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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植《洛神赋》“感甄说”之我见



  甄炳尧(甄炳尧,广州甄氏宗亲联谊会。)

  三国时期的曹植(字子建)才华横溢,博学渊识,文章絶伦,南朝宋时的谢灵运称赞他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他在诗辞歌赋等各个方面都有杰出的成就,尤其是他以一个神话传说——洛水女神为题材所创作的《洛神赋》,达到了极高的艺术水平,成为不朽名篇,在历史上产生非常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多少文人墨客为之倾倒,让画坛书苑留下关于《洛神赋》的杰作精品。但同时也招来好事之徒别出心裁的牵扯附会,硬是要把《洛神赋》和曹植的嫂嫂、比曹植大十岁的曹丕的妃子甄洛扯在一起,说曹植爱恋甄洛,《洛神赋》是曹植因为“感甄”而作。

  然而,《洛神赋》就是洛水女神之赋,无论是从伦理和礼义的常理来衡量,还是从曹植一生的际遇、处境去考究,这荒诞不经的所谓“感甄”之说都是根本无法成立的。

  曹植自幼聪颖,十岁便已诵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深得其父曹操的喜爱与赏识,认为他是诸儿子之中最可定大事者,几次想立他为太子。曹植既以才能异乎常人,又有杨修及丁仪、丁廙兄弟等一班才博学渊之士鼎力辅助。杨修其人富于才策,本来很得曹操器重,被任命为丞相府主簿,总管内外事务,管理得头头是道,地位相当显赫,当时的名士都争相与之交结。丁仪更是曹操在未见其人之先,只闻其名便想要招为女婿,只是因为曹丕以丁仪眇目而反对才作罢,及至见到丁仪,与之谈论之后,赞为奇才,还后悔被曹丕误导了,说是即使丁仪两目皆盲,尚且应该把爱女嫁给他,何况其只是瞎了一目。而丁廙在曹操想立曹植为太子,问及他的看法时,对以“上应天命,下合人心,得之于须臾,垂之于万世”一番宏论,深得曹操的赞同。

  然而曹植本人天性简易,任性而行,从不刻意自我雕励,以至时常有违制之举,甚而闯祸。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就曾因为乘车直出司马门而惹怒了曹操(汉朝制度规定,除天子之外,所有人都要步行出入司马门)。曹操对他的宠爱也就越来越少了。其间,曹操还籍口曹植的妻子崔氏衣着“有违制命”而把她给“赐死”了。而曹丕则矫情自饰,利用各种手段和办法与曹植争夺太子的地位,同时也有一些才智非凡的谋士如贾诩、吴质等,为他出谋划策或直接去说动曹操,最终让曹丕赢得了立储之争,在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被立为太子。

  然而,这对于曹植来说,打击挤压和迫害才算是开始而已。曹操考虑到初衷的改变,顾忌杨修的才华,又因他是袁术的外甥,先就借故把他杀了。曹植见杨修因他而死,心中十分不安。建安二十四年,曹操本想派曹植出征解救被围的曹仁,曹丕硬是把他灌醉了,以至无法受命,于是让曹操对曹植的恨意又多添了一重。曹丕登上帝位后,更是对曹植实行疯狂的泄怨报复,立即把丁仪、丁廙兄弟并其男口诛杀了,并把曹植和各个兄弟赶出京都,到各自的封邑去,而且不准私相往来,还限令各人不准随便离开封邑,就连狩猎也不能超越本邑三十里,让各侯王如坐囹圄,其自由还不及一个平民百姓。同时,还分别派出所谓监国谒者,对他们实施严密的监视和管制,这些谒者狗仗人势,对诸王侯颐指气使,诸多留难。黄初四年(公元223年),曹植与诸王朝拜京都后,想和白马王曹彪同路东归,以叙隔阔之思,监国谒者竟然横加阻拦。就连曹植想差人去邺城买一批布料回来作车上小帐帷这样的小事,都得不到准许(事见曹植“作车帐表”)。更有甚者,不管曹植被封到哪里,监国谒者和一班趋炎附势的权贵都对他吹毛求疵,千端万绪,任意构罪诬白。“及到雍,又为监官所举,亦以纷若,于今复三年矣。”(《曹集铨评》卷八·“黄初六年令”)致使曹植哀叹:“身轻于鸿毛,而谤重于太山。”(同上书)

