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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保障广东可持续发展



  文/许桂灵 司徒尚纪

  2006年10月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理念和行动准则,前者是一种手段,后者是一种目标。实际上,人与自然只有和谐共处,社会经济发展才有保障,人类生活在良好环境中,才能保障自己延续和可持续发展。但人类经济发展往往是以自然生态破坏为代价的。回顾广东历史,特别是近20多年发展历程,可以告诉未来,人类必须与自然和谐共处,建立彼此和谐关系,即选择生态文化模式,才会有美好的将来。但广东在这方面无论在认识还是实践层面,问题尚多,不容乐观,非常值得重视。

  1. 两种相反的人与自然关系观

  按照恩格斯关于世界由物质和运动组成的原理,人和自然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的物质体系。一方面,人类虽然实现了从猿到人的转变,从生物人变为社会人,但他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不停地从自然界摄取物质和能量,与自然界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成为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自从人类出现以后,自然界的结构、功能和运行虽然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但也不能不受人类活动的干预和影响。这恰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所说的“在自然界中没有孤立发生的东西。事物是互相作用着的,幷且在大多数情形下,正是忘记了这种多方面的运动和相互作用,阻碍我们的自然科学家去看清最简单的事物。”[1]也就是说,人和自然界通过运动和相互作用成为一个整体,亦即它们的统一性。然而,恩格斯又告诉我们:“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2]这就是说人类和自然界有它矛盾和对立的一面。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便成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最基本的准则,也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理论依据。

  而在我国古代思想家中,也大不乏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见解。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说明人与自然不可分割联系,并受制于大自然。汉代董仲舒总结“天人合一”宇宙观,更反映人与自然和谐、协调、统一关系,在我国思想文化史占有重要地位,并产生深远历史影响。

  但是长期以来,流行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人类都是以大自然的主人自居,征服、掠夺、占有大自然,并以此来谱写自己的文明史。这如恩格斯指出:“文明是一个对抗的过程,这个过程以其至今为止的形式使土地贫瘠,使森林荒芜,使土壤不能产生其最初的产品,并使气候恶化”[3]。恩格斯同时指出“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在山南坡砍光了在北坡被十分细心地保护的森林,他们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把他们区域里的高山牧畜业的基础给摧毁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4]。

  长期以来,我国流行“人定胜天”的观念,并作为人民实践的指南。建国后,在我国提出的所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等口号,实际上也是颠倒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特别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处毁林开荒,营造梯田式的“大寨田”,它产生的严重后果也是众所周知的。

  在复杂多样、千变万化的大自然面前,人类的认识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也会使人类感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奈,于是各种错误的认识论随而产生。例如孔子就说过“君子有三畏,第一畏天命。”天命在这里也可理解为自然规律。到了近代,最典型的就是法国的孟德斯鸠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自然条件和自然规律对人类及个人的发展有决定性的作用,并以地理环境的好坏来解释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和命运。这些观点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龢利用改造自然的能力,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走上了另一个极端,这也是不可取的。恩格斯在反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时说:“自然主义的历史观(例如,德莱柏和其他一些自然科学家都或多或少有这种见解)是片面的,他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他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5]恩格斯还说:“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些动物都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6]。近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能力大大加强,不断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创造日益增多的物质财富,使人类的生存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改革开放后,广东的物质财富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即为最生动的事例。由此反观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具有多么深刻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这也是认识人与自然建立和谐关系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恩格斯说过:“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絶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7]。在历史的早期,在强大的自然界面前,人类是处在矛盾统一体的被动的、弱小的一方,主要是适应自然以求得生存和发展。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能力的加强,人类就渐成为大自然的主宰,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并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大自然,于是出现了以上破坏、掠夺大自然的状况并引起严重的后果,说明藐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这在广东人与自然关系上也得到充分验证。

  2. 广东生态环境的变迁

  正因为近现代人类的不合理活动,已造成人和自然关系紧张的局面,表现为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城市拥挤、生态失衡等,使人类和大自然的生存都受到威胁。远古姑且勿论,主要在明清以来广东生态环境显着向恶化的方向发展。

