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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术与审美

  人类审美意识的出现也一件奇怪而有趣的事情。同属于客观世界中的对象,为什么人们会把某些事物看成美的,而另一些事物则认为是丑的呢?同时,不论生活在什么时代,出身在什么地方,世界所有民族区别美丑的标准具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这又是为什么呢?

  有人认为审美情趣来源于物质享受,审美情趣的一致性来源于生活资源的一致性。著于汉代的《说文解字》提出了“羊大为美”的证据。该书作者指出“美”字由“羊、大”两字组合而成。富人以肉类为主食,羊是肉食的主要来源。可见,是食物最先唤起人们的美感。现代有人认为审美起源于巫术和图腾崇拜。他们说“美”字是由“羊、人”两个字组成。“羊人”就是戴上山羊头饰的人,这种人通晓巫术,常主持祭祀。出自对神的崇敬,也是对祭司的羡慕,把祭司的形象作为美的象征是很自然的事情。

  其实,无论是从“羊大为美”,还是从“羊人为美”的理解方式中,都无法找到审美情趣起源的证据,其结论都不足信。如果在阿布里·布朗夏尔洞中发现的骨笛,确实制作于十万年前,那么,审美意识则可以认为诞生在更为古老的年代。即使这根笛子的制作年代不那么久远,艺术之花在三万五千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已经竞相绽放的判断是没有问题的。然而,文字的出现却比这个时间晚很多。人们的审美情趣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又可以反过来影响社会文化。随着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人们的审美情趣会不断地转移。通过文字创造的研究发掘审美的含义,也许可以瞭解创造文字那个时代,社会主流意识的审美情趣。但是,由此推测审美的起源,会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我们的问题依然是在如此遥远的古代,人们怎么会想到要在岩洞的墙壁上绘制与生存不相干的巨幅壁画?怎么想到要把自己打扮一番?怎么能够不顾生存危机,突然讲究起来了呢?

  考古发现证实,原始艺术品的出现遵循一定的顺序:首先在三万五千年到三万年前的奥瑞纳时期,出现了用于人体装饰的工艺制品;随后是在三万年到二万二千年前的格拉维特时期,动物和人体雕塑大量涌现;岩洞壁画开始于二万二千年到一万八千年前的梭鲁特时期;音乐和舞蹈出现的时期还很难确定,但是,大体也应该发生在以上所述的年代。

  如果不强调人类自我意识的发展,我们总是会面对审美意识为什么没有在其他动物社会中出现的难题。它们不一样需要物质享受吗?按照黑格尔的说法,精神的存在是以自我认识为前提的。就是说,当人类已经把自己当作一个特殊对象加以认识的时候,意识便正式降临了。这时的人类,不仅能够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也能意识到他人和他人意识的存在,同时开始关注起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来了,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打扮来改善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便成了一种普遍的需要。这个分析和在考古中发现兽牙项链、贝殻耳坠之类用于装饰身体的艺术品最先出现是一致的。

  雕塑与绘画不能改善自己的外表形象,却可以通过制作雕塑和绘画的行为博得他人的赞赏,所留下的艺术品同样可以激起他人的好感,从而激励继续创作的热情。考古发现证实,大约到了一万八千年前到一万一千年前的马格德林时期的岩洞壁画开始和图腾崇拜挂起钩来了,可以认为,这时人类的审美意识已经足够发达。即使岩洞壁画的作者已经不在,观赏壁画的人依然能够从同伴的热情肯定中获得激励而产生创作的冲动,激起他们通过创作壁画,以期得到他人欣赏的欲望。也许在这种“行为艺术”的发展阶段,做出一个典型的姿态或动作,发出一种奇特而独具魅力的声音,都可以用来炫耀作俑者的能力。那么,音乐舞蹈的发展则将势不可挡。

  很显然,此类“行为艺术”的欣赏方式,需要得到更加强烈的意识的支撑。就是说,只有在作者能够体会到,那些不能装饰身体的行为或作品也能激起他人的美感,从而对自己产生羡慕之情的时候,艺术创造纔可能突破改变外部形象的重围,为自己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由此可见,审美情趣诞生于自我意识的觉醒,开始作为装饰身体,炫耀自我为一种手段。其直接效果是改善自己在同类心目中形象的想法是合理的。人们在长时间的艺术活动中相互影响,审美情趣不仅会随着意识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而转移,还可以反过来滋养意识的成长。如果我们的确可以这样理解审美的作用,那么,艺术活动在人的诞生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便是不可替代的。