  曹丕(包括后来的魏明帝曹睿)对曹植连续不断地施以打击,多次改封迁邑。使曹植陷入狼狈不堪的境地,所以他在“迁都赋序”中说:“号则六易,居实三迁,连遇瘠土,衣食不继!”曹植十分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备受煎迫的处境,时刻小心谨慎,明哲自保,拜表献诗,向曹丕表明心迹。表云:“臣自抱衅归藩,刻肌刻骨,追思罪戾,昼分而食,夜分而寝”——带罪回到自己的封邑,反思所犯罪戾,真是刻骨铭心的悔恨,白天无所事事,只知食饭,晚上寂寂寞寞,唯有睡觉,规规矩矩,老老实实,不敢越雷池半步(陛下只管放心!)。接着还不忘给曹丕唱一唱赞歌:“陛下德象天地,恩隆父母,施畅春风,泽如时雨!”(《三国志》卷十九·任城陈萧王传)献诗“责躬”,曹植简直就是把自己骂了个狗血淋头!(事载同上书)同时,曹植还把监国谒者灌均希旨以醉酒悖慢的罪名参他一本的奏章,以及三台九府所有罗织罪状弹劾他的奏章,还有皇帝责骂他的诏书,统统钞写起来,作为“自诫令”放在座位旁,“欲朝夕讽咏,以自警诫也。”(《曹集铨评》卷八·“写灌均上事令”)

  几乎是妇孺皆知的曹植《七步诗》:“煮豆燃豆萁,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说的是魏文帝曹丕曾令曹植七步之内作出一首诗,如若不成,就要执行大法——杀之,曹植不假思索,应声而作,便成此诗。不管这是真有其事,还是后人托名而作,都很形象地说明瞭曹植的境况。

  时刻要提防遭人明打暗算的曹植,有如惊弓之鸟,不得安宁,试问他哪有胆量去爱恋对他虎视眈眈的曹丕的妃子,亦即他自己的皇嫂甄洛?哪里有心思作文章来“感甄”?