  森林面积盈缩是环境变迁一个重要标志。据有关研究结果显示,岭南森林覆盖率,大扺在2700年夏代前为91%;清代(1700年)广东为54.5%,民国时期(1937年)为10%,到1977年广东已恢复到33.9% [8]。这些数字综合地反映人类活动引起以森林为标志生态环境历史变迁。宋代广东才踏上大规模开发道路,但开发地区主要是河谷平原和沿海低地,山区仍是森林王国,许多文献都说广东“山林翳密,多瘴毒”[9]。到明代广东开发已成为全国先进地区,森林消失也进入一个新时期,这类事例史不絶书。广东从化森林,明末清初以前“二百年斧斤不入,万历之季有奸民戚元勋等招集异方无赖,烧炭利市,烟焰熏天,在在有之。每炭一出,沿溪接艇,不数年,数山尽赭。山木既尽,无以缩(蓄)水,流溪渐涸,田里多荒。奸民蹈一时之小利,而贻不可救之大害”[10]。又康熙《香山县志》云:“故香山自梅花以东,台南以南,多深山大林,或穷日行,里翠蒙蒙,杳无人迹。嘉靖中,异县豪右,纠合乡民,无所不到,其矩木以为材,其杂木以为炭,获利甚丰,趋者日众,台以南由渐童”。明清时期客民大量入居粤北,平原难以立足,多转徙于山区,毁林开荒为生。民国《潮州志·实业志》农业条云:“韩江上游人民,惟急功近利,是图所有,林木每未达伐采之期,即行收取。水源失于会蓄,土质病其松懈,霈潦一至,泥沙随洪流而俱来,旱魃为灾。”同书又指出:“大埔、丰顺,……居民大多依林业为生。……其余县类多童山濯濯。”这种掠夺式开采,使大批珍稀动物在岭南逐渐絶迹。明代,亚洲野象记载限于粤北西、桂南部分山区,犀牛在唐代很少见,到清代已消失,原来很普遍的鳄鱼,到清代只限于海南岛,孔雀在宋代仍很多,常为人捕食,到清代只限于粤西、桂东南十万大山、云开大山了。

  水体质量也直接反映人类活动与环境变迁关系。但在古代,这只是个别现象,到近现代,广东作为新兴工业基地,各类工矿业对水质变迁才有直接影响,但这类污染还是局部,幷且一般说来可以自身净化而保持良好生态系统。只到上世纪80年代以后,广东水源污染才达到日趋严重程度。1980年有关部门对珠江流域主要河流作有机污染等级调查,属四类污染的仅有珠江三角洲以广州为中心的部分河段;属三类污染的有郁江、柳江支流龙江;属二类污染有西江下游,桂江、右江、邕江等,其他河流污染尚少,如北江、东江和南盘江、北盘江等。1985年,污染类别发生明显变化,原属四类的广州附近河流上升为五类,珠江水已不能作为饮用水源,不宜游泳,一些支流不见鱼虾踪影,疍民絶大部分另谋生计,多少年来荡漾在珠江河面的咸水歌已风光不再;西江肇庆以下也上升为三类,南盘江大部分河段则上升为二类,原因是在河流沿岸建立了不少污染性工业。近年原来水质良好的东江有些支流和河段也加入严重污染行列,东莞石龙以下东江河段水质已从60年代的二类下降为目前的三四类,甚至五类,重要支流淡水河在深圳龙岗区和惠阳市交界河段,水质超过五类标准。这在珠江三角洲也不是个别现象[11]。

