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



更详细的组合查询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接轨战略

  本文作者为台湾竞争力论坛执行长、两岸统合学会执行长。谢明辉积极鼓吹两岸和平发展理论应该接轨,本文为实际尝试,为「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之同异进行分析,特别将其纳入,供与会者分享。本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0年2月号(总第146期)。

  谢明辉认为:「一中三宪」是两岸法律的框架,而「共同体」则是让整个框架更坚实的梁柱。透过两岸协议所形成的共同体愈多,两岸统合的实质内涵就愈丰富,而这些协议都是「第三宪」的基础。当两岸在各个领域均逐渐融为一体时,两岸问题也就自然解决。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论述之最终目标,在于追求两岸中国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这一理想。从「球体理论」到「完全统一」之间,两岸须经过共同治理的接轨过程。此两种论述接轨,意味着增加两岸和平发展的稳定性。其真正的内涵在于两岸关系定位有共同的认同与互信,不仅可弭平内部争议,也可成为两岸关系永久不变之稳定基础。

  和平发展需寻找新的论述与解决途径

  马政府执政后,两岸交流与互动越趋频繁。但在两岸关系上,尤其是政治议题相关的互动,却仍无法轻易的有所迈进。如何将两岸良性互动实质落实到政治层面,并且同时符合多数两岸人民的期待,是马政府未来亟需努力的方向,也是国际高度重视的焦点。两岸政府虽然在2008年520以来,突破多重难题,顺利展开四次的江陈会,达成了12项协议、1项共识。但有关两岸的政治协议,仍是停滞不前,先经济后政治成为最佳的挡箭牌。两岸和平协议一日不签,则两岸武装冲突可能危机便一日不解。马政府如果在两岸政策上政治无法有所突破,台湾人民便一刻也不能放松。因此,两岸关系之发展有必要从现行层面进行检讨,并且也要寻找新的论述与解决途径,为两岸和平发展带来更长远稳固的未来。

  在台湾方面,两岸统合学会理事长、台湾大学张亚中教授长期专研两岸关系、国际关系与欧洲统合,为台湾重要的学者,相关著作已数百余万字,从2008年10月起陆续在《中国评论》月刊发表其两岸论述理念,得到两岸菁英与政党高度重视。2009年8月,在〈一中三宪:重读邓小平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一文中(《中国评论》,2009年8月号)提出一中三宪理论,认为两岸为了将「一中」从双方的宪法规范,形成具有拘束力、且能明确与清晰地规范两岸的互动原则的协定或宪法层次,则必须将「一中」再实体化、再宪法化。因此,张亚中建议,可建构一个超越两岸宪法的法律架构,与两岸宪法并存,并且将其称之为「第三宪」。

  此外,无独有偶的是,2009年11月,大陆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刘国深教授,在台北举行的两岸一甲子学术研讨会发表的〈试论和平发展背景下的两岸共同治理〉一文中,提出了国家球体理论以回应两岸政治关系目前所面对的定位问题。刘国深教授将两岸政治现状建构为同一国家球体下的两个竞争性政权关系。具体来说,他认为中国这一「国家球体」的球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两个竞争中的政权构成,她们分别在背靠背的空间和场合代表着中国,双方形成了事实上「一体两面」的关系。这种竞争关系缺少共同的宪政架构的认可与保护,因而仍是一种内战架构下的「零和竞争」关系。

  此两种论述,分别代表着两岸学者对于目前两岸关系现状的另一种论述,也将可能成为未来影响两岸和平发展最新的论述。因此,下列段落中,将分别整理此两位学者的论述,并且比较此两种的共同点与相异处。