  我们再从《洛神赋》本身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余从京域,言归东藩。”我从京都出来,东归封邑(鄄城),来到洛川,已见红日西沉,人马都疲乏了,于是停车解马休息,林边漫步,观赏洛水美丽的景色,忽然,“睹一丽人,于岩之畔。”原来是传说中的“河洛之神,名曰宓妃。”在一番华美的辞藻,极度赞誉洛水女神的美艳之后,曹植叹息道:“无良媒以接欢兮,托微波而通辞。”这本来是十分浪漫的抒情意景,但如果有所谓“感甄”而发的前提,则实际上就成了露骨的求欢之念了,这对于处境艰危的曹植来说,就算再“色胆包天”,也不敢拿自己的性命来开这样的玩笑。而这还只是意念上的坦露,紧接着有实际的动作了,曹植“愿诚素之先达兮,解玉佩以要之。”而洛神则“抗琼珶以和予兮,指潜渊而为期。”曹植先表达诚恳的深情爱慕之意,接着解下腰间玉佩相赠,洛神则举起自己身上的美玉应和,信誓旦旦指着深深的洛水约定相会之期。这样的情节,如果该文是名托洛神而怀“感甄”之思,姑勿论其处境如何,年过“而立”的曹植至少明白其与甄洛的关系及地位,就伦理实为叔嫂,论礼仪则是君臣,而甄洛不顾身为曹丕的妃子的事实,还醉心于公然与曹植相邀约会,两人直把曹丕视为“透明”,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下文“执眷眷之款实兮,惧斯灵之我欺。”行文至此,曹植好象有点忘乎所以了:自己心中充满眷眷真情啊,这会不会是被美丽的神女欺骗了呢?“感交甫之弃言兮,怅犹豫而狐疑,收和颜而静志兮,申礼防以自持。”交甫即郑交甫,周朝时人,这里借用了“汉皋解佩”的神话故事,来强调自己对此刻美妙的人神之恋所抱的矛盾心理,惆怅狐疑,于是只好收心敛神,以礼仪自持,诚如《诗经》所云:“汉有游女,不可求思”,人家以礼自防,别人是不能随便冒犯的,何况对方是美丽的神女呢!至此,与其说曹植在作赋,不如说他在娓娓而谈,全情投入,极度沉浸在自己与洛水女神的“艳遇”之中,毫无半点杂念顾及其他了。经过这样的心理状态的刻划之后,自然就进入了全文的高潮,那就是洛神受到真情感动,开始抒怀,尽情与之嬉戏了:时而竦轻躯欲飞而未翔,时而徘徊流连于椒涂蘅芜小径,浅吟低唱,继而邀来南湘二妃、汉滨游女、女娲冯夷等众多神灵,齐来欢聚,或戏清流,或采明珠,或拾翠羽,载歌载舞,龙腾鱼跃,一片极其热烈欢乐的景象。然而,接下来的叙述就有点令人伤感了:纵情过后,神女转纡粉颈,媚眼回眸,含情脉脉,轻启朱唇以徐言,说什么呢?述说交际应酬之常规准则的约束,感叹人与神之间鸿沟难逾的无奈,哀怨花季年华不能尽情欢乐的激愤,更恨从此天各一方,良会永絶无期!禁不得轻褂掩涕,却止不住泪湿重罗,唯有赠君江南明珰以作诀别,一句“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便倾刻间神光消遁,不知所踪,留下怅然若失的曹植在那里四处寻觅,“顾望怀愁,冀灵体之复形。”甚而长夜难眠,思念无极。最后,知道洛水女神不可能再次出现了,只好策马东归,然而揽辔举鞭,依然流连盘桓,久久不愿离去。

  这就是浪漫抒情,优美动人,因而脍炙人口,流传千古的《洛神赋》。通篇都是关于洛水女神的精彩描画,让其音容笑貌、动静举止跃然纸上,令人全神贯注去欣赏、回味神女的风采,字里行间哪有半点甄洛的影子?哪有一丝“感甄”的味道?

  其实,曹植在这篇《洛神赋》的序言里便说得明明白白:“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对楚王说神女之事,遂作斯赋。”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曹植又被监国谒者灌均希旨以“醉酒悖慢,劫胁使者”的罪名参了一本,曹丕忌于卞太后之故,只将其贬爵安乡侯,还假惺惺说:“骨内之亲,舍而不诛。”同年便改封鄄城侯(事见《三国志》卷十九·任城陈萧王传)。其时,便是京都朝拜天子曹丕之后,东归封地,路过洛川,想起了传说中的洛水女神的故事,有感于宋玉以楚襄王梦会巫山神女为题而作赋的事,于是也以自己“巧遇”洛神为题,写下这篇《洛神赋》了。宋玉关于楚襄王与巫山神女的故事是《高唐赋》和《神女赋》两篇,都是极言巫山的风景和巫山神女的奇丽华美,以辞寄意。曹植仿楚骚而为《洛神赋》,则是倾尽溢美之辞,来形容洛水女神的美丽。“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皎若太阳升朝霞”、“灼若芙蓉出緑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丹唇外朗、皓齿内鲜。”“环姿艳逸、仪静体闲。”……与这样的美人尽情嬉戏,真是此乐何极。浓墨重彩,写的是洛水女神,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然而,文章的意旨是“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曹植虽然长期受到猜忌挤压,但报国之心至死不已。“植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上疏求自试。”(《三国志》卷十九·任城陈萧王传)曹植慷慨激昂地表示,只要陛下征诏,肯让他效锥刀之用,必定不顾个人安危,身先士卒,冲锋陷阵,即使“身分蜀境,首悬吴阙”(《求自试表》语)也在所不惜。曹植恳切地表白说,本来,君子自衒是为丑行,而不合时宜地求进,也为有道之家所讳忌,而他敢于不避嫌疑向陛下表露心迹,实在是希望能够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为国效劳,为君分忧,“是以敢冒其丑而献其忠”(《求自试表》语)。而且直呼“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曹集铨评》杂诗六首·其五)然而,不管曹植如何表白,如何寄意请求,始终是由于猜疑而不见用。《洛神赋》是他对君王的又一种形式的寄意。

