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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岸达成和平协议问题的初步探讨

  本文作者谢郁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对于两岸关系有长期研究。本文为谢郁2009年11月出席「两岸一甲子」研讨会之论文。谢郁表示,两岸和平协议是两岸在尚未统一的情况下,为两岸最终迈向和平统一创造条件的阶段性协议,并非最终解决两岸问题的「终极协议」。她表示,和平协议的基本原则为,1.一个中国;2.平等协商;3.求同存异、循序渐进;4.互惠双赢;5.不受外力干涉。谢郁表示,本文为个人研究心得,不代表所属单位之意见。

   

  前言

  两岸关系历经十余年的波折和动荡,终于在2008年迎来了历史性的转折。一年多来,两会协商走向制度化、大三通得以全面实现、国共交流成效显着,两岸在经贸、文教等众多领域的交流交往速度之快、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显示两岸关系已步入和平发展的轨道。但目前两岸关系的发展基本上还属于经济及事务层面,两岸间由来已久的诸多政治分歧越来越成为影响两岸互信、阻碍两岸关系发展的障碍。笔者认为,两岸关系要取得更大突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就必须面对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积极开展对话商谈,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为两岸关系的继续前行清除障碍。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郑重呼吁:两岸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定,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为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指明了方向。日前,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公开表示,两岸要深化和平根基,就要讨论和平协定。两岸学术界也积极展开讨论,提出各种思路与建议,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贡献心力。本文拟就两岸达成和平协定的若干问题发表一些浅见,就教于各位专家学者。

  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对两岸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两岸达成和平协定是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实现两岸政治关系正常化、法律化的重要步骤,对于增进两岸互信、保持两岸和平发展势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其一,可正式结束自1949年以来两岸之间持续数十年的敌对状态,实现两岸关系正常化。其二,可以「两岸共同协议」的形式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法制化,从而为今后进一步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法律与政治基础。其三,可通过协商对话妥善解决长期存在两岸间的诸多重大政治分歧。其四,可以构建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为台海局势稳定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保障。其五,可使两岸共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义务明确化。其六,将极大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深化发展,加强两岸民众的沟通与瞭解。

  两岸探讨和平协定的条件渐趋成熟

  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取得的进展及和平发展的趋势,为两岸就和平协定展开探讨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

  首先,2008年台湾局势发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变化,两岸关系迅速缓和改善,出现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这为两岸展开对话协商、讨论两岸和平发展前景及架构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其二,推动和平协定是目前两岸执政当局的共识。近几年来,两岸领导人都多次明确、公开表达了推动和平协定的意愿。2005年国共两党达成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明确提出「促进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定,建构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架构」。现任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曾于2006年2月在英国伦敦政经学院演讲时表示,「两岸和平发展的中程目标应在于:双方协商出一个可行的和平协定,并以此作为指引未来数十年间两岸和平互动的基本框架」。之后,在2008年选举前马英九又表示,「若执政,将和对岸结束敌对状态,签订和平协定」。2007年10月15日,中共十七大报告中郑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定,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2008年12月31日,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时再次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定,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这表明,两岸执政党领导人面对两岸关系的客观形势,都有推动和平协议的意愿

  其三,两岸两会之间的接触商谈及政党交流互动为两岸协商和平协议累积了宝贵经验。2005年以来开启的两岸政党交流机制,多次就两岸交流与协商等政经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2008年6月至今,两会在共建互信、求同存异、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下,成功举行了三次会谈,共达成九项协议、一项共识。这为下一步展开政治议题的对话协商建立了初步的互信,累积了成功对话协商经验。

  其四,日益密切的两岸经贸与社会交流为两岸协商和平协议提供了现实物质基础。

  其五,最为重要的是,达成和平协定在两岸都有强大的民意基础,长期以来,「求和平、求稳定、求发展」一直是两岸主流民意,两岸同胞对签订两岸和平协定普遍抱持较高期待。绝大多数台湾同胞乐见两岸关系缓和与改善,2008年5月台湾《远见》杂志公布的民调显示,71.6%的民众认为应该签订两岸和平协定。大陆的民众更是高度期待两岸能通过和平协定实现两岸关系长久的和平与稳定。两岸党、政、商、学各界也都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提出过两岸达成和平协议的种种主张。因此,讨论和平协议不仅是两岸关系发展的形势所需,更是两岸同胞的民心所向。