  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之概述

  张亚中教授在〈共同体: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一文(《中国评论》,2009年9月号)中,点出目前两岸和平发展,首要解决的就是认同问题。张亚中认为,建构两岸共同体为两岸统合与一中三宪的重要梁柱。而共同体的建构,主要来自于双方对于彼此的认同。但是,长期的历史因素造就了两岸认同差异与认同问题。张亚中认为,由于两岸长期分隔、台湾有操弄的政治力、台湾有操弄所需要的恐惧等因素,因此导致了认同问题与两岸认同在国族与制度上的认同分歧。因此,为了解决两岸认同上的差异,张亚中建议可藉由功能性途径的统合方式解决,透过共同体的形成让两岸统合可以更加落实。此外,在〈论海峡两岸建立互信〉(《中国评论》,2009年10月号)一文中,更指出「两岸和平发展另一关键,始于互信。没有核心共识就没有互信、没有自信就没有互信、需让互信不可逆转」。因此,他认为「一中三宪」应该是未来「和平协定」的基本原则,它可以让两岸的互信透过协定约束而不再逆转。北京所强调的「一个中国」与马英九所呼吁的「正视现实」中找到了交集。「一中三宪」是两岸建立核心共识的互信基础,「和平协定」是这个互信基础的机制。这个互信机制兼顾了原则与现实,更包含了理想。

  综言之,张亚中认为「一中三宪」与「两岸统合」可以化解认同危机。在〈一中三宪:重读邓小平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一文中,将两岸关系现有的定位为,「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宪政秩序主体」,或可简称为「一中两宪」。而为了让一宪实体化,张亚中建议,应建立「第三宪」,其可以是一部传统的宪法。可以像「欧盟宪法条约」一样,未来的「第三宪」也可以透过建立一个包括在各种协定在内的「中国宪法协定」(The Agreement establishing a Constitution for China, ACC)完成。「一中三宪」是两岸法律的框架,而「共同体」则是让整个框架更坚实的梁柱。透过两岸协议所形成的共同体愈多,两岸统合的实质内涵就愈丰富,而这些协议都是「第三宪」的基础。共同体就是巩固两岸未来合作与发展的梁柱,其结果不止是两岸人民共利,两岸的认同也将因而强化,当两岸在各个领域均逐渐融为一体时,两岸问题也就自然解决。

  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论述,其基于两岸双方所各自皈依的最高法源都规定两岸一国的法理事实,刘国深认为国家领土意义上的一个中国不需要去追求,需要的是两岸共同去落实和维护。在〈试论和平发展背景下的两岸共同治理〉一文中,刘国深指出两岸双方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政治共识,但这样的共识基础还很脆弱,双方对两岸政治现状的认知存在很大的纷歧。因此,两岸双方有必要进一步重建两岸人民之间有关中国政治知识的共同基础。对此,刘国深在2009年11月13日在台北所举行的两岸一甲子学术研讨会提出国家球体理论,首度承认两岸主权领土同一下的政权分立状态,两个敌对政权目前是在一个中国框架下分别治理着各自有效控制区域。刘国深认为,在政治学意义上,政权(政府)就是附著于「国家球体」表面的保护层,行使对内镇压与管理、对外保护所在球体不受外来侵害的职能。刘国深表示,中国这国家球体的球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两个竞争中的政权构成,他们分别在背靠背的空间和场合代表着中国,双方形成了事实上「一体两面」的关系。

  换言之,刘国深提出他的「国家球体理论」,重新对两岸政治关系的现状定位加以诠释,试图提出两岸政治分歧的「解决途径」。此外,也为两岸搁置「政治符号」之争的「路线图」划出另一种两岸双赢的模式,同时也呼应了两岸双方领导人必须在正视现实、搁置争议、直面矛盾和冲突的情况下,着力化解矛盾和冲突的一种理想模式。刘国深认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愿景得到双方高层的认同,专业研究人员开始有条件寻找两岸共同治理的共识基础、路径与模式。两岸共同事务的概念内涵非常丰富,除了各自境内事务外,与两岸相关的所有事务,都可称为「两岸共同事务」。他建议,两岸可考虑成立「两岸共同事务委员会」,共同策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两岸共同事务的合作问题。此外,刘国深建议,将公权力的行使区分为政治性事务和行政性事务,两岸搁置争议的部分,应严格限制在高阶政治议题,低阶行政层面问题可逐步展开交流合作,逐步走向共同治理。刘国深此论一出,即造成两岸政治论述强大震撼波,与张亚中教授「一中三宪、两岸统合」之论述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两种论述的接轨为两岸政治统合带来无比的想像空间,也为两岸和平发展带来强而有力的讯号。

  两种论述之比较

  进一步地来看,张亚中〈一中三宪〉与刘国深〈国家球体理论〉的异同如下:

  首先,两个理论之共同点,在于两个均承认用中国代表对外对内的治理权,两个均承认两岸主权、共享共有,两个均承认两岸有共同使用中国的话语权。

  张亚中教授认为,中国的主权原本就属于两岸全体人民,主权本应「共有」,追求的是如何「共享」与坚守「不分离」,在整个中国的架构中推动统合。因此,张亚中建议,两岸从「两制」走向「统合」也可以经由超两岸共同体的建立,达到「共享」及「不分离」主权的目标。同时,也可经由多个协定建立高于两岸宪法的宪政秩序。换言之,两岸未来可以透过不同的政治性协定,共同分享原本就是属于两岸全体人民的主权。因此,张亚中教授曾在〈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刍议〉一文中,呼吁两岸签订基础协定。同时,在此协定中更提出确定两岸同属「整个中国」、相互保证不分裂整个中国、同意两岸平等地位、同意不使用武力、同意成立共同体、在国际组织共同出现、互设常设代表处等说明。在上述的内容中,可以瞭解到其不仅承认两岸治理权与主权共享的论述,更认为两岸皆有代表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发言权。

  而在刘国深的国家球体理论中,其将两岸政治现状定位为中国国家球体的两个竞争中政权,更是事实上的一体两面关系。刘国深认为,尽管两块球面附着的球体大小悬殊,却在各自的空间里行使着对内镇压与管理以及对外保护的功能。在该论述中,不仅点出了在目前国际政治现实中,两岸拥有各自区域的治理权,并且分别在某种场合中代表中国或其政治功能也点出了两岸目前在不同的场域共同使用这个中国国家球体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换句话说,大陆在与其有建交的171个国家代表中国,台湾则在与其建交的23个国家代表中国,这是一种事实存在,无关价值判断,双方背靠背共存的状态构成整个中国的完整概念。

  从另一方面来看,两者的相异点分别则为:(一)张亚中教授提出建构各种协议共同体来连结巩固整个中国有整套论述,而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尚缺完整论述,有待完整补充。张亚中教授认为,共同体就是巩固两岸未来合作与发展的梁柱,因此当更多的两岸协议所形成的共同体越趋增加,除了强化两岸彼此的认同,也让一中三宪更加落实,丰富两岸统合的实质内容。明显地,张亚中教授在两岸统合的论述上,除了对许多问题进行分析外,也提出许多机制与路径,让其两岸统合理论之架构,具有许多实质内涵。张亚中所提的两岸统合论述,不仅包括两岸经济统合、国际参与、文化统合等,还包括了整个华人可以参与的「身分统合」(中华卡)、货币统合(华元)等,不只充分考量到了两岸的基本立场,立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情怀与利益。相对来看,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由于其为初步设想,虽然重新诠释了两岸政治关系现状的定位,但是目前其论述稍嫌不足,仍需增加其他相关论述,以丰富其理论的完整性。

  (二)张亚中教授提出的建构整个中国,含有欧盟经验,而刘国深的国家球体论述,却含有一国两制的架构。在张亚中教授的论述中,提到两岸统合可以参考欧洲统合的经验得到启示。除了瞭解到欧盟国家透过统合过程获得学习效果,相当有利于奠定共同认同之基础。此外,也认知到启动共同体机制性的合作,对于欧洲统合发展是相当重要的。另外,也不可忽略政治性条件的重要性。最后,不同领域的统合制度与合作让欧盟国家逐渐产生对于欧洲共同体的认同。相对来看,刘国深在其文章中曾提到,因为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两岸除了各自内部事务外,还存在更加广泛的政治共同项,两岸寻求共同事务合作,并不违背双方所遵循的两岸一国法理精神。换言之,也就是在一国两政权的架构下,进行两岸事务共同治理的模式。

  (三)张亚中教授的「一中三宪」,以在整个中国内部进行两岸统合为路径。刘国深的国家球体论述为过渡性质,两岸政治体系的愿景须在充分交流合作基础上,由两岸人民以和平民主的方式共同决定。张亚中教授认为「一中三宪」是有助于走向统一的统一前,也可以是成为统一后的政治定位安排。这个代表「整个中国」的「第三宪」,本身是一个促使两岸从现状步入统合的宪政规范,是一种「统合式的宪法」。而刘国深则在其文章中,提到两岸应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背景下,把握机遇,以共同治理的理念维护两岸人民交流交往秩序,为最终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可以瞭解到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论述之最终目标,在于追求两岸中国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这一理想。从「球体理论」到「完全统一」之间,两岸须经过共同治理的接轨过程。