  既然艺术品在三万五千年前已经大量涌现,那么人类审美意识诞生的年代会更久远。当装饰自己身体的艺术尚未退潮,“行为艺术”和其他对身体不具装饰性的艺术形式已经蓬勃发展起来,并逐渐和人类的生存活动、认识活动发生联系,并开始向其他方面渗透。如果把炫耀个人才智的活动笼统称为艺术,那么史前的艺术大多都属于为艺术而艺术的东西。

  根据以上分析,认为审美意识起源于图腾崇拜或物质享受的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只是在审美意识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受到肉食之类物质享受的影响,朝着物质生活方向前进。另一方面受到神话和巫术之类精神事业的影响,朝着超现实的方向发展。四千年前,我国开始出现文字的时候,艺术活动已经相当频繁,审美意识已经相当浓厚,审美情趣可能已经发生了多次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创造出一个足以揭示审美本质的字,那当然很好。然而,即使到了今天,我们也很难做到这一点。所以,虽然“羊大为美”和“羊人为美”的说法都能够反映审美意识的某个侧面,但是,按照文字构形揣测人类审美意识的起源是靠不住的。

  艺术的创造源于个人的精神世界,审美情趣的发展却是通过个体与社会互动的方式来实现的。不能得到他人赏识的作品,经不起时代考验的表现形式都不可能在艺术领域站稳脚跟。个体进行艺术活动之前,必须接受现有艺术的熏陶。在艺术创新中发挥主要引导作用的是感性体验,主要是通过顿悟和形象化思维,当然也不可能排除抽象的或者逻辑的思维。作为一个艺术家,其欣赏水平是第一位的。事实上,客观世界中美的因素无处不在,关键是你从哪个角度去发现,去鉴赏。这一点将决定你从怎样的途径,用什么样的方式创造美。

  艺术创造的成果以文化的形式输出,形成新的艺术作品。如果这种新艺术能够拨动人们的心弦引起共鸣,得到广泛赞赏,便可以广为流传,逐渐形成一种新的艺术风格或新的艺术传统。全世界人民同宗同源,在思维方式和享受物质资源方面具有一致性,因此,原发于各民族的审美情趣必然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但是,由于艺术创造过程中参杂大量主观因素,在社会理性和个体感性的双向选择作用下,尤其是在各民族审美情趣向各自选定的方向转移的情况下,世界各地区鉴别美丑的标准的差距越来越大。

  月光下的湖面映照着远山的倒影,有人感觉很美,甚至会联想到熟睡中的美女,称之为“睡美人”。可是,也会因为远山处于阴冷的月光中,而把深黑色的山脊想象成猛兽的剪影,正欲腾空扑来,感到毛骨悚然。河边垂柳的枝条在春风中飘拂,给人柔美的感觉,我们以为是春天的象征。可是西方人却认为柳枝柔软的形状、下垂的方向会给我们以被动的表现性,整体感觉是悲哀的。唐代女人以丰满为美,在我国历史上很长时间内,樱桃小嘴、单凤眼、三寸金莲都是女性美的标志性特征。可是在当今世界上,圆眼睛、宽嘴巴风行世界,瘦身运动席卷全球,裹小脚成了丑陋的象征。古今中外审美不仅没有统一标准,而且大异其趣。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只好说能够得到公众认同,给世人留下好印象的事物,就是美的。

  情感和道德操守合称情操,通过审美途径陶冶情操,并非中国文人的“专利”,只不过我国文人在这方面发挥得尤其充分罢了。这种精神活动的基本形式是赋予自然物一定的精神属性,并加以赞扬,让人们在获得审美享受的同时,接受其中的精神内涵。赞赏白玉质檏无暇,以表彰君子端庄的品行;感慨松柏的苍劲,歌颂磐石的坚定;品味翠竹高风亮节;欣赏梅花苦寒香永;都是通过塑造一种艺术形象,用以比喻人的精神。

  早在一千八百多年前,我国魏晋时期的嵇康、阮籍等人已经创立了比较系统的音乐理论。阮籍在《乐记》中论述到:“凡音之起,由人心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他在这里阐明瞭音乐创作的两个关键问题。第一,音乐来源于人的精神创造;第二,人的创作动机是在有感于外物的情况下发生的。他指出,只有那种能与自然相和的声音,才具有“感荡心志,而发泄幽情”的效果,才配称为音乐。

