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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两岸和平,开创统合时代

  做为一位关心中华民族前途的知识份子,不容易在这个时代冷漠,也不应该冷漠。做为一位关心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学者,没有政治上的权力,也没有经济上的影响力,只能在斗室中用手指在电脑前敲出自己的情怀,期盼用理念来呼唤更多的共鸣。

  生命虽是无常却仍然有序,事后看来,因缘因果之间总有一定的规律。在面对大环境方面,我与大多数的两岸人民一样,对于两岸关系的认识与关怀重点,随着大时代的脉动而波动,庆幸没有让自己的思想与认知变得僵化。

  在因果交错循环中,重新认识因,也自然得出不同的果。在个体的经验方面,多年的学术累积与实务经验所种下的因,在多年后成为推动两岸统合工作的丰富理论与实践的基础。我的青年岁月,看到的是中华民国被迫退出联合国,爱国与反共是当时的同义词,也是我对当时两岸关系的看法;庄敬自强、处变不惊是那时全台湾自我鞭策的座右铭,也是我们自我的期许。当兵两年,我也站在马祖南竿,为戌守台湾本岛安全尽一份光荣的义务。退伍后,在核能电厂担任核能工程师的工作,尽一份生产报国的责任。

  1978年底的中美断交,现在人们已经称其为台美断交了,我没有选择到当时的介寿路,现在的凯达格兰大道,去向美国来的克里斯多福丢鸡蛋,而是选择了人生另外一个方向,准备投入外交领域,期盼为中华民国的外交前途尽点心力。

  1981年进了政治大学外交研究所、同年也进入了外交部。在外交部总共长达十二年的时间,曾派驻维也纳、汉堡,后来又受命前往拉脱维亚首府里加担任开设总领事馆之工作。在这十二年的「全工全读」时间,也陆续完成了政治大学政治研究所的政治学博士与德国汉堡大学社会暨哲学院的哲学博士。研究的领域包括国际法,国际关系,欧洲研究,特别是德国问题与欧洲统合,因缘际会地,这些知识都成为日后论述的基础。

  1987年起,蒋经国开放大陆探视,为两岸关系开启了新的一页。1989年也是东欧巨变的一年,冷战终于结束了,1990年,我在德国亲自经历了德国的统一,也在1991年看到了象征欧洲联盟成立的马斯垂克条约的签署,这个世界真的改变了。

  国际政治的基本常识与外交经验告诉我,如果两岸关系不改善,台湾不容易有一个可以完全参与的国际空间,两岸关系远远重要于外交关系。政治学的基本知识与个人经验也告诉我,台独是个必须付出极大代价的选择,与大陆的和平相处,不是一个选择题,而是一个必选题。1992年,我从外交部商调至陆委会,参与大陆政策研拟与政策撰写工作。政府的第一份大陆政策白皮书(正式名称为《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即由我负责起草撰写。同一时期,我在政治大学外交研究所担任兼任教职工作,将多年累积的知识及实务经验与学弟妹们分享。

  冷战结束前,台湾的戒严体制已走到了终点。在民主化道路上摸索的台湾,很不幸地是用族群民粹、统独斗争做为前进的推力。国共内战体制所形成两岸认同的割裂、国际权力政治所带来的外交零合博奕,并没有被两岸交流所消弭,反而成为了民主化初期国民党内部与朝野斗争的工具。

  在这样的政治氛围下,几乎所有的大陆政策都是为了内部权力斗争需要所做的安排与设计,而不是为了两岸关系。我再一次面临选择,要留在官僚体系,做内部建言,还是选择到学术界,著书立说,传播理念。前者看起来空间有限,后者虽然影响力有限,但总是一份心意。

  1995年承星云大师之命,协助兴办佛光山所属的南华大学。我的政府工作划下句点,开始了专职的学术工作,这是我从工程师转到外交官后的第二次人生转折。

  1996年台湾进行第一场总统大选,星云大师希望我多为陈履安先生帮些忙,这也使我因缘际会地投入了这一场历史性的选战,从1995年秋起,担任陈履安阵营的政策总干事。我还记得,为陈履安所准备的白皮书有关两岸部分,就是主张「整个中国」与两岸成立「共同体」,这其实也是我多年的研究的心得,希望能够透过总统大选,让理性与互利的两岸关系论述能够有效传播。不过,理性的呼声比不过情绪性的渲染,当时的李登辉是东方不败,任何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已经成功地激发了台湾与大陆的对立,两岸从同为中国人已经快速地往「我是台湾人」滑动,北京对台北在国际组织的打压、飞弹试射,都为李登辉催出一张张的选票。理性的政策讨论不仅没有必要,甚而是多余。李登辉轻松地赢得了那一次的选举。

  选战结束,我继续南华大学的建校工作。自1996年秋起,除了担任南华大学亚太研究所所长外,亦开始积极撰文立论,分别在国际关系、欧洲研究与两岸关系方面着手,在两岸关系方面,从1998年到2003年间陆续地完成了《两岸主权论》、《两岸统合论》、《全球化与两岸统合》等三本书,完整地建构了两岸关系的思想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我提出「整个中国」、「第三主体」、「重迭认同」、「两岸统合」、「两岸治理」、「两岸三席」……等概念。