  对和平协议的几点思考

  对于和平协定的定位及内涵,两岸政商学界都有人士本着为两岸和平谋求有效途径的良好初衷,提出过多种建设性意见,发人深省,以下是笔者的几点浅见。

  (一)关于和平协定的性质

  1.和平协定应是在两岸尚未统一的情况下,为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两岸最终迈向和平统一创造条件的阶段性协议,并非最终解决两岸问题的「终极协议」。

  2.和平协定是将「两岸同属一中」法律化、固定化,并就两岸间若干重大分歧性问题做出初步安排的基础性协议。

  3.和平协定应是针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整体架构及未来方向进行规划的综合性框架性协议。

  4.和平协定并非国际间的条约或协定,是一国内部的协议。

  (二)关于和平协定的基本原则

  笔者认为,两岸围绕和平协定的商谈及和平协定的最终达成,应体现和贯彻下列原则:

  一是「两岸同属一中」原则,这是和平协议的核心与基础。

  二是平等协商原则,通过平等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最佳方案,确保协议的公正性及合理性。

  三是求同存异、循序渐进原则,应该分步骤、分阶段落实。

  四是互惠双赢原则,应在总体上兼顾两岸利益,根据互惠双赢原则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五是不受外力干涉原则,应体现两岸事务由两岸中国人平等协商解决的基本原则,排除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部事务。

  (三)关于达成和平协定的途径与进程

  本人认为,由于两岸长期存在诸多分歧,达成和平协定很难一步到位,必然要经过相对复杂和渐进的过程。

  第一步:深化两岸交流,增进两岸互信。持续加强两岸交流与合作,通过经济、文化、人员交流等议题的对话协商,建立相应的合作交流机制,积累经验、营造气氛,增强互信,为展开政治协商与对话创造条件。这一阶段,两岸在坚持「九二共识」、共同维护「一个中国」上展现明确的态度与积极的作为,是建构两岸政治互信的关键所在。

  第二步:展开政治谈判。在条件和时机成熟时,启动两岸政治谈判,可首先就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展开谈判,达成共识。

  第三步:达成和平协定。两岸围绕重大政治议题如两岸政治定位、涉外事务、军事安全等展开深入晤谈,最终促成两岸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达成和平协定,并对两岸关系的未来走向和目标做出规划。

  (四)关于和平协定的内容

  本人认为,作为基础性、框架性、综合性的协定,和平协定内容主要应包括:统一前的两岸政治关系、结束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机制,以及两岸涉外事务、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主要是立足于从政治和法律角度确立两岸关系现状与未来走向的制度性框架。具体如下:

  1.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尚未统一的状况,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也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

  2.两岸正式结束长达六十余年的敌对状态,消除政治对立和军事对峙,共同致力于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3.海峡两岸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共同维护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谋求台湾「独立」和分裂中国的行为。

  4.海峡两岸在「九二共识」基础上,通过协商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两岸分歧。

  5.两岸同意本着和平与合作的精神,开展军事对话与交流,建构军事与安全互信机制。

  6.两岸通过务实协商,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对共同参与国际组织活动做出妥善安排,并加强合作,共同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

  7.两岸在互利双赢原则上,建立经济合作机制,签订经济合作协定,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并寻求两岸共同参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合理途径。

  8.两岸共同携手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增强民族精神,凝聚共同意志,扩大文教交流,签订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定。

  9.加强两岸各界交流、扩大人员往来,增进相互瞭解及互利,不断完善两岸交流机制。

  结语

  目前两岸关系的良好势头,得来不易,进一步增进互信,化解分歧,推进两岸关系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心愿。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维持两岸关系的长期保持和平发展,是历史赋予两岸中国人共同的责任和使命,时不我待,义不容辞。(本文不代表所属单位之意见)

  (谢  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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