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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加强对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龢利用之我见

   【中文摘要】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全面而又系统的工程,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贯穿于新农村建设整个过程的始终。保护农村文化遗产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除了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外,还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得好,建设起来的新农村才能更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龢民族特色。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文化遗产   保护   利用
  
  Abstract:The New Country Construction is an overall and systematic process, during which another enormous and comprehensive project, the protection of the rural cultural heritage as well as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should be considered. Only if the rural cultural heritages are preserved in good conditions, the New Country Construction will result in more rural, local and ethnic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New Country Construction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utilization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这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性举措。所谓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布局。目前,全国各地正在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农村面貌也开始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必须引起我们注意的不良倾向,笔者在参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走过近百个村就发现有这样的问题:有些地方在村容整治过程中不加鉴别地拆除旧建筑,一味地“克隆”城市,在建筑规划上盲目地求新求洋。致使许多有深厚历史底藴的古村落原貌和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这种重形式轻实质,重表面轻内涵的做法不仅脱离实际,损坏农民利益,而且造成农村许多有历史价值的文化遗产被破坏。另一种形象就是放弃老村寨的维护,一味向老村寨周边新建扩建楼房,村民大部分迁往新楼房居住,对老村寨置之不理,造成许多有历史、艺术价值和代表性的乡村古建筑在每年的台风、汛期中被毁坏。再加上近年来社会治安严峻,文物偷盗分子利用农民疏于防范而把手伸向乡村文物,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近年来许多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古建筑(如祠堂、古寺庙)内有价值的装饰构件(如石狮、石鼓及木雕)等连连丢失,有的村民对古祠堂、古民居乐于修缮,但不懂得按“修旧复旧,不改变原状”的原则。结果原有的建筑格局和建筑材料全部改变。古建筑的历史文物价值全部消失。这些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人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简单地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建设,以为造别墅、建喷泉、贴瓷砖、扛着锄头进高楼就是新农村了。再就是新农村的建设者和村民对什么是文物、文物的价值缺乏认识以致不懂得保护。因此,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加强对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龢利用十分必要。
  
  我们知道,农村是人类文明最重要的承载地,从原始部落到氏族公社到村镇再到城市和邦国,这一演化的历史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发展轨迹,而作为一个拥有7000年农耕文明的农业大国,中华民族的祖先曾在这片广褒的土地上创造出独特而令人瞩目的农业文明。中华文明的传承在农村根基最深,覆盖面最广。这种文明的因子渗透于民族精神和物质的各个层面。铸就了我们的民族品格龢民族特性。因此,中华民族的文化根基在农村,在一座座村庄、集镇和田野下。保存于各地农村的各具特色的乡土建筑、民情风俗、手艺技能、文物古迹等等都是重要文化遗产。据有关方面统计,在我国政府已公布的近7万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约有半数以上在农村,此外还有大量已登记但未公布或者尚未发现的文物点,至于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极其丰富的。这些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如果保护得好,利用得当,完全可以作为建设新农村的“材料”和“基础”,而不是“累赘”。因为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在原有积累上的超越和创新,完全建立在废墟上的建设是靠不住的。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现代化过程的加快,很多传统的、民族的、原生态文化(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逐渐消失,如果在农村文化建设中不能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原生态文化,不仅会损害中华民族的文化资源宝库,而且会影响中国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保护农村文化遗产是一项关系到我国文化安全的艰巨任务。在当前要把保护龢利用文化遗产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既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又充分展示乡村藴藏的独特历史文化内涵,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丰富和发展。增强乡村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新农村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既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谱好新农村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协奏曲,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庄严而又神圣的使命。具体的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加大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的广度和力度,提高广大干群的文保意识
  
  一方面,文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社会各个层面,特别是多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宣传文物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只有领导干部树立了文物保护意识,才能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关系。并把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中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村民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宣传普及文物保护的常识。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特别是文物所在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互利双赢的新局面。通过宣传来提高各级领导和农村群众保护文物的自主意识,再进一步变成自觉行动,避免因不懂而破坏文物的行为发生。各地可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宣传工作,在人民群众中进行一次文化基本价值的动员和教育,进一步形成人人关心和参与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在农村规划和实施建设之前做好文物的调查和登记
  
  是做好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文管部门要组织人力开展古村落、古建筑(如古民居、祠堂、牌坊、古桥、古塔等)、古墓葬、古树木、革命旧址等不可移动历史遗存的调查,还要开展对革命标语、古书画、碑记、乡规族谱、堂匾、楹联、以及各个不同时期的生产生活用具等可移动而易毁的历史文化遗产的调查、登记和采集工作。同时,还要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民间音乐、舞蹈、民俗民风、民间工艺的传承。尤其要加强那些确有价值、但已经不能给人们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面临失传威胁的一些技艺的调查研究,最好能留下有关的文字资料、音像资料,从而使之传之千古。在勘实的基础上做好各类文物的登记、造册、汇总等工作,为以后的保护和开发提供详实有力的依据和资料。各地可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此次普查的专业人员和新型设备,按照标准,甄别有价值的历史文化村镇和传统乡土建筑予以公布并开展保护工作,及时将符合价值标准的历史文化村镇和传统乡土建筑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然后按照《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保护措施。象笔者所在的揭阳市就是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过程中公布了3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边普查边公布有利于对农村文物及时的抢救性保护,这种做法得到了省文物专家的肯定。
  