  2003年秋天是人生的再一个转换,台湾大学政治学系给了我一个可以在最高学府任教的荣誉,这也等于给了我一个可以再次以实际行动关怀整个社会的机会。

  2004年3月的总统大选,两颗子弹疑云,使全台湾的对立拉高到极点,在抗争无效后,泛蓝内部当时的士气是一片低迷。这个时候,黄光国与谢大宁两位教授找到我,共同筹组「民主行动联盟」,期盼以实际行动引导台湾不要迷失。

  黄光国教授为何会找上我,他日后告知,在他看来,台湾所有问题都源于两岸关系无法妥善处理与解决,要让台湾的民主正常化,必须以妥善处理两岸关系为前提,否则民粹终究亡台。据他打听,我对两岸关系有研究,也读了我的一些书,希望能够共同努力。

  就这样,我与这位以前只闻其名的学术前辈,以及后来成为莫逆之交的谢大宁教授,还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在台湾的街头出现,凝聚我们的是相同的认知:两岸关系必须和平发展。一直到2008年,我们所有的政治社会运动均以此为目标。

  因为缺少道德正当性,陈水扁即使在2004年当选,但却面临内外的挑战。面对内部的抗争,陈水扁以他的意志战胜了国民党的政党领袖,中止了抗争活动;面对外部的质疑,高达6108亿军购成为陈水扁向美国寻求支持的一个手段。在这一个时间点,我们决定推出反6108的运动,由我担任「反6108军购联盟」总召集人,举办万人游行、撰文呼吁、结合意见领袖、创造舆论压力,以阻止两岸陷入军备竞赛而带来的可能军事冲突。我们的逻辑很简单,要讨论是否军购,必须先确定台湾的整体国防政策,要确定国防政策,必先确定两岸关系的定位。民进党政府一直拒绝与我们对话,不过,在国民党与亲民党的支持下,包括爱国者三型飞弹、PC反潜机与柴油潜舰一直无法在立法院通过。

  2005年国、民两党联手推动修宪。当时修宪内容有两大要点,一是准备采行有利大党的日本式单一选区两票制,一是公投入宪。有感于如果修宪通过,在政治结构上,台湾以后很难有弱势政党存在,政局将为两大政党把持;在宪政意义上,以后的任何修宪均将经过全民公投,这样的修宪已经隐含了一个深层的宪法危机,即「法理台独(或独台)入宪」,而会为两岸带来不必要的猜忌与危机。我当时即以「民主行动联盟」总召集人身分,邀集台湾重要的法政学者、意见领袖等共同筹组「张亚中等150人联盟」(因中央选举委员会不准以「民主行动联盟」名称参选)参与任务型国大选举,不过,在国民两党联合夹击下,终至功败垂成,并为此欠下千万余元之债务,迄今仍在筹钱还债中。

  2006年台湾社会再起动荡,陈水扁因贪腐事迹败露,行为愈来愈激烈,烽火外交、冲撞外交相继出炉。为防止陈水扁利用民粹走向台独来掩护其贪腐,「民主行动联盟」在6月间即率先在中正纪念堂举办「民主夜市」活动,每晚举行演讲,呼吁全民唾弃陈水扁,后来并促成原属绿营的施明德主导百万人倒扁运动。在整个反贪腐过程中,「民主行动联盟」以中正纪念堂为据点,与凯达格兰大道上的红衫军相互辉映,共同经历了这场历史行动。我们还以中华文化的民间公义信仰来推动反贪腐运动,分别在嘉义「借关刀」、台南「告城隍」、新竹「请义民」、台北「送瘟神」等良心活动。不过,在政府与司法刻意打压下,我却遭速审速决,成为整个百万人民反贪腐运动中唯一以违反《集会游行法》为由被判刑的受害者。

  2007-8年民进党在劣势下孤注一掷,推动「入联公投」,国民党也放弃原则,亦跟进主张「返联公投」。为避免民进党借公投制造法理台独,防止因公投通过而引发两岸冲突,我与民主行动联盟的朋友们,再次积极推动「反对入联公投」与「反对返联公投」运动,在多方的努力下,有愈来愈多的泛蓝菁英也开始呼吁杯葛这个完全不理性的民粹公投,终于成功瓦解民进党操弄公投的技俩,解除两岸一场可能一发不可收拾的冲突引信。

  2008年5月国民党重获执政,为了庆祝新政府的上任,台湾大学特别举办「台大对新政府的期许」研讨会,我负责撰写两岸与外交部分,以「外交与两岸的互动:进取性的蓝海战略」为名,提出了「不挑战民族主义与『一个中国』、从『一中各表』过度到『一中同表』、相关事务成立共同体、建立全球华人公民社会」四个观点。《中国评论》随后在6月号刊登了这篇国是建言。这篇建言包括了我长期主张的「整个中国」、「统合共同体」、「一中同表」等概念。

