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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球视野、战略眼光推进粤港金融合作

  改革开放30年,粤港经济合作正在向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合作转型和深化。香港是一个成熟的、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广东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经济金融大省,粤港金融合作是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最具特色和亮点的战略举措。从全球视野、战略眼光出发,深化粤港金融合作,对于在全球提升中国金融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未来建设包括台湾在内的大中华金融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中国的发展需要有自己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的世界级金融中心

  现代市场经济深化发展需要金融中心,金融中心又将带来巨大的规模经济效益和外部效益,因此各国都从战略高度积极规划和建设自己的金融中心。目前除纽约、伦敦、东京、法兰克福、香港、新加坡、迪拜等全球公认的排名前几位的金融中心外,韩国、印度、俄罗斯、巴西等国也纷纷表示要打造自己的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十分激烈。

  随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国际金融中心也在发生位移和变迁。在上世纪80年代,纽约、伦敦、东京是大家公认的世界级国际金融中心,但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出现了大麻烦,加上创新力、开放度不够,金融地位下滑,东京在世界金融都市排名中跌出前10位。纽约和伦敦在为争夺全球金融第一把交椅较劲,“9·11”事件以前,纽约作为全球第一的金融中心地位是世界公认的,但之后却不断受到伦敦的挑战。到2007年4月欧洲股市自一战以来第一次超过美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公开招股集资总额也超过了纽约证券交易所,“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显示,伦敦已排名第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美国金融元气大伤,纽约金融中心再要回到全球第一难度加大。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增长,实力不断提升,2008年中国GDP总量达4.222万亿美元,排在欧盟、美国、日本之后,为全球第四位,今年将超过日本排列第三位,如果以单一国家排名将位居第二,由此世界上也出现了G2的说法。中国的外汇储备超过2万亿美元,全球排名第一。经过这次全球金融危机,银行业大“洗牌”,在1999年世界20大银行中,美国有11家,英国有4家。而2009年3月17日至今,世界大银行中,美国和英国分别减少至4家和1家,中国则有5家银行上榜,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分别以总市值1753亿美元、1287亿美元和1128亿美元排前3名,中国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分别排第12名和第17名。无论从中国的经济金融实力观察,还是从国际金融格局的新变化,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需要在国际金融舞台上有更多的话语权和更大的影响力来考量,中国都应站在历史的新起点和世界的高度,规划和建设自己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的世界级金融中心。

  二、中国金融中心的区域布局与定位

  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和广泛辐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以及互联网的普及与挑战,金融中心正向区域化、多极化、功能化演进。中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差异大,目前已有多个城市提出要建设金融中心。但从经济发展规模和金融能量聚集的客观现实看,比较成熟且有条件建成金融中心和金融区的当数北京金融中心和“京津冀”金融区,上海金融中心和“长三角”金融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珠三角”金融区,并形成了所谓“三足鼎立”之势。在全球和全国金融格局中三者如何正确定位,如何规划建设、避免恶性竞争内部消耗,应引起高度重视。

  1.北京金融中心和“京津冀”金融区

  这一金融中心和金融区有首都北京及其拥有的独特优势,有制造业发达的临海城市天津及国务院新批的津滨金融创新和改革先行试验区及河北省为广阔腹地,其发展潜力大,前景乐观。2008年5月初北京市《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将北京定位为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把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这一定位是客观的、符合实际并可以实现的。不仅如此,北京还是中国最大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和多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以及政策性银行总行的集中地,北京事实上还是中国的银行中心。此外,其基金、国债的发行量也名列前茅。天津的津滨作为金融创新和改革的先行试验区。

  2.上海金融中心和“长三角”金融区

  上海一直以来是中国的经济中心,上世纪30年代还是远东金融中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中央政府对金融资源的分配和政策的倾斜使上海金融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明显的功能特征。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上海总部并在此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直接传递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意图,调控宏观经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落户上海,全国上千万户企业和近6亿个人的信用资料集中在这里,可为驻沪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丰富和更为便利的信息服务;A股主板市场、外汇交易中心、黄金及期货交易中心等都极大提升了上海金融的地位。2007年12月,上海、江苏、浙江三地达成共识,签署了《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协议》,2008年4月又签署了“信用长三角”备忘録。2009年4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其中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形成国际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金融人力资源体系;基本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作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一个政策信号。

