扁在过去时上承认“两岸原是一家人”、在未来时上讲“统合”,这是值得欢迎的进步,但要证明自己的诚意,还必须停止那些“文化台独”的小动作。
  
  (三)但是仅以过去时、未来时或第四层次的内涵表述来建立“一中屋顶”,并不能解决当前两岸的症结问题。当前最急迫要解决的问题是必须先明确回答现在的两岸关系是什么性质?是一个国家内部两个地区之间的关系呢?还是两国关系?“两岸原是一家人”,那么现在是不是一家人,陈水扁现在是否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从国际格局看,“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与中国发展关系的基本原则,或说它已经外化成为今日国际政治秩序的一部分,所以它当然是现在时。从两岸关系观察,大陆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絶对是现在时;台湾当局虽然近几年在背弃“一个中国”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但到目前为止,其《宪法》所称领土范围仍包括大陆,连民进党主席谢长廷都承认“中华民国宪法是一中架构”;《国统纲领》也仍未废止,而该纲领明文表示“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两岸应摒除敌对状态,并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以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从组织机构看,“国统会”仍在,主掌大陆事务的是“陆委会”而非“外交部”,虽然采取了“冻省”措施,但行政区划上不仅台湾仍是一省,甚至福建也还是一省;……凡此种种,说明今日的台湾在法理上和实践上仍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之内。李登辉在1999年宣布而今日仍被台湾当局实际奉行的“两国论”,既不符合台湾的实际情况,也无法得到国际社会承认,更不可能被大陆接受。
  
  (四)解决争执的关键是在第二层次上即主权问题上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表述方式,“钱新三句”就很好,它仅要求台湾当局承认中国的主权没有分裂,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中国,这个要求既坚持了“中国主权领土不可分割”的原则,又尊重了两岸关系五十年来的历史;既照顾了当前两岸关系的现状,又为两岸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开启政治谈判、包括对国号、国旗、国歌等问题进行商谈预留空间。民进党的现任主席谢长廷先生曾经有过“依照中华民国宪法,高雄和厦门是一个国家的两个城市”的表述,这同“钱新三句”所主张的“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在逻辑上其实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我们要求台湾当局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只不过是促其面对现实、促其按照自己的“宪法”办事,而絶非强加于人。只要台湾当局接受这样内涵的一个中国定义,两岸就有了一个主权完整的“一中屋顶”,在这个屋顶下,可以建立起两岸和平稳定、共同发展、共议统一的架构,台湾现有的一切在一段长时期内都将继续保持,至于台湾的前途问题,也可以在双方充分协商和大陆高度尊重台湾民意的前提下得到解决。
  
  邓小平先生曾经指出“主权问题不可以谈判”。北京絶对不会在台湾当局未明确表态接受“一个中国”原则的情况下同台湾重启对话与谈判。因此两岸的僵局还会持续下去。对台湾当局而言,总趋势已经明显摆在那里:就是早晚都要承认“一个中国”,早承认比晚承认更主动、更有利。陈水扁何时做这种转型以及如何在民进党内做相应的整合工作,是对他政治智慧乃至个人政治生命的最大考验。
  
  2001年10月15日于北京

  (原载《台湾研究》2001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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