  马英九总统执政以后,一个新的两岸关系阶段重新开始,但是从李登辉开始形塑的两岸关系深层结构并没有动摇。民进党的台独路线虽然已经挫败,但是变形为「台湾主体性」诉求的「台独」或「独台」主张却仍是方兴未艾,台湾民众对于两岸的认同并没有因马英九执政而增加,反而有更加断裂之趋势。两大主要政党思考与宣扬的是如何强化台湾的主体性,却排斥两岸共有主体性的可能。马英九在这个问题上的表现也有些左支右绌,无法提一套两岸和平发展的大论述,致使两岸大方向不明确。执政的国民党仍然拥抱1992年的「一中各表」或「九二共识」,全然不去理会国际、东亚、两岸、中国大陆、台湾内部都已经有了新的改变,那近二十年前的东西,如何能够成为新时代的论述?

  2008年10月,本人在《中国评论》发表了〈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刍议〉一文,这也是我有计画将两岸关系的理念与论述向海内外华人介绍的第一篇。这次我以「动态的写作方式」构思与撰写,即虽然我也已有整套的架构,应该也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但是仍然希望随着时间的进程,一边有计画的撰写、一边随时与其它先进讨论做补充修正,一边观察时事做论述的佐证。

  做为系列文章的第一篇,透过《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的草拟,把两岸应该如何看待一个中国,如何定位两岸的政治关系,两岸未来发展应宜采行什么样的路径做了一个全面但是简洁的交待。这个具有个法律意涵的和平协定草案,其精神包括三点:第一、两岸均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第二、两岸以平等的宪政秩序主体对待,第三、在相关议题上,两岸可以共同体的方式共同治理。

  至于未来和平协定的性质,我认为它应该是一个政治性宣示与承诺的法律性文件,属于未来两岸和平发展的基础性文件,因此,以《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为名。

  2008年底胡锦涛先生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三十周年时,发表了胡六点的谈话。三十年前,中共对我来说,是一个与中华民国水火不容的政权,当时的《告台湾同胞书》是一个既陌生又有敌意的统战喊话,但是三十年后,我已经成为如何解读胡六点精神、尝试为两岸的共同利益找寻可以启动交集的学者。大时代的背景、中国大陆以及我本人都有了改变。

  胡六点陈述了未来两岸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上可以推动的原则与立场,展现了希望两岸关系能够持续和平发展的期望。胡六点反覆陈述一个中国原则的重要,但是对于两岸合理的政治定位为何,却没有着墨。是在等待台北的呼吁?还是准备在谈判中定调?没有人知道。

  台北方面一直没有对胡六点做出回应,两岸的政治性协商也没有启动的迹象。做为一位忧心两岸关系的学者,再次看到了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2009年春假前后,我与昔日的伙伴黄光国教授、谢大宁教授多次商讨,决定再度邀集台湾内部学术菁英,共组「两岸统合学会」,以期结合海内外知识社群,共同为促进两岸和平、推动民族统一而努力。

  大概是在2009年1月中旬,凤凰卫视的节目制作人告诉我,在香港的邱震海先生看到了我所发表的《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觉得很有意义,特别邀请我与北京研究两岸关系的资深学者许世铨先生透过卫星,三人分别在香港、台北与北京、透过香港「震海听风录」节目,就两岸和平协定事进行对话。

  这一次的空中对话,以及《中国评论》刊登一连串学者的意见与网路上的看法,让我更清楚与确认地了解北京对于我所撰《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的疑虑在哪里,因而觉得有必要早一点完成一篇有关两岸与中国之间法律关系的文章。

  2009年3月,在《中国评论》上发表〈论两岸与中国的关系〉一文,是一篇严谨的理论论述。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整个)中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等三个在法律上存在的主体的概念,并探讨两岸与(整个)中国之间的法律定位关系,以及随之而来的两岸之间的法政定位关系。西德为了要处理东西德之间的法政定位问题,整个学术界投入非常大的关注,特别是在西德总理布朗德于1969年提出东进政策,寻求与苏联与东德和解时,西德法学界更是为布朗德所主张的「承认东德是个国家,但不是外国」寻求理论的支撑与解释,从1969年到1972年东西德基础条约签署前,相关的学术期刊不下一千多篇。反观,两岸在讨论政治定位时,仍多陷于政策性的主张,而缺乏理论性的探讨。在这一方面,西德法学界的精神是值得两岸学习的。

  因为长期观察东西德问题,我曾经撰写过《德国问题:国际法与宪法的争议》,这也是华人社会迄今唯一一本从国际法与宪法的角度来讨论德国的分裂与统一问题的专书。〈论两岸与中国的关系〉一文,是以西德学者所发展出来的各种理论做基础,用以分析两岸与中国,以及两岸之间的法律定位。知识之间总是有共通性,虽然东西德分裂原因与两岸不同,但是在学理的应用上还是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台独」论述属于「分解理论」,「独台论述」属于「分割理论」。〈论两岸与中国的关系〉一文建议,两岸在相互定位时,可以并用「国家核心理论」与「部分秩序理论」,前者确定两岸同属一中、主权宣示重迭,后者强调彼此在宪政秩序上的分治,所提《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即是依此原则草拟。