  近代物理学研究表明,声音是由声源振动发出的。周期性的振动产生乐音,杂乱无章的振动产生噪音。乐音所含泛音的多少、频率和能量大小决定其音色。这种规律就是世界各国民族音乐共同的物理学基础,也可能正是阮籍划分声音“合其体,得其性,则和;离其体,失其性,则乖”的依据。虽然那时还不知道乐音和噪音的本质区别,通过切身体验,能够把自然界中最美的声音筛选出来,誉为“天籁”之音,肯定音乐能够让人的心境与天地和谐,确实具备很高的感悟能力和理解水平。

  不过,他们对孔子的批判却没有多少道理。嵇康指摘“仲尼闻《韶》,识虞瞬之德;季礼听弦,识众国之风”的说法是谎言,反对“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的命题。虽然,他们致力于将音乐从封建教化和政治活动中解放出来的主张不无道理。但是,从怀有不同心情的人,对同一首乐曲可以产生不同的感受出发,认为“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完全割断音乐与感情、伦理、以及政治的联系,断定“声无哀乐”也未免有些过分。

  其实,音乐不仅与自然环境有关,人们的感情世界和政治生活也是艺术创作的重要源泉。很显然,音乐能够传达人的心情。我们今天听到《江河水》二胡独奏,便会产生凄楚悲凉的感觉,听到《保卫黄河》的钢琴声,能振奋战斗豪情。那么,“仲尼闻《韶》,识虞瞬之德;季礼听弦,识众国之风”就是完全有可能的,至多就是夸张一点。魏晋时期的风流雅士,对孔子“克己复礼”的主张非常反感,他们为了扺制封建主义的束缚,追求“越名教,任自然”的生活情趣,常集结于山林竹木之间,饮酒作乐,鼓瑟弹琴,号称竹林七贤。在音乐方面的造诣确实高深,只因对儒家学说的反感而失之偏颇。

  一切艺术都是精神世界的创造,而人们总是在接受艺术传统基础上进行创造的。真有价值的艺术品都是艺术家有感而发的结果,是他们所经历的政治事件和情感瓜葛激起了创作的热情,也是同样的因素赋予了他们创作的灵感。和其他意识形态一样,艺术传统也会打上特定思想感情,政治主张以及道德观念的烙印。当某种艺术风格和特定的思想观念被艺术家所理解,从而成为艺术家知识体系或者情感世界的一部分,我们就说这个艺术家具备了一定的艺术修养。很显然,他们的创作风格与其艺术修养直接相关。同一种艺术风格经过若干代艺术家反复加强而固定下来,形成流派。

  艺术流派走向成熟的过程,往往也是格式化的过程,很可能也是走向衰老的过程。艺术流派的形成对以后的艺术创作具有启发和引导的作用,也有限制和约束的作用。艺术创作的可贵之处是不仅要继承艺术流派的风格,还能创造性地应用和发扬这种风格,而且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创造出更加优秀的新风格,使艺术的园圃青春常在,让艺术之花长久开放。

  绘画是一种以客观对象为蓝本的造型艺术,真实性可算造型艺术的特殊追求。但是,也并非所有绘画作品的优劣都以真实性为标准。我国古代画派大多追求“因形传神”和“离形得神”的艺术品味。当具有写实风格的油画刚传入我国的时候,虽然“于阴阳远近不差锱黍”,“画宫室于墙壁,令人几欲走进”,非常逼真。可是,其“笔法全无,虽工亦匠,故不入画品”。那时我国大多数评论家并不把它作为美术作品看待。漫画似乎也和国画一样,具有“因形得神”和“离形得神”的价值取向。就因为有那一点不像,倒把对象某方面的特点性表现得惟妙惟肖,淋漓尽致。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丰富的文化遗产。先秦的古风,汉代的乐府,唐宋诗词,元朝戏剧,明清小说都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只要提到屈原、司马迁、李白、杜甫、苏东坡、关汉卿、曹雪芹的大名,我们都会肃然起敬。他们的作品充分表现了作者高尚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境界。这些的不朽之作,为我们孕育出无数民族英雄。历史上不少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以及其他杰出人物,都是在优秀传统文化的哺育下成长起来的。他们中一些人,在艺术上也有较深的造诣。岳飞的书法,辛弃疾和李清照的诗词,都和他们的社会实践联系在一起。革命志士邹容、秋瑾也是熟读诗书的才子佳人。革命导师毛泽东的诗词,创作于火热的斗争中,反映了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没有伟大的革命实践,无以铸造激荡人心的优秀诗篇。艺术并非单纯的技能技巧,艺术的底藴在生活,在对社会的洞悉。优秀的艺术创作是作者思想的自然流露,是个人素质的综合体现。只有思想深遂,情操高尚,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才能在艺术上达到相应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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