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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化解公众不满情绪

  最近召开的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的确收入决定消费,消费决定生产与经济,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从大处着眼,收入分配改革关系着整个国家发展的大事,是社会、经济与政治等多个领域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的政治因素。从小处来看,又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国家、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把这个问题解决好,民心安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因此,改革收入差距过大成为当前群众关注的社会焦点,必须予以重视与解决。

  据中国社科院《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统计,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十大社会问题中,“医疗问题”(即“看病难,看病贵”)被排在社会问题的首位,是全球其他国家的社会问题调查中从未见过的,这充分说明居民的收入状态难以支付本身的医疗开支。该“报告”还指出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非常明显,2006年人均年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达到0.496,而家庭人均资产差距的基尼系数更是高到0.653,按国际通行标准,0.4-0.5表示收入差距过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报告还特别显示,在调查社会各阶层对近10年来获益较多的群体排序中,69.849%的人认为国家干部是近年来收益最多的群体。公务员职业在稳定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优势更加凸显,正因为这样,公务员考试成为“当今中国竞争最激烈的考试”。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领域,10多年来,劳动者报酬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由最高时的1980年的17%,下降到2007年的11%。而这些年来,GDP的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年均超过10%,尤其是财政收入的增长更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滞后于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收入增长并未与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步,这是制约人民消费增长的关键。如何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从我国现实出发,提出以下建议:

  一、调整初次分配结构,关键要提高就业率

  我国第一次收入分配改革始于1985年,实行“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至今已有24年了。眼下酝酿的收入分配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次。目前我国的收入结构是呈倒丁字形,上部是高收入和中高收入的人群,底部是大量的低收入和中低收入者。收入分配改革,最基本的是要增加中低收入和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逐步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

  目前的改革是重点对初次分配结构进行调整,适当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改变目前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关键要提高就业率。在国家、资本和劳动三个分配结构中,国家是用权力分配的,企业是用资本分配的,劳动者主要是用劳动力来分配的。因此,必须提高就业率,而要提高就业率,就应该鼓励更多的老百姓去创业投资,要有更多的小老板。国家要对中小企业创业实施减税、减费措施,让大量的中小企业吸收劳动力。

  此外,要缩小收入差距,还要从产业结构方面进行调整。目前,我国40%的劳动力还在农村,服务业就业比例只占33%。因此,应扩大第三产业的比重,必须从整体上改变资源配置的方向,最好的良方是资源向私人资本和中小企业倾斜。同时,要支持其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延伸现代制造业的价值链,向上做原材料采购,做研发设计;向下做物流、做销售网络、做品牌和商誉、做零售,就能够创造出吸纳大量就业的现代服务业。

  二、向市场放权,向公民让利

  中国改革起步于财税体制的“放权让利”。农村的土地承包和城市的企业承包,让生产者有了自己经营和分配利润的权利,财政承包也让地方政府有了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动力。回望30年改革进程,贯穿始终的还是“放权让利”,计划向市场放权,政府向生产者让利,市场因此发育成长,国民因此分享红利。随着“放权让利”,市场配置资源日趋占据主导地位,生产组织和制度运行的成本大幅降低,生产率大幅提高,中国经济从此告别“一穷二白”大步向小康社会迈进。时至今日,放权让利还远未到终结之时,因为向市场放权远没有放够放足,向人民让利也还没有应让尽让,甚至出现了“该放未放,不该放错放”的现象。

  该放的未放。政府审批权限有的过大,进入门槛过高,行业垄断过多,一轮又一轮的投资过热,产能过剩,创造的财富既没有转化为财政收入,也没有转化为百姓收入,都留在垄断行业企业的腰包里,其收入与一般收入之比为5:1,甚至更高。

  不该放的错放。一是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领域的退出,其结果是,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增长,外汇储蓄跃居世界第一,公共产品却越来越供不应求,收入差距也越拉越大。二是中国高储蓄率中的80%来自大企业、大公司,主要是大型国有垄断行业,大型垄断行业受到银行业的特别青睐,享受优质服务,但雇用80%工人的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很小。中国金融结构的扭曲意味着通过低收入低利率,中国普通老百姓和中小公司一直在补贴大公司和富人。这种资源分配的不合理,正是对于金融市场的不当限制和干预。

  政府应让利于民。从根本上说,民富才能国强,小河有水何愁大河不满。随着国力不断增强,从“国强”走向“民富”,藏富于民,让广大民众分享更多改革成果,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首先是要政府让利于民,一方面政府通过减免税费的方式让利于企业,然后由企业通过提高劳动者报酬的方式让利于职工。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清查不合理收费、罚没的方式直接让利于民。财政部官网有这样一组数字: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7.76万亿,而入库财政收入仅为5.1万亿,这表明有2.6万亿以上的收入,没有在预算中得到体现和安排,这个比例占到了当年中国GDP的10%。显而易见,广大老百姓无法使用“非税收入”,从而降低了居民收入水平。

  据经济学家调查研究,寻租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所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GDP的13.29%至16.8%。也就是说,很大一块人民收入“蛋糕”是以腐败、灰色收入的方式流进了个人腰包,而这是不会被统计成政府收入或百姓收入的。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才导致政府叫穷,百姓也叫穷,政府说分少了,百姓也说分少了。单纯从财政收入而言,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也许低于国际水平,但就整个“政府所得”而言,其占GDP的比重恐怕要高于国际水平。重要的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高的国家,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完善,政府通过二次分配充分地还利于民。总体而言,在我国国民收入这块“蛋糕”的分配上,仍然是政府分得多,百姓分得少,而且政府所分“蛋糕”的很大部分,“取之于民”并没有“用之于民”。

  我国百姓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率长期偏低,这种现象到该扭转的时候了。

  三、打破行政垄断,推行阳光管理

  收入差距过大,贫富悬殊的问题,是因为体制和法制不完善、不健全造成的,这个问题必然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特别是关于“权力市场化”,“权力私有化”和“权力期权化”等行政性垄断的问题更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如何打破行政垄断权力?一是实现国有垄断企业股权多元化,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参与市场竞争。二是推行“阳光管理”,鼓励社会民众参与讨论和舆论监督。最有效的办法是:方案公开、程序公正、社会参与、媒体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破除行政权力的垄断,必须转变政府职能。行政权力的滥用为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温床,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导致政府的影响力下降。政府必须转变职能,政府的主要职责应是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收入分配法律法规

  一是提高收入分配法规政策改革的层次,逐步健全收入分配法律体系。将现行收入分配规章政策上升到法律的层次;同时,将初次分配领域中的资源配置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农村分配制度以及收入分配调控制度法制化,均纳入收入分配法律体系,使之具有规范性。二是按轻重缓急抓重点立法,加快健全完善工资分配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资分配行为,预防和有力打击拖欠和克扣工资行为。三是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调控法律法规,主要是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打击非法收入的法律法规,增强处罚力度。

     (吴厚德)
  200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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