  清代同治年间丁晏在纂辑《曹集铨评》时,关于《洛神赋》即批注曰:“序明云拟宋玉神女为赋,寄心君王,托之宓妃,洛神犹屈、宋之志也,而俗说乃诬为感甄,岂不谬哉!”(《曹集诠评》“洛神赋”眉批)屈原遭谗去职,长期被放逐,心系国家而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这在曹植的心里时常引起强烈的共鸣,往往会“因流景而寄言”(曹植《九愁赋》语)。这是说曹植作赋的动机。丁晏在同一眉批中进一步指出:“感甄妄说,本于李善。”原来始作俑者,是为李善!这个李善,是唐代高宗时人,字宗扬,号复堂,杨州江都人。其人学贯古今,却不会写文章,被人讥为“书簏”,曾为潞王府记室参军,后出为泾城令,因与贺兰敏之关系密切,受其案牵连而被流放,却幸运地遇赦而还。据新、旧《唐书》记载,贺兰敏之是武则天的姨甥(姊子),却常与武则天的母亲杨氏乱伦私通,而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因时常去姥姥家,早在八岁前就被这个表哥强暴了。李善受其牵连以至于被流放,可见其关系已是非同一般的密切。也许正是受贺兰敏之的习性、意念的影响,才使他对《洛神赋》和曹植有如此乖张的看法,而他所依据的,从丁晏的批注可知,无非是一些当时记事的媒蘖之词,诸如郭颁《魏晋世语》、刘延明 《三国略记》等等。这些街谈俚语、短书小说可以任意杜撰,牵扯附会而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只要能投人所好,可以取悦于人就行。而他可是为《文选》作注,是做学问的,其以教授为业,就是以“文选学”授徒,治学岂能如此不严谨,妄引附会。所以丁晏干脆骂他“书簏无识”。