  在讨论两岸的政治定位后,我将撰文的重点暂时转向两岸的走向方面。「国家核心理论」与「部分秩序理论」只处理了两岸的定位,并没有触及两岸的未来走向。藉由欧洲统合的概念,我主张两岸可以在「统」、「独」、「维持现状」之外,选择另一条道路,即「统合」。

  由于长期在欧洲工作,对于欧洲统合自然别有一番体悟。从1992回到台湾,在政治大学外交所兼任教职起,即开设欧洲统合的课程。在1998年完成《欧洲统合:政府间主义与超国家主义》一书,对欧洲统合的理论、进程、政策、发展做了探讨。该书并获得当年度行政院新闻局给的重要学术奖并给予出版补助。在讨论两岸统合时,欧洲统合是我重要的思想启发。欧洲统合自然不同于两岸统合,因此,我习惯用「欧洲统合经验」一词,而非「欧洲统合模式」或「欧盟模式」。

  欧洲统合是以每个成员国主权独立为基础,并不一定以统一为目标;两岸统合则是主张在整个中国内部开始统合,为最终统一创造合理且双赢的进程,简单地说,两岸统合可以做为国统纲领中程阶段到远程阶段的过渡,也可以做为和平发展期的两岸结构与共同政策形成方式,以发挥两岸重建或巩固两岸重迭认同的功能。我希望给「和平发展期」一个制度性的名称,称之其为「统合期」。

  春假期间,两岸统合学会正式对外成立,以原有民主行动联盟的学者为主,另外增加了不少在两岸关系上有钻研的学者。与2004-8年民主行动联盟运作方式相同的地方在于,每做一件事,我们都预先建立起完整的论述;不同之处在于,民主行动联盟主要以社会运动方式来表达立场,两岸统合学会主要则以发展学术组织、举办学术研讨会、出版等方式来推展理念。

  《中国评论》2009年4月号所刊登的〈论两岸统合的路径〉,是两岸统合学会成立以后第一次向外界具体建议两岸关系应该努力的方向。该文主张两岸可以从七条路径着手,推动两岸的和平发展。分别是:强化两岸的文化统合、建立包括「华元」在内的货币统合、推动各项议题的经济统合、创造整个中国的身分认同,例如发行「中华卡」。在两岸安全认同方面则提出了「两岸安全相对化与阶段化」的概念,也对两岸共同参与国际社会方面提出了看法,并认为两岸和平协定的签署是两岸和平发展能够持续且不逆转的基础,建议两岸应以不逃避的心态,尽速面对此一问题。

  〈论两岸统合的路径〉正式揭示出了两岸统合学会未来的七大工作方向,也是我们的七大梦想,期盼两岸有识之士共同推动。

  〈论两岸与中国关系〉与〈论两岸统合的路径〉两文基本上已经将两岸定位与走向两大方向的论述做了清楚的交待,接下来就是进入细部性的再论述工作。

  2009年5月1日,当时的日本驻台代表斋藤正树不甘寂寞地又抛出日本政府长期的观点,发表了「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看法。斋藤这个看似不友善,但却是反映日本政府心态的谈话,自然引起了台湾内部的高度关切。李登辉拍手叫好,民进党也认为言之有理,国民党的态度基本上是不满,但是也并没有强硬的反应。

  斋藤的谈话让我决定从台湾这十几年政治立场的转变切入,谈谈台湾到底是如何看待自己对于未来的选项,是统?是独?还是根本拿不定主意,完全是「边走边看,等着瞧」的政策心态。〈从「台湾地位未定论」到「台湾前途未定论」〉一文在《中国评论》2009年6月的发表,其目的在探索国民党对于台湾未来前途论述的改变缘由与过程。

  冷战前期,美国一方面与中华民国维持外交关系,但是另一方面却对中华民国这个友邦所拥有的台湾持「台湾地位未定论」,这当然是国际间少有的事。一直到1972年的上海公报,美国正式放弃了「台湾地位未定」的主张,接受台湾是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只是没有清楚说出属于两岸的哪一个中国政府。在冷战期间,两岸进行的是代表权的争夺,台北与北京均视统一为唯一的选项,差别在于谁统一维。这段时间,台湾前途只有一个选择,就是追求统一,而且是要统一大陆。

  一直到1991年的国统纲领,台北仍然将统一做为唯一的前途选项,但是在实际的政治行为上,自1994年起李登辉开始,已经弱化了统一选项的正当性。到了1999年提出「特殊国与国」,2002年陈水扁提出「一边一国」,台湾在走一条「宪法统一」、「政策独台」、「行为分离」的相互矛盾道路。

