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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缔无良网吧与压缩网吧规模的建言



  王则楚 吴厚德 谭元亨 甘子钧

  青少年沉溺于网吧以至堕落、犯罪的典型案例,无论是中央电视台还是各大传媒报导的已经够多了,但是,仅舆论监督已经远远不够,公安部门又缺乏必要的警力加以监管,不少规定形同虚设。这一现象目前不仅在广州、在各大中小城市乃至区镇,已愈演愈烈,对青少年的危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我们近日接触了若干案例,并进行了一些明查暗访,更感到触目惊心。

  这是一位小学阶段在杂志上发表过作品、当过小记者,刚上中学的学生交代的:“第一次上网吧,是因为走错了路,然后看到‘天一网吧’,看到有几个粤垦路的小学生进去了,我好奇跟着进去,……开了一台机,后来找人借了100元去办会员卡,……又多加了100元,玩了10天就用玩(完)了。……中午去,每天中午花5元……然后晚上通宵就15元,但从晚上11点开始,一共通宵了6次……”这位才12岁左右的学生就这么陷进去了。为搞钱,最后不惜背着家中卖掉贵重物品……直到被家长发现。而在“天一”附近的“战域风”、“快乐”等网吧挥霍、彻夜不归的中小学生,则难以计数。

  这几个网吧,都在城市边缘或深巷中,不易为人注意。据调查,他们根本就不管来的人有没有身份证,而会员卡,更是全市通用,家长很难找人。

  我们曾在早上七点左右,找藉口进入这些网吧,所见所闻,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些网吧外,大都是大幅的暴力、色情的张贴,走进去,所见“通宵”留下的,全部是青少年,很少超过18岁的,小的甚至就11岁左右,估计我们去时已走掉了一部分,但留在里边的,少的有几十,多则上百。尤其是长条有靠背的间隔中,少男少女相拥而睡,这还是天亮一阵子了,谁知半夜发生了什么。不少少年亢奋地上网,网上内容也是乱七八糟。稍问几句,方知道,有的本是电脑中储存的(一旦得知检查就删除),有的则是网吧提供的碟,也有的是自带。

  所谓“网卡”是引青少年入套的手段,甚至采取赊账的方式,让孩子们不得脱身,一如电视中所报导的,直到发生逼债追打、虐杀,以控制其“吧民”。

  所去的几个网吧,仅有一个是青年女子在守台,而其它几个,看上去也最多17岁,当是初中毕业后便来“工作”的。这些人有可能遵守规定而拒絶未成年人入内么?他们也不讳言,现在只有赚未成年人的钱。

  总而言之,网吧,已成了藏污纳垢、毒害少年的危险场所。

  其实,像广州等大城市,网络已非常发达了,一般人家中都可以上网,大学生在宿舍也可以上网。一般情况下,家中有大人陪同,小孩子上网是不会出问题的。显然,有的孩子是为了避开家长监管,才会上网吧的。所以,目前进入网吧所有顾客,只能是中小学生,而他们恰恰正处于是非判断能力差、最容易走岔人生路的时期,网吧正巧在这个时刻起到了最坏的作用。

  为此,我们建言:

  一、全省严查不良网吧。在根本不需要设网吧的地方,务必全部禁止。对严重危害青少年的网吧,务必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可以罚款代替追究。

  二、压缩网吧规模。目前大城市网络已经基本上覆盖了所有家庭,因此社会上设网吧已经完全不必要了。除某些特殊需要之外,一般都不应设网吧,更不可容忍所谓的“通宵”服务。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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