  对于“感甄”妄说,历来多有大张挞伐者。南宋的爱国诗词家刘克庄便说,这是好事之人“造甄后之事以实之”,就是说捏造出有关甄后的事硬塞进去。明代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王世贞,被《明史》誉为“才最高,地望最高,声华意气,笼盖海内”者,他讽刺说:“令洛神见之,未免笑子建伧父耳。”伧父犹言鄙夫、粗野之人,这自然是讥笑“感甄”妄说之辈了。清代江苏长洲人何焯,学者称“义门先生”,康熙年间进士,其人博闻强记,善持论,精通经史百家之学,尤其擅长于古籍校勘考订,对两《汉书》、《三国志》、《文选》、《通鉴》的批校最为有名。丁晏《洛神赋》的眉批中引了他的批注说:“曹操平冀州,丕纳之(指甄后)于邺,安有子建求为妻之事!小说家不过因赋中‘愿诚素之先达’二句而附会之耳。示枕赍枕,里巷之人所不为。况帝又猜忌诸弟,留宴从容正不可得,感甄名赋,其为不恭,岂特醉后悖慢,胁从使者之可比耶?”这段批注很能说明问题了。本来,事实是不争的事实,道理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小说家硬是牵强附会而已。建安七年(公元202年)五月,袁绍于官渡之战兵败后病死,曹操继续讨伐他的两个儿子,于建安九年八月攻破邺城,并俘获了袁绍的家眷。当曹操知道他的儿子曹丕悦于甄洛的美貌时,便直接把甄洛给了他为妻。此事当在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最迟不过建安十年初,因为甄洛与曹丕生的儿子魏明帝曹睿在建安十年便出生了,其时曹植不过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孩,根本就不可能要求父亲给他娶妻,从而与哥哥“争老婆”,更何况是对于一个比他大十岁的已婚女子!据史料记载,甄洛生于汉灵帝光和五年(公元182年),而曹植则生于汉献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小说家言之凿凿,说曹植于黄初中入朝,文帝把甄后的玉缕金带枕拿出来给曹植看,曹植见到后,不觉潸然泪下。又自相矛盾地说,虽然当时甄后已被郭后进谗而死,但文帝仍将甄后的玉枕赐给曹植。这简直就是莫名其妙!甄后既然是被谗而死,死之者,当然是文帝了,既然愤恨到要赐其死,那他怎么还会把甄后的遗物作为恩赐赏给人呢!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曹植接受了这么贵重、而按彼辈之说则又是深含情爱的赏赐,无论如何应该有所表示呀,受皇帝的赏赐是要上章、表谢恩的,皇帝赐一顿御食,曹植赶紧上个“谢明帝赐食表”,甚至赐几个苹果给他,也要诚惶诚恐上个“谢赐柰表”(两表均见于《曹集铨评》)。曹植短暂的一生中,给皇帝上了不少章表,内容涉及各个方面,但是却没有一个是谢赐玉缕金带枕的,就连涉及甄后的任何物品的谢表都没有,究其原因,就只能有一个,那就是这种连里巷之徒都不会做的所谓示枕赍枕之举,纯粹是子虚乌有!至于说曹植如果胆敢在赢了皇位的曹丕面前以感甄作赋,还要写得如此缠绵浪漫的话,其不恭之罪,比之“醉酒悖慢,胁从使者。”当然要重得多了——皇上的妃子你也敢想入非非!须知建安七子之一的刘桢,原来与曹丕的关系颇为密切,就因为在曹丕宴请文友的席间平身望了其妻甄氏,即被收监,判了劳役,还算是被免了死罪的结果。“桢以不敬被刑,刑竟署吏。”(《三国志》卷二十一·王卫二刘传)刑满后才署为小吏。

  丁晏纂辑《曹集铨评》时曾用明代张溥本加以校订,关于《洛神赋》,他引张溥本注云:“燮按,植在黄初时猜嫌方剧,安敢于帝前思甄泣下,帝又何至以甄枕赐植,此国章家典所无也!皆附会者之过耳。”“黄初”是曹丕登基做皇帝所取的年号,在位七年。为了这个皇位,耍尽心机,因为曹植的存在,害得他几乎当不上皇帝,就是当了皇帝,也还时时提防曹植把皇位夺走,正是余恨未消,曹植必须时时小心,处处谨慎,否则性命难保。而甄后在曹丕登基才大半年就被谗而死,就算曹植思亲伤感,也絶不敢公然在他面前流泪哀思。

  另外,有清一代,还有朱干、潘德舆、丁云等学者对“感甄”妄说痛加驳斥。

  总之,对于“感甄”妄说,治学严谨的学者均据理严正抨击,而媒蘖其短者及好事之徒,如蝇逐臭,硬是要把一篇好端端的《洛神赋》拉进龌龊的轇輵之中,那是毫无道理的。至于小说家、戏剧家们的说法,那已是文艺创作的范畴了,也可以说是一种行业的需要吧,大可不必当真。而时至今日,“绯闻”满天飞,稍有点风吹草动,便可以“成全”完全不相关的人和事,更何况是对于一个这么遥远的历史上的悲剧人物,就更加可以肆无忌惮、扁圆随手了,这些,就不屑于在此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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