  两种论述如何接轨

  而为了两岸和平发展可以更加迈进,可以将此两种论述综合讨论,针对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如何接轨加以探讨。因此,笔者认为:首先,相对于张亚中的完整与严谨论述,刘国深应该对两岸共同治理提出更完整深入的论述。由于两岸政治关系现状的定位,仍处于模糊且不稳定阶段,两岸政府也仍未寻找出最有效且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因此,仍有必要针对当时现况与国际情势加以调整,以有利于两岸和平发展之合作。

  此外,两人均必须说服两岸执政当权者、学者、人民。而优先顺序则为,两岸学者、执政党、政府、人民。由于两岸和平发展最重要的关键就在于两岸认同问题,倘若两岸当权者、学者与人民都无法对两岸和平框架有所共识,那么两岸共同治理的理念就将难以达成。

  另外,如何让「一中三宪、两岸统合」成为台湾的主流论述,笔者认为宜加强与台湾内部各界菁英沟通,并且举办研讨会并且让媒体广为报导。当然,也必须让此论述说服马英九总统与国民党人士。而国家球体理论,也需成为大陆政界与学界主流的共识,因此建议,应将此论述让大陆学者与当权者瞭解,并且加以说服。因此,为了进一步取得两岸人民共识,可共同举办两岸大型研讨会。

  最后,笔者认为,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论接轨最佳的时间点:为2012年马英九成功连任后,与2013年胡锦涛主席交棒前的时间点,为此两种论述接轨最佳的时机。由于此时两岸政治气氛最为融洽,政治牵制力最小,国际影响力无法见缝插针,马胡两人在台湾与大陆权力达到巅峰,在民气可用之下,拍板定夺,开创新局。

  接轨战略的四大论述基础

  两种论述在接轨施行上的四大战略,可将其分为四点论述:

  (一)可行性:两种论述接轨后,让两岸双方既有面子又有里子。这两种论述,对中国大陆来说,其所称一中论述可以接受,这是面子。另一方面,中华民国宪法的存在则是台湾所要的,这是里子。因此,此两种论述接轨后,在执行上对两岸和平发展而言,具有可行性的特质。

  (二)前瞻性:则是指该论述接轨后,在执行上也能较具有前瞻性,既竞争又合作,具有互补的性质。当两岸对其论述有共识之后,则避免未来有诉诸武力统一的可能,也能进行可长可久的共同治理规划。换言之,让双方对于两岸和平发展能够有较长远性的考量与规划。

  (三)稳定性:此两种论述接轨,意味着增加两岸和平发展的稳定性。其真正的内涵在于两岸关系定位有共同的认同与互信,不仅可弭平内部争议,也可成为两岸关系永久不变之稳定基础。

  (四)安全性:两岸之所以分裂分治六十年,最大之原因乃在追求中国控制权,国共两党互不相让所造成。是故,安全性乃双方最大的考量,大陆大、台湾小,台湾怕被大陆吃掉。在互有顾虑之下,又要和平发展,当然得找出双方在安全性有共同交集的道路。「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论述,分别代表台湾与大陆最顶尖的论述,找出此两种论述共同交集,求同存异便是两岸和平发展最安全的一条道路。

  结语

  「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此两种论述,提供两岸执政权之永续性,成为确保两岸不武力冲突的安全瓣。因为,此两者均承认两岸政权所代表的治理权,并且共用共有两岸主权,以及共同使用中国的话语权。所以,也代表承认两岸执政权之存在。

  综言之,笔者认为两种论述应该再进一步地深化与合作接轨,让两岸统合的论述得到广大菁英与人民的瞭解与支持,在获得双方人民的共识下,达成两岸共同治理之目标。此外,由于此两种论述在接轨后的执行层面上,具有可行性、前瞻性、稳定性与安全性之特质,所以可以期待两种论述对两岸政治发展具有许多层面的实质效应,也有助于双方向两岸和平发展之路更加迈进。

    (谢明辉)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