  1996、2000、2004、2008四场总统大选,外表看起来是民主化的必要过程,但是主导这些大选的却是台湾未来前途的统独争论、族群斗争,是一场「独」向「统」宣战的选战、更是一场民进党以本土政党自居,垄断爱台湾论述的征战过程。从冲突的性质来看,这十余年来,台湾内部进行的是一场不流血的「民主内战」,而不是一个学习真正民主的民主化进程。

  1996、2000、2004三次大选,都是主张「台独」的候选人赢得选举。1996年看似国民党获胜,最后发现李登辉根本不是孙中山的信徒,反而是台独的导师。2008年国民党算是真正赢回了政权,这一年应该是结束台湾民主内战的日子,确定中华民国前途的大方向。但是国民党执政以后,没有重新恢复国统会,也没有重拾国统纲领,在前途问题上,反而是以「不统、不独」做为主张。

  如果说在1996-2008年期间,国民两党对于台湾前途有不同看法,但是在2008年马英九执政以后,台湾前途未定已经是国民党的政策主张了。目前台湾内部并没有形成一个两党均能接受的大论述,国民党要走「搁置争议、维持现状、不统不独」的「台湾前途未定论」道路,民进党要走的却是「清楚通往台独」的路线。

  没有方向,不会有论述,更难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很遗憾地,台湾正处在这种「缺少方向、论述与政策」的阶段,如此下去,不仅不利于台湾的发展,也很难取得与大陆的共识。

  2009年1月中旬,我与北京的许世铨先生在上凤凰卫视的「震海听风录」节目的空档,谈及两岸学术菁英应有必要就两岸未来的和平协议问题进行讨论。经过了近五个月的准备,同年6月间,在许世铨先生的安排下,两岸统合学会与清华大学法学院、中美关系研究中心在清华大学举办了一场「两岸关系高级论坛:两岸和平协议」的研讨会。主人之一的王振民院长在现场发表一篇〈「一国两制」下国家统一观念的新变化〉文章,他在文中提出以下看法:「如果统一是必然的,那么能够维持现状的统一当然就是最好的统一方式。至于是否叫做『一国两制』并非问题的关键」。

  长期对于两岸关系的研究,我对于两岸定位的看法曾有不同的表述,但是核心观点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从最早期所提出的「一中两国」,其中「一中」是指「整个中国」,即中华民国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那个阶段「统一」是唯一的选项,因此,「一中两国」并不隐含着中国会走向分裂的说法。但是在李登辉将「一中」去政治化与去宪法化,而将其仅视为历史、地理、文化、血缘上的概念,而且统一不是唯一选项,并且提出本质上是「两(外)国论」的「特殊国与国」后,我在后来新的著作中将两岸定位改以「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平等政治实体」或「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宪政秩序主体」等方式表达。这些不同的表述都有一个共通点,即两岸目前存在着三个主体,一个是整个中国,它虽然没有一个在整个中国行使中央权力的政府,但是由于两岸目前的宪法均还是「一中」,因此,「整个中国」仍是一个法人,而它的权力,暂时由一个在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另一个在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共同行使。从法律面来说,两岸存在着三个主体,一是整个中国,另外两个是北京的中国与台北的中国。

  长期的社会运动伙伴,更是尊敬的学术界大师黄光国教授,尝试简洁地将「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宪政秩序主体」简化为「一中两宪」,并在2005年以《一中两宪:两岸和平的起点》一书为名出版。

  「一中两宪」简洁地为目前的两岸政治定位做出了论述,意指目前两岸均属一中,但是也存在着两部宪法,这两部宪法所反映出来的就是两岸之间制度的不同,因此,如何协调、融合这两部宪法就成为两岸应该努力的方向。

  或许是因为「一中两宪」推出的时刻,正是台湾民粹最高涨的阶段,「修宪」、「公投」是台湾政治舞台的重要戏码,在这样的时宜背景下,「两宪」的提法,又让人觉得与「两国」差异似乎不大,北京也会认为,如果接受「两宪」,等于同意台湾未来可以透过包括公投在内的宪政程序,而造成两岸永久分裂的事实。

  我反覆地思索,在整个理论的建构上,必须更完备地将两岸定位与目标一起标示出来,而且要与北京的论述做接轨。王振民院长文章的观点,以及在研讨会时的看法,让我重新阅读与思考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立论精神。在与谢大宁、黄光国教授多次讨论后,我提出了「一中三宪」这个主张。在《中国评论》2009年8 月发表的〈一中三宪:重读邓小平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就是在这样的因缘背景下产生。

  「一中三宪」既是两岸的政治定位,也是两岸的未来政治目标。〈一中三宪〉一文等于是把前一篇文章〈论两岸与中国的关系〉再进一步地做了分析。透过各种协定的签署、共同体机制的产生、共同政策的施行,让「整个中国」,即第三宪逐渐实体化与宪法化。从这个角度来看,第三宪等于是两宪上面的大帽子或大屋顶,也可以看成是连结两岸的横梁。第三宪的第一块基石就是《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透过这个两岸必须遵守的协定,第三宪即已有了开始。