  三、确保一个地区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时有文保工作者参与,是做好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
  
  村、镇规划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一出重头戏,也是做好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文物保护工作者参与制订农村建设规划,才能注重村内文物及环境风貌的保护,留住农村文化之根并挖掘其丰富的文化内涵,使规划更完整、更科学,更能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文物保护的协调发展。特别在一些建村历史较长,历史文化遗迹较丰富的村庄,应该在文博工作人员指导下,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古建筑保存下来,包括建筑本体、周边环境及其所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村里的古迹以点缀古村历史风貌。因为这些古迹是一段历史的物证,随着岁月的流逝,它的价值将越来越大,或许若干年后将成为颇具特色的旅游资源。同时,对村容村貌的整治也要照顾到维护古村风貌,在新建扩建农村新楼房的设计方面要考虑突出本地建筑风格和特色,不宜各个村庄一张图,千篇一律无个性。
  
  四、加强法规建设,是推动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保障
  
  要尽快起草制订专门的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如《历史文化村镇和传统乡土建筑保护条例》和地方性法规,鼓励村民自行订立文化遗产保护的乡规民约。使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土地置换、民居产权转移的新政策,为保证传统民居建筑不随便被破坏提供条件
  
  据瞭解,我国农村目前的土地法规是实行“一户一宅”政策,旧宅基地(即旧民居)不拆,土地部门不批新的宅基地,结果迫使村民拆旧建新,导致众多传统民居被毁。同时,古村落里的无序建设也肢解了文化价值很高的原有格局、风貌,很多传统民居、村落周围兴建起大量新建筑、现代建筑,破坏了和谐的自然环境。乡土建筑内大部分房屋产权属于集体和村民个人所有,少数属于国有,造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很难进行。有些房屋分成几户、十几户,保和修、修与不修难以统一,从而造成其自然损毁。针对这种情况,要解决民居保护与改善居民生活的矛盾,建设新区、保护老村是较好的方法。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研究、改革相关土地政策,能否从政策上鼓励需要保护的乡土建筑房主建新不拆旧,解决乡土建筑的新区建筑用地的问题;同时建议健全农村房屋产权交易制度,允许有经济能力的集体或个人购买受保护建筑,真正做到谁使用、谁维修。
  
  六、各村、各镇最好成立基层文物保护小组,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农村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保护小组的成员可以由一些文化素质较高的退休干部、教师、文物收藏爱好者组成。主要工作任务就是负责农村文物的征集或者发现文保单位遭破坏时及时向文管部门汇报,并组织乡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包括组织村民做好文物防盗工作,发动村民集资或向本村的外出干部、外出企业家及华侨募集资金对村中有价值的文物资源进行维修或传承。文物管理部门则应因势利导,一方面做好各类农村文物保护的专业技术指导,另一方对参与农村文物保护有贡献的群众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奬励,以此来调动广大群众保护农村文物的积极性。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文物保护网。使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到疏而不漏。
  
  七、妥善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经济发展的关系,变被动为主动,推动文化遗产事业持续发展
  
  要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充分发挥当地文物资源的独特优势,为丰富新农村的文化内涵和经济建设服务。一方面通过多渠道争取上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的资金投入,对已破损的文物保护单位要进行抢救性维修或恢复,做到建新如旧、修旧复旧,恢复历史原有风貌和环境。在保证新的村落建设与文物建筑风格相一致的前提下,再增建相应的仿古建筑,另一方面可利用一些古建场所,举办一些介绍本地村史、家族史以及重大事件和有影响的历史人物的陈列展览龢民间工艺展览,以此来弘扬本地域独特历史文化风采,同时,也可以适时地举办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活动。如笔者所在的潮汕地区,每年正月各个乡村相继举办的游神、游标旗的名俗活动是远近有名的。通过这些活动吸来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和带动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
  
  总之,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全面而又系统的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需要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来完成,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贯穿于新农村建设整个过程的始终。当然,保护农村文化遗产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在制定村镇建设规划中首先要注重环境保护,不要破坏了其中的和谐。中国农村文化是几千年来人和自然磨合并达到和谐的成果,因此,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很重要。除了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外,还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全面的,一个村庄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要保护文化就要让它“活”在这个环境中。也只有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得好,建设起来的新农村才能更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龢民族特色,纔可避免盲目求新求洋而千村一面。

  (吴爱珊,广东省揭阳市博物馆,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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