  从功能定位看,上海更加偏重于金融营运、交易、定价、创新及国际业务中心。如果中央政策将A股主板市场交易全部集中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其证券交易规模可挑战纽约,上海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国内有共识。由于制度因素、法律因素、人才因素以及金融开放度和人民币国际化等因素,上海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正因为如此,我们注意到了国务院在文件中用了一个非常灵活、弹性很大的提法“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

  3.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珠三角”金融区

  包括香港在内的珠三角经济区是我国近30年来开放度、国际化、竞争性程度最高、经济发展最具有活力的地区,金融资产总量全国最大。这一金融区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有香港这样一个世界公认的、成熟的、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在银行集中度、资产管理、对冲基金、外汇交易、股票市场等方面在全球排位都十分靠前,伦敦金融城2008年3月份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显示,香港紧随伦敦、纽约,排在第三位,目前国内还没有哪一个城市的金融表现力和国际影响力比得上香港。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在银行、保险、期货、金融结算,金融教育和科研等方面有优势;深圳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在证券交易、基金管理、金融创新方面有优势;佛山正在建设辐射亚太地区的现代金融产业后援服务及外包基地,把这些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香港和珠三角的金融地位将得到极大地巩固和提升,并成为全国最大的金融区。

  中央一贯重视粤港金融合作与发展,2008年12月国务院批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和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支持广州和深圳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珠三角要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配套,上下游错位发展。这就是说,在这个区内要形成一个以香港为龙头,广州和深圳为主要支撑,佛山为后援基地,珠三角其他六市为腹地的具有广泛竞争力的金融区,其核心内容是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建设成与伦敦、纽约比肩的全球性金融中心。最近公布的CEPA补充协议六进一步放宽了对银行、证券、保险的市场准入条件,并在全国先行先试,加上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城市试点,粤港金融合作利用这一有利契机使香港继续在银行集聚、证券与外汇交易、资产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

  当然,香港要提升为与伦敦、纽约比肩的全球性金融中心面临压力和挑战。从国内看,一是中央对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如何规划和布局;二是上海和长三角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如何建设和发展;三是香港和珠三角未来10年经济和金融发展前景以及金融资源的整合程度是否能承担世界级金融中心的重任。从国际看,近期最大的挑战者是新加坡。新加坡由于国土小,资源缺,一直有危机感、紧迫感,努力拼搏创新,在金融中心建设方面紧盯香港往前赶。2008年3月,新加坡决定在15年内把现有金融区扩大一倍,在滨海湾建一个新的金融中心,占地85公顷,提供282万平方米写字楼(相当于香港中环写字楼面积),加上严格的金融保密制度,新加坡金融中心前程可观,在2009年3月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新加坡已超过香港排到第3位。从中长期看,韩国、印度、俄罗斯金融中心的崛起都会对香港造成威胁。正因为如此,更要加强粤港金融合作,有效整合两地金融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共同目标。

  三、粤港金融合作战略目标及深化合作对策思考

  1.粤港金融合作战略目标

  第一,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珠三角金融集群区。金融中心和金融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对金融资源掌控的规模及能力上,粤港金融合作的成效最终也要体现在这些方面。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建设成与伦敦、纽约齐名的世界级金融中心;广州、深圳发挥自身优势,与香港配套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佛山建设辐射广泛的后台服务基地。经过10年努力使该区成为全球金融集群度最高、影响力最强的金融区之一,在世界排名稳住第三,力争第二。

  第二,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香港是全球最具开放性和自由度的国际大都市,其金融市场直接与国际接轨,珠三角又是内地开放度最大、外向型最高的区域,通过“一国两制”特征和优势,香港将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和创新传递到珠三角,珠三角可先于内地其他地方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再进行推广。香港成为内地跨入国际金融市场的桥梁,国际瞭解内地金融市场的窗口,珠三角则成为中国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的试验区。

  第三,货币跨境流动结算及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先行区。改革开放30年,粤港经济已迈向一体化,人民币从珠三角往香港跨境流动规模和数量全国最大。200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地区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随后又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城市进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这标志着人民币结算不仅限于边贸领域,开始向一般国际贸易领域拓展,迈出了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一步。粤港是最大的贸易伙伴,2008年广东与香港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399.5亿美元,占内地与香港贸易总额的68.7%,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以20%速度增长。人民币跨境流动量加大,使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和人民币国际化先行区的作用凸显,广州、深圳则要力争成为内地人民币结算中心,共同为人民币均衡汇率机制的形成和走向国际发挥先行作用。