  在对「一中三宪」做了清楚地论述后,再转向另一个面向,即对两岸统合做进一步的理论论述。在《中国评论》2009年10月号发表了〈共同体: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一文,对于共同体在未来两岸统合阶段做了理论性的分析。

  这篇文章从两岸最重要的「认同」问题出发,对于为何国民党重新执政,两岸交流日益频繁,但是彼此的重迭认同愈来愈远、对于统一的认同也是愈来愈低等问题提出了分析。该文分别从功能理论、新功能理论检视后认为,只是物质性的经贸交流,无法产生重迭的认同,只有透过政治性的安排,才能够增加认同的共识,在这一方面,欧洲统合的经验可以为两岸统合提供相当多的参考经验。

  两岸统合是一种「合中的分、分中求合」的过程,更是一种「互为主体、共有主体」的结构,它与传统的「统」、「独」不是一个主体就是两个主体的结构主体不同。在处理两岸宪政认同问题时,最好用加法,而不要用减法或排除法,透过共同体与共同政策的设置与运作,两岸可以相互学习,共同推动治理,如此可以达到逐渐强化对第三宪重迭认同的结果。

  如果「一中三宪」是两岸法律的框架,那么「共同体」则是让整个框架能够更为坚实的梁柱。透过两岸协议所形成的共同体愈多,两岸统合的实质内涵就愈丰富,而这些协议都是「第三宪」的基础。

  〈共同体: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一文发表前,9月中旬两岸统合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在北京举办「两岸和平发展路径」研讨会。透过余克礼所长的安排,两岸菁英学者再一次就两岸政治定位展开讨论。在这次会议中,我们向北京的朋友深入分析「一中三宪」与「共同体」等概念,北京的朋友则提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如何让两岸和平发展不可逆转,两岸如何建立基本互信。

  这些问题的确很重要,如果没有基本互信,两岸任何发展都可能只是权宜之计,也可能只是为谋私利的手段而已,现阶段的和平发展终究可能是镜花水月、海市蜃楼。回到台北以后,我立刻着手写了一篇〈论建立两岸互信〉一文,后来在《中国评论》2009年11月发表。

  该文认为,两岸如果要建立互信,就首先必须了解对方所坚持的底线在哪里?对于北京来说,「一个中国」是北京不可能退让的底线,因此,任何台独的期待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对于台北而言,是「宪政地位」,除非是兵临城下,台湾内部的主要政党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让步。如果两岸能够在这两个核心问题上取得共识,那么两岸的基本核心共识就可以建立。

  至于如何让两岸的基本互信不再逆转,双方透过和平协定的签署是必要的第一步。两岸在「一个中国」与「宪政平等」的基础上成立共同体,是确保两岸和平发展并走向统一与不可逆转性的必要措施。「没有自信就没有互信」,是我们在讨论两岸如何建立互信时必须有的认识,把未来放在期待对方的让步或屈服并不是个智慧与理性的选择,能够体会对方的核心需要,用同理心去处理争议,才是真正的有自信。

  2009年底,ECFA是否要签署在台湾社会引发争议。ECFA应该是个纯经济的协议,但是由于两岸的特殊状况,带有了高度的政治意涵。这场争议背后显示的是,台湾到底应该如何看待与中国大陆的关系。民进党不会不希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但是偏好认定两岸关系是一种国与国间的睦邻关系。国民党在这一方面则显得有些模糊,不同场合有不同的表述。依照宪法,两岸是中华民国内部的两个「地区关系」,但是当李登辉提出「特殊国与国关系」时,也是全国民党为其背书,2007-8国民党为了反制民进党的「入联公投」,也提出了包括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在内的「返联公投」。国民党的「台湾前途由2300万人共同决定」与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已经没有多大差别。

  另外,「台湾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是一种台湾独立建国的表述,但是「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却在台湾没有多大的争议。不过,我们可以想想,如果两岸目前都是「一中宪法」,彼此的主权都涵盖对方,在这样的宪法规范下,我们说「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算个什么?同样的,如果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那么,中华民国是否已经不存在了?

  以上这些似是而非的表述,让我觉得有必要在〈论两岸与中国的关系〉、〈一中三宪〉两篇有关探讨两岸定位的文章后,再撰写一篇讨论两岸关系特殊性与主权的文章。2009年12月底,正逢汪道涵先生逝世四周年,为了纪念这位老先生,我就从汪老所提出的八十六字箴言与共同缔造论切入,撰写了〈论主权共享与特殊关系〉一文,于2010年2月在《中国评论》发表。

  该文完整地把李登辉「特殊国与国」关系形成的历史轨迹做了陈述,并指出由于李登辉主张,「中国」只是一个历史、地理、文化、血缘上的民族概念,因此,他所说的「特殊国与国」关系其实与一般外国间的「国与国」关系并没有差异,他的「特殊国与国」论点基本是就是「两国论」或「独台」的论述。

