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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始善终落实侨房政策



  最近翻看了五十年代侨务工作的资料,发现当时我省对处理土改遗留的侨房问题是比较重视的。从1953年开始,各市县就着手解决这个问题,省人民委员会在1957年专门成立了处理土改遗留侨房问题委员会,由省委第一书记陶铸任主任,省财政还拨出部分专款,要求在1960年完成处理土改遗留侨房问题的任务。但没想到,岁月悠悠,一晃过了20多年,土改遗留的侨房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由此,我想起了目前还在进行的落实侨房政策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省在落实侨房政策方面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据到1987年底止的统计,城市侨房已退还产权的占72%,农村侨房已退还使用权的占72%,这对于争取侨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要看到,我省落实侨房政策的任务仍然比较重,特别是落实城镇侨房政策的工作难度比较大。这项工作会不会“虎头蛇尾”?会不会象五十年代那样不了了之?这是令人担忧的。

  这种忧虑不无根据。因为侨务工作的重点现在已经转移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上来,落实侨务政策已从“热点”转为“冷点”,已提不起人们多大的兴趣,渐有被忽视、轻视的危险。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落实侨房政策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市、县几无进展,可作佐证。进展慢,究其原因,一是认识问题,二是钱的问题。前几年清退侨房进展快,中央和省财政都拨出一大笔补助专款,这对落实侨房政策十分关键。目前,我省落实侨房政策任务仍比较重,但所需的补助款却无以为继。中央有关部门已明确表示不再拨款,省明后年是否继续拨款也还是未知数。没有钱,即使“巧妇”亦难为“无米之炊”也。

  前几年,侨胞对落实侨房政策工作已颇有怨言,说落实的期限一拖再延,不知要到何时才能落实。现在,期限已过,如不继续抓紧落实,侨胞的意见将会更大。土改遗留的侨房问题,在五十年代未能妥善解决,是由于受到“左”的干扰;现在,“左”的错误影响已基本清除,如果仍象五十年代那样,让侨房遗留问题继续“遗留”下去,而且不知到何年何月才能彻底解决,恐怕就很难向侨胞作解释了。因此,希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继续重视这项工作,采取有力的措施,善始善终完成落实侨房政策任务,不解决问题不罢休。不然,让侨胞“等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是不利于争取侨心,不利于进一步发挥我省华侨众多的优势的。

  

         (原载《华侨与华人》198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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