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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业反哺畜牧业的扶持力度 促进养猪生产健康发展

  近年来,国家和广东省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强化对养猪生产的扶持力度,有力推动了养猪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对2020年以前的生猪发展做出了全局规划,力争到2020年生猪出栏达到5245万头,自给率达到85%。各级政府也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努力促进畜牧业生产平稳较快增长,力保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然而,区域发展的不合理和不平衡,导致养猪产业转移并不顺畅,部分山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市在支持养猪生产上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有些地方以环境污染和用地紧张为由限制生猪养殖,导致强行拆除猪场引起社会冲突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我省生猪生产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制约当前养猪生产主要问题

  (一)养猪业发展来自土地、环境的约束日益明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需要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因此征地和后续的手续相当麻烦,导致集团化、集约化、现代化养猪生产的快速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二)畜牧养殖生产属于免税范围,经济落后地区生产的肉猪基本上都外销至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区域,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上交给当地政府的费用很少,虽然部分大型养殖企业采取“公司+农户”养殖模式给当地农民带来好处,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但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认为发展生猪生产对当地财政贡献不大。

  (三)养猪生产逐渐转移到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和山区,虽然国家和省级财政在防疫经费、疫病风险和惠农补贴等方面承担更高的比例,但这些地区在疫苗补贴、疫情处理、能繁母猪补贴等多种配套资金方面,占当地政府财政支出的比例也非常高,给本来己经相当困难的地方财政增加了更大的经济压力。当前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倘若发生重大疫情,处理费用也比较高,此外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比较突出,这些因素造成当地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不高。

  (四)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区域工业化程度比较高,经济发达,但生猪养殖量低,消耗量大,这些地区并不需要太多承担养猪生产上防疫经费、疫病风险和惠农补贴的经费,但可以在屠宰检疫等方面收取部分费用。从而在客观上形成了在养猪生产上的“经济不发达区域”补贴“经济发达区域”(即“穷人”补贴“富人”)等不合理现象,导致经济落后地区意见比较大。

  二、有效促进养猪生产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

  (一)继续督促市、县、镇政府做好养猪发展规划,切实落实生猪养殖用地。将养猪用地与农业用地在政策上同等对待,在政策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础上,引进大规模、集约化养猪生产企业,科学布局,采用生猪养殖新技术,提高生猪养殖效率并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快推进规模化生猪生产的发展。

  (二)强化工业反哺畜牧业力度,制定更优越的政策,在财政上给予经济欠发达县市更多支持。珠三角地区养猪生产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转移,给这些经济落后区域财政带来一定的压力,因此国家和省级财政在防疫经费、疫病风险和惠农补贴等方面需承担更高的比例,按养殖生产规模对地方财政给予适当的补贴,鼓励这些县市加大对养猪生产的扶持力度。

  (三)建立地方政府间定点扶持制度,支持“珠三角”生猪来源定点供应。出台指导性意见,支持和鼓励广州、深圳、东莞等经济发达地区政府,在财政上支持一些产业转移的养猪生产场,或与养猪公司签定协议,实现定点供应。制定制度,负担这些定点场动物防疫、疫情处理、惠农补贴等费用,减轻经济不发达地区政府的经济压力,确保这些来源的生猪健康稳定安全可靠。

  (四)制定扶持养猪生产的补贴制度。完善或取消能繁母猪补贴,出台综合性的生猪养殖环境综合治理补贴,特别是地区间差异性补贴,消除“穷人”补贴“富人”等不合理现象,提高当地政府对养猪生产的支持和扶持积极性。

   (毕英佐)
  200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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