  胡锦涛先生在2008年12月31日的谈话中,也提出了两岸为特殊关系的看法,他说:「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作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李登辉与胡锦涛两人对于「特殊关系」见解的差别在于,李登辉将「特殊关系」立足于两岸历史、文化、血缘、地理的相近性,统一不是必然选项,胡锦涛则是将「特殊关系」界定为统一前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

  该文从学理上讨论「特殊关系」应有的意涵,指出所谓「特殊关系」,在法理上,它既不同于国际关系,也不是两岸任何一方的内政关系,而是一种「整个中国的内部关系」,而「特殊关系」存在的基础则在于两岸人民对于整个中国主权有共有与共享的权利。

  在政治的运作上,两岸「特殊关系」是一种「平等不对称的关系」,如果如胡锦涛所期望,将「特殊关系」界定为统一期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安排,那么两岸如何在「主权共有与共享、治权平等而不对称」的基础下推动两岸「共同治理」,是值得两岸共同研究的课题。该文也指出,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刘国深院长所提出的「国家球体理论」即是「主权共有共享」与「共同治理」的另一种表述,与「一中三宪、两岸统合」有高度的接轨性。

  主权与治权是两个不同概念,但是有不少人在讨论两岸关系时将其混淆,使得两岸问题变得复杂。两岸目前的法理现状是「主权宣示重迭、治权分立」,因此,我们应该做的是如何将从「主权宣示重迭」到「承诺主权重迭」,即促成「双方承诺主权共有与共享」。当两岸都接受主权共有与共享时,两岸就是「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治权,不存在哪一方是「主权独立」的情形。

  目前的两岸宪法都是「一中宪法」,但是在宣示上却是采行相互排斥的主权观,因此,马英九所说的「两区论」是把大陆地区看成是中华民国的地区,而北京迄今也只是把台湾看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的一个可以享有高度特殊待遇的地区。

  不止一次,我撰文建议北京可以考虑在「一中新三句」,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与领土不容分割」之后,再加上第四句,「其主权由两岸全体人民所共有与共享」。未来在两岸和平协定中,可以用「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共同维护整个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文字表述。

  2010年春节期间,我与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先生就其《两岸和平共处法》与联合报就「一中同表或一中各表」才是两岸和平发展的基石等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辩论。3月中旬,两岸统合学会将这些辩论集结,以《一中同表或一中各表》为书名出版。这些辩论的背后,其实牵涉到我们如何看待两岸关系的现状,以及如何期待两岸关系的发展。简单地说,我与他们的差别在于要用什么态度去面对两岸关系的问题。

  不同的理论其实蕴藏着不同的思路与不同的期待。对一个期待台独选项或是只想到军事安全的人,必然会选择现实主义的思维,因为他们认为没有武力、没有美国的介入,台湾的安全就没有保障,也不可能确保台独的成功,因此,他们言必称国家主权与国家安全。对于在两岸关系上只愿意谈经济而不愿意谈政治的人来说,国际关系的新自由主义是最容易拿来引用的理论,因而他们强调的是「互利」、「双赢」、「先经济、后政治」,他们的理由是经济互赖必然可以自动外溢到政治。对于希望两岸关系能够稳定和平发展的人会了解到,如何建构两岸的认同是多么的重要,因此,他们会从社会建构主义来找寻可以立论的依据。

  2010年4月《中国评论》刊登的〈两岸和平发展的理论探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撰写,这也是本书一系列文章中的倒数第二篇,希望从理论面为「一中三宪、两岸统合」提出的原因与考量做一个全面性的理论论述。

  我们可以借用国际关系的(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社会建构主义三个理论来分析两岸关系。在处理两岸关系时,现实主义的概念很重要,不可忽视,但是现实主义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新自由主义的理想非常好,其方法也值得采行,但是应用在两岸关系时,仍然有其不足之处。新自由主义对于两岸来说,是个必要条件,但却不能成为一个充分条件。至于社会建构主义所强调的认同,则是两岸能够达到长久和平,最终迈向统一的充分条件,没有共同的重迭认同,不要说统一,连现在的和平发展都会变得脆弱。

  「一中三宪」主张两岸同属整个中国,尊重两岸宪法均为「一中宪法」,双方主权主张重迭。基于宪法与民族使命,彼此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也基于现实,接受两岸为平等的宪政秩序主体,并共同追求整个中国的宪法化。这样的看法,顾及到了现实主义所在乎的「主权」(主体性),是一种双赢的安排。「两岸统合」基本上是融合了新自由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一些主张,以新自由主义所强调的「互惠互利」来追求两岸的双赢,以社会建构主义所在乎的「认同」做为两岸推动相关政策的目标。强调两岸应签署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并同时在文化、经济、货币、身分、国际参与、安全等议题上,以「共同政策」或「共同体」的方式来推动这些议题。