  到21世纪初,河流污染又上升到一个更严重程度,2003年有关观测资料显示,在被评价广东6481km河流中,Ⅰ-Ⅲ类水质河长为5027km,占80%,劣于Ⅲ类水质河长为14547km,占20%。许多水库水质污染也令人关注,水质下降为Ⅲ类的有枫树坝水库、显岗水库、西涌水库、益塘水库、合水水库、龙颈上水库、大水桥水库等。劣于Ⅲ类的有铁岗水库、大镜山水库、石榴潭水库、赤沙水库、公平水库、赤坎水库等,主要为总氮、总磷超标。水源地水质污染也不容乐观,广州西村、石门水厂和深圳石岩水库水质已低于Ⅲ类,需处理后才能饮用。广州、东莞、中山、珠海、江门等城市水质受咸潮顶托,水质性缺水也较严重。此外,珠江八大口门水质也较差。据2002年对六个口门观测结果显示:Ⅲ类占30%,Ⅳ类占29%,Ⅴ类占38%,劣Ⅴ类占3%。枯水期劣于Ⅲ类河流占100%。2003年八大口门水质普遍为Ⅳ类,2004年枯水期受咸潮影响,不得不远从贵州调水来减咸。除了自然因素,而近20多年来,在珠江口大规模围垦滩涂,围海建港,油轮航行,河口建闸、采沙、采石、海岸工程、海底油气资源开采等人类活动,使珠江口岸生态环境产生很大负面影响,以致有关部门发出《大治珠江入海口》呼吁,说明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珠三角发展的瓶颈。水质和环境变劣主要是经济高速增长、城市化水平提高,城镇人口密集,生产、生活废水大量排放的结果[12]。近年,由于环境变迁而出现气候反常,厄尔尼诺现象增加,在粤东、珠江口赤潮屡见。物种减少,特别是红树林、珊瑚礁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引起河床、港口淤浅,如德庆悦城河百余年淤高3米多,有些河床高出农田1-2米,成为地上河[13]。东江下游近30多年普遍淤高2米;增江下游河床近260年间淤高5.2米。这都与上游盲目开垦有密切联系。甚至在近岸乃至浅海,也受工业污染。著名的宝安沙井蚝由于珠江口污染已失去名牌,珠江口浅海区,在生物体内检验出有机氯农药、铅等含量指标偏高。甚至连东沙、西沙群岛海域水体和底质也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有1-2项要素超标。

  盲目开采矿产资源,也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加剧人与自然对抗。其中以北江流域,铀、钨、铅、锌、金等有色金属的开采和冶炼,对水体污染比较严重。由于盲目采矿造成的污染也史不絶书。宋代苏颂《图经本草》已记“春州、融州皆有砂,故其水尽赤,每烟雾郁蒸之气,亦赤黄色,土人谓之石朱砂气,尤能作瘴疠,深为人患也”。按春州在漠阳江流域,融州在今广西融水、罗城一带,属柳江上游,河水因炼水银被染成红色。广东曲江矿冶业就很出名,但由于采冶不得法,对周围环境污染也很惊人。史称曲江“岑水场在县翁源北,源出平经,一名铜水,可浸铁为铜,水极腥恶,两旁石色皆赭,不生鱼鳖、禾稼之属”[14]。近年英德山区经常有人土法提炼黄金;清远新州镇几千人上山采金,一条狭长山谷,竟有200多个炼金池排放污水。含有剧毒氰化物的污水四处流淌,更随暴雨倾斜而下,所到之处寸草不生,鱼虾絶迹,危害极大。这些都是违背自然规律、盲目利用自然资源遭到大自然报复和惩罚的典型事例,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自然辩证法的一个胜利。

  上述环境污染和压力已成为制约广东尤其是珠三角经济发展一个首要因素。有位西方学者在研究了文明与生态环境关系后认为:“文明越是灿烂,它持续的时间越短。文明之所以会在孕育了这些文明的地方衰落,主要是由于人们糟蹋或者破坏了帮助人类发展文明的环境”[15]。广东在经济高速增长之同时,应清醒估计到保护环境的意义。在环境污染方面,无论人类还是自然界都没有赢方。

  3. 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对策与措施

  人类不合理活动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促使人类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在此基础上提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论,在实践上即为可持续发展战略。这就是既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运用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从自然界摄取更多的物质和能量,生产各种物质财富,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又要尽最大努力,保护自然环境,维护自然界再生能力,达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但在当前,在自然环境受到破坏、生态环境失调的情况下,人类应该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作出让步,让大自然休养生息,恢复元气,在此基础上调节社会物质生产与自然物质生产的矛盾,保持一个地区乃至全球系统内人口增长、社会物质生产和自然物质生产的协调发展,及其良好的生态环境,以造福于子孙后代。

  具体到广东而言,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对策和措施包括:

  (1)生态文化模式的选择

  人类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在取得巨大物质财富之同时,也使自然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但人类也同样受到大自然的报复和惩罚。上述广东生态环境所受的破坏即说明这一点。而解决人与自然矛盾模式的最佳选择,即为生态文化。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承认人类生存和自然界生存都是同等重要,由此建立人与自然平等关系;既承认社会物质生产,也承认自然物质生产,使二者和谐、协调地发展;既承认文化价值,也承认自然价值,使二者统一起来,人类有可能在自然价值基础上实现创造文化价行为,即既不以损害自然价值的方式来创造文化价值,也不以减少或损害文化价值的方式来保护自然价值。近二十多年来,广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和土地开发利用,大力推行植树造林、緑化荒山,强调保护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等一系列政策和行为,即属文化生态范畴,也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必要步骤。但生态文化包括很广文化内涵,有物质层次、制度层次和精神层次的选择,都是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关系所不可或缺的对策和措施。

  (2)物质层面生态文化对策和措施

  这是指变自然价值为文化价值,实现文化价值的活动。研究显示,自然界的物质生产是无废料生产,即自然界不断发生的物质和能量交换已把单个生命体排放废料循环、转化掉,形成整个自然界生命无限发展。而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是以排放大量废料为特征,这些废料积累和扩散,其负面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所以人类应向大自然学习、仿效,实现无废料生产,实践上建立循环经济,实行无污染生产等,关、停、并、转污染企业,应用生态技术,发展生态产业,应用太阳能,提倡简檏生活,緑色消费,减少过度消费等。人类从生产废料困境中走出之日,也是建立物质生态文化之时。

  (3)制度层面生态文化对策和措施

  藉助于各种制度决定人对自然界作用的性质和规模,包括政府制定有关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规,使环境问题进入政治结构领域,纳入国家、地方发展战略,强化环境立法和执法等。例如省市成立环保部门即属这个层面最强有力一部分,应大力强化其功能和执法力度,向一切危害环境现象作坚决斗争。

  (4)精神层面生态文化对策和措施

  包括从人统治自然的哲学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发展的哲学,亦即生态哲学。教育人们以生态学规律指道自己行为,任何经济活动都应限制在生态允许范围内,不能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从这种哲学出发,广东不能盲目追求GDP高速增长,而是把它首先放在生态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并以此为前提制定有关规划、计划和建设。完善科技成果的管理和使用,避免滥用,努力开发既有利于人类的福祉,又有利于自然的保护、并为大力推广緑色食品,像当前反对使用“苏丹红”、“孔雀石緑”等添加剂一样;大力扶持、发展生态文学艺术,以此作为保护环境、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艺术形式;建立和提倡生态道德、教育社会成员树立自然界价值和自然界权利观念,并在实践上保护所在地区的生命和自然界,保护自然和生命的多样性,节约和有效地使用自然资源、禁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以此为出发点,制定生态道德的具体原则和行为规范。广东是个盛行多种宗教省区,无论那种宗教都有尊重生命、尊重自然的教义,如佛教“不杀生”戒律,现代基督教“所有创造物一律平等”主张,伊斯兰教和谐、信任和责任的理念等,都具有积极意义,应视为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一种重要力量。

  4. 总结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和自然既对立又统一的论断,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宇宙观,都反映了人与自然的正确关系,是构建两者和谐共处社会的一个根本原则。纵观人类历史上由于违背这个原则,任意宰割、掠夺自然而受到报复和惩罚的事例,充分显示了自然辩证法的胜利。以此为基础,考察广东历史生态环境的变迁和后果,不难发现,这主要是人类不合理活动造成的,应吸取历史经验和教训。在当前,广东工业文明迅猛发展、壮大,但生态环境急剧恶化背景下,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应选择生态文化作为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最佳模式,并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层面上制定具体对策与措施,为广东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持,以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目的。

  (作者单位:许桂灵,广东行政学院现代化战略研究所;司徒尚纪,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注释:

  [1]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57。

  [2]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58。

  [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11。

  [4]恩格斯.自然辩证法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58-15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51。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17。

  [7]恩格斯.自然辩证法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90。

  [8]凌大燮.我国森林资源的变迁 [A],见《中国农史》[J],1983年2月刊。

  [9]宋史.卷90.地理志。

  [10]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M],卷98,广东条。

  [11]司徒尚纪.珠江传[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443。

  [12]以上参见庆勇等.统筹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A].见广东省府发展研究中心编.广东经济蓝皮书[C].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418-419.

  [13]司徒尚纪.珠江传[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420

  [14]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 [M],卷103,广东条。

  [15]弗·卡特、汤姆·戴尔.表土与人类文明[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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