  第四,国际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金融稳定的前沿阵地。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风险从未间断,2008年更遭遇百年未遇的全球金融危机。现代市场经济,金融危机主要由金融衍生品及过度投机引发并扩散。中国内地金融市场相对封闭和传统,很难在第一时间察觉,香港却在国际金融市场的风口浪尖,国际炒家经常光顾,对国际金融市场动向易于掌握、分析和判断,并通过珠三角金融区及时与内地沟通,提前防范。中国内地洗钱大多从珠三角经香港到境外,粤港金融合作,加强金融监管,建立反假币、反洗钱、反金融犯罪联动机制。

  第五,辐射亚太地区的现代金融产业后援服务及外包基地。从国际经济金融发展趋势看,由于原有金融中心城市人口增多、资源环境恶化、营运成本提高,许多金融机构将后台作业外迁或服务外包。经济发达、交通便利、信息畅通、环境优美、物价相对低廉的珠三角地区非常适合建立金融服务区,承接后台业务和外包业务。目前佛山、广州、深圳都在建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其中佛山规模最大,并将辐射亚太地区,这一领域粤港有广阔合作前景,并能走在全国前列。

  2.深化粤港金融合作对策思考

  粤港金融合作在金融机构互设、支付结算、业务交流、市场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由于制度和法律差异,市场开放度和自由化的差异以及人民币还未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等因素制约,两地金融合作实质性、突破性进展不大。创新思维方式和制度安排,落实合作机制和细化合作举措是下一步应认真思考的问题。

  第一,尽快对深化两地金融合作战略目标、合作原则、功能定位等重大事项达成共识。粤港两地金融合作多年无重大突破的原因之一是对中央态度的观望和政策的等待。《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出台、CEPA补充协议六的公布以及广东先行先试的认可,两地金融合作的目标、原则、领域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增添。在广东内部以及粤港两地之间应抓紧机遇,积极协商,尽早达成共识,在新的起点深化合作。

  第二,建立健全金融合作与协调长效机制,落实合作方案,推动合作进程。粤港金融合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粤港经济合作的重点之一,单靠政府推动或市场自发都难有成效。政府层面应组织与协调由各方相关部门组成粤港金融合作委员会,作为合作的最高组织机构,决定合作方针政策等重大事项,设秘书处负责具体运作和协调,委员会下面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委员会,研究某一方面的合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粤港双方轮流担任主席,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和修订合作方案,形成制度,持之以恒。

  第三,粤港双方共建“中国珠三角金融论坛”(暂名)、国际金融研究院、人才培训和交流中心,为深化合作提供理论、舆论与人才准备。粤港金融合作需要社会瞭解和支持,舆论准备与导向十分重要。上海金融每一个大动作都通过“陆家嘴论坛”向外公布,论坛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及政府官员参加,很有影响力。今年4月29日更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来高调推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决定,在全球引起很大反响,这方面很值得粤港学习和借鉴。在选择论坛的长期基地的同时,可考虑配套的研究院、培训和交流中心同时组建。

  第四,金融机构跨境互设、并购重组、产权融合;金融业务创新合作方式,扩大合作范围和规模。CEPA补充协议六将在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它为香港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置分支机构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而广东的金融机构也应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出去”,到香港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在金融机构合作方面应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并购重组,产权融合。在业务上可通过银团贷款、再担保、再保险、委托代理等扩大合作领域。

  第五,两地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联通互动。银行间金融市场通常是无形的,主要通过互联网来完成,两地应实现区内联网,畅通交易。证券市场主要依托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集中完成,目前两地证券交易还处于分割状态,既不方便投资者交易,又不利于证券价格发现。在CEPA的制度框架下,推进证券市场合作可考虑进一步放宽互设证券机构条件,鼓励互相参股合作,支持更多的广东企业到香港上市,创新跨境证券交易品种,在广东开展跨境ETF和CDR等产品的试点,推进广东在香港上市的红筹公司回归境内发行A股,早日实现港股“直通车”运行。

   (何问陶)
  200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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