  2010年4月,两岸统合学会与佛光山本栖寺、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亚太和平发展基金会共同在日本富士山旁的本栖寺举办「本栖会谈」,就「一个中国与两岸政治定位」与「两岸和平协定内容」进行深入的交谈。这是一次有历史意义的对话,以「一中三宪、两岸统合」为内涵的「一中同表」是这次会谈的重要主题。长达五天的互动,让我们感觉到,只要我们能够站在整个中华民族的前途来思考,理性讨论有相当大的空间,我们也感受到,「一中三宪、两岸统合」是一个可以继续深化的对话主题。

  回到台北以后,我撰写本书的最后一章〈论两岸统合的实践〉,刊登于《中国评论》2010年6月。这一篇文章既是总结,也是另一个系列的开始,更是未来实际推动统合工作的再进一步昭示。该文是继〈论两岸统合的路径〉、〈共同体〉两篇文章以后,再一次就两岸统合的具体内涵做深入探讨。

  该文从「和平协定」、「文化统合」、「货币统合」、「经济统合」、「身分认同」、「安全认同」、「国际参与」等七个面向拟订未来的努力方向。

  这七大方向中,有些有优先顺序,有的是现在即可以推动,有些是必须由两岸共同推动,有的则是北京可以率先实践。例如,在推动「华元」做为计价单位方面,北京就可以率先启动货币统合;在使用「中华卡」做为台湾民众前往大陆的身份证明或工作许可文件,以强化两岸身份认同方面,北京也可以开始推展。在文化统合方面,北京可以将学者建议的157个简体文字先行还原,并启动繁简并用的政策,以方便两岸文化认同的接轨,两岸也可以共同编写现代史,推动深层的文化与教育交流,进而建构两岸文化共同体。这些工作都不需要两岸签署和平协定即可先行开始。

  透过以「一中三宪、两岸统合」为内涵的和平协定的签署,让两岸的政治定位与未来目标可以确定,双方都不必再耗费精力在互相猜忌,可以进入更深层的互信合作,共同推动两岸在国际间的共同参与,以及彼此在军事上的互助合作。透过统合体(共同体)的建构以及共同政策的实施,让两岸可以进行全方位的共同治理。

  从1981年开始接触德国问题,到现在已经近三十年了。这三十年可以算是我生命中最壮年的时刻,在工作层面,初期,我在外交部参与的是一场与北京的外交零合战役;再来,我进入陆委会,与北京是既合作又斗争;最后回到学术界,与大陆朋友交往,时而共同探讨两岸关系的波涛诡谲,时而共同找寻两岸关系的发展基础。在知识层面,这三十年中,我不断的在不同知识上探索,期望能够为两岸关系找寻学理上的他山之石。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一晃眼,我也已经不再年轻,这三十年中,对于两岸关系的研究从分析性的研究转移到规范性的期许。对我而言,再多的国际关系、欧盟、德国研究,也不过是边陲者对于当代国际政治主流社会的冷冰冰观察,但是两岸关系的探索却是与我们的未来活生生的直接连在一起。

  这三十年来,我的知识逐渐成长,观察也慢慢成熟,但是却愈来愈感觉到自己的无力感,毕竟两岸关系有太多立场的考量。在成长的岁月中,我因缘际会的与佛光山结下不解之缘,在与星云大师与众多师父互动的过程中,更深刻了解一些「因、缘、果」之间的道理。因、缘、果三者之间互有关连循环,过去之因,必有今日之果,而今日之果可能为他日之因,缘本身是因,也可能是果,也可能助长因果。

  如果我们能为和平发展种下善因,日后才有机会得到善果。如果能为两岸关系种下福田,以后两岸关系蔓生杂草的空间自然就减少。做为一个关心两岸的一份子,我所能做的,就是尽量散播有助于两岸和平发展、两岸人民能够共获其利的种子,或许我并没有能力去拔除不利于两岸关系发展的杂草,但是当善的种子、善的幼苗够多时,杂草自然没有滋生的空间。

  本书《统合方略》是我为两岸和平发展所种下的种子与幼苗,它是否能够长大,是否能够遍及整个水田,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的阳光与水份。所有这些善缘都会值得期待的。这一路走来,有太多两岸的朋友提供了舞台,让知识的种子可以传播,在此要特别感谢《中国评论》给了我们与整个华人社会对话的机会;这一段时间,也有太多的学者参与讨论研究,让幼苗的品种更为精良,在此也要感谢与我们多次举办研讨会的两岸四地菁英先进。

  做为一位学者,我只能,也期待,能够写出两岸的和平,但是我期盼,众生善缘能够共同开创有利于两岸人民的统合时代,实践整个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

  谨志于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研究大楼311室
  2010年5月20日

  另记:

  为了提供学术界更深入的研究,两岸统合学会与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暨区域统合研究中心合作,将近一年多来,两岸统合学会与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共同集结成书,以《两岸政治定位探索》为名与本书同时出版。该书搜集近年来两岸学者对于两岸政治定位的思考结晶,提供两岸政府、学者、智库、关心两岸前途的朋友参考。

  《统合方略》、《两岸政治定位探索》与《一中同表或一中各表》三书均已纳入台湾大学图书馆数位典藏,读者如有需要,亦可自行进入免费下载PDF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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